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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双汇瘦肉精”事件犹如一枚重磅炸弹,将公众视线再度聚焦在了食品安全问题上。作为中国肉制品行业的领军企业,双汇肉制品有着“放心肉”的美名,而如此知名的企业竟会爆出这样的丑闻,让人扼腕痛惜之余曼不禁疑云丛生,“瘦肉精”为何难以禁绝?
早在2002年起我国就明令禁止“瘦肉精”用于养殖业,然而多年以来有关“瘦肉精”的新闻却屡屡不断,这次的“双汇瘦肉精”事件更是极大地刺激了公众的神经。在一片讨伐双汇的责骂声中,我们是否该冷静下来,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瘦肉精”长盛不衰,顶着万千骂名屹立不倒。
仔细看看猪肉产业链就会发现,我国目前猪肉养殖业的主要方式还是依靠农户散养及中小型猪场为主,以双汇公司为例,每年高达9g%的猪肉需要靠采购满足。这样的养殖方式为“瘦肉精”的生长提供了便利条件,“瘦肉精”能使猪提高生长速度,增加瘦肉率,生猪毛色红润光亮,收腹,卖相好;屠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往往是皮贴着瘦肉,瘦肉丰满,出售时自然价高一筹。在利益驱动下,养猪户不顾农业部规定,在饲料中渗入瘦肉精,以提高猪的瘦肉率。“瘦肉精”对中国生猪产业而言,好比毒品,只要有高额利润诱惑,就有人铤而走险。可以说散漫而缺乏规则的农业化养殖,是孕育“瘦肉精”的基地。瘦肉精事件,正是源于肉类加工企业缺乏对上游生猪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掌控。生猪养殖是食品安全最基础的环节,散户养殖难以保障其安全性,只有建立大型养殖场,方可对其实行严格的质量监控,我国的生猪养殖是到了该经历阵痛的时候了,不改变目前这种散养为主的生猪养殖方式,将很难控制养殖户对“瘦肉精”的使用。
“瘦肉精”本名为盐酸克伦特罗,它是一种化学制品,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化学品。根据国家药监局2005年下发的一份《关于加强盐酸克伦特罗管理的通知》,盐酸克伦特罗为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向患者提供,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盐酸克伦特罗。此外,药品生产企业销售盐酸克伦特罗必须严格审核购买者的资质和相关证明材料,记录相应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然而现实却是这种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化学品却能在网上随意购买。虽然在兜售“瘦肉精”的网页上,均注明“不可用于养殖业”或“针对大专校院、各科研单位、企业实验室”等字样,但实际上售卖者根本不问用途,甚至提示在养殖业上的用量。“瘦肉精”获取途径的轻易性,也是它广为流转违成危害的另一原因。加强对化学品生产、医药销售等企业的监管力度,从而管死瘦肉精源头,严厉打击“瘦肉精”的各种地下生产交易活动,从源头上堵住瘦肉精方是长久治本之计。
多年来针对“瘦肉精”出台的各项规定、办法不可谓不全,各地对于加强“瘦肉精”监管的呼声也从未停止过,可是我们依然不时能听到、看到“瘦肉精”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内,监管市场的名存实亡,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市场销售等多个环节的监管链失控,实在令人忧心不已。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商人能够有多高尚的道德情操来放弃利益维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还是要靠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来维系。如何守住食品安全这扇大门,值得全社会高度重视与深思。
早在2002年起我国就明令禁止“瘦肉精”用于养殖业,然而多年以来有关“瘦肉精”的新闻却屡屡不断,这次的“双汇瘦肉精”事件更是极大地刺激了公众的神经。在一片讨伐双汇的责骂声中,我们是否该冷静下来,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瘦肉精”长盛不衰,顶着万千骂名屹立不倒。
仔细看看猪肉产业链就会发现,我国目前猪肉养殖业的主要方式还是依靠农户散养及中小型猪场为主,以双汇公司为例,每年高达9g%的猪肉需要靠采购满足。这样的养殖方式为“瘦肉精”的生长提供了便利条件,“瘦肉精”能使猪提高生长速度,增加瘦肉率,生猪毛色红润光亮,收腹,卖相好;屠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往往是皮贴着瘦肉,瘦肉丰满,出售时自然价高一筹。在利益驱动下,养猪户不顾农业部规定,在饲料中渗入瘦肉精,以提高猪的瘦肉率。“瘦肉精”对中国生猪产业而言,好比毒品,只要有高额利润诱惑,就有人铤而走险。可以说散漫而缺乏规则的农业化养殖,是孕育“瘦肉精”的基地。瘦肉精事件,正是源于肉类加工企业缺乏对上游生猪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掌控。生猪养殖是食品安全最基础的环节,散户养殖难以保障其安全性,只有建立大型养殖场,方可对其实行严格的质量监控,我国的生猪养殖是到了该经历阵痛的时候了,不改变目前这种散养为主的生猪养殖方式,将很难控制养殖户对“瘦肉精”的使用。
“瘦肉精”本名为盐酸克伦特罗,它是一种化学制品,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化学品。根据国家药监局2005年下发的一份《关于加强盐酸克伦特罗管理的通知》,盐酸克伦特罗为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向患者提供,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盐酸克伦特罗。此外,药品生产企业销售盐酸克伦特罗必须严格审核购买者的资质和相关证明材料,记录相应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然而现实却是这种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化学品却能在网上随意购买。虽然在兜售“瘦肉精”的网页上,均注明“不可用于养殖业”或“针对大专校院、各科研单位、企业实验室”等字样,但实际上售卖者根本不问用途,甚至提示在养殖业上的用量。“瘦肉精”获取途径的轻易性,也是它广为流转违成危害的另一原因。加强对化学品生产、医药销售等企业的监管力度,从而管死瘦肉精源头,严厉打击“瘦肉精”的各种地下生产交易活动,从源头上堵住瘦肉精方是长久治本之计。
多年来针对“瘦肉精”出台的各项规定、办法不可谓不全,各地对于加强“瘦肉精”监管的呼声也从未停止过,可是我们依然不时能听到、看到“瘦肉精”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内,监管市场的名存实亡,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市场销售等多个环节的监管链失控,实在令人忧心不已。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商人能够有多高尚的道德情操来放弃利益维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还是要靠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来维系。如何守住食品安全这扇大门,值得全社会高度重视与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