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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实践教学对增强该课程的实效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在阐述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必要性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对策思考。
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实践教学是“基础”课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必然要求。。很多院校“基础”课的教学仍停留在“简单说教”和“填鸭式”的教育层面上, 较多地强调道德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灌输,而缺乏“情”的激发、“意”的锤炼和“行”的引导,学生只能被动接受教师的灌输,教师与学生之间缺乏互动。努力把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和法律实践,是提高“基础”课质量关键。教育者只有在课程教学中坚持实践性原则,体现实践性特征,不断探索并科学地把握实践性教学的要求和规律,从而激发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的新思路,找出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教育的新规律,才能增强本课程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实践教学体现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鲜明的课程特点。 “基础课”不仅仅是一种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一种思想教育、方法教育与能力教育。因此,如何让学生从内心真正认同,从而使外化教育切实地转化为内省教育,再最后升华为纯正的自我教育,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严峻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搞好课堂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大学生在学好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身体力行,努力把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法律实践,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育人作用。
实践教学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目前,多数大学生的活动范围均在学校,社会阅历肤浅,适应环境、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并且又正处于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在实践课程实施过程中,学生除进行实践设计、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资料外,还要在社会中与各种人打交道,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等,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使学生尽早熟悉社会,深刻理解复杂的社会现实,加深对社会的认识,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有利于大学生逐渐由学生角色向社会角色转变。
当前“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高校为提高“基础”課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加强了“基础”课的实践教学环节,在实践教学目标、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需要进一步加强探索和研究。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实践教学的形式单一。由于受课时、经费和教师任务等因素的影响, 省内很多高校的“基础”课实践教学绝大部分仅局限于课堂, 师生很少有机会走出校门, 且形式单一, 方法也不够灵活,大多局限于看专题影片、课堂讨论和针对现实问题的案例分析,真正让学生走出去的体验、感受和直接参与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的形式非常少。
实践教学相关组织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很多高校的“基础”课大都是大班教学,学生人数多,如果单纯依靠教师和所在教学部门自身的力量去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 显然难以组织实施。“基础”课的实践教学组织过程比一般理论教学要复杂, 涉及对象广,是一个经常性、长期性的活动, 需要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实践形式、教学目标、经费保障、基地建设等诸多环节和因素, 因此需要细致周密的安排和组织。
实践教学专项经费投入不足。高校的“基础”课普遍存在着经费不足的问题。教学经费没有制度保证,让教师在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举步维艰。这不仅影响了整个社会实践教学的开展,也挫伤了部分教师从事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近年来学校的快速扩招,办学经费紧张,实践教学被进一步被削弱。
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对策思考
构建“基础”课实践教学新模式
“三个课堂”为高校完成“基础”课实践教学提供了一个新的模式。第一,第一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第一课堂是指教师在教室内面对学生,为让学生深化和巩固所学“基础”课理论知识而开展的教学实践活动。它能有效地改变学生单纯听课的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热情,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协作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需要教师精心设计课内实践教学。第二,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第二课堂是指结合“基础”课理论内容,组织学生社团学习小组,利用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和校、院团委,开展相关的有意义的(下转44页)(上接42页)活动。将“基础”课延伸到学生社团是“基础”课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尝试之一,也是“基础”课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第三,第三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第三课堂是指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以社会为课堂。实践教学基地是“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客体对象和目的地,也是“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重要依托。可以建立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校外实践基地, 定期安排学生深入基地进行社会实践。另外还可以利用寒暑假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引导学生了解社会实际,思考社会问题。在寒暑假期间,教师布置学生开展城乡社会调查、热点问题追踪, 参与社会交往。
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的长效机制
为了保证参与实践教学过程的全员性、实践的持续性和实效性,就必须建立实践教学的长效机制。健全的组织系统可使“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组织联系相对完善。为此,需要建立“基础”课教学组织系统,这种组织系统包括领导机构、执行机构、教学研究机构。结合学校实际,可以成立以分管教学、宣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以校领导为组长,由校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参加的实践教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执行机构。这种工作机制要在保证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开展实践教学研究、创新实践教学内容及实践方式、创建校内外实践基地、编撰实践报告文集、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基础”课资源、优化“基础”课学科结构、拓展社会实践空间、改革考试方式、制定评价体系等方面,为“基础”课实践教学提供强有力支持。
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
“基础”课实践教学涉及参观访问、社会服务、调查研究等内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特殊性决定了要保证学生每一次实践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必须具有一定的实践教学经费的保证。可以说,没有一定的实践教学活动经费, 实践教学中面临的许多实际困难也就无法解决。实践教学活动就要受到制约,也就不可能深入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各高校必须根据“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需要,设立“基础”课实践教学专项经费,并不断加大“基础”课实践教学经费投入的力度,以保证每一位大学生都能得到“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教育和训练。学校要为大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为大学生有更多的实践教学锻炼和成才的机会创造有利条件。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教授,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本文受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资助。)
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实践教学是“基础”课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必然要求。。很多院校“基础”课的教学仍停留在“简单说教”和“填鸭式”的教育层面上, 较多地强调道德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灌输,而缺乏“情”的激发、“意”的锤炼和“行”的引导,学生只能被动接受教师的灌输,教师与学生之间缺乏互动。努力把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和法律实践,是提高“基础”课质量关键。教育者只有在课程教学中坚持实践性原则,体现实践性特征,不断探索并科学地把握实践性教学的要求和规律,从而激发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的新思路,找出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教育的新规律,才能增强本课程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实践教学体现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鲜明的课程特点。 “基础课”不仅仅是一种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一种思想教育、方法教育与能力教育。因此,如何让学生从内心真正认同,从而使外化教育切实地转化为内省教育,再最后升华为纯正的自我教育,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严峻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搞好课堂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大学生在学好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身体力行,努力把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法律实践,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育人作用。
实践教学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目前,多数大学生的活动范围均在学校,社会阅历肤浅,适应环境、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并且又正处于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在实践课程实施过程中,学生除进行实践设计、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资料外,还要在社会中与各种人打交道,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等,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使学生尽早熟悉社会,深刻理解复杂的社会现实,加深对社会的认识,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有利于大学生逐渐由学生角色向社会角色转变。
当前“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高校为提高“基础”課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加强了“基础”课的实践教学环节,在实践教学目标、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需要进一步加强探索和研究。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实践教学的形式单一。由于受课时、经费和教师任务等因素的影响, 省内很多高校的“基础”课实践教学绝大部分仅局限于课堂, 师生很少有机会走出校门, 且形式单一, 方法也不够灵活,大多局限于看专题影片、课堂讨论和针对现实问题的案例分析,真正让学生走出去的体验、感受和直接参与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的形式非常少。
实践教学相关组织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很多高校的“基础”课大都是大班教学,学生人数多,如果单纯依靠教师和所在教学部门自身的力量去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 显然难以组织实施。“基础”课的实践教学组织过程比一般理论教学要复杂, 涉及对象广,是一个经常性、长期性的活动, 需要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实践形式、教学目标、经费保障、基地建设等诸多环节和因素, 因此需要细致周密的安排和组织。
实践教学专项经费投入不足。高校的“基础”课普遍存在着经费不足的问题。教学经费没有制度保证,让教师在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举步维艰。这不仅影响了整个社会实践教学的开展,也挫伤了部分教师从事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近年来学校的快速扩招,办学经费紧张,实践教学被进一步被削弱。
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对策思考
构建“基础”课实践教学新模式
“三个课堂”为高校完成“基础”课实践教学提供了一个新的模式。第一,第一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第一课堂是指教师在教室内面对学生,为让学生深化和巩固所学“基础”课理论知识而开展的教学实践活动。它能有效地改变学生单纯听课的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热情,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协作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需要教师精心设计课内实践教学。第二,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第二课堂是指结合“基础”课理论内容,组织学生社团学习小组,利用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和校、院团委,开展相关的有意义的(下转44页)(上接42页)活动。将“基础”课延伸到学生社团是“基础”课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尝试之一,也是“基础”课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第三,第三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第三课堂是指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以社会为课堂。实践教学基地是“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客体对象和目的地,也是“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重要依托。可以建立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校外实践基地, 定期安排学生深入基地进行社会实践。另外还可以利用寒暑假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引导学生了解社会实际,思考社会问题。在寒暑假期间,教师布置学生开展城乡社会调查、热点问题追踪, 参与社会交往。
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的长效机制
为了保证参与实践教学过程的全员性、实践的持续性和实效性,就必须建立实践教学的长效机制。健全的组织系统可使“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组织联系相对完善。为此,需要建立“基础”课教学组织系统,这种组织系统包括领导机构、执行机构、教学研究机构。结合学校实际,可以成立以分管教学、宣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以校领导为组长,由校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参加的实践教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执行机构。这种工作机制要在保证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开展实践教学研究、创新实践教学内容及实践方式、创建校内外实践基地、编撰实践报告文集、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基础”课资源、优化“基础”课学科结构、拓展社会实践空间、改革考试方式、制定评价体系等方面,为“基础”课实践教学提供强有力支持。
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
“基础”课实践教学涉及参观访问、社会服务、调查研究等内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特殊性决定了要保证学生每一次实践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必须具有一定的实践教学经费的保证。可以说,没有一定的实践教学活动经费, 实践教学中面临的许多实际困难也就无法解决。实践教学活动就要受到制约,也就不可能深入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各高校必须根据“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需要,设立“基础”课实践教学专项经费,并不断加大“基础”课实践教学经费投入的力度,以保证每一位大学生都能得到“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教育和训练。学校要为大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为大学生有更多的实践教学锻炼和成才的机会创造有利条件。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教授,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本文受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