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感谢检察长,感谢检察院,是你们让我有了重新学习的机会……”广东某大专学校大一学生汪某,连声谢道。江西省乐平市检察院对汪某作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起诉决定后,汪某第三次来检察院串门。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乐平检察院充分发挥基层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四轮驱动”,把矛盾化解推人快车道,切实为民解忧,为社会减压,实现了“已结案件零反复,新结案件零上访”的目标。
执法规范。从自身角度减少社会矛盾
坚持打造“干净司法”,以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为立足点,从源头上减少因执法不当、方式不对,行为不廉而引发新的矛盾,激化矛盾。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及有关规定,该院建立健全41项管理制度和37项工作制度,把每一个工作流程具体化,每一个执法环节细化,用自身执法规范、公正廉洁来有效减少社会矛盾。2009年至今年4月25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44人、起诉686人,向市院移诉40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8人、批捕、起诉、移诉和立案侦查准确率达100%,没有因办案不当发生一件涉案上访事件。
案中化解,从深层次消除社会矛盾
以执法为切入点以办案为载体,及时把案中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防范和减少矛盾的发生。把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每个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全方位、多角度做深做细做到位,抓早抓小抓苗头,化解双方积怨。2007年春节,乐平市众埠镇湾头村,吴某因骑摩托接人压死一只鸡,就赔偿一事与对方产生纠纷,因人多将对方黄某打成植物人。经公安的努力,涉案9人年抓获两人,于2009年9月向该院报捕。因证据欠缺,该院在批捕主犯吴某一人的同时,加大指导侦查的力度。案件移送公诉部门起诉时,证据还十分欠缺,为防范该案的矛盾的激化或涉法止访。承办人在做好被害人家属思想工作,防控上访事件发生的同时,列出需补查的问题,加大指导公安机关补查力度。在公检两家的努力下,经补查两次,证据基本收集,9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充分。通过追捕,公安再次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对该院公正执法表示非常满意,不再因此事越级上访。2009年至今,共排查和解决27类39个矛盾,并一一做了疏导工作,各类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和解了的还以和解。在依法对主观恶意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和老年人等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的同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手段化解矛盾。在轻微刑事案件方面,只要当事人有意向,该院都不会放弃化解双方矛盾的一线机会。在批捕阶段和解没有成功的,在起诉阶段还可以进行和解。今年1月,在乐平市涌山镇上林地段,方某驾后入轮卡车避让前方摩托车倒车时,将停在后方的王某摩托车撞倒,王某受伤。方当即拦车送王某到医院抢救,并在医院打电话报警,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方某家有5口人,靠其开车赚钱为生,为挽救一个家庭,减少社会矛盾。该院通过调解,方某一次性赔偿王某家属19万元,并作出不捕决定。在公诉阶段,王某家属要方某按照涌山习俗再出安葬费3000元,才同意对方作不诉处理。该院人员向方某说明厉害关系后,方某在检察院向王某家属一次付清3000元赔偿费。该院对方某作出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决定。
肃贪维稳兼顾,打击化解并举。2004年1月,在乐平某社区社保科科长汪某的授意下,会计刘某从财务上领取原煤矿破产期间“两不管”人员的补发工资等款共计17.8万余元,并存入个人帐户。当年2月,刘从帐户上取出10万元,两人在某公司各人股5万元。为了拿回自己的钱,十几名下岗工人不断上访。今年年初,通过查办该案,帮下岗工人如数追回“救命钱”,该社区下岗工人的情绪进一步稳定,平息了一起长达6年的群体上访事件。
分类化解民事申诉案件案中矛盾。在做好判决不当民事申诉案件矛盾化解工作的同时,根据案件特性,合理化解判决、裁定合法、合理的民事申诉案件案中矛盾。叶某到该院申诉,不服法院对其与江西为民机械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判决。判决虽然合法正确,为解开叶某心中疑虑,办案人端茶送水,耐心解说,引导其正确对待,使其服判。在陈某不服法院对其与同胞弟弟房屋买卖纠纷判决申诉案中,办案人员多次召集双方到检察院进行民事和解,引导他们缩小意见分歧。弟弟向哥哥补偿了7000余元,兄弟双方不再为纠纷而争执,和好如初。
案后跟踪,清除办结案件社会矛盾隐患
为巩固化解矛盾成果,对于已结的案件,主动承担清除社会矛盾隐患的社会职能,以防矛盾反复,上访反弹。
对缓刑人员、不诉人员有重点地进行回访帮教,化解其与当地社会的矛盾,解除其心里负担,防止新的矛盾产生。乐平市某技校在校生黄某将同学马某、许某、洪某刺成轻伤乙级。在对黄某作出相对不诉后,承办人定期进行回访帮教,解决黄某不敢面对同学、思想压力的包袱,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如今,黄与被伤害的同学和好如初。2009年至今,共回访帮教87人。
立足查处的个案,向发案单位发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在查某镇原农办副主任汪某挪用新农村建设资金23万元一案后,根据该案特性,向该镇提出加强对涉农资金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配齐相应工作人员等3条检察建议。2009年以来,共提出检察建议11份,得得了发单位的认同。
充分利用案件信息,加强对同类问题的研判与分析,形成调并向有部门报送引起重视,完善相应管理措施,化解相应矛盾,减少同类刑事案件的发生。根据2007年以来办理涉林刑事案件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关于涉林刑事案件的分析报告》。在报告中,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惩处与预防、强化保护责任和多方进行监督四条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认可,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向全市转发。根据本院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形成《关于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报告》,提出筑牢思想防线、填补制度漏洞、依法严厉惩处和提高群众意识等建议,由市纪检向全市转发。既规范了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工作程序,促进其认真履职,电预防了同类刑事案件和矛盾的发生。
矛盾排查,把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坚持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接待制度,带案下访、定期巡访,与政法各机关联合接访,定期对涉检信访进行矛盾排查等信访工作制度的同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主动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倾听民声,把握民情,关注民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群众最大限度地感受到司法关怀和社会温暖。
与各机关建立调处矛盾对接机制,共同应对,共同化解。2009年4月,乐平市共库管理局五峰山林场五退休人员,因领不到退休金到该院上访。该院及时与该局联系和协商。在该院人员参加下,该局对林场财务进行了全面核查,并根据该院建议,在自身经济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分4个月向社保局缴齐了该局下属单位已退休职工的全部社保金。不但化解了信访中的矛盾,也使近100余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有了着落,消除了矛盾陷患。
充分发挥乡镇联络员作用。在23个乡镇聘请联络员,由控申部门负责联络事宜,县乡信息联动机制初步形成。联络员负责了解社情民意、接待本乡镇的涉检来访,为加强改进检察工作提供原始资料,使群众信访能在第一时间内到达该院并有效处理。2月4日,接渡镇联络员打电话到该院,讲接渡镇接渡村9名农民,因村里不發他们为村里铺水泥路的工资,正欲到该院上访。该院立即派分管领导、控申3人和接渡镇综治人员2人到该村了解情况。并找来接渡村原村长程某询问情况,程某就做工情况和工资数目,与老程等9位村民进行了当场核对,双方都没有异议。2月5日上午,由接渡镇领导、该院检察官等人共同见证,接渡村村干部从村财务账上取出2万元,与老程等9位村民进行了逐个结算,一起群体性讨薪上访事件就此化解。
从去年开始,开展“查民情、解民忧、排民纠,走万户”检察官进社区、走进平常百姓家活动。在收集意见的同时,尽心尽力化解矛盾。每个月每位干警至少走访5户,收集1条意见,解决1个纠纷。共走访1000余户,化解矛盾36个,解决邻里纠纷17个,收集对该院的意见13条,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问题13个。乐港镇里汪村汪某反映港口法庭对(2007)乐港民初字第1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不力。该院及时与法院沟通,经了解,该案已移交给执行局执行,但被执行人长年不在家,汪某也没有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该案中止执行。在向汪某说明这一情况后,并说明,如提供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随时可恢复执行,及时消除了汪某心中疑虑。
执法规范。从自身角度减少社会矛盾
坚持打造“干净司法”,以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为立足点,从源头上减少因执法不当、方式不对,行为不廉而引发新的矛盾,激化矛盾。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及有关规定,该院建立健全41项管理制度和37项工作制度,把每一个工作流程具体化,每一个执法环节细化,用自身执法规范、公正廉洁来有效减少社会矛盾。2009年至今年4月25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44人、起诉686人,向市院移诉40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8人、批捕、起诉、移诉和立案侦查准确率达100%,没有因办案不当发生一件涉案上访事件。
案中化解,从深层次消除社会矛盾
以执法为切入点以办案为载体,及时把案中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防范和减少矛盾的发生。把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每个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全方位、多角度做深做细做到位,抓早抓小抓苗头,化解双方积怨。2007年春节,乐平市众埠镇湾头村,吴某因骑摩托接人压死一只鸡,就赔偿一事与对方产生纠纷,因人多将对方黄某打成植物人。经公安的努力,涉案9人年抓获两人,于2009年9月向该院报捕。因证据欠缺,该院在批捕主犯吴某一人的同时,加大指导侦查的力度。案件移送公诉部门起诉时,证据还十分欠缺,为防范该案的矛盾的激化或涉法止访。承办人在做好被害人家属思想工作,防控上访事件发生的同时,列出需补查的问题,加大指导公安机关补查力度。在公检两家的努力下,经补查两次,证据基本收集,9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充分。通过追捕,公安再次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对该院公正执法表示非常满意,不再因此事越级上访。2009年至今,共排查和解决27类39个矛盾,并一一做了疏导工作,各类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和解了的还以和解。在依法对主观恶意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和老年人等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的同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手段化解矛盾。在轻微刑事案件方面,只要当事人有意向,该院都不会放弃化解双方矛盾的一线机会。在批捕阶段和解没有成功的,在起诉阶段还可以进行和解。今年1月,在乐平市涌山镇上林地段,方某驾后入轮卡车避让前方摩托车倒车时,将停在后方的王某摩托车撞倒,王某受伤。方当即拦车送王某到医院抢救,并在医院打电话报警,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方某家有5口人,靠其开车赚钱为生,为挽救一个家庭,减少社会矛盾。该院通过调解,方某一次性赔偿王某家属19万元,并作出不捕决定。在公诉阶段,王某家属要方某按照涌山习俗再出安葬费3000元,才同意对方作不诉处理。该院人员向方某说明厉害关系后,方某在检察院向王某家属一次付清3000元赔偿费。该院对方某作出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决定。
肃贪维稳兼顾,打击化解并举。2004年1月,在乐平某社区社保科科长汪某的授意下,会计刘某从财务上领取原煤矿破产期间“两不管”人员的补发工资等款共计17.8万余元,并存入个人帐户。当年2月,刘从帐户上取出10万元,两人在某公司各人股5万元。为了拿回自己的钱,十几名下岗工人不断上访。今年年初,通过查办该案,帮下岗工人如数追回“救命钱”,该社区下岗工人的情绪进一步稳定,平息了一起长达6年的群体上访事件。
分类化解民事申诉案件案中矛盾。在做好判决不当民事申诉案件矛盾化解工作的同时,根据案件特性,合理化解判决、裁定合法、合理的民事申诉案件案中矛盾。叶某到该院申诉,不服法院对其与江西为民机械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判决。判决虽然合法正确,为解开叶某心中疑虑,办案人端茶送水,耐心解说,引导其正确对待,使其服判。在陈某不服法院对其与同胞弟弟房屋买卖纠纷判决申诉案中,办案人员多次召集双方到检察院进行民事和解,引导他们缩小意见分歧。弟弟向哥哥补偿了7000余元,兄弟双方不再为纠纷而争执,和好如初。
案后跟踪,清除办结案件社会矛盾隐患
为巩固化解矛盾成果,对于已结的案件,主动承担清除社会矛盾隐患的社会职能,以防矛盾反复,上访反弹。
对缓刑人员、不诉人员有重点地进行回访帮教,化解其与当地社会的矛盾,解除其心里负担,防止新的矛盾产生。乐平市某技校在校生黄某将同学马某、许某、洪某刺成轻伤乙级。在对黄某作出相对不诉后,承办人定期进行回访帮教,解决黄某不敢面对同学、思想压力的包袱,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如今,黄与被伤害的同学和好如初。2009年至今,共回访帮教87人。
立足查处的个案,向发案单位发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在查某镇原农办副主任汪某挪用新农村建设资金23万元一案后,根据该案特性,向该镇提出加强对涉农资金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配齐相应工作人员等3条检察建议。2009年以来,共提出检察建议11份,得得了发单位的认同。
充分利用案件信息,加强对同类问题的研判与分析,形成调并向有部门报送引起重视,完善相应管理措施,化解相应矛盾,减少同类刑事案件的发生。根据2007年以来办理涉林刑事案件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关于涉林刑事案件的分析报告》。在报告中,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惩处与预防、强化保护责任和多方进行监督四条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认可,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向全市转发。根据本院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形成《关于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报告》,提出筑牢思想防线、填补制度漏洞、依法严厉惩处和提高群众意识等建议,由市纪检向全市转发。既规范了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工作程序,促进其认真履职,电预防了同类刑事案件和矛盾的发生。
矛盾排查,把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坚持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接待制度,带案下访、定期巡访,与政法各机关联合接访,定期对涉检信访进行矛盾排查等信访工作制度的同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主动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倾听民声,把握民情,关注民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群众最大限度地感受到司法关怀和社会温暖。
与各机关建立调处矛盾对接机制,共同应对,共同化解。2009年4月,乐平市共库管理局五峰山林场五退休人员,因领不到退休金到该院上访。该院及时与该局联系和协商。在该院人员参加下,该局对林场财务进行了全面核查,并根据该院建议,在自身经济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分4个月向社保局缴齐了该局下属单位已退休职工的全部社保金。不但化解了信访中的矛盾,也使近100余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有了着落,消除了矛盾陷患。
充分发挥乡镇联络员作用。在23个乡镇聘请联络员,由控申部门负责联络事宜,县乡信息联动机制初步形成。联络员负责了解社情民意、接待本乡镇的涉检来访,为加强改进检察工作提供原始资料,使群众信访能在第一时间内到达该院并有效处理。2月4日,接渡镇联络员打电话到该院,讲接渡镇接渡村9名农民,因村里不發他们为村里铺水泥路的工资,正欲到该院上访。该院立即派分管领导、控申3人和接渡镇综治人员2人到该村了解情况。并找来接渡村原村长程某询问情况,程某就做工情况和工资数目,与老程等9位村民进行了当场核对,双方都没有异议。2月5日上午,由接渡镇领导、该院检察官等人共同见证,接渡村村干部从村财务账上取出2万元,与老程等9位村民进行了逐个结算,一起群体性讨薪上访事件就此化解。
从去年开始,开展“查民情、解民忧、排民纠,走万户”检察官进社区、走进平常百姓家活动。在收集意见的同时,尽心尽力化解矛盾。每个月每位干警至少走访5户,收集1条意见,解决1个纠纷。共走访1000余户,化解矛盾36个,解决邻里纠纷17个,收集对该院的意见13条,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问题13个。乐港镇里汪村汪某反映港口法庭对(2007)乐港民初字第1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不力。该院及时与法院沟通,经了解,该案已移交给执行局执行,但被执行人长年不在家,汪某也没有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该案中止执行。在向汪某说明这一情况后,并说明,如提供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随时可恢复执行,及时消除了汪某心中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