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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主制原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党组织建设理论最显著的特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建立和壮大必须要寻求新的形式和原则,自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开始他们便在革命实践中不断阐明无产阶级政党科学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原则。在指导共产主义者同盟、国际工人协会建立的过程中,在帮助一些欧美国家进行建党的实践中,马克思恩格斯最终摸索出一项具有民主性质的党的基本制度,这为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建设夯实了理论根基,也对我国当代党的组织建设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 民主制原则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20)43-0026-02
从19世纪40年代起,马克思恩格斯就对宪章派、德国正义者同盟等工人组织进行深入考察,并认识到现有的工人团体和组织是按照密谋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这与无产阶级的革命目的和阶级性质格格不入,已经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工人运动开展的阻碍。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加入正义者同盟后,拟定了新的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原则:
一、人人皆兄弟,所有盟员一律平等。
1847年12月,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顺利通过了马克思恩格斯一起修订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此章程规定:“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他们都是兄弟,因而有义务在一切场合下互相帮助;一切盟员都有同样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盟里的各个领导人都由民主选举产生。”马克思恩格斯反对一切特权和迷信,认为盟员虽然在党内的职位和分工不同,但是本质上地位都是平等的。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对共产主义者同盟作出巨大的贡献,但他们从不认为自己在同盟内是特殊的存在,他们从不把自己的理论观点强加给其他成员,仅仅把自己看成普普通通的一员。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理念也是需要经过盟内各成员不断地商讨以及需要在历史现实中检验,他们并不乐意成为权威,成为别人不可置疑的对象,这一点是和魏特林、拉萨尔截然相反的。马克思在1877年曾回想那时持有的观点:“恩格斯和我最初参加共产主义者秘密团体时的必要条件是:摒弃章程中一切助长迷信权威的东西。”
二、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实行民主制的组织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所经历的时代正处于资本主义矛盾积聚期,無产阶级的革命斗争也在酝酿着。马克思恩格斯在进行组织政党活动中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困难主要出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密谋传统以及专制作风带来的负面作用,这本身就受历史根深蒂固的影响。那时,在欧洲西部的一些国家里一些工人团体已崭露头角,这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四季社、宪章协会以及正义者同盟,这些工人组织都有着类似的弊端,工人组织的权力大都高度集中,可以用专制一词来概括,这些都具有密谋、宗派以及等级的特点,这一弊端对无产阶级组织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另外一个困难是,人们期望获得更多的民主和自由的权利,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处在资本主义的上升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矛盾不断增多,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固有缺陷开始逐渐暴露。这两方面的困难实际上都触及到一个本质问题,那就是民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主必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最基本特点,他们坚决否定宗派密谋组织的绝对专制与绝对服从。
其实早在1845年,恩格斯一向把民主看作是无产阶级不可或缺的行事准则。恩格斯曾说过民主在今天的社会就是共产主义,无产阶级家必须高高举起民主这一大旗。因为正义者同盟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前身,所以共产主义者同盟也带有密谋主义的集中制这一色彩。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在受到邀请加入并改造正义者同盟时,马克思恩格斯就注重把民主这一原则贯彻到改造后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组织的方方面面,认为一切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民主制度来进行。
三、民主制原则需要有必要的集中。
马克思恩格斯倾向于民主制,但并不认为仅仅民主就能万事大吉了,他们认为一个组织良好的政党必须要有适当的集中与权威,民主不能走向无政府主义的歧途。在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建设思想中,民主本身就是一种有秩序的制度设计。马克思认为民主本身就包括集中与权威在内,既不能把民主与权威看成是水火不容的一对,也不能把民主错误理解成无政府主义。民主从狭义上讲是指自己当家作主的一种权利,从广义上讲民主是把所有人的意志集中到一起、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这样一个程序,所以本质上来说民主最终将产生集中。《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规定了同盟的代表大会是最高的立法机构和权力机构,掌握着最高权力,包括改动章程、把严重违反规定的盟员清理出同盟、决定中央委员会的位置和在什么地方举行下一届代表大会。另外章程把中央委员会定位为同盟的最高执行机关,中央委员会需要和下级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并且要定期向代表大会作报告。报告制度不仅体现在中央委员会对代表大会定期作报告,还体现在地方性政党也需要定期向代表大会作报告,当代表大会处于闭幕期间时,地方性政党组织则向中央委员会作出报告。另外,章程还对盟员个体作出规定,要求盟员“服从同盟的全部决定”,如果严重违反这个规定,则会被开除出盟,轻度违反也会被暂令离盟。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对民主和集中都很重视。
民主集中制可谓是各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社会主义是前进还是倒退,它的荣辱兴衰和民主集中制息息相关,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把握得好,可以让社会主义事业焕发出勃勃生机。现如今,中国共产党正在不断推进党的建设迈向新台阶,需要坚定地以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理论为指导,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具体举措如下:
一、需要非常关注党内民主。
我国封建历史非常悠久,达两千多年,所以说传统文化根深蒂固,已经给人们留下深深的烙印,民主的氛围很是缺乏,有这样特点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不太容易,受到的制约很大,正因为这样,在我党内部推行民主才更有必要,不仅要党内民主,更要以党内民主引发人民民主,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态更加文明有序。如果我党内部思想上存在不同的想法,这时如果凭借专制的手段搞一言堂,可以让我党表面上看起来一团和气、风平浪静,但实质上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活力反而受到压抑,我党的政策、方针终究是不能很好地得到执行的,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受到莫大的伤害。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力防止乾纲独断、政由己出的事情发生,发动党员群众让其思想上觉醒,学会民主制下该如何参与政治生活,既要勇于批评别人的错误,也要不吝啬地批评自己的缺点,对党内的领导干部持续进行督查,使其不敢也不能搞专制作风,这样才能增加中国共产党的活力和战斗力。总而言之,我国的现实国情决定了我党必须高度关注党内民主这一块,要认清党内民主是我党的活力源泉、生命通道,不断地提升党内民主到达新层次。 二、以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
我党在战争年代领导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战争结束后众望所归成为执政党,现在在和平年代我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领导力量。可以说我党是其他社会组织的榜样,同样我党的每一位党员也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行动标杆,中国共产党及其每一位成员的一言一行都受到外界的高度关注。我党只有把党内民主做好,让普通党员以进取之心参加党内事情的处理,从而给其他组织及成员带来示范,引领人民民主的风潮。要把党内民主的制度保障作为重中之重,用制度来推进党内持续的民主。要进一步推动用法制的手段来维护人民民主,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在以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的过程中,要把它们二者的关系处置得恰到好处,使二者在互相促进中持续改进。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之内行事,决不允许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内的事情发生,党员不能拥有特殊权利,每一个党员都要按规则行事,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得好,这给党内民主供应了民主的外部环境,这就是人民民主反過来对党内民主促进。当人们已经习惯了民主的方式行事,民主政治已经成为常态,这就对党内民主产生了更高的需求。
三、持续丰富正确集中的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论是指导无产阶级运动还是创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革命运动中存在一定的权威是必需的。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深入剖析了失败的原因,最后总结道“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论权威》就是恩格斯针对权威问题的理解而写的,他认为权威也有着客观的形成规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无产阶级政党需要正确的对待权威,要时时刻刻保护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权威,并凭借于此来实现社会主义的建立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主要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中国是否变得国强民富直接关系到我党的合法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特点,只有坚定不移地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才能稳定有序地做好我国的各项任务。维护党的领导,必须把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放在第一位,党中央如果失去权威,我国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就像军阀割据时代那样。中央具有权威,才能把八千多万党员的智慧和力量拧成一股绳,接着把人民群众团结在身边,这样就不怕任何艰难困苦,就能获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胜利。
另外,我们需注意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适应实践的需要,有时突出强调民主,有时突出强调集中,是符合党的发展要求的。无论什么真理,只要它们的应用条件发生改变,它们就可能成为谬误。正如列宁所说:“哪怕再多走一小步,看来如同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也会变为谬误。”民主和集中从来都是一体的,决不能把其中一点置之不理而偏向另一点。这样的观点是不完整的,都不能使得我党健康有序的运行,我们应该准确把握这个硬币的两个面,一边推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避免少数人的专权跋扈,全面的施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一边还要始终保持对无政府主义警觉,协调好这两个面之间的矛盾。
四、正确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
在坚定不移地维护集体领导这个大的原则下,我们应该高度关注个人在领导工作中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后的社会主义运动历史,有两种不同的错误领导:一是某些政党权力的主要负责人过于集中,监督无效,甚至呈现出破坏集中的独断,破坏党的团结;二是领导的核心是空洞的,没有人负责,没有领导,组织分崩离析,即使是在危险和沉重的或重大的问题上,也没有人可以扭转战局,这严重损害党组织。在遵义会议之后,我们党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理解逐步提高。毛泽东在党中地位的一点点确立,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此我党就具有强大的领导核心。邓小平对此说过:“千万要形成核心。若无核心,处于涣散的状况,这个党委的任务是无法完成的。”
领导核心也是领导集团的首席决策者,通常被称为“一把手”,其作用非常关键。他们的决策、命令、管理直接关系到我国各部门各单位的发展,他们肩负的责任重于泰山。缺少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科学发挥,组织就没有效率,那么党的各级组织也就缺少领导权威。要正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首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各级领导和党的高层领导要加强党的精神,拥有坚定的理念和信念。要清楚党内职务的高低并不能决定思想素养的优劣。二是形成领导干部勇于行动、勇于作为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国家的能力,担当指挥科学发展的重任。通过加强“领导”考核、审计监督和问责制,贯彻领导干部干得不好就要下来的氛围。三是解决“一把手”权力监管的问题。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制度创新,政务要公正公开。四是在信息化条件下,极力完善覆盖范围广、执法过程严的权力运作、约束和监督机制。我们必须要勇于承担责任,监督以防玩忽职守的,承担责任对非法活动进行起诉,以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永远用于人民的身上。五是加强科学体系建设,摆脱国内生产总值论英雄的旧的考核办法,对得起人民的投票,建立让人民满意、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机制,让优秀的人才能有合适的平台,发挥他们的所学为人民作出贡献。
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要根据形式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而有所侧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基层党组织至关重要,这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孙永芬.历史地透析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思想. 科学社会主义,2008.
[3]林怀艺.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建党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 民主制原则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20)43-0026-02
从19世纪40年代起,马克思恩格斯就对宪章派、德国正义者同盟等工人组织进行深入考察,并认识到现有的工人团体和组织是按照密谋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这与无产阶级的革命目的和阶级性质格格不入,已经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工人运动开展的阻碍。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加入正义者同盟后,拟定了新的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原则:
一、人人皆兄弟,所有盟员一律平等。
1847年12月,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顺利通过了马克思恩格斯一起修订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此章程规定:“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他们都是兄弟,因而有义务在一切场合下互相帮助;一切盟员都有同样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盟里的各个领导人都由民主选举产生。”马克思恩格斯反对一切特权和迷信,认为盟员虽然在党内的职位和分工不同,但是本质上地位都是平等的。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对共产主义者同盟作出巨大的贡献,但他们从不认为自己在同盟内是特殊的存在,他们从不把自己的理论观点强加给其他成员,仅仅把自己看成普普通通的一员。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理念也是需要经过盟内各成员不断地商讨以及需要在历史现实中检验,他们并不乐意成为权威,成为别人不可置疑的对象,这一点是和魏特林、拉萨尔截然相反的。马克思在1877年曾回想那时持有的观点:“恩格斯和我最初参加共产主义者秘密团体时的必要条件是:摒弃章程中一切助长迷信权威的东西。”
二、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实行民主制的组织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所经历的时代正处于资本主义矛盾积聚期,無产阶级的革命斗争也在酝酿着。马克思恩格斯在进行组织政党活动中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困难主要出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密谋传统以及专制作风带来的负面作用,这本身就受历史根深蒂固的影响。那时,在欧洲西部的一些国家里一些工人团体已崭露头角,这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四季社、宪章协会以及正义者同盟,这些工人组织都有着类似的弊端,工人组织的权力大都高度集中,可以用专制一词来概括,这些都具有密谋、宗派以及等级的特点,这一弊端对无产阶级组织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另外一个困难是,人们期望获得更多的民主和自由的权利,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处在资本主义的上升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矛盾不断增多,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固有缺陷开始逐渐暴露。这两方面的困难实际上都触及到一个本质问题,那就是民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主必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最基本特点,他们坚决否定宗派密谋组织的绝对专制与绝对服从。
其实早在1845年,恩格斯一向把民主看作是无产阶级不可或缺的行事准则。恩格斯曾说过民主在今天的社会就是共产主义,无产阶级家必须高高举起民主这一大旗。因为正义者同盟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前身,所以共产主义者同盟也带有密谋主义的集中制这一色彩。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在受到邀请加入并改造正义者同盟时,马克思恩格斯就注重把民主这一原则贯彻到改造后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组织的方方面面,认为一切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民主制度来进行。
三、民主制原则需要有必要的集中。
马克思恩格斯倾向于民主制,但并不认为仅仅民主就能万事大吉了,他们认为一个组织良好的政党必须要有适当的集中与权威,民主不能走向无政府主义的歧途。在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建设思想中,民主本身就是一种有秩序的制度设计。马克思认为民主本身就包括集中与权威在内,既不能把民主与权威看成是水火不容的一对,也不能把民主错误理解成无政府主义。民主从狭义上讲是指自己当家作主的一种权利,从广义上讲民主是把所有人的意志集中到一起、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这样一个程序,所以本质上来说民主最终将产生集中。《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规定了同盟的代表大会是最高的立法机构和权力机构,掌握着最高权力,包括改动章程、把严重违反规定的盟员清理出同盟、决定中央委员会的位置和在什么地方举行下一届代表大会。另外章程把中央委员会定位为同盟的最高执行机关,中央委员会需要和下级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并且要定期向代表大会作报告。报告制度不仅体现在中央委员会对代表大会定期作报告,还体现在地方性政党也需要定期向代表大会作报告,当代表大会处于闭幕期间时,地方性政党组织则向中央委员会作出报告。另外,章程还对盟员个体作出规定,要求盟员“服从同盟的全部决定”,如果严重违反这个规定,则会被开除出盟,轻度违反也会被暂令离盟。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对民主和集中都很重视。
民主集中制可谓是各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社会主义是前进还是倒退,它的荣辱兴衰和民主集中制息息相关,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把握得好,可以让社会主义事业焕发出勃勃生机。现如今,中国共产党正在不断推进党的建设迈向新台阶,需要坚定地以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理论为指导,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具体举措如下:
一、需要非常关注党内民主。
我国封建历史非常悠久,达两千多年,所以说传统文化根深蒂固,已经给人们留下深深的烙印,民主的氛围很是缺乏,有这样特点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不太容易,受到的制约很大,正因为这样,在我党内部推行民主才更有必要,不仅要党内民主,更要以党内民主引发人民民主,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态更加文明有序。如果我党内部思想上存在不同的想法,这时如果凭借专制的手段搞一言堂,可以让我党表面上看起来一团和气、风平浪静,但实质上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活力反而受到压抑,我党的政策、方针终究是不能很好地得到执行的,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受到莫大的伤害。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力防止乾纲独断、政由己出的事情发生,发动党员群众让其思想上觉醒,学会民主制下该如何参与政治生活,既要勇于批评别人的错误,也要不吝啬地批评自己的缺点,对党内的领导干部持续进行督查,使其不敢也不能搞专制作风,这样才能增加中国共产党的活力和战斗力。总而言之,我国的现实国情决定了我党必须高度关注党内民主这一块,要认清党内民主是我党的活力源泉、生命通道,不断地提升党内民主到达新层次。 二、以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
我党在战争年代领导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战争结束后众望所归成为执政党,现在在和平年代我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领导力量。可以说我党是其他社会组织的榜样,同样我党的每一位党员也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行动标杆,中国共产党及其每一位成员的一言一行都受到外界的高度关注。我党只有把党内民主做好,让普通党员以进取之心参加党内事情的处理,从而给其他组织及成员带来示范,引领人民民主的风潮。要把党内民主的制度保障作为重中之重,用制度来推进党内持续的民主。要进一步推动用法制的手段来维护人民民主,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在以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的过程中,要把它们二者的关系处置得恰到好处,使二者在互相促进中持续改进。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之内行事,决不允许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内的事情发生,党员不能拥有特殊权利,每一个党员都要按规则行事,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得好,这给党内民主供应了民主的外部环境,这就是人民民主反過来对党内民主促进。当人们已经习惯了民主的方式行事,民主政治已经成为常态,这就对党内民主产生了更高的需求。
三、持续丰富正确集中的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论是指导无产阶级运动还是创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革命运动中存在一定的权威是必需的。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深入剖析了失败的原因,最后总结道“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论权威》就是恩格斯针对权威问题的理解而写的,他认为权威也有着客观的形成规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无产阶级政党需要正确的对待权威,要时时刻刻保护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权威,并凭借于此来实现社会主义的建立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主要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中国是否变得国强民富直接关系到我党的合法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特点,只有坚定不移地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才能稳定有序地做好我国的各项任务。维护党的领导,必须把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放在第一位,党中央如果失去权威,我国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就像军阀割据时代那样。中央具有权威,才能把八千多万党员的智慧和力量拧成一股绳,接着把人民群众团结在身边,这样就不怕任何艰难困苦,就能获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胜利。
另外,我们需注意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适应实践的需要,有时突出强调民主,有时突出强调集中,是符合党的发展要求的。无论什么真理,只要它们的应用条件发生改变,它们就可能成为谬误。正如列宁所说:“哪怕再多走一小步,看来如同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也会变为谬误。”民主和集中从来都是一体的,决不能把其中一点置之不理而偏向另一点。这样的观点是不完整的,都不能使得我党健康有序的运行,我们应该准确把握这个硬币的两个面,一边推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避免少数人的专权跋扈,全面的施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一边还要始终保持对无政府主义警觉,协调好这两个面之间的矛盾。
四、正确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
在坚定不移地维护集体领导这个大的原则下,我们应该高度关注个人在领导工作中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后的社会主义运动历史,有两种不同的错误领导:一是某些政党权力的主要负责人过于集中,监督无效,甚至呈现出破坏集中的独断,破坏党的团结;二是领导的核心是空洞的,没有人负责,没有领导,组织分崩离析,即使是在危险和沉重的或重大的问题上,也没有人可以扭转战局,这严重损害党组织。在遵义会议之后,我们党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理解逐步提高。毛泽东在党中地位的一点点确立,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此我党就具有强大的领导核心。邓小平对此说过:“千万要形成核心。若无核心,处于涣散的状况,这个党委的任务是无法完成的。”
领导核心也是领导集团的首席决策者,通常被称为“一把手”,其作用非常关键。他们的决策、命令、管理直接关系到我国各部门各单位的发展,他们肩负的责任重于泰山。缺少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科学发挥,组织就没有效率,那么党的各级组织也就缺少领导权威。要正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首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各级领导和党的高层领导要加强党的精神,拥有坚定的理念和信念。要清楚党内职务的高低并不能决定思想素养的优劣。二是形成领导干部勇于行动、勇于作为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国家的能力,担当指挥科学发展的重任。通过加强“领导”考核、审计监督和问责制,贯彻领导干部干得不好就要下来的氛围。三是解决“一把手”权力监管的问题。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制度创新,政务要公正公开。四是在信息化条件下,极力完善覆盖范围广、执法过程严的权力运作、约束和监督机制。我们必须要勇于承担责任,监督以防玩忽职守的,承担责任对非法活动进行起诉,以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永远用于人民的身上。五是加强科学体系建设,摆脱国内生产总值论英雄的旧的考核办法,对得起人民的投票,建立让人民满意、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机制,让优秀的人才能有合适的平台,发挥他们的所学为人民作出贡献。
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要根据形式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而有所侧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基层党组织至关重要,这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孙永芬.历史地透析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思想. 科学社会主义,2008.
[3]林怀艺.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建党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