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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法学专业课程中的的实践教学模式,模拟法庭在实际运作中存在大量的问题,使得模拟法庭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改变传统的模拟法庭运行模式、设计体系化的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将有助于模拟法庭教学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模拟法庭实践能力创新
基金项目:本文系云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玉溪师范学院2011年教学改革项目《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海霞,云南玉溪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讲师;谢实龙,云南省玉溪市第一中学。
一、模拟法庭教学的现状
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在教学方法上已经从偏重于对法学理论、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的课堂讲解转向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法律诊所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律咨询教学法、专业实习教学法等等。其中,在近几年的法学教学改革中,模拟法庭教学法因其显著的实效性受到了各高等法学院校的青睐。然而,法学界对模拟法庭教学的理论研究远不能适应实践的发展,不能给予模拟法庭以强有力的推动和支持,当前模拟法庭教学中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1)模拟法庭教学未形成制度化规范,没有一套系统科学的操作规范和程序指导;(2)模拟法庭虽然在多数高校作为课程开设,但在实际运行中缺乏系统的教材;(3)模拟庭审活动由于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使得模拟庭审活动偏重于表演,对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未能充分体现出来;(4)对模拟法庭教学缺少系统的研究与探讨,阻碍了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功效的发挥,从而严重制约了模拟法庭教学的发展。
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模拟法庭可以使法学专业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学生专业知识、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学生的应变能力、思辩能力。因此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主要目标就是培养学生法律执业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但是大多数模拟法庭的运行往往沦为学生活动的“秀场”,在目的上完全背离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目标,而不是一种规范化的学生能力培养的教学活动。因此创新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是模拟法庭专业实践能力目标真正实现的前提。
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如何在严酷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充分就业是任何一个法学院必须思考的问题。提高就业率首先必须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高质量的法学人才,因此在严酷的就业竞争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实践能力是毕业生获取竞争优势的主要条件。而模拟法庭在全面培养和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方面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必须摆脱模拟法庭仅仅作为“秀场”的尴尬局面,还模拟法庭以真实的面目,将模拟法庭真正作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平台是创新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的必然要求。
模拟法庭教学是在教学过程中以建构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操作性的学习主体活动为主要形式;以鼓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实践为基本特征;以实现学生多方面能力综合发展为核心以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为目的的一种新型教学形式。因其具有实践性、公开性、知识性、综合性、表演性和观赏性等特点,可以使法学专业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学生专业知识、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学生的应变能力、思辩能力。创新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有助于这些综合目标的实现。通过创新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建立一系列规范化的学生模拟庭审指导程序,培育一个高效敬业、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模拟法庭教学团队,并通过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为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编制一本适用于本科生的模拟法庭教材奠定理论基础,这是保证模拟法庭功能有效发挥的基本前提。
三、模擬法庭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的体系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要考虑学生能力培养的渐进性,又要考虑教学方式、教学组织的妥当性;既要有专门的教学人员,又要形成规范的教学团队;既要重视模拟法庭教学的质量提升,又要重视模拟法庭教学的量化考核标准建立。因此,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创新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性建设。
(一)构建法学专业学生执业能力形成体系
学生执业能力的培养应当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模拟法庭在教学中的引入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模拟法庭课程教学,而是应当以模拟法庭教学为核心按照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程度分阶段的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能力。具体设计如下:
1.法学专业实践导入教学。(1)实施对象:法学专业大一学生。(2)实施方法:方法一:由高年级同学演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庭审活动或播放模拟庭审录像,由大一学生观摩模拟庭审活动,教师引导大一学生围绕案例就实体法和程序法提出问题,由高年级学生解答,教师补充解答;方法二:选取部分低年级学生演练模拟庭审剧本,感知各类案件的庭审程序,教师引导学生思考庭审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3)目的:激发低年级学生的法学专业实践兴趣,引导学生从大一开始设计自己的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目标和方向。
2.口才、思辨能力培养。(1)实施对象:四个年级的法学专业学生。(2)实施方式:方法一:在低年级开设司法口才训练课程,设计课时为每周2课时,通过课堂教学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方法二:组织学生开展演讲、辩论、社会热点问题等法律研讨活动。(3)目的: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思辨能力、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为综合模拟法庭的开展奠定基础。
3.案例讨论。(1)实施对象:大三、大四高年级同学。(2)实施方式:方法一:在各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由主讲教师运用;方法二:组织大三大四的高年级同学开展社会重大案件的法律研讨活动;(3)目的:培养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法律知识运用能力。
4.综合模拟法庭。(1)实施对象:大三、大四高年级同学;(2)实施方式;方法一:开设模拟法庭课程教学,通过模拟法庭课程对学生的法律执业能力进行规范化训练;方法二: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组织第二课堂中的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量课外活动增加学生参与模拟审判的机会,增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目的: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素质和职业素养。
(二)构建模拟法庭教学指导程序
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手段,模拟法庭的运行和具体效果取决于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程序,否则模拟法庭很可能限于纯粹的表演而无法落到法律执业能力培养的实处。因此对模拟法庭的教学指导程序必须作出设计,具体设计如下:
1.编制模拟法庭程序指导的基础资料。(1)收集整理各类司法文书范本。(2)收集整理三大诉讼法的模拟法庭庭审录像光盘;三大诉讼的庭审程序指导文本。
2.编制学生模拟法庭活动指导手册。(1)庭审程序的分组、角色安排;(2)教学案例分析的课堂控制与指导;(3)法律文书制作的要求;(4)庭审抗辩焦点的归纳与提炼;(5)举证质证的教学方法;(6)庭审程序的教学方法。
3.收集典型案例,并按照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编制难易适中的模拟法庭教学案例库;教学案例库资料应当包括案情简介、本案相关证据、本案在教学中的主要教学要点的讲解。
4.设计一套规范的模拟法庭教学评价标准,模拟法庭教学评价标准是学生在模拟法庭课程学习中的检验,但是由于模拟法庭是一门纯粹的实践性课程,其教学评价方法并不同于理论性课程的评价,如何摸索一套适于模拟法庭的教学评价方法是模拟法庭创新的必然要求。
(三)组建专门的模拟法庭教学团队
由于模拟法庭的综合性比较强,单纯由个别教师来进行指导不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为此构建专门的模拟法庭指导团队显得尤为必要。具体设计如下:
1.构建实体法与程序法课程交叉教学的新教学模式,将各门专业课教师整合进模拟法庭指导团队,为此教学安排上应当进行必要的变动,一方面应当改变原有教学计划,安排实践教学的教学时数;另一方面应当跳出传统课堂教学地点的限制,为了保证模拟法庭的开展,允许教师适当调整教学时间、教学地点(在模拟法庭实验室开展专业课程教学中的模拟庭审)。
2.引入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律师等实务界人员参与模拟法庭教学,通过实务界教学人员的参与,增强模拟法庭教学中的实务性,使学生接触更多真实的案例,感知更多实务的具体操作方法,并且实务人员在教学中的参与可以使学生获得更多的锻炼机会和学习机会。
3.通过与实习基地的友好合作推动实践教学的深化,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基地集中在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更深切的感受到法律实务的操作和法律的具体运用。因此,作为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实习中的带教实务人员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因此法律专业的教学院系应积极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以便于使学生能够获得更好的实习效果,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4.甄选部分教学人员实施模拟法庭教学计划,由于模拟法庭教学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任何个别教师都难以很好的完成这一任务,如要使模拟法庭教学深化,有效的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必须构建一支精良的模拟法庭教学团队来实施模拟法庭教学计划。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创新是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目的实现的必然要求,只有创新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才能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创新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首先年应当确定本课程力求实现的教学目标,其次选择有利于实现上述目标的学生学习经验,再次组织有效的教学来增加学生的学习经验;最后设计一套能够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方法。
关键词模拟法庭实践能力创新
基金项目:本文系云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玉溪师范学院2011年教学改革项目《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海霞,云南玉溪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讲师;谢实龙,云南省玉溪市第一中学。
一、模拟法庭教学的现状
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在教学方法上已经从偏重于对法学理论、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的课堂讲解转向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法律诊所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律咨询教学法、专业实习教学法等等。其中,在近几年的法学教学改革中,模拟法庭教学法因其显著的实效性受到了各高等法学院校的青睐。然而,法学界对模拟法庭教学的理论研究远不能适应实践的发展,不能给予模拟法庭以强有力的推动和支持,当前模拟法庭教学中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1)模拟法庭教学未形成制度化规范,没有一套系统科学的操作规范和程序指导;(2)模拟法庭虽然在多数高校作为课程开设,但在实际运行中缺乏系统的教材;(3)模拟庭审活动由于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使得模拟庭审活动偏重于表演,对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未能充分体现出来;(4)对模拟法庭教学缺少系统的研究与探讨,阻碍了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功效的发挥,从而严重制约了模拟法庭教学的发展。
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模拟法庭可以使法学专业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学生专业知识、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学生的应变能力、思辩能力。因此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主要目标就是培养学生法律执业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但是大多数模拟法庭的运行往往沦为学生活动的“秀场”,在目的上完全背离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目标,而不是一种规范化的学生能力培养的教学活动。因此创新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是模拟法庭专业实践能力目标真正实现的前提。
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如何在严酷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充分就业是任何一个法学院必须思考的问题。提高就业率首先必须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高质量的法学人才,因此在严酷的就业竞争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实践能力是毕业生获取竞争优势的主要条件。而模拟法庭在全面培养和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方面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必须摆脱模拟法庭仅仅作为“秀场”的尴尬局面,还模拟法庭以真实的面目,将模拟法庭真正作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平台是创新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的必然要求。
模拟法庭教学是在教学过程中以建构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操作性的学习主体活动为主要形式;以鼓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实践为基本特征;以实现学生多方面能力综合发展为核心以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为目的的一种新型教学形式。因其具有实践性、公开性、知识性、综合性、表演性和观赏性等特点,可以使法学专业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学生专业知识、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学生的应变能力、思辩能力。创新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有助于这些综合目标的实现。通过创新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建立一系列规范化的学生模拟庭审指导程序,培育一个高效敬业、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模拟法庭教学团队,并通过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为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编制一本适用于本科生的模拟法庭教材奠定理论基础,这是保证模拟法庭功能有效发挥的基本前提。
三、模擬法庭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的体系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要考虑学生能力培养的渐进性,又要考虑教学方式、教学组织的妥当性;既要有专门的教学人员,又要形成规范的教学团队;既要重视模拟法庭教学的质量提升,又要重视模拟法庭教学的量化考核标准建立。因此,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创新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性建设。
(一)构建法学专业学生执业能力形成体系
学生执业能力的培养应当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模拟法庭在教学中的引入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模拟法庭课程教学,而是应当以模拟法庭教学为核心按照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程度分阶段的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能力。具体设计如下:
1.法学专业实践导入教学。(1)实施对象:法学专业大一学生。(2)实施方法:方法一:由高年级同学演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庭审活动或播放模拟庭审录像,由大一学生观摩模拟庭审活动,教师引导大一学生围绕案例就实体法和程序法提出问题,由高年级学生解答,教师补充解答;方法二:选取部分低年级学生演练模拟庭审剧本,感知各类案件的庭审程序,教师引导学生思考庭审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3)目的:激发低年级学生的法学专业实践兴趣,引导学生从大一开始设计自己的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目标和方向。
2.口才、思辨能力培养。(1)实施对象:四个年级的法学专业学生。(2)实施方式:方法一:在低年级开设司法口才训练课程,设计课时为每周2课时,通过课堂教学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方法二:组织学生开展演讲、辩论、社会热点问题等法律研讨活动。(3)目的: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思辨能力、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为综合模拟法庭的开展奠定基础。
3.案例讨论。(1)实施对象:大三、大四高年级同学。(2)实施方式:方法一:在各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由主讲教师运用;方法二:组织大三大四的高年级同学开展社会重大案件的法律研讨活动;(3)目的:培养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法律知识运用能力。
4.综合模拟法庭。(1)实施对象:大三、大四高年级同学;(2)实施方式;方法一:开设模拟法庭课程教学,通过模拟法庭课程对学生的法律执业能力进行规范化训练;方法二: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组织第二课堂中的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量课外活动增加学生参与模拟审判的机会,增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目的: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素质和职业素养。
(二)构建模拟法庭教学指导程序
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手段,模拟法庭的运行和具体效果取决于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程序,否则模拟法庭很可能限于纯粹的表演而无法落到法律执业能力培养的实处。因此对模拟法庭的教学指导程序必须作出设计,具体设计如下:
1.编制模拟法庭程序指导的基础资料。(1)收集整理各类司法文书范本。(2)收集整理三大诉讼法的模拟法庭庭审录像光盘;三大诉讼的庭审程序指导文本。
2.编制学生模拟法庭活动指导手册。(1)庭审程序的分组、角色安排;(2)教学案例分析的课堂控制与指导;(3)法律文书制作的要求;(4)庭审抗辩焦点的归纳与提炼;(5)举证质证的教学方法;(6)庭审程序的教学方法。
3.收集典型案例,并按照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编制难易适中的模拟法庭教学案例库;教学案例库资料应当包括案情简介、本案相关证据、本案在教学中的主要教学要点的讲解。
4.设计一套规范的模拟法庭教学评价标准,模拟法庭教学评价标准是学生在模拟法庭课程学习中的检验,但是由于模拟法庭是一门纯粹的实践性课程,其教学评价方法并不同于理论性课程的评价,如何摸索一套适于模拟法庭的教学评价方法是模拟法庭创新的必然要求。
(三)组建专门的模拟法庭教学团队
由于模拟法庭的综合性比较强,单纯由个别教师来进行指导不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为此构建专门的模拟法庭指导团队显得尤为必要。具体设计如下:
1.构建实体法与程序法课程交叉教学的新教学模式,将各门专业课教师整合进模拟法庭指导团队,为此教学安排上应当进行必要的变动,一方面应当改变原有教学计划,安排实践教学的教学时数;另一方面应当跳出传统课堂教学地点的限制,为了保证模拟法庭的开展,允许教师适当调整教学时间、教学地点(在模拟法庭实验室开展专业课程教学中的模拟庭审)。
2.引入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律师等实务界人员参与模拟法庭教学,通过实务界教学人员的参与,增强模拟法庭教学中的实务性,使学生接触更多真实的案例,感知更多实务的具体操作方法,并且实务人员在教学中的参与可以使学生获得更多的锻炼机会和学习机会。
3.通过与实习基地的友好合作推动实践教学的深化,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基地集中在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更深切的感受到法律实务的操作和法律的具体运用。因此,作为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实习中的带教实务人员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因此法律专业的教学院系应积极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以便于使学生能够获得更好的实习效果,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4.甄选部分教学人员实施模拟法庭教学计划,由于模拟法庭教学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任何个别教师都难以很好的完成这一任务,如要使模拟法庭教学深化,有效的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必须构建一支精良的模拟法庭教学团队来实施模拟法庭教学计划。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创新是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目的实现的必然要求,只有创新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才能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创新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首先年应当确定本课程力求实现的教学目标,其次选择有利于实现上述目标的学生学习经验,再次组织有效的教学来增加学生的学习经验;最后设计一套能够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