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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新农保政策的实施,围绕广大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参与热情,本人深入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以及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对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政策情况的进行了调查。
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险 政策调查
2009年9月4日,《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国发(2009)32号”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该举措被看作是具有和2006年废除农业税同样的意义——中国亿万农民有史以来第一次可以享受到有国家财政补贴的养老生活。社旗县是实施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试点县之一,社旗县严格按照上级新农保的政策和要求,结合社旗实际,认真修订完善了《社旗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社政[2010]1号),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社政办[2010]2号),从2010年元旦开始,按新农保试点实施办法正常运行。针对新农保政策的实施,围绕广大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参与热情,本人深入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郝寨镇、城郊乡、桥头镇、大冯营乡的社保所以及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采取与村民、村干部以及乡镇同志走访座谈,发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对我县实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政策情况的进行了调查。
社旗县位于豫西南南阳盆地东缘40公里处,辖15个乡(镇)、244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120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6.9万亩,属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平原农业县。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691元,全县总人口698667人,其中农业人口619812人,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农业人口83419人,占农业人口的13.5%;16-59周岁的农业人口404094人(包括在校学生和农民工15.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65.2%;适龄参保人口25.2万人。2010年1—11月份已享受新农保待遇7.86万人,发放养老金6044.5万元,其中,县补贴基础养老金498万元(已发放230.49万元),中央已拨付基础养老金3921万元,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863.5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截止2010年11月17日,全县累计参保143135人,参保率达37.33%。
1 主要做法和经验
1.1 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障。我县确定为新农保试点县后,县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张明体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审计、人劳社保局、民政、计生、农业、粮食、工商、广电、农扶、税务、土地、卫生、中小企业服务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劳社保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规划及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协调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1.2 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了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工作纳入对各镇的年度考核内容,充分调动了乡镇领导干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3 组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明确工作任务,限制工作完成时间,实行工作成绩、工作方法、完成情况三项综合考评,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1.4 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1.5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人,积极进行上门服务。
1.6 是县政府对乡镇入保情况实行督查,2010年发督查通报两期,在督查通报中附有各乡镇新农保收缴进度表,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1.7 人口计生委积极协助澄清底子。打牢“新农保”基础。澄清澄实计划生育底子是推行“新农保”的关健。为了搞好排查澄底工作,社旗县县委、县政府要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本部门的人力、信息、阵地等资源,积极发挥服务管理网络的优势和作用,动员县乡村三级干部深入计生家庭,结合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切实搞好基线调查,准确提供人口信息,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澄清“四个底子”:一是全县独生子女家庭底数;二是60周岁以上计生家庭底数;三是历年来四术并发症底数;四是符合参保条件计划生育家庭底数。县人口计生委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抽调县乡村三级计生干部500百余人,采取联乡包村的办法,逐村逐户对计生家庭进行了大规模的摸底排查,真实准确的澄清了上述“四个底子”。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算清了投入大账,确定了补贴标准,以便将投入资金尽快纳入财政预算。据统计,目前,我县符合参保条件的计生家庭对象达5000人以上,已参保的计生家庭对象为900余人,按照既定的补贴标准,县财政就为计生家庭参保对象多补贴养老保险金近百万元。
1.8 县财政支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了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对新农保实行财政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到位。
①中央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直补,严格执行每人每月55元,2009年度中央财政拨付的634万元基础养老金全部及时拨入财政专户,并于春节前发放到位。2010年度,中央财政拨付的3921万元基础养老金已全部进入新农保财政专户进行管理。
②省、市两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其中省每年每人补贴20元,市每年每人补贴10元,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应补贴202.2万元,其中省财政已补贴到位130.68万元,市财政补贴未到位。
③市、县两级财政对农村独女户每年每户给予200元的养老保险补贴,已累计补贴41万元。
④县财政对参保的60周岁以上领取人员每人每月补贴5元基础养老金,已将此项资金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今年已拨入财政专户498万元,1—8月份已发放到位。
⑤对于参保人员按时足额持续缴纳保费满15年后,每多缴费1年,享受待遇时基础养老金增发1元。
为了满足新农保工作需要,县财政今2010新农保办公经费预算40万元,作为县级正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支出。同时,规定每新参保一人,县乡财政各补贴1元专项经费,用于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和代办员补贴,作为正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支出。
1.9 重视新农保档案管理。县乡新农保经办机构在办理新农保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了大量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随之也形成了一种新的专门档案——新农保业务档案。为了使新农保档案工作一开始就步入正常、有序的发展轨道,县档案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形成了已縣民政局为新农保档案工作牵头单位,新农保管理中心具体管理新农保档案,县档案局负责业务指导的新农保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2 存在的问题
2.1 还有不少群众对农村养老保险心存疑窦:前些年,乡镇村干部经常催粮要款,搞计划生育,“现在主动送钱来,谁信?”
2.2 一些群众还不明白农村养老保险同一般商业保险的区别,以为是一回事。
2.3 应参保人员年龄规定起点偏低,中青年参保积极性不高。新农保规定的参保年龄为16-59岁,起点偏低。即便是在农村,大多数情况下16岁也仅为初中毕业,很多人还都是学生,父母也只有40岁左右,甚至更年轻。对于这部分人而言,一是本身职业身份尚未确定,没有经济收入或经济未独立,没有参保的经济条件;二是父母都还年轻,缺乏参保的紧迫性,要求他们参保不够现实。45岁以下中青年参保积极性也不够高,究其原因,一是认为距待遇享受年限较长,不愿提前参保,新农保在制度设计上对年轻人缴费、长期缴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没有激励机制。二是怕国家的政策变动,提前缴费吃亏。三是新农保虽是社会保障制度,但坚持农民自愿原则,没有强制性措施。四是宣传发动不够,有部分群众对新农保的政策和精神实质理解不透。
2.4 低保户、特困户缴纳保费有困难
低保户、特困户收入较低,维持日常生活开支都要靠政府救济,缴纳养老保险费存在较大的困难。在调查中发现60岁老人都想参保但因经济原因部分老人没有参保。如果老人自己有存款都会积极缴纳保险金,但老人自己没有存款,让孩子交保险金时就有困难,如果子女经济条件好,子女也会积极缴纳,但如果子女经济条件不好,就不给老人交保险金,老人也没有办法。
2.5 部分群众无法联系,参保率不高。改革开放后,农村人口流动和变迁较大,一是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有些甚至出国打工,已经多年没有回乡也没有音信;二是有很多空挂户,只有户口不见人;三是近年农村户籍管理有所弱化,统计数字与现实不符。这些都造成应参保人数难以全部落实到位,参保率难以达到更高水平。还有些本已迁出当地的农户,听说国家给钱后又往回迁,增加了工作困难。
2.6 户口信息不准确,无法参保。这主要表现在少数家庭没户口本,部分人员没身份证,或者名字、出生年月登记错误,死亡、外迁不销户,迁进不落户等,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老百姓个人户口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工作失误。为了参加新农保,群众需到派出所更正户口信息,从新农保实施起,每天到派出所更正户口信息的人络绎不绝,派出所工作量大增,难以在短时间内更正完毕。
2.7 相关政策不配套。外出务工人员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和我县现在实施的新农保不接轨,不能相互流转;农村低保、五保政策亟待调整,新农保规定,年满60周岁的农民每月能领取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在农村,年满60周岁的农民,有部分是农村特困户享受了农村低保,有的还是农村五保,现在只能叠加,不能消减,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
2.8 养老金发放不及时。
3 对策及建议
3.1 创新宣传形式,确保宣传无盲区、解读无误区。“引进门才能留住人”,而引进门的关键就是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这是推进新农保工作的前提。要提高新农保政策宣传的连续性和简明性,尤其要加大对16-45周岁适龄参保农民和60周岁以上农民的宣传力度,做到不厌其烦,有问必答,无问自答,可以在报刊上设专版,电视上设专栏,最好将相关知识编印成简明读本,直接送到每个农民手中。通过与农民面对面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让农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给他们送来一个“亲儿子”,体会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引导他们自觉自愿参保,切不可采取行政命令、强制执行等手段,让本来是惠民利民的好事变得十分尴尬。
3.2 适当提高参保年龄,将缴费年限与基础养老金挂钩,突出政府补贴的激励功能。建议将参保年龄提高到22岁,使参保人有经济能力独立参保。将缴费年限与基础养老金挂钩,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标准越高;或采取按百分比递增方式,基础养老金按缴费年限,每年或每5年递增若干百分点,使政府补贴部分确实起到政策的激励作用,鼓励更多的45岁以下中青年参保。
3.3 制定相关政策,允许流动人口就近参保。流动人口联系难、参保难问题是这次推进新农保工作的难点之一,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做好原已经参保农民(老农保)与新农保政策的衔接与接续,允许农民工在打工地就近参保,并制定参保手续转移和养老金领取办法。
3.4 取消“捆綁销售”,实行“一对一”参保。“捆绑销售”的办法意在提高参保率,让60岁以上老人直接得到收益,减轻子女负担,让老人安享晚年,但实际上却让某些家庭矛盾激化,给老人造成了烦恼。建议将政策修改为60岁以上老人的子女其中有1人参保,老人就可以领取相应的月基础养老金,其他子女自愿参保,不实施全员捆绑,这样参保范围很快就能推开。
3.5 增加缴费档次,增强政策吸引力。为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的参保需求,建议在原有缴费标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基础上,再增设600元、800元、1000元三个档次,同时适当提高各档次养老金待遇,体现多缴多得,以增强政策的吸引力。
3.6 关注特困群体,实现政府扶持。农村特困群体,是最弱势的群体,党的惠民政策阳光也应该普照在他们身上,让他们实现老有所养。建议出台农村特困群体缴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特困群体缴费实行政府统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缴费补贴政策,帮助其参保缴费,切实让最愁养老群体养老无忧。
3.7 约束社保所,及时发放养老金。现在养老金发放不及时,群众意见很大,在调查中,许多交了养老金的老人,不知养老金是一个月一发,还是一个季度一发,还是一年一发,因为现在的发放没有规律,这很容易引起误解,一个误解是老人认为政府发了,自己的孩子说谎,用了自己的养老金,另一个误解是社保所为了拿利息故意不及时发放,所以养老金的发放应有时间上的限制,比如说一月一领,每月的15号之前领。
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险 政策调查
2009年9月4日,《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国发(2009)32号”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该举措被看作是具有和2006年废除农业税同样的意义——中国亿万农民有史以来第一次可以享受到有国家财政补贴的养老生活。社旗县是实施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试点县之一,社旗县严格按照上级新农保的政策和要求,结合社旗实际,认真修订完善了《社旗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社政[2010]1号),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社政办[2010]2号),从2010年元旦开始,按新农保试点实施办法正常运行。针对新农保政策的实施,围绕广大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参与热情,本人深入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郝寨镇、城郊乡、桥头镇、大冯营乡的社保所以及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采取与村民、村干部以及乡镇同志走访座谈,发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对我县实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政策情况的进行了调查。
社旗县位于豫西南南阳盆地东缘40公里处,辖15个乡(镇)、244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120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6.9万亩,属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平原农业县。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691元,全县总人口698667人,其中农业人口619812人,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农业人口83419人,占农业人口的13.5%;16-59周岁的农业人口404094人(包括在校学生和农民工15.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65.2%;适龄参保人口25.2万人。2010年1—11月份已享受新农保待遇7.86万人,发放养老金6044.5万元,其中,县补贴基础养老金498万元(已发放230.49万元),中央已拨付基础养老金3921万元,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863.5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截止2010年11月17日,全县累计参保143135人,参保率达37.33%。
1 主要做法和经验
1.1 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障。我县确定为新农保试点县后,县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张明体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审计、人劳社保局、民政、计生、农业、粮食、工商、广电、农扶、税务、土地、卫生、中小企业服务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劳社保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规划及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协调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1.2 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了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工作纳入对各镇的年度考核内容,充分调动了乡镇领导干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3 组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明确工作任务,限制工作完成时间,实行工作成绩、工作方法、完成情况三项综合考评,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1.4 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1.5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人,积极进行上门服务。
1.6 是县政府对乡镇入保情况实行督查,2010年发督查通报两期,在督查通报中附有各乡镇新农保收缴进度表,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1.7 人口计生委积极协助澄清底子。打牢“新农保”基础。澄清澄实计划生育底子是推行“新农保”的关健。为了搞好排查澄底工作,社旗县县委、县政府要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本部门的人力、信息、阵地等资源,积极发挥服务管理网络的优势和作用,动员县乡村三级干部深入计生家庭,结合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切实搞好基线调查,准确提供人口信息,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澄清“四个底子”:一是全县独生子女家庭底数;二是60周岁以上计生家庭底数;三是历年来四术并发症底数;四是符合参保条件计划生育家庭底数。县人口计生委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抽调县乡村三级计生干部500百余人,采取联乡包村的办法,逐村逐户对计生家庭进行了大规模的摸底排查,真实准确的澄清了上述“四个底子”。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算清了投入大账,确定了补贴标准,以便将投入资金尽快纳入财政预算。据统计,目前,我县符合参保条件的计生家庭对象达5000人以上,已参保的计生家庭对象为900余人,按照既定的补贴标准,县财政就为计生家庭参保对象多补贴养老保险金近百万元。
1.8 县财政支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了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对新农保实行财政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到位。
①中央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直补,严格执行每人每月55元,2009年度中央财政拨付的634万元基础养老金全部及时拨入财政专户,并于春节前发放到位。2010年度,中央财政拨付的3921万元基础养老金已全部进入新农保财政专户进行管理。
②省、市两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其中省每年每人补贴20元,市每年每人补贴10元,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应补贴202.2万元,其中省财政已补贴到位130.68万元,市财政补贴未到位。
③市、县两级财政对农村独女户每年每户给予200元的养老保险补贴,已累计补贴41万元。
④县财政对参保的60周岁以上领取人员每人每月补贴5元基础养老金,已将此项资金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今年已拨入财政专户498万元,1—8月份已发放到位。
⑤对于参保人员按时足额持续缴纳保费满15年后,每多缴费1年,享受待遇时基础养老金增发1元。
为了满足新农保工作需要,县财政今2010新农保办公经费预算40万元,作为县级正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支出。同时,规定每新参保一人,县乡财政各补贴1元专项经费,用于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和代办员补贴,作为正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支出。
1.9 重视新农保档案管理。县乡新农保经办机构在办理新农保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了大量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随之也形成了一种新的专门档案——新农保业务档案。为了使新农保档案工作一开始就步入正常、有序的发展轨道,县档案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形成了已縣民政局为新农保档案工作牵头单位,新农保管理中心具体管理新农保档案,县档案局负责业务指导的新农保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2 存在的问题
2.1 还有不少群众对农村养老保险心存疑窦:前些年,乡镇村干部经常催粮要款,搞计划生育,“现在主动送钱来,谁信?”
2.2 一些群众还不明白农村养老保险同一般商业保险的区别,以为是一回事。
2.3 应参保人员年龄规定起点偏低,中青年参保积极性不高。新农保规定的参保年龄为16-59岁,起点偏低。即便是在农村,大多数情况下16岁也仅为初中毕业,很多人还都是学生,父母也只有40岁左右,甚至更年轻。对于这部分人而言,一是本身职业身份尚未确定,没有经济收入或经济未独立,没有参保的经济条件;二是父母都还年轻,缺乏参保的紧迫性,要求他们参保不够现实。45岁以下中青年参保积极性也不够高,究其原因,一是认为距待遇享受年限较长,不愿提前参保,新农保在制度设计上对年轻人缴费、长期缴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没有激励机制。二是怕国家的政策变动,提前缴费吃亏。三是新农保虽是社会保障制度,但坚持农民自愿原则,没有强制性措施。四是宣传发动不够,有部分群众对新农保的政策和精神实质理解不透。
2.4 低保户、特困户缴纳保费有困难
低保户、特困户收入较低,维持日常生活开支都要靠政府救济,缴纳养老保险费存在较大的困难。在调查中发现60岁老人都想参保但因经济原因部分老人没有参保。如果老人自己有存款都会积极缴纳保险金,但老人自己没有存款,让孩子交保险金时就有困难,如果子女经济条件好,子女也会积极缴纳,但如果子女经济条件不好,就不给老人交保险金,老人也没有办法。
2.5 部分群众无法联系,参保率不高。改革开放后,农村人口流动和变迁较大,一是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有些甚至出国打工,已经多年没有回乡也没有音信;二是有很多空挂户,只有户口不见人;三是近年农村户籍管理有所弱化,统计数字与现实不符。这些都造成应参保人数难以全部落实到位,参保率难以达到更高水平。还有些本已迁出当地的农户,听说国家给钱后又往回迁,增加了工作困难。
2.6 户口信息不准确,无法参保。这主要表现在少数家庭没户口本,部分人员没身份证,或者名字、出生年月登记错误,死亡、外迁不销户,迁进不落户等,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老百姓个人户口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工作失误。为了参加新农保,群众需到派出所更正户口信息,从新农保实施起,每天到派出所更正户口信息的人络绎不绝,派出所工作量大增,难以在短时间内更正完毕。
2.7 相关政策不配套。外出务工人员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和我县现在实施的新农保不接轨,不能相互流转;农村低保、五保政策亟待调整,新农保规定,年满60周岁的农民每月能领取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在农村,年满60周岁的农民,有部分是农村特困户享受了农村低保,有的还是农村五保,现在只能叠加,不能消减,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
2.8 养老金发放不及时。
3 对策及建议
3.1 创新宣传形式,确保宣传无盲区、解读无误区。“引进门才能留住人”,而引进门的关键就是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这是推进新农保工作的前提。要提高新农保政策宣传的连续性和简明性,尤其要加大对16-45周岁适龄参保农民和60周岁以上农民的宣传力度,做到不厌其烦,有问必答,无问自答,可以在报刊上设专版,电视上设专栏,最好将相关知识编印成简明读本,直接送到每个农民手中。通过与农民面对面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让农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给他们送来一个“亲儿子”,体会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引导他们自觉自愿参保,切不可采取行政命令、强制执行等手段,让本来是惠民利民的好事变得十分尴尬。
3.2 适当提高参保年龄,将缴费年限与基础养老金挂钩,突出政府补贴的激励功能。建议将参保年龄提高到22岁,使参保人有经济能力独立参保。将缴费年限与基础养老金挂钩,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标准越高;或采取按百分比递增方式,基础养老金按缴费年限,每年或每5年递增若干百分点,使政府补贴部分确实起到政策的激励作用,鼓励更多的45岁以下中青年参保。
3.3 制定相关政策,允许流动人口就近参保。流动人口联系难、参保难问题是这次推进新农保工作的难点之一,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做好原已经参保农民(老农保)与新农保政策的衔接与接续,允许农民工在打工地就近参保,并制定参保手续转移和养老金领取办法。
3.4 取消“捆綁销售”,实行“一对一”参保。“捆绑销售”的办法意在提高参保率,让60岁以上老人直接得到收益,减轻子女负担,让老人安享晚年,但实际上却让某些家庭矛盾激化,给老人造成了烦恼。建议将政策修改为60岁以上老人的子女其中有1人参保,老人就可以领取相应的月基础养老金,其他子女自愿参保,不实施全员捆绑,这样参保范围很快就能推开。
3.5 增加缴费档次,增强政策吸引力。为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的参保需求,建议在原有缴费标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基础上,再增设600元、800元、1000元三个档次,同时适当提高各档次养老金待遇,体现多缴多得,以增强政策的吸引力。
3.6 关注特困群体,实现政府扶持。农村特困群体,是最弱势的群体,党的惠民政策阳光也应该普照在他们身上,让他们实现老有所养。建议出台农村特困群体缴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特困群体缴费实行政府统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缴费补贴政策,帮助其参保缴费,切实让最愁养老群体养老无忧。
3.7 约束社保所,及时发放养老金。现在养老金发放不及时,群众意见很大,在调查中,许多交了养老金的老人,不知养老金是一个月一发,还是一个季度一发,还是一年一发,因为现在的发放没有规律,这很容易引起误解,一个误解是老人认为政府发了,自己的孩子说谎,用了自己的养老金,另一个误解是社保所为了拿利息故意不及时发放,所以养老金的发放应有时间上的限制,比如说一月一领,每月的15号之前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