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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基于微观经济学的视角,对比分析了采用自愿披露和强制披露的优缺点。并对如何选择合理的披露方式,才能达到预期的披露目标,确保自身的发展不受信息披露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
关键词:微观经济学;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引言
在我国,由于发展资本市场的需要,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要及时的披露其会计信息,以维护各方主体利益,为投资者做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总体而言,我国对于这一领域主要采用的方式是强制性披露,该种方法存在非常多的缺陷。但是在世界范围内来看,却是一种主导的形式,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更为有效的替代方式。很多经济学家基于经济学的视角对其进行分析时,普遍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质疑。为更好的对此进行分析,笔者主要基于微观经济学的相关知识,从这一角度对两种主要的披露会计信息方式的优缺点进行深入剖析,以对如何选择提供理论指引。
一、自愿性披露和强制性披露会计信息的优缺点分析
(一)自愿性披露会计信息的优缺点
伴随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经济发展并非某一区域或者说某一经济体的私事。企业作为市场机制下的微观个体,在实际经营发展中都是作为全球市场的一员,其行为会影响到全球经济的发展。在此情况下,各企业和各经济体之间经常会出现大量的争夺商业的行为,进而对会计信息产生了非常强烈的需求。但是企业在披露会计信息时,并不希望利用定價出售的形式,将其出售给投资者。对于股民而言,在掌握到企业的会计信息以后,也更加渴望购买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等,进而促使自身价值的提升。并且采用自愿性的披露方式,有助于促使金融工具的深化改革,并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但是采用自愿性的方式披露会计信息时,也会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首先,相对于宏观经济的整体收益,采用这种披露方式,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成本,这些成本需要企业自身进行承担,其次,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过多,有可能会导致商业机密被大量的泄漏,使得企业发展受到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二)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的优缺点
对于会计信息而言,企业是其生产者,也是其经营者,采用强制性的方式披露企业的会计信息,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参与者对其购买信息进展支付的成本大大降低。但是在市场机制下,各个行业内厂商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竞争,都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如果采用强制性的披露方式,必然会激发更多的误导性的广告。对于管理层而言,也不会由于这种误导性而受到任何处分,遭受任何损失,进而使得其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会计报告进行操纵。根据这一判断,说明企业会计信息的的强制性披露非常重要,可以确保参与市场的主体都能获得一定的与目标企业相关的会计信息,进而确保社会资源可以实现更加合理化的投入产出,也能提升其效用,确保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如果强制性披露会计信息,也存在很多方面的缺点。主要原因在于,财务信息的本质属于公共物品,如果供给过大,远远超出了其需求,会导致财富的不合理聚集,使得过多的财富集中在少数主体手中,进而使得社会负担不断加重。
根据微观经济学博弈论的观点,披露集团内部的财务信息,本身属于动态博弈的过程。虽然企业的财务报告,不仅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垄断性。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这两方面的特性无法相互分离。不管选择何种对信息进行披露的方式,都需要较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进而确保其经济活动得以有序开展。
二、合理选择披露会计信息方式的策略
(一)探索两种披露方式的契合点
企业之所以选择将公司的经营环境和战略规划等信息主动的披露出来,主要目的在于吸引投资者的关注,并承担与其能力相符的社会责任。所以,对于并非由于公司故意引导而产生的信息错误行为,其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政府与其他部门来说,对财务信息进行进行强制性披露时,其基本内容应当包含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变更等。当前时期,在采用强制性的方式时,出现了很多方面的问题,很多企业都不能根据政府等部门制定的标准,将会计信息披露出来。并且多数企业出于对竞争因素的考虑,更加不愿意披露其财务报告。在此情况下,并不能达到政府对信息披露的预期。因此,需要不断提升强制性披露的标准,实现披露次数与披露标准的有效结合,进而更好的解决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问题,以确保市场信心。
(二)确保强制性披露会计信息方式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
考虑到成本收益因素,企业在强制性披露会计信息时,需要考虑综合成本,并成立监察部对成本进行监督,以尽可能的降低各类活动所产生的成本,并且还要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对机会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如果政府过度监管,必然会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降低效用水平。如果不对此类行为进行考虑,必然会损害企业利益,无法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而如果过度使用行政权力,则很容易引发贪污腐败现象。所以,需要确保运用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方式时的合法合理性。
三、结语
市场机制下,各个企业都是微观主体,参与竞争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利润。而披露会计信息逐渐成为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内容,必须要对此高度重视起来。这就要求企业需要明晰各类披露会计信息方式的利弊,确保其合理合法,促进其自身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胥坤. 微观经济学下的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合理选择方法[J]. 商场现代化, 2016,(21):211-212.
[2]陈奕玮, 马永双. 微观经济学视角下会计信息披露方式选择[J]. 财会通讯, 2015,(01):23-24.
作者简介:
高方瑜,吉林财经大学。
关键词:微观经济学;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引言
在我国,由于发展资本市场的需要,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要及时的披露其会计信息,以维护各方主体利益,为投资者做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总体而言,我国对于这一领域主要采用的方式是强制性披露,该种方法存在非常多的缺陷。但是在世界范围内来看,却是一种主导的形式,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更为有效的替代方式。很多经济学家基于经济学的视角对其进行分析时,普遍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质疑。为更好的对此进行分析,笔者主要基于微观经济学的相关知识,从这一角度对两种主要的披露会计信息方式的优缺点进行深入剖析,以对如何选择提供理论指引。
一、自愿性披露和强制性披露会计信息的优缺点分析
(一)自愿性披露会计信息的优缺点
伴随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经济发展并非某一区域或者说某一经济体的私事。企业作为市场机制下的微观个体,在实际经营发展中都是作为全球市场的一员,其行为会影响到全球经济的发展。在此情况下,各企业和各经济体之间经常会出现大量的争夺商业的行为,进而对会计信息产生了非常强烈的需求。但是企业在披露会计信息时,并不希望利用定價出售的形式,将其出售给投资者。对于股民而言,在掌握到企业的会计信息以后,也更加渴望购买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等,进而促使自身价值的提升。并且采用自愿性的披露方式,有助于促使金融工具的深化改革,并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但是采用自愿性的方式披露会计信息时,也会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首先,相对于宏观经济的整体收益,采用这种披露方式,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成本,这些成本需要企业自身进行承担,其次,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过多,有可能会导致商业机密被大量的泄漏,使得企业发展受到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二)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的优缺点
对于会计信息而言,企业是其生产者,也是其经营者,采用强制性的方式披露企业的会计信息,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参与者对其购买信息进展支付的成本大大降低。但是在市场机制下,各个行业内厂商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竞争,都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如果采用强制性的披露方式,必然会激发更多的误导性的广告。对于管理层而言,也不会由于这种误导性而受到任何处分,遭受任何损失,进而使得其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会计报告进行操纵。根据这一判断,说明企业会计信息的的强制性披露非常重要,可以确保参与市场的主体都能获得一定的与目标企业相关的会计信息,进而确保社会资源可以实现更加合理化的投入产出,也能提升其效用,确保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如果强制性披露会计信息,也存在很多方面的缺点。主要原因在于,财务信息的本质属于公共物品,如果供给过大,远远超出了其需求,会导致财富的不合理聚集,使得过多的财富集中在少数主体手中,进而使得社会负担不断加重。
根据微观经济学博弈论的观点,披露集团内部的财务信息,本身属于动态博弈的过程。虽然企业的财务报告,不仅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垄断性。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这两方面的特性无法相互分离。不管选择何种对信息进行披露的方式,都需要较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进而确保其经济活动得以有序开展。
二、合理选择披露会计信息方式的策略
(一)探索两种披露方式的契合点
企业之所以选择将公司的经营环境和战略规划等信息主动的披露出来,主要目的在于吸引投资者的关注,并承担与其能力相符的社会责任。所以,对于并非由于公司故意引导而产生的信息错误行为,其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政府与其他部门来说,对财务信息进行进行强制性披露时,其基本内容应当包含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变更等。当前时期,在采用强制性的方式时,出现了很多方面的问题,很多企业都不能根据政府等部门制定的标准,将会计信息披露出来。并且多数企业出于对竞争因素的考虑,更加不愿意披露其财务报告。在此情况下,并不能达到政府对信息披露的预期。因此,需要不断提升强制性披露的标准,实现披露次数与披露标准的有效结合,进而更好的解决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问题,以确保市场信心。
(二)确保强制性披露会计信息方式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
考虑到成本收益因素,企业在强制性披露会计信息时,需要考虑综合成本,并成立监察部对成本进行监督,以尽可能的降低各类活动所产生的成本,并且还要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对机会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如果政府过度监管,必然会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降低效用水平。如果不对此类行为进行考虑,必然会损害企业利益,无法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而如果过度使用行政权力,则很容易引发贪污腐败现象。所以,需要确保运用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方式时的合法合理性。
三、结语
市场机制下,各个企业都是微观主体,参与竞争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利润。而披露会计信息逐渐成为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内容,必须要对此高度重视起来。这就要求企业需要明晰各类披露会计信息方式的利弊,确保其合理合法,促进其自身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胥坤. 微观经济学下的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合理选择方法[J]. 商场现代化, 2016,(21):211-212.
[2]陈奕玮, 马永双. 微观经济学视角下会计信息披露方式选择[J]. 财会通讯, 2015,(01):23-24.
作者简介:
高方瑜,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