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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从地沟油到大头奶粉,从毒大米事件到三聚氰胺事件,从皮鞋酸奶到僵尸肉,等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不禁让人感叹,人权价值的忽视。也不禁让人发问这些食品生产商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在哪里?本文首先从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出发,揭露我國法律保障人权价值的实施现状;其次,根据对目前现有法律的研究,揭示出我国法律保障人权价值上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目前的现状和问题,从完善法律建设、违法审查、法律执行等方面提出了法律保障人权价值的途径。
【关键词】:人权价值;法律保障
人权,即人生存的自然权利和基本权利,也就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不论贫困富裕,也不论善恶美丑,都拥有人权。人权价值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及其重要的。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从地沟油到大头奶粉,从毒大米事件到三聚氰胺事件,从皮鞋酸奶到僵尸肉,等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不禁让人感叹,人权价值的忽视。也不禁让人发问这些食品生产商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在哪里?
我国宪法中明文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1],表明人权价值是国家追求的基本价值。而安全权作为人权价值的核心,却被这些食品生产商给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被狠狠的忽视了,也被无情的丢弃了。虽然已经陆陆续续有很多相关法律制度设立并实施了,但是这些法律制度实施这几年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却仍然反复的出现,政府、媒体更是应接不暇,百姓民众基本上是“谈食色变”。然而,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我国法律保障人权价值的基本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法制建设也得到了很大的改进,人权价值日益得到重视,也被写入了宪法,人权事业和人权保障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保障人权。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其他法律的母法,在我國法律体系居于最高位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表明人权价值是国家的首要追求。目前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比较广泛,具体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等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权利。
社会生活日益民主、自由[2]。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推进,人民日益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能够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现政治自由。随着政治民主公开透明,公民权利和新闻言论自由进一步开放扩大。在经济权利方面,公民的财产权和知识产权日益得到重视等。
二、我国法律在保障人权价值上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法律在人权价值的保护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较大的问题需要改进和解决。
在人权价值的内容上,我国法律的规定存在一些问题。在国际上,法律对于人权价值的内容规定都是趋于细密化,而我国的法律规定则过于原则化,使得公民权利的实现存在较大的困难[3]。
现行法律体系中存在一些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的内容。例如,在宪法中没有把生存权、发展权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持一致性的载明。也没有把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揭示清楚,没有区分国际保护和国内保护。
对于宪法的理解还停留在一个法律总章程,而不是把宪法当作是一种契约,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契约关系。法律对人权价值的保障,主要是以国家权力的制约来实现的,在法律规范中应当以消极为主,比如使用“不能”“不得”等措辞,而我国的法律规范是以积极的为主,描述方面主要是“应当”“要”等措辞为主,而且还缺乏国家权力的有效监督[4]。
三、我国法律保障人权价值的实现对策
人权价值的法律保障,就是要把观念上的人权价值转化为法定概念的人权价值,要实现这个转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得人权价值的保障有法可依。在法律上,不应该只是载明一些原则性的条条框框,而应该更加细密化的载明具体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对人权价值的每个方面,加以法律法规保障。
建立有效的违法审查制度。在法律已经完善的基础上,已经有法可依了,现在就需要建立有效的违法审查制度,国家应建立专门的违法审查调查组,不放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任何有违人权价值的行为进行法律审查,参照相应的法律给予法律判定。
建立有效的违法执行机制,做到违法必究。对于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章程进行执行,不能姑息。之所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频发,就是因为法律监管不到位,法律执行不到位,对于那些违法犯罪的企业没有施以应有的严惩,以至于无良商家更加肆无忌惮的进行牟利犯罪,简直是利欲熏心。
人权价值是每个公民最为重要的价值,作为国家,其最大的任务和首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人权价值。因此,国家应该继续坚持不懈的加强法律建设,同时加强道德引导,从各个方面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人权价值,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李良才,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私法基本理念的人权价值取向,前沿,2009(08):49-52.
[2]宋珍珍,人权价值实现的理论法学思考——从食品安全谈起,法治与社会,2014(03):277-280.
[3]何力,试论我国宪法保障人权价值的实现,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4(08):87-89.
[4]唐光怀,论我国舆论监督法的人权价值,湖湘论坛,2007(01):75-77.
作者简介: 严政华(1990-)女,籍贯:新疆 ,学校: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
【关键词】:人权价值;法律保障
人权,即人生存的自然权利和基本权利,也就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不论贫困富裕,也不论善恶美丑,都拥有人权。人权价值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及其重要的。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从地沟油到大头奶粉,从毒大米事件到三聚氰胺事件,从皮鞋酸奶到僵尸肉,等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不禁让人感叹,人权价值的忽视。也不禁让人发问这些食品生产商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在哪里?
我国宪法中明文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1],表明人权价值是国家追求的基本价值。而安全权作为人权价值的核心,却被这些食品生产商给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被狠狠的忽视了,也被无情的丢弃了。虽然已经陆陆续续有很多相关法律制度设立并实施了,但是这些法律制度实施这几年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却仍然反复的出现,政府、媒体更是应接不暇,百姓民众基本上是“谈食色变”。然而,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我国法律保障人权价值的基本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法制建设也得到了很大的改进,人权价值日益得到重视,也被写入了宪法,人权事业和人权保障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保障人权。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其他法律的母法,在我國法律体系居于最高位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表明人权价值是国家的首要追求。目前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比较广泛,具体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等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权利。
社会生活日益民主、自由[2]。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推进,人民日益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能够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现政治自由。随着政治民主公开透明,公民权利和新闻言论自由进一步开放扩大。在经济权利方面,公民的财产权和知识产权日益得到重视等。
二、我国法律在保障人权价值上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法律在人权价值的保护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较大的问题需要改进和解决。
在人权价值的内容上,我国法律的规定存在一些问题。在国际上,法律对于人权价值的内容规定都是趋于细密化,而我国的法律规定则过于原则化,使得公民权利的实现存在较大的困难[3]。
现行法律体系中存在一些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的内容。例如,在宪法中没有把生存权、发展权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持一致性的载明。也没有把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揭示清楚,没有区分国际保护和国内保护。
对于宪法的理解还停留在一个法律总章程,而不是把宪法当作是一种契约,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契约关系。法律对人权价值的保障,主要是以国家权力的制约来实现的,在法律规范中应当以消极为主,比如使用“不能”“不得”等措辞,而我国的法律规范是以积极的为主,描述方面主要是“应当”“要”等措辞为主,而且还缺乏国家权力的有效监督[4]。
三、我国法律保障人权价值的实现对策
人权价值的法律保障,就是要把观念上的人权价值转化为法定概念的人权价值,要实现这个转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得人权价值的保障有法可依。在法律上,不应该只是载明一些原则性的条条框框,而应该更加细密化的载明具体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对人权价值的每个方面,加以法律法规保障。
建立有效的违法审查制度。在法律已经完善的基础上,已经有法可依了,现在就需要建立有效的违法审查制度,国家应建立专门的违法审查调查组,不放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任何有违人权价值的行为进行法律审查,参照相应的法律给予法律判定。
建立有效的违法执行机制,做到违法必究。对于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章程进行执行,不能姑息。之所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频发,就是因为法律监管不到位,法律执行不到位,对于那些违法犯罪的企业没有施以应有的严惩,以至于无良商家更加肆无忌惮的进行牟利犯罪,简直是利欲熏心。
人权价值是每个公民最为重要的价值,作为国家,其最大的任务和首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人权价值。因此,国家应该继续坚持不懈的加强法律建设,同时加强道德引导,从各个方面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人权价值,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李良才,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私法基本理念的人权价值取向,前沿,2009(08):49-52.
[2]宋珍珍,人权价值实现的理论法学思考——从食品安全谈起,法治与社会,2014(03):277-280.
[3]何力,试论我国宪法保障人权价值的实现,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4(08):87-89.
[4]唐光怀,论我国舆论监督法的人权价值,湖湘论坛,2007(01):75-77.
作者简介: 严政华(1990-)女,籍贯:新疆 ,学校: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