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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高层畏战如鼠,最怕死人。
美国人真是不能保密的。距离5月1日击毙本·拉登才三个月,有关细节就几乎全部泄露出来了。本文仅就奥巴马如何做出这一奇袭决定,补充一点资料。
奥巴马能当选美国总统,民主党的反战民众是主力拥趸。他2009年进白宫后,伊拉克和阿富汗早晚要撤军。但美国要走得不太丢脸,总得有点成绩才行。这年6月,奥巴马亲自写了个备忘录,指示中央情报局制定出捕捉本·拉登的详细行动计划。
去年8月,情报终于有突破。本·拉登藏身深院,与外界的联系全靠他所信任的一个通讯员。美国从被捕的基地组织成员那里知道了通讯员的化名,但一直找不到人。这次终于监听到他的一个电话。根据这线索在巴基斯坦找到了通讯员,并追踪他到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北面小镇阿伯塔巴德的一栋三层楼房。
后来的报道都说阿伯塔巴德这地名闻所未闻,而且偏离阿富汗战场。笔者倒是在诺贝尔文学奖桂冠作者VS·奈保尔的游记中读到过。奈保尔写过两本穆斯林国家游记,第一本叫作《在信仰者之间》(Among the Believers: An Islamic Journey), 里面就谈到他特地坐车从伊斯兰堡去阿伯塔巴德,观看阿富汗牧民在秋季从喜马拉雅山高坡迁移南下的景象。奈保尔还跟牧民谈生意,买了一张羊皮。这地方在民间,一直和阿富汗联系密切。本·拉登的选择,似乎有他的道理。
中央情报局经过半年多的监视,始终没拍到本·拉登照片,只是知道有个高个子(本·拉登身高一米九)常在院墙与屋子间的一条走道散步。中央情报局请各路专家估计情报可信度,报出的数字在40%和90%之间。大主意最后要总统拿。奥巴马在晚上7点宣布休会,第二天醒来后说:干!——派海豹突击队飞兵奇袭本·拉登。
这里就看出奥巴马的智商了。美国要在9·11之后十年才能抓到本·拉登,说到底是奥巴马的前任小布什没脑筋。2001年年底,本·拉登被围在阿富汗托拉博拉山区,中央情报局的战地官员,恳求军方派八百人截断后路,五角大楼就是不同意。当时的美军中央军区司令汤米·弗兰克斯——他具体指挥对阿富汗和伊拉克的进攻——在回忆录里说,他和国防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商量了,认为仓促投入兵力将重犯苏联的错误。这句话说白了,就是美军高层认为,如果像苏联在1979年那样,不顾阿富汗山区地形复杂,又是年底寒冬,临时调派来不及带重炮也没受过专门训练的军队,他们或许不是本·拉登手下抗苏老兵的对手。
美军高层畏战如鼠,最怕死人;他们担心搞得不好,本·拉登没拦住,自己反而死伤一大堆。
当时的中央情报局反恐负责人汉克·克伦普顿拿着地图火急火燎跑到白宫,请小布什强迫五角大楼出兵。小布什看着地图就问了一句话:能不能让巴基斯坦派军队堵住边界?克伦普顿答不行,小布什再无下文。结果中央情报局只能雇了三个当地部落去进攻。本·拉登付了数百万美金,买出一条通道,逃入巴基斯坦。
这次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也是倾向飞机轰炸,觉得派突击队风险太大。是奥巴马选择了突击方式。他要明明白白见真章,而不是什么本·拉登大概埋在废墟下,引得各种阴谋论全球疯传。
其实盖茨多虑了。他怕的是又发生1980年4月的大失败。那回美军突击队坐着直升飞机去伊朗抢救被伊朗爱国青年扣在美国大使馆的五十余名美国人质。但直升机在伊朗沙漠遇到了驾驶员没经历过的一种自然现象:美军是傍晚进去的,太阳落山后的温差导致地面热空气上升,将当地的超细沙尘带入空中,远望有如一股烟柱。王维名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大概就是形容这现象。美军驾驶员不知好歹,不是躲开而是一头栽进这股沙烟,超细沙尘渗入引擎,直升机被迫降落,降落时又因视线被沙烟遮蔽而撞机,整个计划乱套了。但美国在阿富汗已有十年作战经验,现在装备也比三十年前好得多,误入沙烟之类的事,不太可能再发生。
结果奥巴马赌对了。早在大选时,人们就说奥巴马很聪明。即使是本来毫无经验的军事判断,奥巴马也是不但有胆量,而且更准确。
美国人真是不能保密的。距离5月1日击毙本·拉登才三个月,有关细节就几乎全部泄露出来了。本文仅就奥巴马如何做出这一奇袭决定,补充一点资料。
奥巴马能当选美国总统,民主党的反战民众是主力拥趸。他2009年进白宫后,伊拉克和阿富汗早晚要撤军。但美国要走得不太丢脸,总得有点成绩才行。这年6月,奥巴马亲自写了个备忘录,指示中央情报局制定出捕捉本·拉登的详细行动计划。
去年8月,情报终于有突破。本·拉登藏身深院,与外界的联系全靠他所信任的一个通讯员。美国从被捕的基地组织成员那里知道了通讯员的化名,但一直找不到人。这次终于监听到他的一个电话。根据这线索在巴基斯坦找到了通讯员,并追踪他到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北面小镇阿伯塔巴德的一栋三层楼房。
后来的报道都说阿伯塔巴德这地名闻所未闻,而且偏离阿富汗战场。笔者倒是在诺贝尔文学奖桂冠作者VS·奈保尔的游记中读到过。奈保尔写过两本穆斯林国家游记,第一本叫作《在信仰者之间》(Among the Believers: An Islamic Journey), 里面就谈到他特地坐车从伊斯兰堡去阿伯塔巴德,观看阿富汗牧民在秋季从喜马拉雅山高坡迁移南下的景象。奈保尔还跟牧民谈生意,买了一张羊皮。这地方在民间,一直和阿富汗联系密切。本·拉登的选择,似乎有他的道理。
中央情报局经过半年多的监视,始终没拍到本·拉登照片,只是知道有个高个子(本·拉登身高一米九)常在院墙与屋子间的一条走道散步。中央情报局请各路专家估计情报可信度,报出的数字在40%和90%之间。大主意最后要总统拿。奥巴马在晚上7点宣布休会,第二天醒来后说:干!——派海豹突击队飞兵奇袭本·拉登。
这里就看出奥巴马的智商了。美国要在9·11之后十年才能抓到本·拉登,说到底是奥巴马的前任小布什没脑筋。2001年年底,本·拉登被围在阿富汗托拉博拉山区,中央情报局的战地官员,恳求军方派八百人截断后路,五角大楼就是不同意。当时的美军中央军区司令汤米·弗兰克斯——他具体指挥对阿富汗和伊拉克的进攻——在回忆录里说,他和国防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商量了,认为仓促投入兵力将重犯苏联的错误。这句话说白了,就是美军高层认为,如果像苏联在1979年那样,不顾阿富汗山区地形复杂,又是年底寒冬,临时调派来不及带重炮也没受过专门训练的军队,他们或许不是本·拉登手下抗苏老兵的对手。
美军高层畏战如鼠,最怕死人;他们担心搞得不好,本·拉登没拦住,自己反而死伤一大堆。
当时的中央情报局反恐负责人汉克·克伦普顿拿着地图火急火燎跑到白宫,请小布什强迫五角大楼出兵。小布什看着地图就问了一句话:能不能让巴基斯坦派军队堵住边界?克伦普顿答不行,小布什再无下文。结果中央情报局只能雇了三个当地部落去进攻。本·拉登付了数百万美金,买出一条通道,逃入巴基斯坦。
这次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也是倾向飞机轰炸,觉得派突击队风险太大。是奥巴马选择了突击方式。他要明明白白见真章,而不是什么本·拉登大概埋在废墟下,引得各种阴谋论全球疯传。
其实盖茨多虑了。他怕的是又发生1980年4月的大失败。那回美军突击队坐着直升飞机去伊朗抢救被伊朗爱国青年扣在美国大使馆的五十余名美国人质。但直升机在伊朗沙漠遇到了驾驶员没经历过的一种自然现象:美军是傍晚进去的,太阳落山后的温差导致地面热空气上升,将当地的超细沙尘带入空中,远望有如一股烟柱。王维名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大概就是形容这现象。美军驾驶员不知好歹,不是躲开而是一头栽进这股沙烟,超细沙尘渗入引擎,直升机被迫降落,降落时又因视线被沙烟遮蔽而撞机,整个计划乱套了。但美国在阿富汗已有十年作战经验,现在装备也比三十年前好得多,误入沙烟之类的事,不太可能再发生。
结果奥巴马赌对了。早在大选时,人们就说奥巴马很聪明。即使是本来毫无经验的军事判断,奥巴马也是不但有胆量,而且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