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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明确,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项税务改革措施自2012年推进以来,终于在4年后拼入了其最后一块拼图。
在此次营改增推进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当然,这最后一块拼图有点大,它所涵盖的经济总量超过了以前所有的营改增试点的总和。
据测算,四大行业涉及的纳税人总数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根据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实施营改增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规划。在2016年的这项变革中,企业税负减轻5000多亿元人民币。而2016年财政赤字预计将达到2.18万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字比2015年扩大了5600亿元。从数字上看扩大的财政赤字几乎全都用于营改增。
从整体上看,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已经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
这种结构性大幅度减税从理论上讲确实有合理之处,而且这也为所谓的“供给侧改革”做了准备工作。但是,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那就是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一直时松时紧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的博弈。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独享的地方税种,而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以一定比例分享的税种。营改增的变革,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中央政府的财权,但是地方政府的直接支付却没有什么减少。
据统计,2015年前11个月,剩下4个行业的营业税收入实现1.75万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为23%。而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目前中央和地方按75%∶25%分成。所以营改增不仅是企业交的税更少的问题,也关系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享。
在营改增的变革完成并成为常态化后,地方政府除了要求中央财政予以更多的转移支付,相信它们在很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问题上也会更积极一些。
这里一个比较复杂的项目就是物业税,这种税更可能由地方政府收取。但是由于物业税很可能降低房地产繁荣程度,从而减少地方政府卖地的收入;而且物业税收取过程偏复杂。所以地方政府对物业税的推动不那么积极,而中央政府有可能希望通过营改增促使地方政府在这方面有所改变。
对于公司人投资者,营改增也会带来一些很直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二手房的交易上。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要卖出自己所拥有的普通住房,而购买这所住房还不到两年(在限购城市是5年)的话,就要向税务部门缴纳营业税,税率是总体房价的5.5%。这对于基本在几百万元的房屋价格来说可不是个能被忽略的小数目。
但是营改增的税收变革后,这笔营业税将变为用销项增值税减去进项增值税。例如,某个投资者卖出一套售价500万元的房子,而他是在一年前以400万元买进这所房子的,那么他将缴纳的增值税就是500万×11%-400万×11%=11万元;而未营改增前他需要缴纳的营业税是500万×5.5%=27.5万元。这个幸运的卖房人将少缴纳16.5万元之多。当然,也不要高兴太早,这是以改革的条文推导的,具体怎么实施要看下个星期有关部门对这个政策的解释细则。
另外,这次营改增变革中还有个突出的房地产鼓励政策,就是公司新持有的物业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特别是增值税率低于房地产增值税率的公司,它们持有物业将是很合算的事,这很可能推动商业地产的销售增 长。
在此次营改增推进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当然,这最后一块拼图有点大,它所涵盖的经济总量超过了以前所有的营改增试点的总和。
据测算,四大行业涉及的纳税人总数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根据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实施营改增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规划。在2016年的这项变革中,企业税负减轻5000多亿元人民币。而2016年财政赤字预计将达到2.18万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字比2015年扩大了5600亿元。从数字上看扩大的财政赤字几乎全都用于营改增。
从整体上看,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已经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
这种结构性大幅度减税从理论上讲确实有合理之处,而且这也为所谓的“供给侧改革”做了准备工作。但是,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那就是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一直时松时紧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的博弈。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独享的地方税种,而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以一定比例分享的税种。营改增的变革,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中央政府的财权,但是地方政府的直接支付却没有什么减少。
据统计,2015年前11个月,剩下4个行业的营业税收入实现1.75万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为23%。而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目前中央和地方按75%∶25%分成。所以营改增不仅是企业交的税更少的问题,也关系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享。
在营改增的变革完成并成为常态化后,地方政府除了要求中央财政予以更多的转移支付,相信它们在很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问题上也会更积极一些。
这里一个比较复杂的项目就是物业税,这种税更可能由地方政府收取。但是由于物业税很可能降低房地产繁荣程度,从而减少地方政府卖地的收入;而且物业税收取过程偏复杂。所以地方政府对物业税的推动不那么积极,而中央政府有可能希望通过营改增促使地方政府在这方面有所改变。
对于公司人投资者,营改增也会带来一些很直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二手房的交易上。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要卖出自己所拥有的普通住房,而购买这所住房还不到两年(在限购城市是5年)的话,就要向税务部门缴纳营业税,税率是总体房价的5.5%。这对于基本在几百万元的房屋价格来说可不是个能被忽略的小数目。
但是营改增的税收变革后,这笔营业税将变为用销项增值税减去进项增值税。例如,某个投资者卖出一套售价500万元的房子,而他是在一年前以400万元买进这所房子的,那么他将缴纳的增值税就是500万×11%-400万×11%=11万元;而未营改增前他需要缴纳的营业税是500万×5.5%=27.5万元。这个幸运的卖房人将少缴纳16.5万元之多。当然,也不要高兴太早,这是以改革的条文推导的,具体怎么实施要看下个星期有关部门对这个政策的解释细则。
另外,这次营改增变革中还有个突出的房地产鼓励政策,就是公司新持有的物业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特别是增值税率低于房地产增值税率的公司,它们持有物业将是很合算的事,这很可能推动商业地产的销售增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