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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严重,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降低和预防已是刻不容缓。
一、学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学校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使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掌握做人的行为规范,获得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类自身的知识和能力。良好的学校教育,还可以对不良的家庭教育起到矫正和弥补的作用,帮助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学校教育的缺陷和失误也在一定程度上催化了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产生。
1 重智轻德:学业失败的罪魁。学业失败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开始,而学校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导致学生的个性被压抑和屡遭挫折、失败,成为学业和品德“双差生”,又与学业失败有着必然的联系。心理学研究表明,激发学生内部学习动机的最好办法,是让学生体验到学习成功所带来的快感,树立起他们的学习兴趣与学习信心。反之,长期的学业失败则会使学生对自己目前的表现与未来的地位丧失信心,进一步厌烦学校生活,采取反抗教师和同学的行为,最终导致厌学、逃学、辍学。因而,学业失败是学生辍学内在的,最根本的原因。学校在培养学生,衡量学生中过于注重分数,注重学习,注重智力相对应的是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德育的弱化,对学生如何做人的教育欠缺。
2 教师素质低:造就了学生扭曲的人格。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过分注重分数,对教师压力非常大,教师们为提高学生成绩,会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其中不乏采取不良过激的教育方式。有的教师对学习不好的学生放任不管,把不守纪律的学生推出教室不准上课,剥夺了学生学习的权利;有的不认真履行自身的教育责任,把在学校有不良行为的孩子推给家长,向家长告状,加深了孩子与教师,与家长的矛盾和对立情绪;有的动辄讽刺挖苦、训斥、甚至打骂学生,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师生之间人际关系的矛盾与冲突,减弱了教育的凝聚力,影响了教育活动的开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影响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师低水平的教育技巧甚至反教育的方法,是导致青少年学生越轨犯罪的不可忽视的原因。
3 学校管理缺陷:把学生推出校园。对未成年人来说,中学阶段正处于成长教育的关键期,学校是他们初入社会的课堂。在学校管理方面,一些学校管理不善,纪律松驰,没有形成良好的校风,不正之风盛行,学生极易受恶习感染,滋生犯罪心理。特别对于旷课逃学的学生,并没有得到学校有效的制止。此外,学校以及不负责任的态度随意处罚,开除学生,也成为未成年人闲散于社会的直接原因。
4 家校沟通障碍:教育责任相互推诿。学校和家庭是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基本环境,家长和教师共同承担着对他们的教育责任。和谐的家校关系、家长与教师的积极合作,是教育成败的前提;而家长和教师之间的沟通障碍,必然是相互推诿责任,加剧彼此间的矛盾冲突,减弱教育的合力,影响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产生极大的消极作用。有的教师出于责任心,为了自身或班级的利益,对班里学习成绩不好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尤其关注。当由于自身的方法不当,能力有限,正面教育不能奏效的时候,往往借助家长的力量。从积极方面看,教师和家长共同分析孩子问题,采取积极的措施取得家长在教育孩子上的支持与配合是必要的;然而消极作用也显而易见,把请家长或通知家长演变成向家长告状,其结果只是增加孩子与老师、与家长的对立情绪,很难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二、家校合作。共筑防线
犯罪活动与社会文化领域的变化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而这些变化又是通过家庭的圈子表现出来。因此,最重要的是,应该努力加强家庭联系,使儿童在家庭中更能感到温暖,情绪更加稳定,更能服从管教,更感受到自己是家庭的一员。学校是家庭外部与儿童幼年至青年时期保持最密切,最经常联系的单位。学校使儿童的视野超出了家庭范围,并开始参加集体生活。它不仅对儿童的智力发展,而且对丰富儿童的感情和社会知识都起着重要作用。学校可以促进儿童获得全面发展;同时,能够发现那些能力差的儿童,并予以更深入的考查及帮助。
学校应制定适合不同需要的教育计划,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发展儿童的性格和才能,并抵制生活环境可能对儿童产生的不良影响,教育者应该成为儿童锻炼性格、追求理想的学习榜样;高度重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和合作,以消除和减少儿童在适应环境方面的困难;建立附属于学校的心理机构和社会机构,以指导家长和教育者,帮助儿童,加强对青少年的就业指导,帮助其在结束学业后能够适用社会,阻止利用童工,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一、学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学校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使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掌握做人的行为规范,获得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类自身的知识和能力。良好的学校教育,还可以对不良的家庭教育起到矫正和弥补的作用,帮助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学校教育的缺陷和失误也在一定程度上催化了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产生。
1 重智轻德:学业失败的罪魁。学业失败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开始,而学校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导致学生的个性被压抑和屡遭挫折、失败,成为学业和品德“双差生”,又与学业失败有着必然的联系。心理学研究表明,激发学生内部学习动机的最好办法,是让学生体验到学习成功所带来的快感,树立起他们的学习兴趣与学习信心。反之,长期的学业失败则会使学生对自己目前的表现与未来的地位丧失信心,进一步厌烦学校生活,采取反抗教师和同学的行为,最终导致厌学、逃学、辍学。因而,学业失败是学生辍学内在的,最根本的原因。学校在培养学生,衡量学生中过于注重分数,注重学习,注重智力相对应的是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德育的弱化,对学生如何做人的教育欠缺。
2 教师素质低:造就了学生扭曲的人格。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过分注重分数,对教师压力非常大,教师们为提高学生成绩,会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其中不乏采取不良过激的教育方式。有的教师对学习不好的学生放任不管,把不守纪律的学生推出教室不准上课,剥夺了学生学习的权利;有的不认真履行自身的教育责任,把在学校有不良行为的孩子推给家长,向家长告状,加深了孩子与教师,与家长的矛盾和对立情绪;有的动辄讽刺挖苦、训斥、甚至打骂学生,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师生之间人际关系的矛盾与冲突,减弱了教育的凝聚力,影响了教育活动的开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影响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师低水平的教育技巧甚至反教育的方法,是导致青少年学生越轨犯罪的不可忽视的原因。
3 学校管理缺陷:把学生推出校园。对未成年人来说,中学阶段正处于成长教育的关键期,学校是他们初入社会的课堂。在学校管理方面,一些学校管理不善,纪律松驰,没有形成良好的校风,不正之风盛行,学生极易受恶习感染,滋生犯罪心理。特别对于旷课逃学的学生,并没有得到学校有效的制止。此外,学校以及不负责任的态度随意处罚,开除学生,也成为未成年人闲散于社会的直接原因。
4 家校沟通障碍:教育责任相互推诿。学校和家庭是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基本环境,家长和教师共同承担着对他们的教育责任。和谐的家校关系、家长与教师的积极合作,是教育成败的前提;而家长和教师之间的沟通障碍,必然是相互推诿责任,加剧彼此间的矛盾冲突,减弱教育的合力,影响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产生极大的消极作用。有的教师出于责任心,为了自身或班级的利益,对班里学习成绩不好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尤其关注。当由于自身的方法不当,能力有限,正面教育不能奏效的时候,往往借助家长的力量。从积极方面看,教师和家长共同分析孩子问题,采取积极的措施取得家长在教育孩子上的支持与配合是必要的;然而消极作用也显而易见,把请家长或通知家长演变成向家长告状,其结果只是增加孩子与老师、与家长的对立情绪,很难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二、家校合作。共筑防线
犯罪活动与社会文化领域的变化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而这些变化又是通过家庭的圈子表现出来。因此,最重要的是,应该努力加强家庭联系,使儿童在家庭中更能感到温暖,情绪更加稳定,更能服从管教,更感受到自己是家庭的一员。学校是家庭外部与儿童幼年至青年时期保持最密切,最经常联系的单位。学校使儿童的视野超出了家庭范围,并开始参加集体生活。它不仅对儿童的智力发展,而且对丰富儿童的感情和社会知识都起着重要作用。学校可以促进儿童获得全面发展;同时,能够发现那些能力差的儿童,并予以更深入的考查及帮助。
学校应制定适合不同需要的教育计划,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发展儿童的性格和才能,并抵制生活环境可能对儿童产生的不良影响,教育者应该成为儿童锻炼性格、追求理想的学习榜样;高度重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和合作,以消除和减少儿童在适应环境方面的困难;建立附属于学校的心理机构和社会机构,以指导家长和教育者,帮助儿童,加强对青少年的就业指导,帮助其在结束学业后能够适用社会,阻止利用童工,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