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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莉斯蒂娃将艺术文本分为“现象文本” (pheno-text)和“生成文本”(geno-text),她认为艺术家的创作是这样一个过程——“不断穿过边界相对变动的区域,构成一个不局限于两个文本主体之间的传达通路.”[1]就民族舞蹈创作而言,我们认为从衍生态形式舞蹈的表演,到经过专业编舞者在其基础上进行创作的舞蹈作品,无一不在寻求这种突破——即寻找民族舞蹈的符号与现代主义语境隐秘的交叉地带和它们的极限.现在,前卫的编舞者们利用实验舞剧这一形式,通过舞蹈——以动作和姿势为符号载体的型文本(archi-text),将这种改革引入舞蹈创作中,使其哲学隐喻与民族传统转喻融为一体,从而绽放出全新的艺术魅力.民族实验舞剧《彩虹》的诞生,无疑为我们展现了这一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