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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单位是每个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项目无论是设计、施工还是设备材料选择,均取决于建设单位的决策。因此建设单位节能意识与行为约束是节能管理中的关键。
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在我国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我国,建筑物要达到规定的节能标准,在技术上和标准上已经没有什么障碍,而且中央及各级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并先后出台了各种规定和政策,但是建筑节能的效果却不算太好,主要原因是建筑节能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没有发挥出来。
关键词:建筑;节能;设计;施工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一、增强节能意识
一般的建设单位只关心如何缩短工期,如何利用较少的资金获取更多的投资效益,让利益最大化。传统的建设单位单一的追求利益效益,致使节能项目发展缓慢甚至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倡导建设单位具有节能意识与社会责任感本身是企业领导乃至个人综合素养的体现,一味的追求金钱的企业不是好企业,本着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只有增强节能意识,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才是大势所趋。当然,不能完全依赖于建设单位的道德约束来开展建筑节能,更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约束条件。
二、严抓材料采购、生产以及循环利用
1、材料采购:在雾霾笼罩全世界的今天,不少地区都实行了强制节能,大多数建设单位对新型节能材料的市场认识度不高。且价格颇高,节能材料价格混乱,打着节能材料的名字卖着不节能的材料,劣质产品充斥市场。要从根本上做到节能材料价格的透明,建设单位应特别重视节能材料的询价与采购。
2、材料的生产加工:绿色建筑材料,是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不用或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工农业或城市固态废弃物生产的无毒害、无污染、无放射性,达到使用周期后可回收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绿色建材的定义围绕原料采用、产品制造、使用和废弃物处理4个环节,并实现对地球环境负荷最小和有利于人类健康两大目标,达到 “健康、环保、安全及质量优良”4个目的。(摘自百度百科)[1]
3、材料的运输:建筑材料运输总能耗指建筑物施工所用建筑材料从生产地到施工现场的运输过程能耗。因此,应该考虑材料运输距离的最小化,并且采用新能源运输工具。
4、材料的循环利用: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是解决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问题的重要措施,节约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2]
三、执行节能标准
许多建设单位认为,建筑节能对他们来说是增加額外的经济负担,缺乏积极性,甚至抱很大的抵触情绪,认为是无形的给他们增加许多工作。许多建设单位在委托建筑设计时便明确表示,不要按节能建筑标准设计,在一般人群的眼中,节能建筑需要高投入、高维护;技术不成熟存在缺陷等,有些建设单位把已经按节能标准设计的图纸,在报批后,又修改成非节能设计,即所谓的“阴阳图纸”现象。
一方面是政府从全民的利益出发,要推行建筑节能:一方面是建设单位片面顾及自身的得失,不想执行建筑节能的要求。
四、建筑节能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推进建筑节能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但大多数地方政府未对此予以高度重视,未将其作为一项日常的重要工作来抓。中央政府也未将建筑节能其放在关系全局的高度来进行指导,没有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建筑节能本来是亿万群众的切身事业,但是在人民群众中没有形成对建筑节能重要性的基本认识,还不了解建筑节能会带来多方面的巨大效益。
2、缺乏配套完善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
我国虽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但未制定对建筑节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而建筑节能工作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但许多发达国家在七十年代“石油危机”之后,就相继制定并实施了节能的专门法律,对民用建筑节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采取了一系列经济鼓励措施。东欧国家也在近十年颁布并执行了相应的法律,因而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迅速的发展。
3、缺乏相应的经济鼓励政策
建筑节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但国家及地方缺乏对建筑节能的实质性经济鼓励政策,建筑节能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我国建筑节能尚处于起步阶段,单纯依靠用户、建设方自发的行为无法实现建筑节能目标。我国既有建筑面积达360亿平方米,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工作量巨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为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急需政府出台相关的经济鼓励政策,引导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建筑节能发展。国外发达国家为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政策措施,如德国、丹麦、波兰等国家对旧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大量财政补助,美国、日本、德国对利用太阳能的建筑实行财政补助效果很好。
4、国家对建筑节能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支持力度不够
建筑节能的顺利推进还有赖于经济上可以承受的先进成熟的技术以及质量合格、数量足够的产品的支持,但是,正在起步发展中的建筑节能产业,作为一个复杂多样的产业群体存在起点低、技术水平不高、创新能力弱的问题。目前过渡地区的建筑节能标准即将颁布实施,南方炎热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也已经启动,这些标准的实施需要大量成熟可行的技术和产品作为支撑,但国家在建筑节能技术开发和创新方面的支持力度还很不够。
5、管理机构不健全
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分离管理体制不顺畅。建筑节能工作除了应该注意建筑门窗、建筑屋顶和采暖制冷系统的用能效率外,建筑物的围护墙体节能也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建筑节能不抓墙体革新不可能达到节能的效果。同样墙体革新不与建筑节能相结合,也失去了墙体革新的作用。但长期以来建筑节能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机构。虽然建设部已成立了建筑节能协调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建筑节能协调组办公室,但到目前为止很多地方仍未成立相应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因而建筑节能工作难以推动。
6、注重单一阶段的节能管理
目前,建筑节能偏向于设计、施工阶段的管理,监管工作也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的设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建筑节能标准、建造是否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大部分地区对建筑物的运行耗能监测、建筑物拆除评估及废弃物的处置等没有纳入建筑节能管理中。 “短命”建筑和“闲置”建筑在我国并不少见,对能源造成极大的耗费,但目前却没有建筑报废审批制度,政府相关部门未进行有效监管。[3]
五、结论
实现建筑系统的节能另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推广和普及节能建筑,在当前社会,人们对居住使用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实现能耗的节约不能以牺牲人们的舒适度为代价,这样就必然要提高建筑的能效,即以适量的能耗来满足人们日常的需要,这也是节能建筑的目标。推广节能建筑,不能仅靠政府的强制意识或人们的自觉意识,市场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因此,政府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来培育和完善节能建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来促进建筑节能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金桂,张启富.材料延寿与可持续发展[A].2011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第四卷)[C].2011年
[2] 王春阳.建筑材料[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 姜波.新建居住建筑节能管理制度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1年
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在我国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我国,建筑物要达到规定的节能标准,在技术上和标准上已经没有什么障碍,而且中央及各级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并先后出台了各种规定和政策,但是建筑节能的效果却不算太好,主要原因是建筑节能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没有发挥出来。
关键词:建筑;节能;设计;施工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一、增强节能意识
一般的建设单位只关心如何缩短工期,如何利用较少的资金获取更多的投资效益,让利益最大化。传统的建设单位单一的追求利益效益,致使节能项目发展缓慢甚至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倡导建设单位具有节能意识与社会责任感本身是企业领导乃至个人综合素养的体现,一味的追求金钱的企业不是好企业,本着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只有增强节能意识,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才是大势所趋。当然,不能完全依赖于建设单位的道德约束来开展建筑节能,更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约束条件。
二、严抓材料采购、生产以及循环利用
1、材料采购:在雾霾笼罩全世界的今天,不少地区都实行了强制节能,大多数建设单位对新型节能材料的市场认识度不高。且价格颇高,节能材料价格混乱,打着节能材料的名字卖着不节能的材料,劣质产品充斥市场。要从根本上做到节能材料价格的透明,建设单位应特别重视节能材料的询价与采购。
2、材料的生产加工:绿色建筑材料,是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不用或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工农业或城市固态废弃物生产的无毒害、无污染、无放射性,达到使用周期后可回收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绿色建材的定义围绕原料采用、产品制造、使用和废弃物处理4个环节,并实现对地球环境负荷最小和有利于人类健康两大目标,达到 “健康、环保、安全及质量优良”4个目的。(摘自百度百科)[1]
3、材料的运输:建筑材料运输总能耗指建筑物施工所用建筑材料从生产地到施工现场的运输过程能耗。因此,应该考虑材料运输距离的最小化,并且采用新能源运输工具。
4、材料的循环利用: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是解决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问题的重要措施,节约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2]
三、执行节能标准
许多建设单位认为,建筑节能对他们来说是增加額外的经济负担,缺乏积极性,甚至抱很大的抵触情绪,认为是无形的给他们增加许多工作。许多建设单位在委托建筑设计时便明确表示,不要按节能建筑标准设计,在一般人群的眼中,节能建筑需要高投入、高维护;技术不成熟存在缺陷等,有些建设单位把已经按节能标准设计的图纸,在报批后,又修改成非节能设计,即所谓的“阴阳图纸”现象。
一方面是政府从全民的利益出发,要推行建筑节能:一方面是建设单位片面顾及自身的得失,不想执行建筑节能的要求。
四、建筑节能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推进建筑节能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但大多数地方政府未对此予以高度重视,未将其作为一项日常的重要工作来抓。中央政府也未将建筑节能其放在关系全局的高度来进行指导,没有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建筑节能本来是亿万群众的切身事业,但是在人民群众中没有形成对建筑节能重要性的基本认识,还不了解建筑节能会带来多方面的巨大效益。
2、缺乏配套完善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
我国虽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但未制定对建筑节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而建筑节能工作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但许多发达国家在七十年代“石油危机”之后,就相继制定并实施了节能的专门法律,对民用建筑节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采取了一系列经济鼓励措施。东欧国家也在近十年颁布并执行了相应的法律,因而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迅速的发展。
3、缺乏相应的经济鼓励政策
建筑节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但国家及地方缺乏对建筑节能的实质性经济鼓励政策,建筑节能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我国建筑节能尚处于起步阶段,单纯依靠用户、建设方自发的行为无法实现建筑节能目标。我国既有建筑面积达360亿平方米,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工作量巨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为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急需政府出台相关的经济鼓励政策,引导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建筑节能发展。国外发达国家为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政策措施,如德国、丹麦、波兰等国家对旧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大量财政补助,美国、日本、德国对利用太阳能的建筑实行财政补助效果很好。
4、国家对建筑节能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支持力度不够
建筑节能的顺利推进还有赖于经济上可以承受的先进成熟的技术以及质量合格、数量足够的产品的支持,但是,正在起步发展中的建筑节能产业,作为一个复杂多样的产业群体存在起点低、技术水平不高、创新能力弱的问题。目前过渡地区的建筑节能标准即将颁布实施,南方炎热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也已经启动,这些标准的实施需要大量成熟可行的技术和产品作为支撑,但国家在建筑节能技术开发和创新方面的支持力度还很不够。
5、管理机构不健全
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分离管理体制不顺畅。建筑节能工作除了应该注意建筑门窗、建筑屋顶和采暖制冷系统的用能效率外,建筑物的围护墙体节能也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建筑节能不抓墙体革新不可能达到节能的效果。同样墙体革新不与建筑节能相结合,也失去了墙体革新的作用。但长期以来建筑节能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机构。虽然建设部已成立了建筑节能协调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建筑节能协调组办公室,但到目前为止很多地方仍未成立相应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因而建筑节能工作难以推动。
6、注重单一阶段的节能管理
目前,建筑节能偏向于设计、施工阶段的管理,监管工作也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的设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建筑节能标准、建造是否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大部分地区对建筑物的运行耗能监测、建筑物拆除评估及废弃物的处置等没有纳入建筑节能管理中。 “短命”建筑和“闲置”建筑在我国并不少见,对能源造成极大的耗费,但目前却没有建筑报废审批制度,政府相关部门未进行有效监管。[3]
五、结论
实现建筑系统的节能另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推广和普及节能建筑,在当前社会,人们对居住使用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实现能耗的节约不能以牺牲人们的舒适度为代价,这样就必然要提高建筑的能效,即以适量的能耗来满足人们日常的需要,这也是节能建筑的目标。推广节能建筑,不能仅靠政府的强制意识或人们的自觉意识,市场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因此,政府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来培育和完善节能建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来促进建筑节能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金桂,张启富.材料延寿与可持续发展[A].2011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第四卷)[C].2011年
[2] 王春阳.建筑材料[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 姜波.新建居住建筑节能管理制度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