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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半天,不知道该如何传达读钟求是短篇《给我一个借口》之后的感觉。我可以从很多方面总结这篇小说的好处,但最突出的感觉是舒服、熨帖。一篇小说让你读后不硌生,不勉强,而像是口渴的人喝下一杯凉开水,那感觉是很受用的。
钟求是是个很优秀的作家,钟的优秀不在题材的重大上,不在主题的深远上,而在他有很扎实的小说功夫。很多作家写小说走的是偏锋,或靠题材取胜,或提出什么重大问题,钟求是却非常平易。读钟求是的小说容易想到他的出生地,江南水乡。那种平静的氤氲,那种略带忧郁的安祥,那种轻轻的俏皮掩映之下的沉重,都有动人的魅力。
《给我一个借口》无疑是一篇十分精致成熟的小说。这是一篇生长起来的小说。所谓“生长”,是说较少人工斧凿的痕迹,自然天成。这个天成首先体现在故事上。小说的故事没有半点刻意,顺乎自然,一路流动过来,没有峰回路转,却也柳暗花明。作者没有故意设置大起大落的事件,没有匪夷所思的转折,一切都顺乎人物的心理和性情朝前发展,所有的起伏都在情理之中,既不超出人的预料,也不全在读者的意中。小说几乎没有什么冲突,真正的冲突都来自人物的内心,人物或者跟自己小小过不去,或者为自己的行为找辩护,也居然有小小的紧张,小小的涟漪。小说就在这种波澜不惊中推进,这样的小说宜于下雨天,对着院子里的豆棚瓜架静静地阅读,发点轻声的叹喟:呀,生活原来如此!
除了故事的流畅自然,更让人信服的是主题的贴切。最怕一种玩深刻的小说,硬在故事中塞进一些半生不熟的思考,不是将好生生的故事弄扭曲了,就是主题仿佛贴上去的膏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钟求是能够征服人,重要一点就是他不故作思考状,但唯其不作思考状,反而让人感到他对生活有独到而深刻的领悟。钟求是也编故事,但他编故事的动机不是取悦读者,也不为了主题,而是为了一团挥之不去的感觉。读过他的创作谈,比如他写作《谢雨的大学》,写英雄时代对一个女孩的伤害,故事和主题都重大,而原始冲动却是大学时代一个业余吉它手的一首忧伤的曲子!我喜欢这样的一种写作状态,这是一种稍带梦幻的写作,理性在其中固然不是没有作用,但感觉才是关键。《借口》的主题也很重大,深刻。它揭示了一个普遍的生活现象:只要有一个说得过去的借口,不可能发生的事也能发生。这种所谓的“借口”,其实就是人的自我心理调节机制。借口有了,心理平衡了,情绪就稳定了。这看似变态,其实却是常态,常态和变态之间并没有不能逾越的鸿沟。阿Q的可笑不在他找了借口,而在他的借口太出格。比较起来,每个人都有些阿Q气。不然人没法生存下去。
也许我要说的还不是上述这些,我要说的是这篇小说的语言。我很少看到像钟求是这样讲究语言的。这并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其他评论家也注意到了。有人说钟求是的小说是“纯正的汉语”,我赞同。“纯正”二字不易得,然而这就是钟求是留给我们的印象。钟求是不用那种太过诗意的语言,像废名,像阿城,像何立伟,过于讲究炼字炼句,追求语言的陌生化。过于的陌生化,固然可以带来审美的新鲜感,但也同时会造成审美的阻隔。钟求是不是那样,钟的好处在于平易,在于准确。他的用字,初看上去并不起眼,并不显出多少才华和匠心。但细一想,真是太贴切了,换一个字不行。钟的功夫是在众多词语中选择那最有表现力,最合适的一个。因为合适,因为有表现力,我们才体会出好。不妨举几个例子。
(1)在此之前,她是个独身主义者,时不时提醒自己别混到婚姻里去。
(2)这年春节一过,母亲点着她的岁数,真急了。
(3)第二天起床,天是好的。崔小忆静着心去了公司,一头扎进一套房子的装饰设计中。
(4)吴起便也抓了一只,掩在掌心里看。
(5)吴起默着脸站在那儿,看着他们一个一个走过。
几个句子当中,“混”,“点”,“静”,“掩”,“默”,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词语,也没有故作姿态的提炼,也说不上是多么怪诞的修辞,但就是好。一个“混”字显得崔小忆多么与众不同(其实完全一样!),一个“点”字让我们看到了崔母的焦急,一个“静”字可以见出崔小忆的平静和得意,一个“掩”字活画出新婚人的幸福,一个“默”字同样传达出吴起的沮丧!平淡归平淡,因为选择得当,并且似乎毫不费力,所以得佩服人家的功夫。除了词语选择得当,整个叙述的节奏也是很惬意的。有人评价汪曾祺的小说语言的好处,全在于关系,仿佛王羲之的字,单个看不咋样,整体看,“仿佛老翁携幼孙”,充满情致!这评价移到钟求是身上来,庶几近之。
夏元明,男,评论家,现居湖北黄冈。
钟求是是个很优秀的作家,钟的优秀不在题材的重大上,不在主题的深远上,而在他有很扎实的小说功夫。很多作家写小说走的是偏锋,或靠题材取胜,或提出什么重大问题,钟求是却非常平易。读钟求是的小说容易想到他的出生地,江南水乡。那种平静的氤氲,那种略带忧郁的安祥,那种轻轻的俏皮掩映之下的沉重,都有动人的魅力。
《给我一个借口》无疑是一篇十分精致成熟的小说。这是一篇生长起来的小说。所谓“生长”,是说较少人工斧凿的痕迹,自然天成。这个天成首先体现在故事上。小说的故事没有半点刻意,顺乎自然,一路流动过来,没有峰回路转,却也柳暗花明。作者没有故意设置大起大落的事件,没有匪夷所思的转折,一切都顺乎人物的心理和性情朝前发展,所有的起伏都在情理之中,既不超出人的预料,也不全在读者的意中。小说几乎没有什么冲突,真正的冲突都来自人物的内心,人物或者跟自己小小过不去,或者为自己的行为找辩护,也居然有小小的紧张,小小的涟漪。小说就在这种波澜不惊中推进,这样的小说宜于下雨天,对着院子里的豆棚瓜架静静地阅读,发点轻声的叹喟:呀,生活原来如此!
除了故事的流畅自然,更让人信服的是主题的贴切。最怕一种玩深刻的小说,硬在故事中塞进一些半生不熟的思考,不是将好生生的故事弄扭曲了,就是主题仿佛贴上去的膏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钟求是能够征服人,重要一点就是他不故作思考状,但唯其不作思考状,反而让人感到他对生活有独到而深刻的领悟。钟求是也编故事,但他编故事的动机不是取悦读者,也不为了主题,而是为了一团挥之不去的感觉。读过他的创作谈,比如他写作《谢雨的大学》,写英雄时代对一个女孩的伤害,故事和主题都重大,而原始冲动却是大学时代一个业余吉它手的一首忧伤的曲子!我喜欢这样的一种写作状态,这是一种稍带梦幻的写作,理性在其中固然不是没有作用,但感觉才是关键。《借口》的主题也很重大,深刻。它揭示了一个普遍的生活现象:只要有一个说得过去的借口,不可能发生的事也能发生。这种所谓的“借口”,其实就是人的自我心理调节机制。借口有了,心理平衡了,情绪就稳定了。这看似变态,其实却是常态,常态和变态之间并没有不能逾越的鸿沟。阿Q的可笑不在他找了借口,而在他的借口太出格。比较起来,每个人都有些阿Q气。不然人没法生存下去。
也许我要说的还不是上述这些,我要说的是这篇小说的语言。我很少看到像钟求是这样讲究语言的。这并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其他评论家也注意到了。有人说钟求是的小说是“纯正的汉语”,我赞同。“纯正”二字不易得,然而这就是钟求是留给我们的印象。钟求是不用那种太过诗意的语言,像废名,像阿城,像何立伟,过于讲究炼字炼句,追求语言的陌生化。过于的陌生化,固然可以带来审美的新鲜感,但也同时会造成审美的阻隔。钟求是不是那样,钟的好处在于平易,在于准确。他的用字,初看上去并不起眼,并不显出多少才华和匠心。但细一想,真是太贴切了,换一个字不行。钟的功夫是在众多词语中选择那最有表现力,最合适的一个。因为合适,因为有表现力,我们才体会出好。不妨举几个例子。
(1)在此之前,她是个独身主义者,时不时提醒自己别混到婚姻里去。
(2)这年春节一过,母亲点着她的岁数,真急了。
(3)第二天起床,天是好的。崔小忆静着心去了公司,一头扎进一套房子的装饰设计中。
(4)吴起便也抓了一只,掩在掌心里看。
(5)吴起默着脸站在那儿,看着他们一个一个走过。
几个句子当中,“混”,“点”,“静”,“掩”,“默”,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词语,也没有故作姿态的提炼,也说不上是多么怪诞的修辞,但就是好。一个“混”字显得崔小忆多么与众不同(其实完全一样!),一个“点”字让我们看到了崔母的焦急,一个“静”字可以见出崔小忆的平静和得意,一个“掩”字活画出新婚人的幸福,一个“默”字同样传达出吴起的沮丧!平淡归平淡,因为选择得当,并且似乎毫不费力,所以得佩服人家的功夫。除了词语选择得当,整个叙述的节奏也是很惬意的。有人评价汪曾祺的小说语言的好处,全在于关系,仿佛王羲之的字,单个看不咋样,整体看,“仿佛老翁携幼孙”,充满情致!这评价移到钟求是身上来,庶几近之。
夏元明,男,评论家,现居湖北黄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