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在书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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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梭罗这人有脑子
  《瓦尔登湖的反光》是大名鼎鼎的《瓦尔登湖》作者梭罗的日记选,和《瓦尔登湖》一样,梭罗的日记依旧关乎自然,关乎心灵,关乎体验,关乎探究,是作者散文的注释和补充。正如他在1839年日记中记下的“他和自然彼此友善地各行其职”,甚至是从今以后,“我要毫无保留地度过一生”,“健康地过诸神为我们指定的生活”。
  本书虽然只是日记选,却也是厚厚的一大本,每一则所记似乎都是关于四季、关于作者和大自然的关系。这些日记也证明了作者的确是把“自己的天才奉献给了他故乡的田野、群山和河流”。让所有的读者了解到了他的故乡。
  梭罗的这些日记并非无意为之,在1837年10月22日的第一则日记就记下了这样的开场白:“现在你在做什么呢?你写日记吗?”而关于日记,梭罗认为它是所有奇妙难解之事中最奇异的,“写的时候无法预料,好不见得好,坏未必就坏”。
  在之后的日子里,梭罗将自己的行走、思考和大自然的对话都一一写进日记,长则千字,短的只有一句话。许多年以后,海子看了梭罗的作品,大呼“梭罗这人有脑子”。他卧轨自杀时身边带的四本书之一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是否看过梭罗的日记,不得而知,但我在夏夜一页页翻读日记时,常常想到的都是这个同乡诗人。
  梭罗写日记,倒不像是为记事,更像是在为写作做准备,甚至就是在作文;即便只有一句话,也是深思熟虑之后写下的,如1839年7月25日写下,“除了更深地去爱,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医治爱”。1842年3月21日写下“人得等到多大年龄,才能以经验为师呀”。
  日记对于研究梭罗的意义,自是无须赘述。对于写作的认识、理解,在日记里梭罗就有数次的思考,1841年2月28日,他的认知是:写作可不是碰运气。它不容许耍花招。你能写得有多好完全取决于你本人。十年之后的1851年9月2日,他的理解又深了许多层次:除非怀着热忱去写,否则我们写不出优秀和真实的东西。身体,也就是知觉,必须与心灵协作。表达是整个人的行为,我们的言辞也许与血脉相连。
  梭罗说,一本日记是这样一本书——它将记录下你所有的愉悦和狂喜。而这样的愉悦和狂喜,梭罗至少可以体验两回,因为他将在日记里记述两回:第一回记述当天发生的事件和自己的观察;到了第二天,我回顾同样的事件和观察,记下我先前遗漏的东西。
  说梭罗这人有脑子,他和大自然的默契,让太多人羡慕,他能很顺利地走向自然,继而走向内心。“爱艺术是一回事,爱自然是另一回事,尽管真正的艺术只不过表达了我们对自然的爱。”梭罗将日记作为一种艺术,是否只是表达他对自然之爱?
  唐诗里的唐朝
  唐朝人的世俗生活如何,此类学术著作应该不在少数,我看得不多,了解得更少。但毛晓雯从《全唐诗》出发,勾勒一个唐诗里的唐朝,涉及风物,涉及回忆,写成了一本《唐诗风物志》,文字活泼而没有学术腔,读起来有趣得很。
  作者看来,唐诗就是唐朝最好的回忆。而且,诗歌不同于史籍,它没有官方立场,更像是一种私人日记,“记录国家政策也记录老婆孩子脸色”,“关注洪水也关注茶水”。
  于是,作者试图从《全唐诗》里寻找一个鲜活的唐朝。作者想做的只是,“用近五万篇不同唐人写的日记,做一次拼图游戏,拼出一个有心跳有呼吸、会痛会闹会蹦会跳的唐朝”,想“从诗里,捡起唐朝那些除了政策、战争、法令意外的故事”。
  那么,毛晓雯到底都写了什么呢?
  唐诗里的风物实在太多。诗歌里,只有你细读,大概都能找到你想要知道的。毛晓雯随便列举了一些。从行、婚、花、梦、欢、衣、妆、食、戏写起,洋洋洒洒,旁征博引,调侃八卦,却不失条理、道理,一切都从诗里来,最终又回到诗里。唐人的生活,本就是一首诗。
  写唐朝人的行走,毛晓雯从行卷写起,看了作者所写,发现唐朝人真是风趣,他们“以自己为原点,通过干谒、行卷等自荐活动,信心满满地向外面的世界扩张,发誓要建立自己的版图”,失望的当然居多,但没关系,他们自得其乐,“何求美人折”。写到唐人的婚礼,实在长见识了。无论是婚姻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还是诗歌里的爱情、婚后生活,无不是大唐气象。
  作者写唐人的花事,不厌其烦,而花,也的确影响着唐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现在从诗歌、从唐朝笔记里都会有所发现。探花、斗花、赏花,都是生活。恋牡丹,也只是恋牡丹的绝代姿容。在毛晓雯看来,所有花中,只有牡丹最能契合唐人的气质,“那硕大华丽的花朵,极像一团烈火。还有什么,比一团烈火更契合唐人昂扬进去的气质,以及奔腾不息的精神”。不论现在的我们承认或否认,唐人痴爱牡丹是不争的事实。
  唐人的梦和想象力,在我们读唐诗时也是钦佩不已。唐诗中展现的唐人用辽远的幻想和梦境创造了一个无所不能的时代。在分析唐人的想象力时,作者的结论是:唐人生活优越、精力旺盛,又少有思想束缚,酷爱猎奇……这些在后来的中国再也没有出现过,反而在日本得以被继承,“日本就像是坏掉的钟表,停在唐代再不走动分秒”。不比不知道,一比只能一声叹息。
  而女人的化妆、衣饰,更是极尽一个时代的繁华。作者以女性特有的细腻予以梳理,让我们这些对此一窍不通的人也能津津有味地读下去。唐朝的饮食,更是彰显一个时代的特色。毛晓雯读唐诗发现,描写美食的唐诗,大多避而不谈美食本身的口感,反将食物与器皿的搭配描写得细致入微。从唐诗里,我们知道唐人对饮食器皿的讲究精细得让人难以想象。唐人在娱乐上,也是盛极一时,无论是蹴鞠、打马球还是角抵、斗鸡,花样繁多。作者重点写了伐鼓、斗茶、斗草、斗香等方面,以点带面,可见那时的竞技何其繁多、热闹。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性格,唐朝是一杯独一无二的茶,懂得品味的人都留在了那个时代,“但是诗幸存了下来”,才得以让我们抿上一口来自唐朝的茶。
  历史的迷雾
  历史总是扑朔迷离的,当年的一件偶然或不起眼的小事,在多年后也都值得再三解读,不断地根据各种史料来还原一段又一段历史。   这是在看王彬彬的《并未远去的背影》时想到的。这本注重对旧史料的重新理解和运用的书,我早在2012年6月8日就买了(一同买回的还有高华的《革命年代》),却直等到2014年才想起去阅读,实在冷落得有点久,就像书里写到的有些历史,岁月经年,总有不少慢慢淡出了视野,被遗忘在历史长河中。
  如此说来,王彬彬的这本书,实则是在历史长河中,以旧史料编织之网,打捞些许尘封旧事。其实,说是旧事,也并非想象中的那么久远,就如那些背影也并没有走远。
  背影是毛泽东的背影,是鲁迅的背影,是瞿秋白的背影,是胡适的背影,是柳亚子的背影,是郭沫若的背影。
  他们走远了吗?当然没有。
  王彬彬以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名世,写起文学史外的党史文章,同样得心应手。行文没有以空泛的理论来夸夸其谈,而是就史料说史实,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有七分材料不说八分话。因此即使对民国时期那些重要人物和重要事件所知甚少的读者,读起来也是兴味不减。
  一场由《答托洛茨基派的信》而引发的“谜案”,大概当年重病中的鲁迅也没有料到吧,即使在他生前已经露出端倪,怎么也不会想到其越演越烈之势吧。当然,他也更不会想到,在他逝世后,一顶“民族魂”的帽子,“在特殊时期,由特定的一群人,怀着特有的政治目的”而戴在他的头上;那些制作帽子的人,当然没有考虑到戴帽子的将是“怎样一颗头颅”;鲁迅当然更不会想到,他的丧事会成为一场政治运动。当年的情景、各种细节到底是怎样的,王彬彬在《鲁迅与中国托派的恩怨》《一九三六年的“救国会”和“民族魂”》中都有或详或略的论述。
  书里关于瞿秋白的几篇文章,写得尤其让人动容。从瞿秋白在上海的“不得不走”到在江西瑞金的“不得不留”,再到1936年被捕后的“不得不死”,这一系列过程,王明、博古都阴魂不散,也可以说是他们一手造成的悲剧。而在《两个瞿秋白与一部<子夜>——从一个角度看文学与政治的歧途》《瞿秋白的“名誉”》两篇不短的文章里,对“两个瞿秋白”之间的矛盾、纠结作了一次细致的还原。作为政治家的瞿秋白和作为普通文学读者、作家的瞿秋白之间的矛盾纠缠,直到临死之前瞿秋白还在反省、反思。
  政治家瞿秋白是假矛盾之手,以文学的方式,表达了其时自己的政治理念和经济观点,表达了其时自己对中国社会的看法;尽管此时他已经走下了政治舞台,但“他作为政治家的角色意识并未消失”。文学家瞿秋白在被杀前写下了一生中最重要的文章《多余的话》,在文章最后也不忘提到他最留恋的七部文学作品,其中一部竟然是茅盾的《动摇》,而不是之前他一次次赞扬的《子夜》,这个细节引起了王彬彬的注意,通过分析瞿秋白的一生,王彬彬说:“(瞿秋白)不可能再留恋《子夜》了:既然连整座舞台上的表演着的那一个自己,都厌恶了,又怎么会留恋一件小小的道具?”
  还原历史的过程本身也是一种历史,言外之意或许更多。这是在看书里的《辞典中的历史——读1953年版<新名词辞典>》时的感慨。其他诸如《柳亚子的“狂奴故态”与“英雄末路”》《郭沫若与毛泽东诗词》《中共与美国之间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毛泽东:遗物见真情》等篇章,也都值得一读。然美中不足之处,这本书在校对上实在不该犯诸多低级错误。
  在看《并未远去的背影》时,常常会记起七八年前在大学校园里看作者的《为批评正名》时的难忘时光,这本书之后也一直辗转带在身边,即使已经很少去翻它了。但两本不大相同的书,会把多少人的七八年连在了一起,其间又有多少背影正在逐渐远去、走进历史的迷雾,也是值得再三追寻的。
  书之趣
  安妮·法迪曼说:“凡是讨论书的书,我一向都难于拒绝。”于是,遇到她写的《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我也就不拒绝了,其实也拒绝不了。
  正如书名,这确是一本有趣的书。和其他许多关于书的书不同之处在于,它除了就书谈书外,谈得更多的是作者的家庭,而家庭也和书关系密切:“我的丈夫乔治-柯尔特和我用书来互相求爱,而且把两人的图书也结成了配偶。”
  这样的生活是让许多爱书人艳羡的。这是最终的完美结局,而开始并不如此顺利。安妮-法迪曼在本书第一篇《书的婚事》就写到了两个人把书合并起来,因为在书架上排列规则的分歧而郑重考虑过离婚的事情。凡事,总有一个磨合的过程,最后终于“我的书,他的书,都成了我们的书,我们是真正结婚了”。书是生活的见证。
  真正的爱书人,在自己的书房大概总会有个特别的书架。乔治-奥威尔的特别书架上放的是装订成册的女性杂志。《书趣》的作者也不例外,特别书架上是“六十四本有关南北极探险的书”。更特别的是,安妮·法迪曼和她的哥哥,从女服务员的一张“先生,您决不要那样对待书”的纸条上,经过三十年,终于悟出了“爱一个人不止一种方式,爱一本书也不止一种方式”,而文章里提到的爱书方式,也确实让人见识大增。
  当安妮·法迪曼和她丈夫乔治还不是爱人关系时,第一次互赠的圣诞礼物就是书,当然少不了要题词了。作者写《扉页题词》,表面是在写题词,虽然披着“在藏书癖的等级中,这种文人交往的神圣遗留物,远远超过了书的其他因素”的外衣,实则是写爱情经历,“献给我亲爱的妻子……这也是你的书,我的生命也属于你”。这是作者得到的最美好的题词,所以才有“最美好的题词与最美好的情书一样,极少从家庭中流失出去”的感慨。
  安妮-法迪曼的爱书与从小家庭的熏陶不无关系,从小过着“浏览父母的书架便能开怀畅想他们的品位和追求,企图和弱点,比窥视他们的衣橱还要清楚。他们的书架便是他们的自我”的生活,待到自己长大的生活,也成了“住房越来越不像一个家,而越来越像一个旧书店”。
  书太多,空间太小,有多少爱书人正在经历呢。作者在《首相的图书帝国》里提到的解决方法,这么多年过去了,可有人一试?可有人像作者那样,“在我看来,十九磅旧书的美味,至少是一磅新鲜鱼子酱的十九倍。你过生日也许喜爱美食,可是我却宁愿要一本价值九美元,1929年出版,文森特·斯塔利特写的《花钱聪明,买书痴迷》”。   好吧,又一本关于书的书。难道我们都是历史学家高华说的这种人——只有在书斋中面对那些泛黄的书卷才确定自己的存在?
  又一只眼看中国
  1911年,三十一岁的德国人赫尔曼-凯泽林开始了他的环球旅行。这个青年时代就博览群书、周游欧洲各国的德国人因触及豪斯顿·张伯伦的《19世纪的基础》而开始矢志于哲学研究,而这一次的环球旅行也为他后来首创兼采众家之长、超越国家、民族、文化的松散哲学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1912年初,凯泽林游历了中国部分地域,从香港到广州再至澳门、青岛、济南、北京、汉口、上海,由南至北再由北至南,最后从上海离开中国去日本。《另眼看共和:一个德国哲学家的中国日志》即是凯泽林中国之行的记录。
  凯泽林在中国期间,正值辛亥革命刚刚结束、新旧政权正在交替之时,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来到中国的时机很不合宜:整个国家正处在革命风暴的风口浪尖上”,“对于远见卓识者而言,如此充斥着暴力变革的时代却是唯恐避之而不及”,由此可见凯泽林对他中国革命的态度。事实上,在后面的游历中,他也隐约地表达了对中国革命和共和制度的怀疑,对席卷世界的民主革命之风的忧心忡忡。
  即便如此,凯泽林的记录对研究那一段时间的中国历史、社会都有比较重要的意义,值得史学家留意。此外,因为凯泽林从事哲学研究,在中国行走的经历,更多叙述的是对中国哲学的认识。就像他在香港时的记录:“在中国,我必须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视觉导向者;因为这里的所有表象都充满了思想。我突然预感到,我将要在这里接受我此前从未经历的表象与本质的严峻考验。”在后来的日子里,中国的文化和哲学果真让凯泽林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也让他得以更深入地思考。
  凯泽林在广州待的时间并不长,但他厌恶广州机械式的、失却灵魂的生活方式。也是在广州,让他得出了以下结论:“中国人定然比任何一个民族更具‘蚁族’的特性”,“中国人耐人寻味的民族优越性也恰恰根植于此:即由中华民族最底层构建的强大的社会体现”,“中国人这个民族表现出来的死气沉沉和不可思议的冷静”。我在看这些时,就忍不住假设,如果凯泽林在一百年后行走在中国是不是对他的结论更加坚定。当然,历史容不得假设。
  凯泽林这个德国哲学家,走在中国哪一片土地都不忘深入思考中国哲学,发表自己对中国文化的看法,并如实地记录在册,有些不足和弊病经过了百年,还是依旧。当他在对中国的传统深入思考,在中国的部分角落,也有一些有识之士在思索,他们不也得出了和凯泽林一样的结论吗?这个结论凯泽林在北京期间就已经清晰地认识到了:“中国需要进行变革,变革的原因不在于古老的体制本身,而在于这种古老的精神已经远离中国而去。”
  在北京,凯泽林还详细地记录了他和辜鸿铭的交往,尤其对辜鸿铭的一些言行记录得比较详细,值得辜鸿铭研究者注意。
  本书虽说以“中国日志”名之,其实并不是流水账式的记录,而是对考察的思考记录,带着审视,有批判的,有赞同的,更多的是以平等的眼光来比较中外哲学思想,这种比较有一些观点不一定对,但为我们审视自己提供了一种思路和视角。
  跋涉在西部
  《乌鲁木齐四季》是学者、作家杨镰“西域探险考察文集”的第一集,是一本向新疆礼敬之书。
  杨镰曾在新疆度过了二十一至三十四岁的美好年华,后九年是在乌鲁木齐度过的。这十三年的新疆生活影响了杨镰之后的全部生活,他的学术研究围绕着新疆展开,他的文学创作也基本都是新疆题材作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离开新疆回北京后,他更是不断地重回新疆,正如他在接受采访时说的:“新疆在我不仅有感情牵系,而且在我心中,新疆是这样一个地方:只要深入,你绝对不会感到重复。”
  杨镰也在许多不同的文章中表达了他对新疆的感情。收入本书的《青春债》是一篇不长的文章,在杨镰的许多文章中比较罕见的,作者摆脱了学者的理性,充满感性地对青春予以回望。研究“杨镰与新疆”,这是一份不得不注意的文本。
  杨镰的研究和写作,许多都是围绕新疆探险史展开的。杨镰自己也说,新疆探险史是他了解新疆的切入点,所以他一次次返回新疆探险。在面对兴地岩画的石壁时,他突然感觉自己成了丝绸古道上的一个衣衫褴褛却激情难抑的旅人,而这一面石壁也成了作者与遥远的家乡亲人交流情感的平台,成了作者与先行者、后来人建立联系、传递信息的渠道。这些在《绿色的库鲁克塔格》《神秘古城疏勒》《新疆人文地理关键词》《探索天山走廊》等文章中对他的探险之旅都有或详或略的记录。
  在杨镰看来,乌鲁木齐是一座开拓者的城市,是由远征塞外的军人、当地各民族居民和来自全国的流放犯、无处不在的商旅共同创建设的。1991年4月,杨镰在乌鲁木齐市中桥西北的邮票钱币市场与数枚越南古币邂逅,引动了他一场长达十多年对乌鲁木齐“安南工”以及越南人与新疆屯戍的关注。他在《乌鲁木齐四季》一文中详细地写下了追寻“安南工”的过程,满是传奇。
  这种传4-可--u~一如杨镰在新疆的人生。他写到的乌鲁木齐四季,其实又何尝不是作者人生四季的自况呢?乌鲁木齐则是杨镰人生的九月。他曾与《乌鲁木齐杂诗》的作者纪晓岚一起进入乌鲁木齐季节分明、周而复始的四季。于是,他在写关于纪晓岚的文章时,忍不住就写到:“乌鲁木齐奠定了我的人生目标”,“我仿佛与流放的诗人一同奔波在复始之旅的漫漫长途,并肩走向方生之地——乌鲁木齐”。
  我在看杨镰写乌鲁木齐的文章时,也别有一番亲切之感,我曾在杨镰笔下的“满城”念过四年书,经历过乌鲁木齐的四季,只是感受没有杨镰那么深。也是在看这本书时才知道,我曾经生活的校园的历史,常在校园见到的那一截老城墙就是巩宁城城墙。
  关于本书的学术意义,研究者自有定论。我想说的是一个在路上的杨镰,一个不断来回新疆的杨镰。由此我就想到了杨镰写到的几篇《流放的诗人》,包括纪晓岚、王大枢、洪亮吉。
  1973年杨镰从乌鲁木齐回北京探亲时,他的父亲杨晦送了一本纪晓岚的《乌鲁木齐杂诗》赠行。此后多年,他一直在阅读这本薄薄的小册子,不同时期各有体会,并以诗为桥梁,走进了诗人的内心,为我们呈现了流放时期的纪晓岚。他写我的安庆老乡王大枢,总结其一生,只做了两件事:流放伊犁十三年、写了八卷《西征录》。作者在写这些流放诗人时,常常想到自己的经历,不经意就拉近了与西出阳关路上的诗人们的距离。   所以,他写到离开乌鲁木齐的流放诗人时,才会有非常深的感悟:“乌鲁木齐将永远保存在他的精神空间。此后,终其一生他都在重返乌鲁木齐的艰难旅途。”——此时,作者也是诸多流放诗人中的一个。
  我在看这几篇文章时常常感到遗憾,遗憾杨镰未能把这个系列文章写下去,他在写王大枢时提到,有关流放诗人在伊犁从未有过专题研究。不知什么原因,杨镰也没继续研究下去。
  作者在写杨增新的文章中,对他的“忠于新疆”写得格外动情,我在读的时候,也分明看到了作者的影子。让作者感到安慰的是,他始终在西部热土上跋涉,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他对西部新垦地的祭献。
  书缘即人缘
  出差到乌鲁木齐间隙逛书店,淘得一本《我的书缘》,激动良久,回到宾馆就翻开了。最初知道这本书及“我的”系列是从编者董宁文先生出版的日记中得知的,没想到会在边疆之地的书摊得到此书,尤其是在刚拜读完《开卷闲话八编》等董宁文先生的几本书后。这大概也算是我和董先生的书缘。
  《我的书缘》收入了全国各地爱书人关于书缘的文章。这些爱书人,于我有些是大名鼎鼎、如雷贯耳,有些是因为我孤陋寡闻而初次听说,好在编者体谅我们这样的读者,每位作者在文后都附有长短不一的介绍,也算是作为书缘的一个补充。
  书里书外的故事真是说不尽,书缘亦然。范用先生在《买书结缘》中记叙了他小学时在书店看书受店员贾先生照顾而与之结缘的故事。范先生说:“一个书店店员,一个小学生,过了五十几年仍不相忘,还能相见,岂非缘分。”想来,范先生一生的出版事业及理念,多少会受这件事的影响。
  读范先生的文章,也会生出些回忆。前几年,在本地的一家新华书店,遇到了范用编的《买书琐记》,我以前不知道这本书,拿在手上翻翻就迷进去了,大概翻的时间有些久了,店员就来呵斥:不买就不要翻了……放下书,我走出了书店,此后再未进过任何一家新华书店。《买书琐记》后来网购了一本。看此文,感叹不是所有书店的店员都是“贾先生”,也不是所有开书店的人都懂得范先生的“开书店要广交朋友,包括小朋友,欢迎他们来书店看书,从小爱跑书店,长大了,准是个爱书人,准是你的顾客”的道理。这些年,实体书店凋落,除了价格上受网络书店冲击外,应该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
  作家徐鲁对“书有自己的命运”这句话也有自己的理解。在《书梦不曾休》里转录了他记在《二十年前的风琴声》里的一件事,1982年大学毕业回家的徐鲁在途中丢失了一箱辛苦积攒起来的书,这种怅然和心疼,爱书人都能体会到。没想到,十几年后的冬天重返故地,偶然走进一家旧书店,看到几本封面装帧熟悉的书,当时就毫不犹豫地买了回去,回家细看眉批,才发现正是十多年前丢失的书。“可以想象,与自己丢失了多年的书籍意外重逢,我的心情多么激动。我想到了,这不仅仅是奇迹,这是冥冥之中有一个伟大的、善良的精灵在招引着我,去寻找回我那从未割舍的青春时代的旧梦”。多年后徐鲁如此感叹。这或许是对他多年来孜孜不倦地对书的热爱、对文学和知识苦苦眷念和追寻的回报。
  享有这种回报的还有许定铭,是他在《书缘与人缘》记下的。许先生1970年代研究李广田,一位同样爱读李广田的朋友借走了他藏的1946年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的《金坛子》,却遗失在公交车上。没想到,二十多年后,许先生回香港探亲时在旧书店竟然买到了同一本书。“书的右下角有打翻了蓝墨水的印痕,二十多年未褪,一模一样,没半点苍老,而我却一头白发了”。失而复得的书拿在手里,少不得会有书比人长寿的感叹。
  许先生借书给友人的遭遇,更加坚定了我“书不外借”的想法。借出去的书,往往如羊入狼口,有去无回。高莽先生在《无声的交谈》里说:“如今凡是有作者题词的书,我更不会借出。题词会唤醒很多很多往事。”在我买书史上,就曾买过多本有作者题词的书。与《我的书缘》一同买回的还有一本新疆某作家的散文集签名本,受赠者是位知名诗人,看着全新几乎未翻过的书,被喜收作家签名本的我花五元买了回来。
  谈书,自然不可避免会谈到人,那些人和书引发的缘分,由人而忆书,由书再怀人,如此种种。书缘即人缘。这不是我说的,是止庵、许定铭、车辐等人说的。止庵在《我的书缘》写道:“说是‘书缘’,实为人缘。”而车辐干脆以此为题目,作《书缘人缘两相依》一篇,开宗明义地说:“书缘必然牵扯到人缘。”黄宗英在《书之情》中说:“人生在亲情、爱情、友情之外,应该还有书情。”书缘、人缘、书情,其他诸多文章,虽然没有明说,但人缘书情自是少不了。
  看完全书时,把我的书缘作了简单梳理,感觉还不错。不知往后的书缘人缘会如何,还有待岁月检验,说不定还能碰到“我的”系列中的《我的书房》《我的笔名》《我的闲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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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头颅般的圆顶——满是激愤,疯狂和  躁怒。  教堂的圆顶头颅。  不敬神的哥萨克马迈,吸着烟斗,拿着鲁  特琴  坐在云端。  在通向波尔瓦塔和巴图林{1}的路上,圆顶  头颅血红的眼睛,  痴痴凝望着黑夜般的黏土。  悲伤的头颅。会有人将它治愈——  他懂得人类的伟大,渺小和懦弱。  无处安放的双手和身躯满是愤怒,  悲伤的头颅内——燃起天堂之火。  天空湛蓝。在天空下辉煌的地宫中  在茂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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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一个英雄:一个不同寻常的欲求……”  ——拜伦:《唐璜》  身为寻常羊人兼诗人,我想要一个英雄,  他够得到诗节——八行,十来个音节——  下面的内容,就像探入内裤中;  他拿faith{2}与death{3}押韵,如果  愿意的话,hello {4}与Galileo⑤也相通;  他宣布放弃信仰,却在死前当爹,  生养了自然哲学和三个自然的女儿——  她们在阿尔诺河{6}污浊的泥水中受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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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业余爱好很多,首选是看电影,我对电影的热爱从小到大从未变心。遇到感兴趣的片子,我要约个朋友一起去,看完之后,还要找个地方围绕刚才看的电影谈谈感想,转而扯到各自的心事。我们需要的是从电影中寻找有感的记忆,也就是某个片段激起的生活感受。看电影的快乐是什么——探寻一个陌生的世界和未知的自己。比如,我们谁也不会懂得如何在月球上生活,却可以在电影里幻想外星。通过电影我们可以看到世界各地人们的生活。通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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