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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工作的需要,国家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于近日成立4个分委员会:教学标准委员会、条件保障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和评价评估委员会。分委员会是质量保证委员会的下设机构,在主任领导下协助国家开放大学开展工作,接受质量保证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职能开展工作。 教学标准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对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和教学管理各主要环节的相关标准制定工作进行研究、规划与指导,并参与有关标准的制定,为规范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科学有效地开展对教学过程落实情况的监控与评估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