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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项目的分包必然面临着问题的出现,总包方需及时拿出自己的对策进行应对,招标时利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要与分包商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要严格的进行签证管理。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分包商选择与合作;签证
中图分类号:TQ639.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总承包项目的启动,首先需应对解决的是施工分包工作,而施工分包所面临的问题却不是一时的,而是贯穿整个项目的。分包工作之前首先要编制工程量清单,随后需确定分包商,分包工作结束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处理不可避免的签证。这些方面都与施工分包有着莫大的联系,且每方面都存在着问题,问题出现了并不可怕,将问题一一解决才是硬道理,这样才能为今后的总承包项目不断积累宝贵的财富。
1工程量清单模式的运用
随着目前招投标工作的不断规范发展,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已是大势所趋。工程量清单报价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与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沿用的定额加费用计价办法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应上缴的各种税费等。一言以蔽之,就是大综合,不像以往定额计价那样先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价差表,最后在取费表中才知道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1.1工作要安排周详,应对时间紧迫的情况
总承包方在招标时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招标表格作为投标方的报价表。时间是在招标阶段中一个不小的问题,况且采用工程量清单模式,所用的时间要比采用定额计价所消耗的时间更长。当招标文件发给各个投标方后,在投标方编制投标文件的同时,作为招标方,不能就此等待或者去干其他的事情,而是要为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做出澄清准备。不能以为己方编制的文件,作澄清需要什么特别准备呢,事实上,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施工图纸出来后,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表格必然会很匆忙,难免忙中出错、出现疏漏。所以,在投标单位审查工程量清单的同时,总包方需要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进行核对、检查,主要是看工程中是否有缺项、错项,工程量是否有核算错误等。只有这样,才会使总包方在招标过程中更加的从容。在对投标方的质疑进行澄清后,距离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还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总包方应对标底进行不断的核实,之前已对项目和工程量进行了检查,而此时主要是对单价的选择正误进行验证,从而使标底价格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1.2促进企业制定内部定额
总包方要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方式,施工方则需要根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风险自担。因此企业要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实际制定企业定额,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研究人、材、机的实际消耗量和利润等,确定综合单价并完善报价体系。
企业定额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是比较容易的,它们通过一个个项目经验的积累,使企业定额不断地完善。而对于一家由设计单位转型成的建设公司,尚未有自己的企业定额,由于这方面的劣势,造成招标时制作出标底后,仍然会对标底产生怀疑。这反映了制作企业定额的必要性,因此企业必须从自身出发,在对自身现状有深入了解后,从研究典型工程出发,分析造价的构成,从而制定出既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内部定额。这样,编制出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才能更加贴近实际。
2分包商的选择与合作中所面临的问题
分包工程作为总承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质量、进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对总包单位的总体质量、进度和信誉带来很大的影响。总包方在选择分包商和与之合作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1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
2.1.1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
2.1.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
2.1.3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
2.1.4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通过招投标来最终确定几家分包单位,然后,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不管分包队伍与总包单位的关系之前怎样,都决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同时,总包方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与监督、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中一一得到确认。
依照法律程序,分包方是通过招投标后确定下来的,但是有时也会出现业主指定分包方的现象,与此伴随着的是风险变大,而这是作为总承包方所不可避免的,总包方只能最大限度的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控制。当出现此种情况时,总包方绝不应跟业主、分包方之间的关系处理的太僵,要掌握一个度,对分包商不能太严,当然也不能太松。比如在质量、进度方面,是决不可以松懈的,一定要遵照程序,合理施工;与此同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施工方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工期缩短,此时,总包方可以实行一定额度的奖励,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
2.2及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签订后,总包方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分别发放给各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及时与之联系,目的是尽快对这些模糊不清的地方达成共识,在施工前就将图纸上的问题解决,使可能面临的风险降低,否则,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的问题与分包商发生争端并出现窝工的现象将会对总包方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更有甚者,会使业主对总包方失去信心,造成丢失市场的严重后果。
2.3积极地处理由于分包商原因发生的问题
2.3.1分包方施工中的问题。例如分包商所采用材料的问题,这种问题一种是质量方面的,即以次充好,鱼目混珠;另一种问题是根据签订的合同采用指定牌子的物品,但由于仅指定名称而未对物品类型规定,而造成分包商选择的物品与预想的相差甚远,从而导致了业主的不满意,这对总包方的声誉将造成不良的影响。
对策:在所签订的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牌、材质、性能参数等,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将实物图片附上。在现场要设专人严把材料关,同时需深入了解相关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提高业务能力。同时,总包方要不断地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对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及缺陷,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的改进,同时也要督促分包商进行改进。
2.3.2分包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
对策:合同报价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参考的办法,进行实际考察,防止低素质的队伍进入;总包方应督促分包方采取措施对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进行应有的培训,必要时需介入管理,当然在这一方面,总包方需以身作则,这样说起话、办起事来才会有底气。
2.3.3分包方工期拖延。
對策:总包方要加强现场进度实时监控,制定相应的激励与惩罚措施,与分包方相关负责人及时的进行沟通。绝不能制定出计划后,就等着结果,而更要注重过程,谁更加注重过程管理,谁就更能掌握主动,因而只有加强了过程管理,才会有更好的结果。
2.3.4分包方依靠自己的地缘优势与其他分包方关系紧张。
对策:总包方要与分包方所签订的合同中对此种行为,要制定出严厉的惩罚措施,因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势必会造成施工工程的拖延,并且也会牵扯总包方的精力,因此要采取办法一定要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3签证所面临的问题
首先,要先来了解何为签证,签证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工程变更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是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所以要正确的面对与处理签证所遇到的问题:
3.1在有些情况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根据自己的需要增补项目内容,因而造成设计变更频繁,甚至造成有些项目的设计变更联系单比施工图纸还要多,而事实上设计变更又是引发现场经济签证的最大源头。
对策:在遇到这种问题时,要主动的、友好的跟业主进行接洽,对所要增补的项目内容进行分析,将必要的增补及时的作出变更,以使施工可以有序進行;将不必要改动的内容列出,陈述己方的观点力求说服业主,当然服务是总包方的第一要旨,最终的目的是要使业主满意。
3.2当遇到该进行工程签证时,监理或业主代表往往不给予签证,或者双方只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办理,待事后才突击补办,甚至在结算过程中仍在补办签证手续,这样就极有可能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有的还出现了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的现象。
对策:及时签证。签证的管理要注重规范化,要制定严格的程序来指导签证工作。签证单虽然是在结算过程中用来调整造价的依据,但是签证单的事实确认应该是实时的,何时发生、何时进行确认。由于业主原因产生的,需要请业主代表来到现场进行确认;由于总包方原因的,需要现场项目部的施工经理与控制经理同时到场,并由施工经理对工程量进行确认。
3.3同一工程内容签证重复。此类签证尤其在修改或挖运土方的工程中较为多见。
对策: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必须对现场的情况了如指掌,以防止重复性的签证导致资金无意义的流出。
3.4签证人员有更换的现象。签证单上的签字栏有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时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施工单位的签署人发生更换。
对策: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授权,缺乏授权的人员签署的签证单不能发生签证的效力。同时也要在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中规定,签证人员不应轻易更换,若实在需要更换,需提前向总包方提出申请,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更换。
3.5关于价格上调方面的签证。随着施工过程的进行,市场价格自然会出现波动的现象,在工程竣工进行结算时,施工方必定会采取签证的方式来进行索赔,当然施工方只会去列举那些价格上涨的物品。
对策:在施工过程中,总包方要对市场价格进行采集整理并对此进行适当的分析,一些物品价格上升是正常的,但是与此同时,还会有一些物品价格下降,所以当施工方进行索赔时,总包方就可以将已收集整理的价格搬出,上涨的要补钱,而下浮的要减钱,由于招标所采用的是工程量计价的模式,所以在结算时进行价格的调整也就简单明了,这样也可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端。
4结束语
分包出现的问题是贯穿于项目始终的,总包方在保证质量、进度的前提下,要达到利益最大化,就要尽可能的避免出现以上问题,成长是艰辛的,但也是美好的,通过一个个项目的历练,做到在项目的每个阶段、每个过程都进行有效地分包管理。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分包商选择与合作;签证
中图分类号:TQ639.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总承包项目的启动,首先需应对解决的是施工分包工作,而施工分包所面临的问题却不是一时的,而是贯穿整个项目的。分包工作之前首先要编制工程量清单,随后需确定分包商,分包工作结束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处理不可避免的签证。这些方面都与施工分包有着莫大的联系,且每方面都存在着问题,问题出现了并不可怕,将问题一一解决才是硬道理,这样才能为今后的总承包项目不断积累宝贵的财富。
1工程量清单模式的运用
随着目前招投标工作的不断规范发展,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已是大势所趋。工程量清单报价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与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沿用的定额加费用计价办法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应上缴的各种税费等。一言以蔽之,就是大综合,不像以往定额计价那样先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价差表,最后在取费表中才知道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1.1工作要安排周详,应对时间紧迫的情况
总承包方在招标时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招标表格作为投标方的报价表。时间是在招标阶段中一个不小的问题,况且采用工程量清单模式,所用的时间要比采用定额计价所消耗的时间更长。当招标文件发给各个投标方后,在投标方编制投标文件的同时,作为招标方,不能就此等待或者去干其他的事情,而是要为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做出澄清准备。不能以为己方编制的文件,作澄清需要什么特别准备呢,事实上,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施工图纸出来后,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表格必然会很匆忙,难免忙中出错、出现疏漏。所以,在投标单位审查工程量清单的同时,总包方需要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进行核对、检查,主要是看工程中是否有缺项、错项,工程量是否有核算错误等。只有这样,才会使总包方在招标过程中更加的从容。在对投标方的质疑进行澄清后,距离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还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总包方应对标底进行不断的核实,之前已对项目和工程量进行了检查,而此时主要是对单价的选择正误进行验证,从而使标底价格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1.2促进企业制定内部定额
总包方要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方式,施工方则需要根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风险自担。因此企业要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实际制定企业定额,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研究人、材、机的实际消耗量和利润等,确定综合单价并完善报价体系。
企业定额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是比较容易的,它们通过一个个项目经验的积累,使企业定额不断地完善。而对于一家由设计单位转型成的建设公司,尚未有自己的企业定额,由于这方面的劣势,造成招标时制作出标底后,仍然会对标底产生怀疑。这反映了制作企业定额的必要性,因此企业必须从自身出发,在对自身现状有深入了解后,从研究典型工程出发,分析造价的构成,从而制定出既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内部定额。这样,编制出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才能更加贴近实际。
2分包商的选择与合作中所面临的问题
分包工程作为总承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质量、进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对总包单位的总体质量、进度和信誉带来很大的影响。总包方在选择分包商和与之合作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1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
2.1.1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
2.1.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
2.1.3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
2.1.4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通过招投标来最终确定几家分包单位,然后,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不管分包队伍与总包单位的关系之前怎样,都决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同时,总包方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与监督、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中一一得到确认。
依照法律程序,分包方是通过招投标后确定下来的,但是有时也会出现业主指定分包方的现象,与此伴随着的是风险变大,而这是作为总承包方所不可避免的,总包方只能最大限度的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控制。当出现此种情况时,总包方绝不应跟业主、分包方之间的关系处理的太僵,要掌握一个度,对分包商不能太严,当然也不能太松。比如在质量、进度方面,是决不可以松懈的,一定要遵照程序,合理施工;与此同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施工方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工期缩短,此时,总包方可以实行一定额度的奖励,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
2.2及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签订后,总包方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分别发放给各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及时与之联系,目的是尽快对这些模糊不清的地方达成共识,在施工前就将图纸上的问题解决,使可能面临的风险降低,否则,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的问题与分包商发生争端并出现窝工的现象将会对总包方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更有甚者,会使业主对总包方失去信心,造成丢失市场的严重后果。
2.3积极地处理由于分包商原因发生的问题
2.3.1分包方施工中的问题。例如分包商所采用材料的问题,这种问题一种是质量方面的,即以次充好,鱼目混珠;另一种问题是根据签订的合同采用指定牌子的物品,但由于仅指定名称而未对物品类型规定,而造成分包商选择的物品与预想的相差甚远,从而导致了业主的不满意,这对总包方的声誉将造成不良的影响。
对策:在所签订的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牌、材质、性能参数等,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将实物图片附上。在现场要设专人严把材料关,同时需深入了解相关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提高业务能力。同时,总包方要不断地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对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及缺陷,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的改进,同时也要督促分包商进行改进。
2.3.2分包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
对策:合同报价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参考的办法,进行实际考察,防止低素质的队伍进入;总包方应督促分包方采取措施对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进行应有的培训,必要时需介入管理,当然在这一方面,总包方需以身作则,这样说起话、办起事来才会有底气。
2.3.3分包方工期拖延。
對策:总包方要加强现场进度实时监控,制定相应的激励与惩罚措施,与分包方相关负责人及时的进行沟通。绝不能制定出计划后,就等着结果,而更要注重过程,谁更加注重过程管理,谁就更能掌握主动,因而只有加强了过程管理,才会有更好的结果。
2.3.4分包方依靠自己的地缘优势与其他分包方关系紧张。
对策:总包方要与分包方所签订的合同中对此种行为,要制定出严厉的惩罚措施,因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势必会造成施工工程的拖延,并且也会牵扯总包方的精力,因此要采取办法一定要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3签证所面临的问题
首先,要先来了解何为签证,签证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工程变更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是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所以要正确的面对与处理签证所遇到的问题:
3.1在有些情况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根据自己的需要增补项目内容,因而造成设计变更频繁,甚至造成有些项目的设计变更联系单比施工图纸还要多,而事实上设计变更又是引发现场经济签证的最大源头。
对策:在遇到这种问题时,要主动的、友好的跟业主进行接洽,对所要增补的项目内容进行分析,将必要的增补及时的作出变更,以使施工可以有序進行;将不必要改动的内容列出,陈述己方的观点力求说服业主,当然服务是总包方的第一要旨,最终的目的是要使业主满意。
3.2当遇到该进行工程签证时,监理或业主代表往往不给予签证,或者双方只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办理,待事后才突击补办,甚至在结算过程中仍在补办签证手续,这样就极有可能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有的还出现了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的现象。
对策:及时签证。签证的管理要注重规范化,要制定严格的程序来指导签证工作。签证单虽然是在结算过程中用来调整造价的依据,但是签证单的事实确认应该是实时的,何时发生、何时进行确认。由于业主原因产生的,需要请业主代表来到现场进行确认;由于总包方原因的,需要现场项目部的施工经理与控制经理同时到场,并由施工经理对工程量进行确认。
3.3同一工程内容签证重复。此类签证尤其在修改或挖运土方的工程中较为多见。
对策: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必须对现场的情况了如指掌,以防止重复性的签证导致资金无意义的流出。
3.4签证人员有更换的现象。签证单上的签字栏有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时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施工单位的签署人发生更换。
对策: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授权,缺乏授权的人员签署的签证单不能发生签证的效力。同时也要在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中规定,签证人员不应轻易更换,若实在需要更换,需提前向总包方提出申请,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更换。
3.5关于价格上调方面的签证。随着施工过程的进行,市场价格自然会出现波动的现象,在工程竣工进行结算时,施工方必定会采取签证的方式来进行索赔,当然施工方只会去列举那些价格上涨的物品。
对策:在施工过程中,总包方要对市场价格进行采集整理并对此进行适当的分析,一些物品价格上升是正常的,但是与此同时,还会有一些物品价格下降,所以当施工方进行索赔时,总包方就可以将已收集整理的价格搬出,上涨的要补钱,而下浮的要减钱,由于招标所采用的是工程量计价的模式,所以在结算时进行价格的调整也就简单明了,这样也可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端。
4结束语
分包出现的问题是贯穿于项目始终的,总包方在保证质量、进度的前提下,要达到利益最大化,就要尽可能的避免出现以上问题,成长是艰辛的,但也是美好的,通过一个个项目的历练,做到在项目的每个阶段、每个过程都进行有效地分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