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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财政对支农资金的投入在逐年增多。成效也日益凸显。但在一些地区的个别部门,对支农资金却变了样。为谋求本单位、小集体或个人的非正当利益,直接或变相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甚至私分财政支农资金的寻租行为。对此必须采取得力措施予以制止,确保支农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