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九曜行年容厄法》等敦煌写本研究之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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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本文对高国藩关于《推九曜行年容厄法》、《七星人命属法》等敦煌写本的研究提出了不同看法,并对此进行了校勘和评析。
  关键词:《推九曜行年容厄法》;《七星人命相属法》;校勘;评析
  中图分类号:G2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07)03-0078-08
  
  1999年11月上海三联书店出版了高国藩《敦煌俗文化学》一书,其第三章是《敦煌九曜算命术与俗文化》。
  P.3779《推九曜行年容厄法》和P.2675v《七星人命属法》两件写本内容特殊而生僻,难度极大,国内外的研究都很寂寥。高国藩先生首先迎难而上,让人敬佩,但大量的错误也值得检讨。如何对此类写本进行高质量的文献校勘、历史源承和思想内容评价等多方面的研究,是敦煌学领域中最薄弱的一方面。
  
  一 《推九曜行年容厄法》的校点
  
  高书对此卷文字的校改、解释错误很多。下面逐段申说。前面宋体排字的是高校,笔者对有误之处编号注释。后面楷体是笔者之校,原文的各种错误不再重复。
  凡人志心,每月供养本直①星辰者,消灾答②福。所作③行年至太阳神,此星也④。(五岁、十四、廿三、问二⑤)其星日⑥周回一千五(四十一、五十、五十九、六十⑦)百里,每日照遍天人,(七十七、八十六、九十五)下临人命,加官进禄,有喜事重重,当约贵人司接,此年吉。
  凡人志心,每月供养本值星辰者,消灾达福。
  所在行年至太阳神此星也,其日星周回一千五百里,每日照遍天人;五岁、十四、甘三、问二、四十一、五十、五十九、六十八、七十七、八十六、九十五。下临人命,加官进禄,有喜事重重,当约贵人司接,此年吉。
  ①高注:“本直:原来。《三国志·魏志·仓慈传》云:‘慈皆随日割赋,稍稍使毕其本直。’又疑直为‘志’,同音致误。本志,即原来的志向。”按,两释皆误。“本”即“原来”义。“直”是“值”的借字。值日之值。《仓慈传》中是说本来的赋税数值。而“本志星辰”不辞。②不能说天给人报答福。“答”是“达”之误:达到福禄。③“作”是“在”字形近而误。敦煌文书有“作”与“在”互误的校勘规律。如《李陵变文》:“今朝死在(作)胡天雁,万里飞来向霸头。”《庐山远公话》:“是时相公再在(作)莲宫之会。”《佛陀出家缘起》:“师兄作(在)处大自由,不绍轮王剃却头。”④此处不当断句。高书对各段此意全误,后文不再提及。⑤高书把各曜的年龄系列数字都截为三段,而夹杂在其他文字之间。错误非常严重,不可卒读。原因在于原卷书写格式特别,分上、下两栏,而无栏线。年龄系列数字在下栏,随上栏文字分三行。后抄者不知分栏,把本是隔开的每行上下栏的字,拉通抄录而转行;于是把本是连续的三行文字和数字都分隔在不连接的三处。语句大为错乱。高书未辨而照录。P.3938的“推九曜行年法”部分是上、中、下三栏,而无栏线。但年龄系列数字在上栏,分三行。中栏是圈形宫图,下栏是占辞,可参。黄正建《敦煌占卜文书与唐五代占卜研究》(学苑出版社,2001年)也指出高书的这些错误。但以为最早的祖本是一张图,或即圆形,岁数成规律的排列在四周。抄手不明,误抄如此。然而,如岁数抄在四周,其他文字原来又在何处?为什么被分割而不成意呢?这是敦煌文书抄写格式对校勘形成的困难。原卷前三段书写情况模拟图见图1,其他段或略有不同。⑥“星日”是“日星”误乙:太阳这个星。⑦脱“八”字,因它恰在“人”字之下。这正说明系列数字是左右行接连的,与本行上栏文字不相接连。
  行年至太阴月神,其月①一千五百八②(岁七、十③、廿六、问五、四十四、五十④)里,每夜照遍天三⑤,(六十二、七十八⑥、一(八)⑦十九、九十八)下若临人命,大吉,加官进禄,所作通达,常有喜吉之事。
  行年至太阴月神,其月周回一千五百里,每夜照遍天下:八岁、十七、廿六、问五、四十四、五十三、六十=、七十一、八十、八十九、丸十八。若临人命,大吉,加官进禄,所作通迭。常有喜吉之事。
  ①当是“其月周回一千五百里”。②“八”字属下,“八岁”是此系列的起点。③“七、十”是“十七”的误乙。④应是“五十三”。⑤高书注:“天三:天地阴阳自然奇偶之数。《易·系辞上》:‘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疏:‘此言天地阴阳自然奇偶之数也。”’按,所引《易》之言是说天是阳数即奇数,地是阴数即偶数。高书理解大误。“每夜照遍天地阴阳自然奇偶之数”,这实在不成意思。“三”是由“五十三”中割裂出来的。⑥“七十八”的“八”与“一十九”的“一”误乙。脱去“八十”。⑦突兀隔碍的“(八)”,是从“八十九”中割裂出来的。
  行年至东方温没斯木星神。是(九岁、十八、廿七、问六)东方岁(星),木精也,一名(问五①、五十四、六十三)摄提,其星周回一百(七十二、八十一②、九十九)里,若临人命,加官进禄,万事通达,婚姻和合,此年大吉。
  行年至东方温没斯木星神,是东方岁星木精也;一名摄提,其星周回一百里:九岁、十八、廿七、问六、四十五、五十四、六十三、七十=、八十一、九十、丸十九。若临人命,加官进禄,万事通达,婚姻和合,此年大吉。
  ①“问五”是“矢五”之误。②后脱“九十”。
  南方云汉火星神,行年至此宿者,(六岁、十五、廿四、问二①)是荧惑星也,其星周(问二②、五十一、六十六③)回七十④里,若临人命,有九(久)⑤(七十八、八十七、九十六)口舌,疾病相经,宜修福。
  南方云汉火星神是荧惑星也。行年至此宿者,其星周回七十里:六岁、十五、廿四、三、四十二、五十一、六十、六十九、七十八、八十七、九十六。若临人命,有口舌、疾病相经,宜修福。
  ①“问二”是“三”之误。②此“问二”是“矢二”之误。③后“六”字衍。④本卷有周回一千五百里、一百里两种说法,此“七十”当误,但无关文意。⑤“久”之校大误。当属前面误文“七十”之后而校为“六十九”。
  北方嘀水辰星,行年至此宿者,(三岁、十二、廿一、问、问九)是北方辰星也,一名(矢八、五十七、六十六、七十①)兑光,二名嘀星,其星五②(八十四、九十三)周回一百里,若临人(命)注③:阴私口舌,盗贼牵吃④,此年宜祭北斗吉。
  北方嘀水星,是辰星也。一名兑光,二名嘀星。行年至此宿者,其星周回一百里:三岁、十二、廿一、九、四十八、五十七、六十六、七十五、八十四、丸十三。若临人命,主阴私口舌,盗贼,蹇滞。此年宜祭北斗,吉。
  ①此“七十”当与后面。②“其星五”的“五”合为“七十五”。③“注”是“主”的借字:主管。④“牵吃”是“蹇滞”或“蹇踬”之误:困遏。
  行年至颙颉西方金星,行年至(四岁、十三、廿二、问一)宿者是颐颉太白星,西(四十、四十九、五十八)方金精也,一名长庚,其(六十七、七十六、八 十五)星周回一百里,若临人命。(九十四)注:哭泣刀兵大凶,宜察①本命,无②神吉。
  行年至颙颉西方金星宿者,是太白金星也,一名长庚,其星周回一百里。四岁、十三、廿二、问一、四十、四十九、五十八、六十七、七十六、八十五、九十四。若临人命,主哭泣、刀兵大凶,宜祭本命天神,吉。
  ①“察”是“祭”之误。②“无”是“天”之误,“本命天神”为意。
  行年至中宫鸡缓土星神,年至此(二岁、十一、廿、廿九)宿者是中宫土星属。(三十八、矢七、五十①)楚国之分②,其星周回六③(六十五、七十九)(十)④里,若临人命,有官灾,十四(次)⑤(八十三)⑥牢狱,君子重厄疾病之(九十二)⑦年,宜着黄衣。
  行年至中宫鸡缓土星神,此宿者是土星,属天枢之分,其星周回一百里:二岁、十一、廿、廿九、问八、四十七、五十六、六十五、七十四、八十三、九十二。若临人命,有官灾、牢狱。君子重厄疾病之年,宜着黄衣。
  ①此“五十”与③处的“六”字是“五十六”误被分开。②此处有误,因其他各曜都不言属国即“星野”。星野是以十二次区分,不是以七星区分。“楚”为“枢”之误,又缀加“国”字。“天”字被脱漏。《星经?北斗》:“北斗星……第一名天枢,为土星。”③“周回”后脱失“一百”,“里”字被截割在别处。④“七十九(十)”与5之“十四”,是“七十四”被分割而被误校。⑤“次”之校更误。⑥此“八十三”与⑦之“九十二”,都是被割裂成的。
  行年至蚀头罗沃星也①,一名,至此宿者。(一岁、十岁、十九)罗沃星也一名,罗师②一名,(廿八、问七、四十八)黄幡一名,③太阳日隐而不见。(五十五、六十四④)。丧服之厄。宜黑处画一十⑤形供养。
  行年至头蚀神罗沃星也,一名罗师,一名黄幡。至此宿者,使太阳隐而不见:一岁、十岁、十九、廿八、七、四十六、五十五、六十四、七十三、八十=、九十一、一百。丧服之厄。宜黑处画形供养。
  ①“头”字应在“蚀”的前面,指罗沃星是九曜循环之始,即从一岁开始。“头”与其他各曜言东南西北中类似。“蚀”是“亏损”义,受“头”的修饰,故在后。脱失“神”字。②并无此名,是“阿修罗”之误,全称是:罗沃罗阿修罗王。③此处脱失“使”字,而衍后面的“日”字。印度佛教神话:阿修罗是恶魔,与帝释战斗,能以手执帝释的先锋将日和月,遮蔽光芒。按,今时民间也有把罗叫“蚀神”的。温端政、张光明编纂《忻州方言词典》:“罗沃年:逢九年的第二年为罗沃年,迷信认为是不吉利的年份,各方面都要特别小心,免遭灾难……故称罗沃为蚀神。”④此处脱失“七十三、八十二、九十一、一百”。⑤字不成意,当如下段的“画形供养”,“一十”应是脱失的“九十一”的遗留。
  行年至蚀神尾①计都星②,至此宿。(七岁、[八]岁、十六、廿五者)一名太阴③,一名豹尾。(问四、矢三、五十二)亦是隐星④,若临人命,注:(六十一、七十七)疾病,官府相缠。此年大(十九、八十八、九十七)凶,宜深处画形供养。
  行年至蚀尾神计都星,一名豹尾。至此宿者,亦使太阴隐而不见:七岁、十六岁、廿五、问四、四十三、五十二、六十一、七十、七十九、八十八、九十七。若临人命,主疾病,官府相缠。此年大凶,宜深处画形供养。
  ①“蚀”是“屎”之误。屎尾,指彗星的尾巴。方言或把流星叫“流星屎”,可参。“神”应在“尾”之后而被修饰。②计都星即彗星。《大日经疏》卷四:“计都,正翻为旗。旗星即彗星也。”我国古代把彗星叫“蚩尤旗”。③彗星并无“太阴”之名,此句当因后面“太阴”而衍。④“是”由“使”成误。“隐星”是使太阴“隐而不见”误成,实际还是指阿修罗遮蔽月光。印度的罗星与计都星实际由阿修罗一分为二。
  一岁、十岁、十九、廿①、廿八、问七、四十六②。年至赤虚,百事不如,男不宜妇,男女赤虚天③,女不宜夫,赤口赤舌,共相窥徒④。
  ①“廿”字衍。②年龄系列缺失“五十五、六十四、七十三、八十二、九十一”。③“男女赤虚天”是标题名称,应在“九十一”即年龄系列之后。④“徒”是“图”之误。
  二岁、十一、廿、廿九、问八、矢七、五十①。年至游盛,六神不宁,诤②讼无理,男女游盛天六③,百事不成,横遭谋(磨)难,带符最精。
  ①此“五十”与③之“六”是对“五十六”的割裂。年龄系列还缺失“六十五、七十四、八十三、九十二”。②“诤”是“争”之误。③“男女游盛天”是标题名称,应在“九十二”即年龄系列之后。
  六十五、一百、九十二、八十三、七十四①。年至飞注,善神来助,少求多得。三岁、十二、廿一、问、问九、四十八、五十七②,女男飞柱天③,不见忧苦,官事西达,宜不见公府。
  ①此四个数及次序应是:六十六、七十五、八十四、九十三、一百零二。它们的前面则应是②的“三岁、十二、廿一、问、问九、四十八、五十七”。③“男女飞柱天”是标题名称,应在“一百零二”即年龄系列之后。
  这三段文字应是另一篇文书的。此三篇文书可以证明,每个年龄系列都是以九为等差的级数,共十二个。可以对比前述高书对《推九曜行年容厄法》的年龄的各种误录。
  
  二 对内容的错误剖析
  
  高国藩书中第三节是《九曜算命术之剖析》,有三个内容。
  1.“年龄的嵌入式。在九曜行年当中,年龄分别穿插在各曜的内容中”……主要是为了增加算命的神秘性,产生《文心雕龙·谐隐》所说‘谜也者,回互其辞,使昏迷也’那样使人费解的效果,这是道士算命者故弄玄虚。”所谓“年龄的嵌入式”即把系列年龄分割在三处,而这完全是高书对原卷的认识错误。道士算命者是故弄玄虚的,但不在此处。真正的故弄玄虚,高书却认为合宜。
  2.“年龄的重复少……重复的年龄几乎看不见,除‘五十’、‘七十七’、‘七十八’以外,基本上各曜都是按照不同的年龄排列的。按九曜年岁吉凶所表示,‘五十’岁是个关键性的年龄,它可以是吉,也可以是凶……年龄的重复少,表明了年龄对吉兆与凶兆的涵盖面积大,增加了人们‘对号入座’按年龄对各人不同命运的命中率提高,也就增加了人们对这种算命的信任程度。”但实际上这种年龄系列根本就没有一个重复的数字。所谓重复,完全是高书的误录。
  3.“年龄与禁忌……在九曜行年中没有‘七十三’的岁数,说明敦煌唐人是忌讳七十三岁的,认为它是不吉祥的征兆,故回避之;另外,水曜中列举的八十四岁也是凶兆的表现……从《推九曜行年容厄法》可见,敦煌唐人中,似也忌讳七十三与八十四了。”实际情况是在罗沃年文字中脱失了七十三、八十二、九十一、一百等四个数。还有脱漏的十七、五十、八十及其他等数,难道也忌讳这许多年龄吗?没有七十三,是忌讳,明写着八十四,也是忌讳,高书自我矛盾。对七十三、八十四的忌讳是近代才有的,高书毫无根据把此内容提前到 唐代。
  本件文书是预先把吉凶事项安排在所有的年龄中,到算命时却只孤立地说某个或某几个年龄的吉凶。这才是骗人的遮掩法。例如对本件文书所言的年龄,我们把它们以数字形式按原来九曜的次序排列起来;并且再从头继续安排,仍然与前一轮的等差级数相衔接:
  可见,是利用级数的奇异性质,既不重复,也无遗漏。然而决不让人知道这个总系列,以免从规律性露出故作神秘的欺骗。所以《推九曜行年容厄法》并不把“头蚀神”的罗沃星排在第一位,而是排在第七位。又把金木水火土五星也打乱次序。
  高书第五节说:“九曜算命术实际是算命术、禁忌术、占卜术和巫术的融和体,是神秘民俗中的神秘融和体,又是中国算命术早期一种新型的探索成果,它又汇合进了诸多中国古代文化的精华,但开出的却是一种鲜艳的带有毒素的曼陀罗。”曼陀罗的比喻确切,而“探索成果……中国古代文化的精华”的肯定性高评则两相矛盾。
  高书第四节说:“《推九曜行年容厄法》,虽然是迷信的产物,安排年龄毫无根据,但是,它在完整保留九曜这种古老的天文学知识上,却显然有民俗文化史的价值。所以我们还不能将它完全地加以否定,它既有创新成分又有文化与民俗根据。”难道古籍对九曜别无记载?后人仅仅靠此算命术才知道的?此件只是套用了九曜的名字,岂能是“完整保留九曜这种古老的天文学知识”?
  高书言:在唐代以前把太阳叫日、日车、日母、太阳、日轮、日君,这些“都不如敦煌唐人将太阳称为‘太阳神’那么优美、准确,以及影响的深远,与巨大的吸引力。把‘太阳’称为‘太阳神’,是敦煌唐人的卓越创造。”又说,比起“月、月宫、月阴、月府、月华、月轮”等词,“月神”之名也是敦煌唐人优美、准确、卓越的创造。然而这“太阳神”“月神”完全是丝毫不值得赞美的。
  又言:“‘东方温没斯木星神’,首见敦煌唐人之俗称。称木星时间较晚:《金史·宣宗记》云(兴定元年八月)木星昼见于昂,六十又七日乃伏。”以为《金史》才有木星的名字,实在是不顾常识。
  
  三 关于《七星人命相属法》
  
  高国藩对此卷文书的研究有《唐代敦煌的看相与算命》一文,刊载于台北《历史月刊》第27期(1990年4月1日出版)。高书中《敦煌九曜算命术与俗文化》一文的附录是《敦煌算命法:七星人命相属法》,实际是把《唐代敦煌的看相与算命》的要点作简述。所校录的P.2675v卷残文是:
  午生人属破军星,日食豆三石八斗,受(寿)命九十五。
  巳未生人属武曲星,日食大豆三石八斗,受(寿)命八十七。
  辰申生人属廉贞星,日食麻子五斗,受(寿)命八十三。
  卯酉生人属文曲星,日食麻、小麦九斗,受(寿)命九十五。
  寅戌生人属禄存星,日食稻米一百六。
  卯酉生人属文曲星,日食麻、小麦九斗,受(寿)命斗,受(寿)命九十五。
  按,“受命”指领受寿命、享受寿命,无须校改为“寿”。对于关键的“七星”是什么星却避言。黄正建《敦煌占卜文书与唐五占卜研究》正确指出:“这里的‘七星’以及与‘生人’的关系,已见于隋萧吉的《五行大义》卷四引《黄帝斗图》。七星‘一名贪狼,子生人所属,二名巨门,丑亥生人所属,三名禄存,寅戌生人所属,四名文曲,卯酉生人所属,五名廉贞,辰申生人所属,六名武曲,巳未生人所属,七名破军,午生人所属’。”但仍然未指出“七星”是什么星。
  高、黄二君都以“日食”二字连缀成意,是很错误的。黄书有言:“所谓某年生人‘日食’某某若干。则似后出的说法,可能其中有外来因素的影响。”这是不确的。“日”字应当属上,作“文曲星日”之类:卯酉是文曲星所值之日。即是此年出生者的本命日。“食”不是动词,而是名词:粮食。名义指祭品,实际指给道士的酬金。
  高书的解释更误:“敦煌算命书认为,人的寿命不完全是命中注定的,后天获得性占有相当大的成分。午生人虽然命属破军星,破军为不祥之凶兆,但是它可以通过食豆。豆谐音为斗,故此物具有生命的魔术力,又增加了营养,故而可以改变原来破损之命运。相反,像命属文曲星、禄存星,命很好,本该长寿,但是仍然要不断增加自己后天生命力……可见人寿命非命定,有一大半掌握在人自己手中。如此看来,它和后世的‘麻衣算命’宣扬的一切命定有显然的区别。从此卷强调食豆麦米看来,它具有汉民族性特征,又如此强调农产品对生命重大价值,则兼有其农民性特色。”
  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93年出版高国藩《敦煌民俗资料导论》也重复如此内容。而且赫然醒目的目录标题是:《<七星人命相属法>的促进人体健康之价值》。其中说:“而其食农产品之数,则多具有象征性。‘三’为吉数,早有‘三阳开泰’、‘板(按,‘报’字之误)得三春晖’等之说,‘八’象征‘发’。‘九斗’,‘九’象征‘久’。‘一百六斗’,一百为完满,而‘六’象征‘禄’。由此可见,食品数既具有象征性,便不是硬性规定‘日食小麦九斗’非在一天内吃完九斗麦不可。而是根据人是实情,择吉而从之。”这却把近多年才有的“六、禄”、“八、发”谐音,说为唐代已有,错误的说为是象征。对文书中说的是麦、麻、稻不顾,只说“豆谐音斗”。
  古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高书因观点错误,加上不做实际深入研究,捕风捉影,也是“欲加之功,何患无辞”?但粮食与生命的关系,还要经过算命才知道?“食大豆三石八斗”之类,不是一天的食量,又是多少时间的食量呢?向神求寿命的十足的迷信,今日的民俗学家居然高度评价:人寿命非命定,有一大半掌握在人自己手中。
  下面是笔者对这些难点的探索。
  《黄帝斗图》虽已把人的生年与七星相配,但没有“食豆三石八斗,受命九十五”这两层意思。《云笈七签》卷25《日月星辰部》有《北极七元紫庭秘诀》,是祭奉北帝七元真君求福求寿的科仪文。开篇说:“吴赤乌二年,葛仙公授之于太上魏朝时叶先生,传之于世。”葛仙公是对葛洪的三代从祖敬称。科仪正文是:
  太上虚无真要通紫庭
  魁(身)、偶(禄)、護(福德男女)、稽(命)、谚(官职)、撃(寿考)、(妻妾奴婢)
  以上七位,用灯七碗,于道靖内明点。占其明暗,即知本位灾厄。
  那六个怪字,是道教对北斗七星名字中的字的神秘写法。所谓“七元真君”就是北斗七星,却给起了三套名字。第一套是:
  一、阳明星,子生人属之,食黍米。
  二、阴精星,丑亥生人属之,食粟米。
  三、真人星,寅戌生人属之,食糯米。
  四、玄冥星,卯酉生人属之,食小豆。
  五、丹元星,辰申生人属之,食麻子。
  六、北极星,巳未生人属之,食大豆。
  七、天关星,午生人属之,食小豆。
  第二套是说七星显形或下降人间时,化为童子,它们的名字另是:一、枢明童子。二、曜灵童子。三、北元童子。四、宝积童子童子。五、丹婴童子童子。六、灵清童子。七、紫映童子。   第三套名字及执掌是在求福寿的祝愿语中提到:“北斗延生神咒,念之安神延寿。北斗七元七灵,玉名贪狼、巨门,保臣长生;禄存、文曲,护臣生魂;廉贞、武曲,卫臣生门;破军辅弼,保臣长生。”又说第一和第三套名字的对应关系是:“贪狼之讳,阳明之星……巨门之讳,阴精之星。禄存:真人。文曲:玄冥。廉真:丹元。武曲之讳,北极之星。破军之讳,天关之星。”
  道教迷信的一个特点是随意编造了许多神灵,同一神灵又有许多不同名字。上述对北斗七星就是如此,在别的道教文书中,还有许多其他名字。
  这一科仪中说的“子生人属之”,是说子年出生的人属阳明星所管,阳明星就是他的本命星,自然是向这位神求福寿。也就是说,把十二支与七星搭配,第一和第七位星神都各管一个支年,其余五位各管两个支年。
  现在来解释“食大豆三石八斗,受命八十七”之类说法是什么意思。
  科仪中又说:“本命日及禄宁合日相生之日,犬鼠不至处,划削草秽,净地之上,用丑、亥、未时祭之礼,是谓扫地而祭。亦可使白茅藉之。若人能知星名及所食之物、所行之处,常得吉胜也。右件醮时……每星下用桌子一只,上安供养物。……仍可减少许星粮,以一囊可方一寸贮之,头戴而行,有急难,呼本命星名,求其救助。”原来“食大豆”之类是星神的粮食。
  星神除了吃粮外,还有许多生活需要物品。科仪中专门有“醮物料”一节文字:
  代人(一十二躯) 白米(敛)命绢(一匹) 贴体衣(一对) 命巾(一丈二尺)
  金环(一对) 玉环(一对) 盐(一斗二升) 禄米(一石二斗) 铜钱(一千二百文)
  豉(一斗二升) 案表纸(一百二十张)笔(一管) 墨(一梃)
  香炉 净水 案(一面) 镇信采
  东方(青绢九丈九尺) 南方(绯绢三丈三尺) 西方(素绢七丈七尺)
  北方(玄绢五丈五尺) 中央(黄绢一十二丈二尺) 果子所食:李、栗、桃、杏、枣、梨、胡桃、干柿 净床(两张) 北壁(按一张)
  七元图(按西南)图用青绢两幅长九尺画之。
  让人大疑不解的是:星神能吃这么多粮食吗?供桌上能放下这么多粮食吗?星神也要贴体衣、金玉环?其中的“代人”指金银,后文有解释。如果是在自己家中祭神,事后这些祭品自然仍归己有。然而,科仪也就不必设计得如此繁多。唯一的可能是,这是在道观由道士主持求福的“祭品”:借神之名为道士自己骗取各种用品和钱财。穷人没有这样的经济力量,但大官和富人最贪恋自己的现有富贵,而且要多多益善,最虔心求福寿。他们对这样的“香火钱”是不在话下的。此科仪文一开始就用那六个怪字特意表明,自己和别人的什么好处都能求到,诱惑和欺骗性是很大的。另外,较穷的人,也会要求减价求福,道士自然也是相机行事的。
  汉代前,巫祝高价收费的文献记载如《道典论》卷3引《明真科经》:“无极世界,男女之人,生世恶逆,杀生淫祀,祷祠邪神,歌舞妖孽,自称姑郎,食啖百姓,脏满罪定。”张道陵初创天师教时革除此弊。刘宋陆修静《道门科略》:“太上患其若此,故授天师正一威盟之道,禁戒科律……不得复有淫邪之鬼。罢诸禁心,清约治民,神不饮食,师不受钱。”但张道陵死后,旧弊依然。《老君音诵戒经》:“而后人道官诸祭酒……取人金银财帛,而治民户,恐动威迫,教人會愿,匹帛牛犊,奴婢衣裳。或有岁输全绢一匹,功薄输丝一两。众杂病说,不可称数……男女道官……脏钱逋说,贪秽入己。”
  《赤松子章历》记:“始觉有疾首罪乞恩章:钱百一十,米三斗……保蚕章:油二斗四升,白素一匹,缯、黄缯、绛缯、素绢、青绢、纹、青纹、紫纹、五方采、黄布、绛巾、绢巾、衣绵、炭、蜡、鸡卵……金环、银环、钏子、金人、锡人。”又如《病死不绝,银人代形章》:“锡箔人,随家口多少,一人一形。银,无用锡人。或钱九十九。奏章后,投水中。”《驿马章》:“以金人一躯,上诣北斗,拔命除死厄。五色采各一匹,以诣五方五帝,迎益官禄。紫案巾、牙笏、衣、帻、木履等,以证禄位。紫伞盖一张,以盖本命。席一领,以铺正座。油一斗二升,以彻照虚玄。青丝延续禄寿。米一石二斗,以益仓粮。纸墨笔,书立生籍。钱一千二百文,以证丹心。香一斤,祈北斗落死籍,南斗上生名,延寿无穷。”
  所谓“银人代形”,是大病不虞时请道士向北斗祈延寿命的基本用物:本人尸体的代表。最简单的是用锡做人形,最好用金银做。祈祷以后把它投到水中,表示它已经代表病者死了,病者就可免死。为什么不用纸、土、木人?那金银人是由道士扔的,他暗中做手脚,便为他所有。可以用金钱代替金银人,不是欺骗性更明显吗?前面所引《北极七元紫庭秘诀》言,向北斗祈延寿命要用“代人十二躯”,实际就是十二个金银人。
  这样论证,充分可见P.2675《七星人命属法》的“食豆”之类,表面是指祭供给星神的粮食,实际是道士巧立名目的酬金。
  
  四 相关问题之分析
  
  我国很早就发展到农业社会,对天文气象有细致的观察和预测。天文气象对气候、农业、经济有直接关系,古代聪明的政治家和天文学家由此受到启发,巧智地说:如果帝王将相品德沦落、政措多弊,天意就用星辰运行的异变来劝诫、警告他们,提醒他们尽快改正。这实在是很高明的办法。
  《史记·天官书》是现存最早最系统的古代天文著作,它的全部内容都是说明某颗星的某种变化是劝诫、警告哪一类官员的。比如,开头的一段:“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日子属。后句四星,末大星正妃,余三星后宫之属也。环之匡卫十二星,藩臣。皆日紫宫。”
  是说北极星为中心的“紫宫”星区是天的中心区域,所以象征国君和最高层的官员。“其一明者”是紫微星,隐言它代表国君。旁边的三颗星代表太尉、司徒、司空。后面的四颗星最大的一颗代表正妃,其余三颗代表其他的嫔妃。周围环绕的十二颗星代表国君的重要大臣。可以想象,这样的设计是经历很长时间才约定俗成的。《正义》在《史记·天官书》篇首引张衡云:“众星裂布,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峙,各有所属。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象物、象事与象官是一致的。全部《史记·天官书》没有星象决定普通老百姓或地方官员命运的一个例子。
  为什么要转换为北斗七星呢?这是因为早就有“南斗注生,北斗注死”的迷信。在我国的地理位置,北斗星在不同的季节和夜晚不同的时间,出现在不同的方位,古人按照初昏时北斗星的斗柄所指的方位来辨认季节。斗柄朝东,天下皆春;斗柄朝南,天下皆夏;斗柄朝西,天下皆秋;斗柄朝北,天下皆冬。有道是:“斗柄回寅(指代东方)万户春。”春天草木复苏,一片生机,于是北斗与生命有条件的非理性的联系起来。迷信把人将死,求再生的愿望,用拜北斗的操作性来寄托,同时也给 自己开辟了一个创收的途径。这便是“南斗注生,北斗注死”的缘由曲折。
  为什么又变为用九曜?
  在个数中,九是最大的。又可以谐音“久”。而时间的久便会实现量变到质变。人的健康和寿命也是这样的过程。相传是黄帝著的《灵枢经》卷9《阴阳二十五人》篇中,传说中的黄帝时名医歧伯所言:
  歧伯曰:“凡年忌,上下人之大忌。常加七岁、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也。感则病行,失则忧矣。当此之时,无为好事,是谓年忌。”
  这有两层意思。一层,从七岁起每隔九年,人的健康就有大忌大危险。从七岁说,因为古时儿童自然死亡率高,而且儿童也没有无为奸事的教育意义。只说到六十一岁,因下一轮是七十岁,已是古来稀,死而无憾。另一层,做好事,“无为奸事”,便可自安。前者是规律,后者是善意的欺骗。“九”之数,未必;“久”之理,则确然。
  把罗与计都仅星叫“黄幡”,把计都星叫“豹尾”,就与字面的意思丝毫无关,是故弄玄虚。黄幡是旗帜等的黄色垂带,豹尾是旗帜或天子仪仗车上的饰物,或画或实有豹尾其物。但高书的《道教的黄幡、豹尾与行年h筮》专节说:“本来罗是天上的两颗星,和人的命运没有关系,可是,敦煌民间的星命家却依据这两颗星的形状,联想到道教的黄幡与豹尾的形状及其有关的禁忌理论,于是有声有色地演绎出来了……吉凶算命理论。”然而这却是完全的说法。罗只是恶魔,印度人假说它是星。没有此星,哪来此星的形状?它与黄幡有什么形状联系?计都是彗星,它是像黄幡呢,还是像豹尾?高书也含混不言了。高书用了两千多字,相对说清楚的只是:黄幡与豹尾是迷信指的不吉利的日子。但这是清代的情况,是流,而不是敦煌之源。
  实际上,黄幡犹言:大盖。“黄、皇”谐音。皇:大。“幡盖”连说,指车上的如伞的盖。而道教把北斗正叫“紫盖”。《云笈七签》卷24《日月星辰部》的首篇文章是《总说星》。其中说:“北斗星者,太极之紫盖,玄真之灵床,九皇之神席,天真之偃房。”高书所引清代《协纪辨方书》卷3《黄幡豹尾总论》:“黄幡者,三合之季象,华盖也。”由于高先生不作细致研究因而对此有提示性的“华盖”失之交臂了。黄幡本指北斗整体,被用为专指第一星,与所谓“头蚀神罗星”的“头”相承应。
  而“豹尾”的“豹”另是“暴”的谐音。暴尾即露尾:以露出尾巴为标志的彗星。黄幡与豹尾本来与星星无关,就与算命无关,自然也与凶事无关,由于敦煌此文书借谐音而指凶兆,后来的丧葬迷信才变说为指不吉利的方位、日期。
  北斗七星本来是求生的,自然是吉神,不给人降灾祸,它们有人们已习惯称说的名字。从斗柄起,依次是:摇光、开阳、玉衡、天权、天璇、天枢、天璇。迷信要用北斗算命,用灾祸吓人,只好回避原名,而另外称名,也有几种不同。或利用已有的“文曲星”、“武曲星”,原来都指给人带来文昌武功好命运。但文曲星并不属于北斗。也利用寓含灾祸的别的星名,如“贪狼”即狼星。亦称天狼。语本《楚辞·九歌·东君》:“青云衣兮白云裳,举长矢兮射天狼。”王逸注:“天狼,星名,以喻贪残。”《汉语大词典》:“天狼:星名。天空中非常明亮的恒星,属于大犬座。有一个伴星,由望远镜可以看见。古以为主侵略。”解释的比较详细,还画龙不点睛,避说“狼”字的由来。《史记·天官书》:“参为白虎……其东有大星日狼。狼角变色,多盗贼。”应当是由此星“明朗”的特点谐音成为“狼”。狼角变色,指亮度减弱,所以把主盗贼的“功能”分配给它。但狼星并不是北斗中的星。“巨阙”原意是高大的门、著名宝剑的专名、针灸穴位名。把“阙”谐音为“缺”,就指不吉利了。这些又可以说是张冠李戴。
  
  (责任编辑 粱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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