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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最受群众拥护的事情,往往是中央反复强调,而实际上又是最难做到和广大群众最担心落实不了或落实不好的事情。这已成为普遍现象。
“科学发展”作为主题,写进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之中。这一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受到了13亿人民的由衷拥护,寄予了很大期望。因为他们不仅为新的发展蓝图所鼓舞,而且已经感受到了实惠。
但这也正是当前许多人担心落实不好、甚至可能落实不了的最重要的事情。这个担心无疑是有根据的。例如,一些党委、政府委任的国企领导干部,在种种改革的名义下年薪竟然拿到几百万乃至上千万;一些地方在城镇化名义下四处违规“强征(地)”、“强拆(迁)”,不断被曝出违法侵占耕地、破坏环境和伤害老百姓利益甚至生命的事件。这显然违背了科学发展观,严重脱离了现阶段中国的国情,特别在中央反复强调“改革成果全国人民共享”的情况下就更显得离谱了。还有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央在扩大投资的同时,强调加快淘汰落后、过剩的产能,以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可在“保增长”的名义下,明显过剩且高耗能、缺资源的钢铁行业产能却不降反升。“十一五”期间的单位GDP节能减排目标,截至2010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很多人的基本结论是很难完成,而且认为完不成有诸多客观原因。可进入第三季度以后,一些地方竟然限制群众的生活用电,有的一天仅供电三小时;有的企业甚至拉了电网的闸而另购买柴油发电,以致助推了一些地方出现“柴油荒”。
所有这些都是在毫不掩饰的情况下进行的,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在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实现科学发展作了全面论述,又分批组织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之后,还发生这样一些“做法”,就更难以让人理解了。如拉了电闸另买柴油发电也能叫“节能减排”?退一步讲,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要“保”,可群众用电就不要保了?对“以人为本”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作何解释?!
这些事无疑不会很普遍,但类似情况也绝非个别。更令人不解的是,对如此自欺欺人、弄虚作假的做法,却没有听到多少地方政府自我改正、严肃处理的消息,以致国务院不得不发通知明令纠正。
人们冷静下来分析一下就得出了结论:面对我国矛盾凸显、改革攻坚的新形势,实现科学发展,首先是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头脑中要有“科学精神”,其思想基础就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
人们由此而提出建议,为了保证科学发展,在正开展的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党组织及创先争优活动中,很有必要把对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作为一个“抓手”,以增强“只唯实”的意识。
坚持“唯实”意义重大
“只唯实”,出自陈云同志1990年春节给浙江省委题写条幅的前九个字,即“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陈云同志说这是讲唯物论的。“不唯上”,并不是上面的话不要听。“不唯书”,也不是说文件、书不要读。“只唯实”,就是只有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处理问题,是最靠得住的。我体会,这里的“实际”,包括历史和现实、局部和全局的自然、社会和经济、人文等客观存在,以及人心所向、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等;这里的“出发”,应是朝着社会历史进步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方向走。一般说,做到了“只唯实”,也就最好地执行了上级的决定,最好地体现了书本理论。
如何来保证“只唯实”?就是陈云同志给浙江省委题写条幅中的后六个字,即“交换、比较、反复”,陈云同志说这是辩证法的。“交换”,就是互相交换意见。过去我们犯过不少错误,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问题有片面性,把“片面的实际”当成了“全面的实际”。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经常注意同别人交换意见,尤其是多听反面的意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比较”,就是从上下、左右等不同方面进行“比较”,或有几个方案作“比较”,以权衡利弊,择善而从。所有正确的结论,都是经过比较的。“反复”,就是决定问题不能太匆忙,要留下“反复”考虑的时间,听一听不同的意见,要吸收正确的,驳倒错误的,使自己的意见更加完整。
今天如此强调“唯实”,即从实际出发,不是说党和政府的文件和中央领导讲话中强调不够,实际情况恰恰是几乎在所有文件中历来都强调一句话:“望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这也就促使人们在认真思考一个问题:中央文件和领导讲话强调“唯实”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使“唯实”真正成为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当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报喜不报忧,甚至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恶劣作风,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不仅严重阻碍科学发展,而且从根本上动摇着我们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执政基础。所以,确需狠抓不放。
根据我多年学习和实践的体会,陈云同志题写的“只唯实”及其解释,是当前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所应具备“科学精神”的经典概括,既是学风、作风问题,也是党性、党风问题。我们只要对发生上述违背科学发展做法的地方、部门、单位稍作剖析,就会发现那里的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说话、办事,对上、对下,都自觉不自觉、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背离“唯实”原则的情况。如进一步深究一下就会发现,有的人既缺乏牢固的“唯实”意识,也缺乏做到“唯实”的基本知识和经验。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对“实践第一”和“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比较陌生,从而对在本职工作实践中积累“直接经验”缺乏自觉性,很少甚至全然没有亲自到直接的实践中、最有发言权的群众中,去了解掌握作决策和指导工作所必需的第一手材料的意识和兴趣。他们有时也下基层搞调研,但多为坐着车一溜烟似的根据事先安排好的路线走走,对“精心推敲”的汇报稿听听,了解不了多少真实情况,便说上几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了事。另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认识无穷尽”的观念,从而也没有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浏览网络等习惯,很少甚至全然没有学习前人、别人“间接经验”的愿望。有的离职参加学习培训,也是东抄西抄,或让别人写篇“论文”上交了事。
对此,如果说起来,有人还往往“理直气壮”: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调研和读书。忙可能会忙些,但一是忙什么?应酬、玩乐、搞形式、跑关系等,至少可以减少一些,用以调研和读书的时间就会多一些;二是一般也忙不到那种程度,特别是以工作忙为由而不调研、不学习是讲不通的,因为调研和读书本身就是应“忙”之要事。
那么,他们靠什么作决策、指导工作呢?发文件作讲话除时间、地点,当然是一字不差地“照抄照转”。具体讲,有的以“精英”自居,就靠头脑中的“模式”加上听汇报发指令;有的或凭个人好恶“想当然”,或靠“先入为主”的 人云亦云。曾听到一位同志对他们上司的一段“赞美”之词:要么他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做成什么样算什么样,反正也没人管;要么就是在我们上报的文件上他画个圈;会开了、文件发了、钱拨了,就算做工作了;然后就是不断地、完全根据上级要求写“报喜”汇报,并求领导批示表扬,也挺省事的。
以“唯实”克服顽症
对这种积习深且错综复杂的坏风气怎么整治?“只唯实”很可能是一个可“澄清万里埃”的“千钧棒”。当前,首先要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人手,把能否坚持“唯实”作为干部“德”、“才”的一个重要标准,具体化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政绩考核、学习培训、监督问责等各个环节中,并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中执行。
第一,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要“唯实”。当前干部提拔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民意”。实践证明,不听“民意”肯定不行,但只凭一次民主测评(推荐)也肯定不行。“民主推荐”不是“民主选举”;出题笔试、“演讲竞聘”打分等都可以作为考核的一种方式,但最重要的是“唯实”考核。如“德”——要将有关规定与本人一贯的所言所行加以对照作结论;“绩”——要对其工作岗位的职责,一件事一件事地考核。一切坚持实践标准,不能怕麻烦。那种谈话只问同意、不同意或同意谁,特别是遇到不同意见就“放下”的做法,会造成好干部被“耽误”,“问题干部”“逍遥法外”。如果“民意”和“唯实”考核的结果出现了原则矛盾,则要按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内进行充分的“唯实”讨论,通过摆事实来得结论。得出的事实结论要在一定范围(包括对本人)公开。对提交各级党代会、人代会进行差额选举的候选人,也都应是经过“唯实”考核的,并要向代表提供候选人主要表现的事实材料。代表按有关法规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也必须要同时提交“唯实”的事实材料,并要对事实负责。这样,谁当选都应是合格的,差额落选的干部也并非本人有问题,原什么级别仍为什么级别。
至于这样做了以后仍会有人对一些干部的提拔有意见怎么办?还是“唯实”处理。如举报材料,一定要看具体事实,当面听举报也一定要问具体事实(当然要切实保护举报人的正当权益),光“扣帽子”不行。对“事实”举报要一一核实,据实作结论。属实的按规定处理,不实的则要澄清。这样,目前“民主推荐”中存在的“拉票”、考核过程中的“诬告”等坏现象就会大大减少,干部提拔考察的准确率、群众拥护率也会大大提高,更重要的是可“正气清风”。再加上考核责任制,有人想搞“猫腻”也就不容易了。
第二,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包括年度考核、换届考核及巡视等)要“唯实”。首先要坚持鲜明的导向,在考察中要明确一条:领导干部说错话是允许的,只“照抄照转”和说空话、套话是要受批评的,而说假话则是不能允许的;完不成上级规定的任务是允许说明理由的,而弄虚作假则是不能有任何理由的。目前通过一定范围的打“×”“√”等测评,可以作为一种形式,但“权重”不能大,更不能代替“唯实”考核。不论是对死材料(文字资料)还是活材料(本人述职、民主评议),都要紧紧抓住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考核。包括原来怎样,采取了哪些措施,发生了什么变化,给社会和群众带来了什么影响等。如果有的工作没做或没做好,也要实事求是、入情入理地弄清具体的主客观因素,以及是否如实向上级报告了,还是糊弄或隐瞒了,等等。这些事实弄清楚了,结论也就出来了。考核中一定要防止简单地以某位领导特定环境下的几句“评价”、某家媒体的一篇报道等为依据。
第三,干部培训要“唯实”。对同一批干部的培训,可按对基本理论和农村(牧区)、企业(社区)等社会实践经验多少来分班。对缺乏基本理论的要多安排他们认真“精读”原著,结合实际领会;对缺乏实践经验的,就可安排他们带着学习材料到农村、企业与农牧民、工人实行“基本三同”一段时间,半天在参加劳(活)动中体察社情民意,交流感情,半天读书、讨论、整理笔记。我前些年曾听到一个说法:现在机关干部下乡在农牧民家里吃住已“过时”了。这不符合实际,至少不全符合。而问题可能出在“三农”专家李昌平的一个说法:现在“城里人对农村越来越没常识”。
同时,对年轻干部特别是任正职的领导干部,在学习培训中还要安排一定时间,邀请一些人品正、有一定理论政策水平、对党内规矩熟悉、实际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与他们座谈,结合现实难点问题,不拘一格,双向交流,深入研讨。而且要从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ABC开始,如面对情绪激动的上访群众如何处理,接到上级的一项决定如何组织贯彻落实,发生了重大事故怎么办,一个比较重要的案件,在“事实依据”和“法律准绳”方面出现了矛盾怎么办,等等。这些都很具体,但如何处理得能够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的检验,确有很深的真学问,往往考验一个领导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工作作风和领导艺术。可这在一般的“课堂”上是很少能学得到的。
第四,监督、问责要“唯实”。现在这方面的基本规定有了,尽管有些不够完善,但主要是抓落实,在落实中完善。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都很重要,都要坚持,但如果没有党政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间的监督,其他监督作用都可能大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
现在议论最多的是对各级、各部门党政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难”问题。许多人认为,在现在,人们实际上将党政组织与本级组织“一把手”划等号,而“一把手”又基本处于无人监督的状态。所以,强调各种监督都发挥作用的同时,还必须要明确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上一级党政组织、“一把手”,要对下一级党政组织、“一把手”的监督负责;各级、各部门党政组织的正职,要对本级党政组织副职的监督负责;中央党政领导副职要对分管部门、单位和正职的监督负责。
监督、问责“唯实”,就是要坚持事实为依据,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并一定要动“真格”的。既惩恶,也扬善;既要对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问责,也要对监督责任人问责。而且要把每个问责处理作为既教育本人又教育众人的过程,凡能公开的全公开,以收到处理一件事(一个或几个人),提高一次认识,完善一项制度,促进风清气正的效果。现在社会上反映,有的领导干部“今天这里被问责免职”,过不了多久“又在那里原职级任职”了,认为这是没有“真问责”,叫“易地为官”更贴切些。这种现象要改变。只在领导班子中问责,连党内都不公开的做法一定要杜绝。这本身也应纳入监督、问责之中。
古今中外,“唯实”、“实干”兴邦,“轻浮”、“清谈”误国。
现在,国家科学发展的方针政策已很明确,关键是各级党政组织、领导干部要以只“唯实”的科学精神抓落实。从这个意义上讲,“唯实”就成了保证科学发展的一大法宝。
“科学发展”作为主题,写进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之中。这一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受到了13亿人民的由衷拥护,寄予了很大期望。因为他们不仅为新的发展蓝图所鼓舞,而且已经感受到了实惠。
但这也正是当前许多人担心落实不好、甚至可能落实不了的最重要的事情。这个担心无疑是有根据的。例如,一些党委、政府委任的国企领导干部,在种种改革的名义下年薪竟然拿到几百万乃至上千万;一些地方在城镇化名义下四处违规“强征(地)”、“强拆(迁)”,不断被曝出违法侵占耕地、破坏环境和伤害老百姓利益甚至生命的事件。这显然违背了科学发展观,严重脱离了现阶段中国的国情,特别在中央反复强调“改革成果全国人民共享”的情况下就更显得离谱了。还有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央在扩大投资的同时,强调加快淘汰落后、过剩的产能,以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可在“保增长”的名义下,明显过剩且高耗能、缺资源的钢铁行业产能却不降反升。“十一五”期间的单位GDP节能减排目标,截至2010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很多人的基本结论是很难完成,而且认为完不成有诸多客观原因。可进入第三季度以后,一些地方竟然限制群众的生活用电,有的一天仅供电三小时;有的企业甚至拉了电网的闸而另购买柴油发电,以致助推了一些地方出现“柴油荒”。
所有这些都是在毫不掩饰的情况下进行的,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在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实现科学发展作了全面论述,又分批组织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之后,还发生这样一些“做法”,就更难以让人理解了。如拉了电闸另买柴油发电也能叫“节能减排”?退一步讲,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要“保”,可群众用电就不要保了?对“以人为本”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作何解释?!
这些事无疑不会很普遍,但类似情况也绝非个别。更令人不解的是,对如此自欺欺人、弄虚作假的做法,却没有听到多少地方政府自我改正、严肃处理的消息,以致国务院不得不发通知明令纠正。
人们冷静下来分析一下就得出了结论:面对我国矛盾凸显、改革攻坚的新形势,实现科学发展,首先是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头脑中要有“科学精神”,其思想基础就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
人们由此而提出建议,为了保证科学发展,在正开展的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党组织及创先争优活动中,很有必要把对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作为一个“抓手”,以增强“只唯实”的意识。
坚持“唯实”意义重大
“只唯实”,出自陈云同志1990年春节给浙江省委题写条幅的前九个字,即“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陈云同志说这是讲唯物论的。“不唯上”,并不是上面的话不要听。“不唯书”,也不是说文件、书不要读。“只唯实”,就是只有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处理问题,是最靠得住的。我体会,这里的“实际”,包括历史和现实、局部和全局的自然、社会和经济、人文等客观存在,以及人心所向、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等;这里的“出发”,应是朝着社会历史进步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方向走。一般说,做到了“只唯实”,也就最好地执行了上级的决定,最好地体现了书本理论。
如何来保证“只唯实”?就是陈云同志给浙江省委题写条幅中的后六个字,即“交换、比较、反复”,陈云同志说这是辩证法的。“交换”,就是互相交换意见。过去我们犯过不少错误,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问题有片面性,把“片面的实际”当成了“全面的实际”。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经常注意同别人交换意见,尤其是多听反面的意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比较”,就是从上下、左右等不同方面进行“比较”,或有几个方案作“比较”,以权衡利弊,择善而从。所有正确的结论,都是经过比较的。“反复”,就是决定问题不能太匆忙,要留下“反复”考虑的时间,听一听不同的意见,要吸收正确的,驳倒错误的,使自己的意见更加完整。
今天如此强调“唯实”,即从实际出发,不是说党和政府的文件和中央领导讲话中强调不够,实际情况恰恰是几乎在所有文件中历来都强调一句话:“望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这也就促使人们在认真思考一个问题:中央文件和领导讲话强调“唯实”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使“唯实”真正成为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当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报喜不报忧,甚至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恶劣作风,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不仅严重阻碍科学发展,而且从根本上动摇着我们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执政基础。所以,确需狠抓不放。
根据我多年学习和实践的体会,陈云同志题写的“只唯实”及其解释,是当前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所应具备“科学精神”的经典概括,既是学风、作风问题,也是党性、党风问题。我们只要对发生上述违背科学发展做法的地方、部门、单位稍作剖析,就会发现那里的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说话、办事,对上、对下,都自觉不自觉、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背离“唯实”原则的情况。如进一步深究一下就会发现,有的人既缺乏牢固的“唯实”意识,也缺乏做到“唯实”的基本知识和经验。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对“实践第一”和“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比较陌生,从而对在本职工作实践中积累“直接经验”缺乏自觉性,很少甚至全然没有亲自到直接的实践中、最有发言权的群众中,去了解掌握作决策和指导工作所必需的第一手材料的意识和兴趣。他们有时也下基层搞调研,但多为坐着车一溜烟似的根据事先安排好的路线走走,对“精心推敲”的汇报稿听听,了解不了多少真实情况,便说上几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了事。另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认识无穷尽”的观念,从而也没有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浏览网络等习惯,很少甚至全然没有学习前人、别人“间接经验”的愿望。有的离职参加学习培训,也是东抄西抄,或让别人写篇“论文”上交了事。
对此,如果说起来,有人还往往“理直气壮”: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调研和读书。忙可能会忙些,但一是忙什么?应酬、玩乐、搞形式、跑关系等,至少可以减少一些,用以调研和读书的时间就会多一些;二是一般也忙不到那种程度,特别是以工作忙为由而不调研、不学习是讲不通的,因为调研和读书本身就是应“忙”之要事。
那么,他们靠什么作决策、指导工作呢?发文件作讲话除时间、地点,当然是一字不差地“照抄照转”。具体讲,有的以“精英”自居,就靠头脑中的“模式”加上听汇报发指令;有的或凭个人好恶“想当然”,或靠“先入为主”的 人云亦云。曾听到一位同志对他们上司的一段“赞美”之词:要么他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做成什么样算什么样,反正也没人管;要么就是在我们上报的文件上他画个圈;会开了、文件发了、钱拨了,就算做工作了;然后就是不断地、完全根据上级要求写“报喜”汇报,并求领导批示表扬,也挺省事的。
以“唯实”克服顽症
对这种积习深且错综复杂的坏风气怎么整治?“只唯实”很可能是一个可“澄清万里埃”的“千钧棒”。当前,首先要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人手,把能否坚持“唯实”作为干部“德”、“才”的一个重要标准,具体化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政绩考核、学习培训、监督问责等各个环节中,并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中执行。
第一,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要“唯实”。当前干部提拔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民意”。实践证明,不听“民意”肯定不行,但只凭一次民主测评(推荐)也肯定不行。“民主推荐”不是“民主选举”;出题笔试、“演讲竞聘”打分等都可以作为考核的一种方式,但最重要的是“唯实”考核。如“德”——要将有关规定与本人一贯的所言所行加以对照作结论;“绩”——要对其工作岗位的职责,一件事一件事地考核。一切坚持实践标准,不能怕麻烦。那种谈话只问同意、不同意或同意谁,特别是遇到不同意见就“放下”的做法,会造成好干部被“耽误”,“问题干部”“逍遥法外”。如果“民意”和“唯实”考核的结果出现了原则矛盾,则要按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内进行充分的“唯实”讨论,通过摆事实来得结论。得出的事实结论要在一定范围(包括对本人)公开。对提交各级党代会、人代会进行差额选举的候选人,也都应是经过“唯实”考核的,并要向代表提供候选人主要表现的事实材料。代表按有关法规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也必须要同时提交“唯实”的事实材料,并要对事实负责。这样,谁当选都应是合格的,差额落选的干部也并非本人有问题,原什么级别仍为什么级别。
至于这样做了以后仍会有人对一些干部的提拔有意见怎么办?还是“唯实”处理。如举报材料,一定要看具体事实,当面听举报也一定要问具体事实(当然要切实保护举报人的正当权益),光“扣帽子”不行。对“事实”举报要一一核实,据实作结论。属实的按规定处理,不实的则要澄清。这样,目前“民主推荐”中存在的“拉票”、考核过程中的“诬告”等坏现象就会大大减少,干部提拔考察的准确率、群众拥护率也会大大提高,更重要的是可“正气清风”。再加上考核责任制,有人想搞“猫腻”也就不容易了。
第二,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包括年度考核、换届考核及巡视等)要“唯实”。首先要坚持鲜明的导向,在考察中要明确一条:领导干部说错话是允许的,只“照抄照转”和说空话、套话是要受批评的,而说假话则是不能允许的;完不成上级规定的任务是允许说明理由的,而弄虚作假则是不能有任何理由的。目前通过一定范围的打“×”“√”等测评,可以作为一种形式,但“权重”不能大,更不能代替“唯实”考核。不论是对死材料(文字资料)还是活材料(本人述职、民主评议),都要紧紧抓住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考核。包括原来怎样,采取了哪些措施,发生了什么变化,给社会和群众带来了什么影响等。如果有的工作没做或没做好,也要实事求是、入情入理地弄清具体的主客观因素,以及是否如实向上级报告了,还是糊弄或隐瞒了,等等。这些事实弄清楚了,结论也就出来了。考核中一定要防止简单地以某位领导特定环境下的几句“评价”、某家媒体的一篇报道等为依据。
第三,干部培训要“唯实”。对同一批干部的培训,可按对基本理论和农村(牧区)、企业(社区)等社会实践经验多少来分班。对缺乏基本理论的要多安排他们认真“精读”原著,结合实际领会;对缺乏实践经验的,就可安排他们带着学习材料到农村、企业与农牧民、工人实行“基本三同”一段时间,半天在参加劳(活)动中体察社情民意,交流感情,半天读书、讨论、整理笔记。我前些年曾听到一个说法:现在机关干部下乡在农牧民家里吃住已“过时”了。这不符合实际,至少不全符合。而问题可能出在“三农”专家李昌平的一个说法:现在“城里人对农村越来越没常识”。
同时,对年轻干部特别是任正职的领导干部,在学习培训中还要安排一定时间,邀请一些人品正、有一定理论政策水平、对党内规矩熟悉、实际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与他们座谈,结合现实难点问题,不拘一格,双向交流,深入研讨。而且要从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ABC开始,如面对情绪激动的上访群众如何处理,接到上级的一项决定如何组织贯彻落实,发生了重大事故怎么办,一个比较重要的案件,在“事实依据”和“法律准绳”方面出现了矛盾怎么办,等等。这些都很具体,但如何处理得能够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的检验,确有很深的真学问,往往考验一个领导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工作作风和领导艺术。可这在一般的“课堂”上是很少能学得到的。
第四,监督、问责要“唯实”。现在这方面的基本规定有了,尽管有些不够完善,但主要是抓落实,在落实中完善。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都很重要,都要坚持,但如果没有党政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间的监督,其他监督作用都可能大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
现在议论最多的是对各级、各部门党政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难”问题。许多人认为,在现在,人们实际上将党政组织与本级组织“一把手”划等号,而“一把手”又基本处于无人监督的状态。所以,强调各种监督都发挥作用的同时,还必须要明确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上一级党政组织、“一把手”,要对下一级党政组织、“一把手”的监督负责;各级、各部门党政组织的正职,要对本级党政组织副职的监督负责;中央党政领导副职要对分管部门、单位和正职的监督负责。
监督、问责“唯实”,就是要坚持事实为依据,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并一定要动“真格”的。既惩恶,也扬善;既要对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问责,也要对监督责任人问责。而且要把每个问责处理作为既教育本人又教育众人的过程,凡能公开的全公开,以收到处理一件事(一个或几个人),提高一次认识,完善一项制度,促进风清气正的效果。现在社会上反映,有的领导干部“今天这里被问责免职”,过不了多久“又在那里原职级任职”了,认为这是没有“真问责”,叫“易地为官”更贴切些。这种现象要改变。只在领导班子中问责,连党内都不公开的做法一定要杜绝。这本身也应纳入监督、问责之中。
古今中外,“唯实”、“实干”兴邦,“轻浮”、“清谈”误国。
现在,国家科学发展的方针政策已很明确,关键是各级党政组织、领导干部要以只“唯实”的科学精神抓落实。从这个意义上讲,“唯实”就成了保证科学发展的一大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