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权价值的法律保障现状及对策

来源 :西江文艺·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itlycold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从地沟油到大头奶粉,从毒大米事件到三聚氰胺事件,从皮鞋酸奶到僵尸肉,等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不禁让人感叹,人权价值的忽视。也不禁让人发问这些食品生产商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在哪里?本文首先从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出发,揭露我國法律保障人权价值的实施现状;其次,根据对目前现有法律的研究,揭示出我国法律保障人权价值上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目前的现状和问题,从完善法律建设、违法审查、法律执行等方面提出了法律保障人权价值的途径。
  【关键词】:人权价值;法律保障
  人权,即人生存的自然权利和基本权利,也就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不论贫困富裕,也不论善恶美丑,都拥有人权。人权价值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及其重要的。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从地沟油到大头奶粉,从毒大米事件到三聚氰胺事件,从皮鞋酸奶到僵尸肉,等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不禁让人感叹,人权价值的忽视。也不禁让人发问这些食品生产商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在哪里?
  我国宪法中明文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1],表明人权价值是国家追求的基本价值。而安全权作为人权价值的核心,却被这些食品生产商给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被狠狠的忽视了,也被无情的丢弃了。虽然已经陆陆续续有很多相关法律制度设立并实施了,但是这些法律制度实施这几年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却仍然反复的出现,政府、媒体更是应接不暇,百姓民众基本上是“谈食色变”。然而,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我国法律保障人权价值的基本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法制建设也得到了很大的改进,人权价值日益得到重视,也被写入了宪法,人权事业和人权保障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保障人权。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其他法律的母法,在我國法律体系居于最高位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表明人权价值是国家的首要追求。目前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比较广泛,具体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等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权利。
  社会生活日益民主、自由[2]。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推进,人民日益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能够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现政治自由。随着政治民主公开透明,公民权利和新闻言论自由进一步开放扩大。在经济权利方面,公民的财产权和知识产权日益得到重视等。
  二、我国法律在保障人权价值上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法律在人权价值的保护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较大的问题需要改进和解决。
  在人权价值的内容上,我国法律的规定存在一些问题。在国际上,法律对于人权价值的内容规定都是趋于细密化,而我国的法律规定则过于原则化,使得公民权利的实现存在较大的困难[3]。
  现行法律体系中存在一些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的内容。例如,在宪法中没有把生存权、发展权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持一致性的载明。也没有把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揭示清楚,没有区分国际保护和国内保护。
  对于宪法的理解还停留在一个法律总章程,而不是把宪法当作是一种契约,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契约关系。法律对人权价值的保障,主要是以国家权力的制约来实现的,在法律规范中应当以消极为主,比如使用“不能”“不得”等措辞,而我国的法律规范是以积极的为主,描述方面主要是“应当”“要”等措辞为主,而且还缺乏国家权力的有效监督[4]。
  三、我国法律保障人权价值的实现对策
  人权价值的法律保障,就是要把观念上的人权价值转化为法定概念的人权价值,要实现这个转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得人权价值的保障有法可依。在法律上,不应该只是载明一些原则性的条条框框,而应该更加细密化的载明具体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对人权价值的每个方面,加以法律法规保障。
  建立有效的违法审查制度。在法律已经完善的基础上,已经有法可依了,现在就需要建立有效的违法审查制度,国家应建立专门的违法审查调查组,不放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任何有违人权价值的行为进行法律审查,参照相应的法律给予法律判定。
  建立有效的违法执行机制,做到违法必究。对于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章程进行执行,不能姑息。之所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频发,就是因为法律监管不到位,法律执行不到位,对于那些违法犯罪的企业没有施以应有的严惩,以至于无良商家更加肆无忌惮的进行牟利犯罪,简直是利欲熏心。
  人权价值是每个公民最为重要的价值,作为国家,其最大的任务和首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人权价值。因此,国家应该继续坚持不懈的加强法律建设,同时加强道德引导,从各个方面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人权价值,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李良才,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私法基本理念的人权价值取向,前沿,2009(08):49-52.
  [2]宋珍珍,人权价值实现的理论法学思考——从食品安全谈起,法治与社会,2014(03):277-280.
  [3]何力,试论我国宪法保障人权价值的实现,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4(08):87-89.
  [4]唐光怀,论我国舆论监督法的人权价值,湖湘论坛,2007(01):75-77.
  作者简介: 严政华(1990-)女,籍贯:新疆 ,学校: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
其他文献
【摘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在生活上带给我们相当多的便利,但事物是矛盾的,它总会有利有弊,所以一方面网络带给我们巨大的便利,一方面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而“人肉搜索”就是互联网所带来最典型的问题之一。其中,人肉搜索与公民的隐私权的冲突已然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而本文就通过三个方面来对“人肉搜索”进行分析。本文第一部分是介绍人肉搜索的概述。第二部分是人肉搜索和隐私权的关系以及人肉搜索侵犯
期刊
【摘要】: 随着网络的发展,传统的交易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我们开辟了新的市场交易天地,改变着我们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本文以网购差评为研究对象,希望厘清网购差评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寻找规范网购差评的有效路径,从而营造更加健康的网络购物环境。  【关键词】:网购差评;性质;问题;规范路径  网络在深刻的影响着我们社会生活,同时也伴随着各种各样问题的产生。其中,基于网购信用评价
期刊
一、责任的法律价值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孙国华教授認为:“法律责任有广、狭二义。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1]所谓狭义的法律责任就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在司法上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是做狭义的解释。  法律责任一般
期刊
中法两国的接触,大约可追溯到公元十三世纪。从路易九世到路易十四,法国国王几度派传教士来中国探访,到十八世纪,法国已有一百多名传教士在中国游历。然而,在这四百年里,几乎看不出“天朝上国”对欧洲或法国的热情,中国皇帝只习惯坐在龙椅上,等四方来朝。直到十九世纪中期和晚期,因“鸦片”和“越南”引发的战争,“天朝上国”方龙颜失色,开始放眼欧洲。于是中国人这才真正看见了早已是列强之一的法国。  中国人探索西方
期刊
【摘要】: 人本發展理论是新时代的一个重要课题,人作为所有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主体十分特殊,非常多的大师就是以“以人为本”为基点探索真理。本文主要对人本发展理论中的五人模型进行评析,分析五人模型对人的全面发展以及社会的发展的重要作用。  关键字:人本发展;制度创新;资源合理配置;社会分工  引言  关于人本的本质问题,五人模型深刻地揭示了“人本”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的科学
期刊
【摘要】:报纸版面设计需要创新,但若在创新的路上走得太远太偏,便会过犹不及,迷失了报纸作为纸媒的方向。媒介融合时代需要融合,也需要回归,报纸需坚持版面本身的优势,完成从提供信息到提供解读,从厚报到精编,从报纸版面设计到新闻艺术设计的转变,在发挥优势的基础上创新,用辩证的态度对待报纸版面设计的发展。  【关键词】:报纸版面设计;媒介融合;界面设计;  一、报纸版面设计的创新一媒介融合的要求  (一)
期刊
【摘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新的商业模式不断出现,像“微商”这样的新型购物方式层出不穷。在其提供的服务中,客户可以用最短的时间选购自己想要的产品和服务,为忙碌的现代人提供了便利。相比于传统电商,“微商”有着门槛低、成本小、传播广等优势,非常适合个体创业者,同时容纳的就业前景也非常广阔。但由于“微商”是一个新事物且现阶段处于国家的“监管盲区”,其市场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多、市场混乱、售后服务不完善等
期刊
【摘要】: 环境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虽然企业的宗旨是最大化地盈利,但其仍需要担当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从长远的来说,这也是对企业宗旨的可持续化地执行。本文从环境法的角度,阐述企业社会责任中环境责任的承担基础以及探讨现实生活中我国企业不愿意主动承担企业社会环境责任的原因,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以促进我国企业更加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關键词】:企业
期刊
【摘要】: 本文以清镇市生态保护法庭为调研对象,对其审判工作机制的创新举措进行了总结,并指出其下一步的发展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以期对生态保护法庭审判机制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生态保护法庭;审判工作机制;创新  一、审判工作机制的创新  (一)案前工作机制  1.提前介入环境污染事件,防患于未然。生态保护法庭打破法院坐堂办案、等待当事人上门诉讼等传统的被动方式,尝试提前介入到环境污染事件中,
期刊
【摘要】: 社会舆论对司法审判有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会对司法审判带来消极的影响;适度且正当的社会舆论能够对司法审判起到监督的作用,对司法公正起到促进的作用。不当且过度的社会舆论尤其“舆论审判”对于司法审判则会起到干预的作用,对司法公正甚至法治都有阻碍的作用。本文试图以李某某案为背景展开,论述在实践中社会舆论会对司法审判产生重大的影响,要处理好社会舆论与司法审判的关系,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服务于司法审判。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