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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主要分析了工程施工过程中总包方与分包方的协调沟通问题,论述了总包方如何与门窗幕墙专业分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以期可以为今后的工程提供参考。
【关键词】 工程建筑;总包方;门窗幕墙;分包;沟通
一、前言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做好相关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就难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所以,分析门窗幕墙专业总包和分包的沟通协调工作非常有必要。
二、施工总承包对指定专业分包的协调管理现状
施工总承包商对指定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长期以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均是一个薄弱点。
1、理论方面
由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编制的新工程合同(NEC)没有指定分包商的条款。他们认为工程施工合同的原则是总承包商对管理其承包工程的各个方面负完全责任。对分包商的指定会与此原则相矛盾,而且会引起许多实际问题。
最新的FIDIC红皮书合同范本,对指定分包商的有关条款作了一些详细规定。如红皮书第5条规定了指定分包商的定义,对指定的反对、对指定分包商的支付及支付证据。同时在红皮书第3.6条协调合作也规定了总承包商为其他方提供机会条款,但涉及到业主或总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配合协调的责任界面并未清晰。
2、实践方面
(一)尽管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中,增加了总承包服务费。但目前许多项目工程量清单和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却难以企及和达到合同履约所必要的深度,特别是施工总承包对指定专业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范围和内容缺乏详细的约定。因此,施工总承包对指定专业分包管理协调配合不可避免存在某些误区。如某些业主会认为,只要是指定分包商不做的事情,都应该由总包负责。而许多总包则认为,他们负责协调管理仅仅是主持召开协调会等比较表面的事情,由此引起扯皮纠纷不可避免。这时,即使仲裁机构也会因缺乏合同上的依据而难以直接评判是非,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部分施工企业把“土建主承包+收取专业分包配合费”理解为就是项目管理,从而引起诸多业主的不满,也妨碍了总承包管理的健康发展。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部分施工企业将项目管理的任务与项目本身的任务混淆在一起,他们忘记了项目管理的五项工作,即计划、组织、实施、激励、控制;也忘记了一个简单的常识:项目管理就是程序管理,而不是一种简单的经营手段。
三、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资格不合法
总包单位在进行分包过程中,没有多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的产出,有的分包负责人为了揽到工程,常常伪造资质证明,如果总承包单位没有对这些进行审查,将会存在巨大的潜在危机,或者有些总承包单位有意将部分工程承包给资质条件不合格的单位甚至是无法人营业执照、无资质证书的个人承包,一旦出现了危险事故,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2、分包商工程内容不合法
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法律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完成”。但是有许多承包单位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无视现行法律和法规,将工程的主体结构也分包出去,导致合同的重大违约;在不少的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的中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行分包,但是总承包单位违反合同的规定,这样的分包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同时也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有些承包单位施工风险意识较为淡薄,只为了赚取管理费而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分包人,这样就难以保证总包合同工期、质量及安全,往往造成总包单位所承担的实际损失远远大于原收取的管理费。
3、工程分包项目未经过审批
分包工程在进行分包过程中,应该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审批包括工程项目的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的选择、分包资质的审核及分包价格的确定,要保证这些审核内容满足《分包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但是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认为审批程序复杂,经历的时间较长,往往就是先进场进行施工,再慢慢补办各项审批,有的工程甚至是工程快完工了才进行分包项目的审核工作,这给分项工程的施工带来一定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另外,复杂的人际关系也使得分包队伍中关系户居多,往往其资质等级,施工能力及质量进度都难以满足工程需要,严重影响了项目部的规范管理及总体效益目标的实现。
四、工程建设管理中总包方与门窗幕墙专业分包的沟通要点剖析
1、招投标环节的要点
首先,主体是特定的。一般的,分发包人是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工程任务的建筑业企业,门窗幕墙专业分包人是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两者在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建设单位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也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它们是建筑市场管理的主体,它们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建筑市场管理活动的纵向的行政关系。
其次,客体是特定的。分包交易的客体是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承、发包范围内的专业性建筑产品或建筑劳务。交易客体必须是建筑工程中由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允许分包的部分,或者从反面理解,交易客体不得是法律、法规或规章禁止分包的部分。
最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平等的财产关系,它根源于承发包双方之间的地位平等。但不平等的情况现实存在,不过这也恰说明,我们需要发展分包市场并对其引导、管理和监督。
2、施工环节要点
应平衡总包方与门窗幕墙专业分包的进度,沟通好工程的进度,不要让工程相互影响工期。进入现场施工的安装、装修等专业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与门窗幕墙专业分包统一规划、平衡。在生活、生产加工、施工库房、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方面划分区域,建立施工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专业单位之间的施工程序。建立现场协调会制度,及时解决门窗幕墙专业、安装、装修等专业单位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矛盾,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各单位签字、盖章即具备法律效力,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效力。以统一的施工计划、施工程序规划为指导,确保整个工程优质、高速,按期交付使用。
按分包合同总包单位对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案进行跟踪、督促、协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收集整理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有关甲供材料设备和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及供货商提供的有关产品资料。
(二)及时协调处理好各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分包工程按期施工、完工。
(三)定期向公司及甲方回报分包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发生的问题,接受公司及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四)及时做好分包工程的质量跟踪、督促、协调、验收、管理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总结分析报告。
3、竣工后
交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组卷。有分包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分包施工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向总承包单位提交经整理、编制后的分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然后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汇编、组卷。
各施工承包单位不可单独组卷或移交档案,各单元联合参建单位需编制好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竣工资料,交主体施工单位统一组卷,否则整个单元资料不予验收。
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完成承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并经工程交接后,在三个月内将装订成册的交工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向建设单位归档。建设单位应在收到交工技术文件后一个月内组织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对其完成审核、签章确认工作,并簽署和办理交工技术文件移交手续。
当存在影响试运行、投产和使用的少量未完工程时,可暂不提交未完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当未完工程完工后,施工承包单位应及时补交有关交工技术文件,并汇入原交工技术文件的相应案卷中。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今后工程建设中,一定要明确总包方与分包方的责任和权利,做好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尽量避免工程实施过程出现问题,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参考文献:
[1]温冉.基于代建方的工程项目组织界面管理[J].项目管理技术.2009(03)
[2]鲁业红,李启明.重新审视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分包活动[J].施工技术.2011(04)
【关键词】 工程建筑;总包方;门窗幕墙;分包;沟通
一、前言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做好相关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就难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所以,分析门窗幕墙专业总包和分包的沟通协调工作非常有必要。
二、施工总承包对指定专业分包的协调管理现状
施工总承包商对指定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长期以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均是一个薄弱点。
1、理论方面
由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编制的新工程合同(NEC)没有指定分包商的条款。他们认为工程施工合同的原则是总承包商对管理其承包工程的各个方面负完全责任。对分包商的指定会与此原则相矛盾,而且会引起许多实际问题。
最新的FIDIC红皮书合同范本,对指定分包商的有关条款作了一些详细规定。如红皮书第5条规定了指定分包商的定义,对指定的反对、对指定分包商的支付及支付证据。同时在红皮书第3.6条协调合作也规定了总承包商为其他方提供机会条款,但涉及到业主或总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配合协调的责任界面并未清晰。
2、实践方面
(一)尽管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中,增加了总承包服务费。但目前许多项目工程量清单和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却难以企及和达到合同履约所必要的深度,特别是施工总承包对指定专业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范围和内容缺乏详细的约定。因此,施工总承包对指定专业分包管理协调配合不可避免存在某些误区。如某些业主会认为,只要是指定分包商不做的事情,都应该由总包负责。而许多总包则认为,他们负责协调管理仅仅是主持召开协调会等比较表面的事情,由此引起扯皮纠纷不可避免。这时,即使仲裁机构也会因缺乏合同上的依据而难以直接评判是非,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部分施工企业把“土建主承包+收取专业分包配合费”理解为就是项目管理,从而引起诸多业主的不满,也妨碍了总承包管理的健康发展。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部分施工企业将项目管理的任务与项目本身的任务混淆在一起,他们忘记了项目管理的五项工作,即计划、组织、实施、激励、控制;也忘记了一个简单的常识:项目管理就是程序管理,而不是一种简单的经营手段。
三、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资格不合法
总包单位在进行分包过程中,没有多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的产出,有的分包负责人为了揽到工程,常常伪造资质证明,如果总承包单位没有对这些进行审查,将会存在巨大的潜在危机,或者有些总承包单位有意将部分工程承包给资质条件不合格的单位甚至是无法人营业执照、无资质证书的个人承包,一旦出现了危险事故,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2、分包商工程内容不合法
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法律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完成”。但是有许多承包单位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无视现行法律和法规,将工程的主体结构也分包出去,导致合同的重大违约;在不少的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的中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行分包,但是总承包单位违反合同的规定,这样的分包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同时也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有些承包单位施工风险意识较为淡薄,只为了赚取管理费而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分包人,这样就难以保证总包合同工期、质量及安全,往往造成总包单位所承担的实际损失远远大于原收取的管理费。
3、工程分包项目未经过审批
分包工程在进行分包过程中,应该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审批包括工程项目的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的选择、分包资质的审核及分包价格的确定,要保证这些审核内容满足《分包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但是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认为审批程序复杂,经历的时间较长,往往就是先进场进行施工,再慢慢补办各项审批,有的工程甚至是工程快完工了才进行分包项目的审核工作,这给分项工程的施工带来一定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另外,复杂的人际关系也使得分包队伍中关系户居多,往往其资质等级,施工能力及质量进度都难以满足工程需要,严重影响了项目部的规范管理及总体效益目标的实现。
四、工程建设管理中总包方与门窗幕墙专业分包的沟通要点剖析
1、招投标环节的要点
首先,主体是特定的。一般的,分发包人是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工程任务的建筑业企业,门窗幕墙专业分包人是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两者在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建设单位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也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它们是建筑市场管理的主体,它们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建筑市场管理活动的纵向的行政关系。
其次,客体是特定的。分包交易的客体是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承、发包范围内的专业性建筑产品或建筑劳务。交易客体必须是建筑工程中由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允许分包的部分,或者从反面理解,交易客体不得是法律、法规或规章禁止分包的部分。
最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平等的财产关系,它根源于承发包双方之间的地位平等。但不平等的情况现实存在,不过这也恰说明,我们需要发展分包市场并对其引导、管理和监督。
2、施工环节要点
应平衡总包方与门窗幕墙专业分包的进度,沟通好工程的进度,不要让工程相互影响工期。进入现场施工的安装、装修等专业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与门窗幕墙专业分包统一规划、平衡。在生活、生产加工、施工库房、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方面划分区域,建立施工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专业单位之间的施工程序。建立现场协调会制度,及时解决门窗幕墙专业、安装、装修等专业单位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矛盾,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各单位签字、盖章即具备法律效力,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效力。以统一的施工计划、施工程序规划为指导,确保整个工程优质、高速,按期交付使用。
按分包合同总包单位对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案进行跟踪、督促、协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收集整理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有关甲供材料设备和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及供货商提供的有关产品资料。
(二)及时协调处理好各门窗幕墙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分包工程按期施工、完工。
(三)定期向公司及甲方回报分包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发生的问题,接受公司及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四)及时做好分包工程的质量跟踪、督促、协调、验收、管理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总结分析报告。
3、竣工后
交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组卷。有分包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分包施工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向总承包单位提交经整理、编制后的分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然后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汇编、组卷。
各施工承包单位不可单独组卷或移交档案,各单元联合参建单位需编制好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竣工资料,交主体施工单位统一组卷,否则整个单元资料不予验收。
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完成承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并经工程交接后,在三个月内将装订成册的交工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向建设单位归档。建设单位应在收到交工技术文件后一个月内组织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对其完成审核、签章确认工作,并簽署和办理交工技术文件移交手续。
当存在影响试运行、投产和使用的少量未完工程时,可暂不提交未完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当未完工程完工后,施工承包单位应及时补交有关交工技术文件,并汇入原交工技术文件的相应案卷中。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今后工程建设中,一定要明确总包方与分包方的责任和权利,做好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尽量避免工程实施过程出现问题,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参考文献:
[1]温冉.基于代建方的工程项目组织界面管理[J].项目管理技术.2009(03)
[2]鲁业红,李启明.重新审视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分包活动[J].施工技术.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