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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艺术在其发展中不断地演变着,不同的人也给出了不同的解答,而一幅画作的成功与否又有什么要素呢?我将联系内心与客体世界做些探讨。
关键词:艺术;有意义;灵魂;内心
艺术自诞生以来,便在历史的长河中不停地发展着,因时代不同,艺术多少會打上时代的烙印,可艺术作为意识形态之一,与人的关系也是不可忽视的,,艺术在其不断的发展中具有多样的性质。首先它具有沟通性,在人类尚未发明文字之前,远古时代的人类通常会利用描图的方式进行沟通。其次,它具有记录性,远古时代的洞穴壁画等便可以说明。最后,它还具有连接性,艺术作为人独有的表达方式也因人的独特而与众不同。亚里士多德曾提出一个灵魂学说,他将灵魂分为了三类,其中他指出第三类灵魂在拥有一,二级灵魂的所有的功能上还拥有认识和实践。因此,正因为人的独特之处才使得艺术也具有灵魂所附带的实践性。艺术是人类意识的产物,代表着人的意志,由于艺术范围的广泛,我接下来将会举绘画艺术进行探讨。
在说绘画艺术是连接个人与客体世界的媒介之前,我首先应该阐明什么是内心,“内心”即一种超物质存在的客观存在。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人被描述成有肉体与灵魂组成的生命,并认为人的实质在于灵魂。之后的奥古斯丁不承认肉体的实在性不能适应“肉身”复活的教义。他指出每个人都是一个外在的人和内在的人。“内在的人”是理性灵魂的深幽之处,他们都对于人进行的探测,对人的内心进行了定义和探索。而作为精神分析学派的弗洛伊德却倾向于将人的内心划分为心理学的意识,即本我,自我,超我。根据精神分析,人的行为是本我作用于客体世界的反映。若需要满足本我的需求则必须要完成一个与客体世界的链接。值得一提的是满足需求的条件必然会有链接媒介。而链接媒介便是主观意识在客体世界中的具体的客观存在。按这一概念来说艺术也是链接媒介之一,故艺术是连接个人内心与客体世界的媒介,那么用绘画手段创作的画作通过视觉传达是否意味着我们的视觉可以直入我们的内心?如果是这样,那么画作的意义表现便极为重要了,但要强调的是画作分为有意义和无意义。所谓有意义是指一幅画通过理性的思维,不加任何自我原本性质,本我的内在需求,运用既定的规则或手法创作的画作,或者说着已经不能算作是创作的作品,也只能算是一幅图画。而从抽象方面来说他更是公式定理的累加。因其未表现任何关于内心的映射,故将此称为无意义。而有意义的画作则是艺术家将客体世界通过感官的加工,投射到画纸上的映像。因为这样的映像通过了个体自身的整合便具有了双重性质。即现实性和个体性,现实性不仅因为它来源于客体世界,还因为他是内心的组成因素之一,即弗洛伊德所说的自我。而个体性便是本我的表现。因此,意义之谓“意义”者,便是“个体性”与“现实性”的双重属性。
现在有必要说明为什么具有双重属性的画作才谓之有意义呢?我想用一个实例来说明,我曾经到了北京的一个画室,在那里要求学生不仅是在画法上统一,也要在观察方法上保持一致,如此一来我们每个人在观察方法上都是一样的,那我们不就丧失了对事物最原始的感受了吗?也许你会说,这只是在观察方法上的统一并不会影响主观的感受,可这观察二字必以眼为媒介,观察方法的统一无疑是将几百双眼睛调成相同的模式,甚至可以说是关掉了每一个视者通向内心的门。而装上了一双虚假的人造眼。这样的看又能看到什么呢?柏拉图把苏格拉底追求心灵内在原则和德行的一般定义称之为理念,即(idea)而在《裴多篇》中其原意是指“看到的东西”,柏拉图说之谓“用心灵的眼睛所看到的东西”,因此这双“人造眼”对于所追求的心灵内在原则与德行是毫无无关系的。再者,我们所看之物其形,其色一会随着时间,地点,主观情绪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这种“强迫”的方式无疑是缩短了其改变的幅度,若要与“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同感便就是天方夜谭了,最后,这种“规定”很容易形成“鸡笼效应”,即在很长时间的“规定下”,这种视角便会逐渐取代我们真实的“自我视角”,我们的感受力会被削弱,以后再想重启便是难事了,那么照抄客体世界其本身又是否有意义呢?爱因斯坦在早年就曾说过“我们所见所看的都不一定是真实的”。法国哲学家让·保德里亚也曾否定过我们所知的世界。那么我们对于这个本身都可能不存在的世界的描摹又有何意义呢?我不知道这样的画者算什么,他们所画的只是一具死尸,这具死尸被入殓师精心装扮,虽然美艳宛若活时,但却没有丝毫生气,所以那些技艺精湛的画者在我看来不过是一流的入殓师,绝称不上是艺术家。艺术是广泛的,多样的,也更是抽象的,一件真正的艺术作品不论他运用什么媒介或手法都必须要有灵魂,所谓的灵魂就是要依靠活体,活体,便是自我,人便是活体,将客体与自我链接,与心灵链接,客体便活了,这种“灵魂移植”将会展现出与客体世界不同的事物;而将这种食物放置于客体世界,才会真正对其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效果,即“现实性”与“个体性”的并存。因此艺术方拥有这双重性才能称之为有意的艺术。
作者简介:王一霓(1994—),女,汉,重庆,四川大学在读,研究方向:油画
关键词:艺术;有意义;灵魂;内心
艺术自诞生以来,便在历史的长河中不停地发展着,因时代不同,艺术多少會打上时代的烙印,可艺术作为意识形态之一,与人的关系也是不可忽视的,,艺术在其不断的发展中具有多样的性质。首先它具有沟通性,在人类尚未发明文字之前,远古时代的人类通常会利用描图的方式进行沟通。其次,它具有记录性,远古时代的洞穴壁画等便可以说明。最后,它还具有连接性,艺术作为人独有的表达方式也因人的独特而与众不同。亚里士多德曾提出一个灵魂学说,他将灵魂分为了三类,其中他指出第三类灵魂在拥有一,二级灵魂的所有的功能上还拥有认识和实践。因此,正因为人的独特之处才使得艺术也具有灵魂所附带的实践性。艺术是人类意识的产物,代表着人的意志,由于艺术范围的广泛,我接下来将会举绘画艺术进行探讨。
在说绘画艺术是连接个人与客体世界的媒介之前,我首先应该阐明什么是内心,“内心”即一种超物质存在的客观存在。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人被描述成有肉体与灵魂组成的生命,并认为人的实质在于灵魂。之后的奥古斯丁不承认肉体的实在性不能适应“肉身”复活的教义。他指出每个人都是一个外在的人和内在的人。“内在的人”是理性灵魂的深幽之处,他们都对于人进行的探测,对人的内心进行了定义和探索。而作为精神分析学派的弗洛伊德却倾向于将人的内心划分为心理学的意识,即本我,自我,超我。根据精神分析,人的行为是本我作用于客体世界的反映。若需要满足本我的需求则必须要完成一个与客体世界的链接。值得一提的是满足需求的条件必然会有链接媒介。而链接媒介便是主观意识在客体世界中的具体的客观存在。按这一概念来说艺术也是链接媒介之一,故艺术是连接个人内心与客体世界的媒介,那么用绘画手段创作的画作通过视觉传达是否意味着我们的视觉可以直入我们的内心?如果是这样,那么画作的意义表现便极为重要了,但要强调的是画作分为有意义和无意义。所谓有意义是指一幅画通过理性的思维,不加任何自我原本性质,本我的内在需求,运用既定的规则或手法创作的画作,或者说着已经不能算作是创作的作品,也只能算是一幅图画。而从抽象方面来说他更是公式定理的累加。因其未表现任何关于内心的映射,故将此称为无意义。而有意义的画作则是艺术家将客体世界通过感官的加工,投射到画纸上的映像。因为这样的映像通过了个体自身的整合便具有了双重性质。即现实性和个体性,现实性不仅因为它来源于客体世界,还因为他是内心的组成因素之一,即弗洛伊德所说的自我。而个体性便是本我的表现。因此,意义之谓“意义”者,便是“个体性”与“现实性”的双重属性。
现在有必要说明为什么具有双重属性的画作才谓之有意义呢?我想用一个实例来说明,我曾经到了北京的一个画室,在那里要求学生不仅是在画法上统一,也要在观察方法上保持一致,如此一来我们每个人在观察方法上都是一样的,那我们不就丧失了对事物最原始的感受了吗?也许你会说,这只是在观察方法上的统一并不会影响主观的感受,可这观察二字必以眼为媒介,观察方法的统一无疑是将几百双眼睛调成相同的模式,甚至可以说是关掉了每一个视者通向内心的门。而装上了一双虚假的人造眼。这样的看又能看到什么呢?柏拉图把苏格拉底追求心灵内在原则和德行的一般定义称之为理念,即(idea)而在《裴多篇》中其原意是指“看到的东西”,柏拉图说之谓“用心灵的眼睛所看到的东西”,因此这双“人造眼”对于所追求的心灵内在原则与德行是毫无无关系的。再者,我们所看之物其形,其色一会随着时间,地点,主观情绪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这种“强迫”的方式无疑是缩短了其改变的幅度,若要与“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同感便就是天方夜谭了,最后,这种“规定”很容易形成“鸡笼效应”,即在很长时间的“规定下”,这种视角便会逐渐取代我们真实的“自我视角”,我们的感受力会被削弱,以后再想重启便是难事了,那么照抄客体世界其本身又是否有意义呢?爱因斯坦在早年就曾说过“我们所见所看的都不一定是真实的”。法国哲学家让·保德里亚也曾否定过我们所知的世界。那么我们对于这个本身都可能不存在的世界的描摹又有何意义呢?我不知道这样的画者算什么,他们所画的只是一具死尸,这具死尸被入殓师精心装扮,虽然美艳宛若活时,但却没有丝毫生气,所以那些技艺精湛的画者在我看来不过是一流的入殓师,绝称不上是艺术家。艺术是广泛的,多样的,也更是抽象的,一件真正的艺术作品不论他运用什么媒介或手法都必须要有灵魂,所谓的灵魂就是要依靠活体,活体,便是自我,人便是活体,将客体与自我链接,与心灵链接,客体便活了,这种“灵魂移植”将会展现出与客体世界不同的事物;而将这种食物放置于客体世界,才会真正对其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效果,即“现实性”与“个体性”的并存。因此艺术方拥有这双重性才能称之为有意的艺术。
作者简介:王一霓(1994—),女,汉,重庆,四川大学在读,研究方向:油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