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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符号学”这个名称的提出不过一百来年的时间,但人类在历史的长河中从未停止过对于符号的理论思索。这种思索或者是关于符号本体的,或者是关于符号指称的,或者是关于符号如何被指称的,这三个方面曾被莫里斯分别概括为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我认为,从理论意义上看,莫里斯的概括是极其精当的。符号学作为一种专门的学问,在一百年多点的学术史中,尤其是在近几十年的发展进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