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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式上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将裁减30万人、实行重大军事改革。2016年1月11日,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参谋部、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战略规划办公室、改革和编制办公室、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审计署、机关事务管理总局等15个部门正式成立,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不复存在。总部机关的设置变化和隶属关系调整,是为了适应军队建设和战备任务的需要。由于战略指导方针的调整,有时也会出现反复撤并和反复建立的情况。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军委所属机构,先后经历三总部、八总部、四总部几个阶段,最终发展到15个部门。其中,从三总部到八总部是重要的中间发展环节,许多细节至今鲜为人知。
从三总部到八总部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以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军委”)为基础,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中央军委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统一管辖和指挥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他人民武装力量。中共中央军委不复存在,所辖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分别改称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50年9月,中央军委总干部管理部成立。至此,中央军委所属总部机关,共有4个。
1954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重新成立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取代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但是,中共中央军委不是政府机关,在许多情况下不宜公开署名,各总部冠名中共中央军委不太合适。10月5日,彭德怀、刘伯承、贺龙、罗荣桓、聂荣臻、叶剑英等人建议,各总部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称谓较合适。中共中央军委决定采纳这一建议,并得到中共中央批准。10月11日,总参谋部将上述决定通知全军。从此,原中央军委四总部分别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干部部、总后勤部。后来,相继成立训练总监部、武装力量监察部、总财务部、总军械部,形成中国人民解放军八总部。
在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实践中,关于成立八总部是否正确逐渐出现争议。客观地看,八总部领导体制分工细致,职能清晰,是适应现代战争需要的。但是,八总部摊子较大,使用人力、物力较多,这也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一些干部不适应新的领导体制,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不满情绪。中共中央军委不断听到反对意见,对坚持八总部体制的决定产生动摇,最终认为:“从我军的实际情况来说,由于数量庞大,组织编制不合理所产生的人力、财力的浪费,都是很严重的。”因此,中共中央军委决定,废除八总部体制,恢复三总部体制。
1957年1月,中共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总军械部,将其划归总参谋部;撤销总财务部,将其划归总后勤部;精简训练总监部、武装力量监察部。1958年7月,中共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关于改变组织体制的决定(草案)》。《决定》重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织体制仍然存在着机关庞大、部门过多、组织重叠、分工机械的现象,有必要进行某些改革。因此,决定中共中央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撤并其他总部。三总部作为中共中央军委的工作机关,负责各部门主管的工作。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成立。从此,中央军委的概念,既包含“国家中央军委”,也包含“中共中央军委”。
任何一个体制都有优劣成分,关键是如何认识和如何化解所出现的新问题。片面的认识角度,容易产生错误的判断,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最终出现被动的局面。将八总部体制整编为三总部体制后,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的弊端难以克服,就是一个历史的教训。最突出的是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管理、维修,逐渐分散到国防科工委、总后勤部、总参谋部之后出现混乱现象,严重地影响到部队战备与训练。1998年,中央军委不得不痛下决心,决定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相当于恢复了总军械部),统一领导全军装备工作。
总参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改称中央军委总参谋部。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徐向前为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参谋长,聂荣臻为副总参谋长。11月,聂荣臻任代理总参谋长。1951年11月12日,粟裕任第二副总参谋长。总参谋部的实体为作战部、情报部、气象局,后来逐步调整充实,相继成立了若干新的部、局。截至1952年,总参谋部下辖作战部、情报部、技术部、联络部、通信部、军训部、军务部、人民武装部、军事运输司令部、测绘局、出版局、气象局等。1952年10月23日,黄克诚任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
1954年10月,中央軍委总参谋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成为中共中央军委的军事工作机关。它的职责是:负责组织计划军队的编制、装备、训练、兵役、动员、战场准备、工程建设、作战指挥、行政管理、后备力量建设等方面,并负责组织各部门的协同,调整和解决军事工作中共同有关的各项问题。为了加强对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领导,总参谋部先后进行多次调整充实,增设了机要局、外事局、管理局等部门。
1954年10月31日,粟裕任总参谋长。11月9日,张宗逊、李克农、陈赓、王震、许世友、邓华、彭绍辉、张爱萍、杨成武、韩先楚等10人任副总参谋长。此时,总参谋部下设作战部、情报部、第三部、通信部、组织编制部、动员部、装备计划部、队列部、军事交通部、测绘局、机要局、行政经济管理部、政治部、干部局等机构。鉴于大多数副总参谋长不能马上到职,粟裕与几个副总参谋长进行了分工:粟裕除抓总体工作外,侧重抓作战和涉及国防、军队建设的大事;李克农分管情报;张爱萍分管军务动员和行政管理;陈赓分管作战。1958年7月,将训练总监部、通信兵部、防化学兵部划归总参谋部。同时,撤销总参谋部警备部。10月,黄克诚任总参谋长。 总政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改称中央军委总政治部。1950年4月,总政治部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扩编,下设组织部、宣传部、保卫部、文化部、青年部。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副主任谭政。
1954年9月,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副主任谭政、傅钟、萧华、甘泗淇。1956年12月,谭政任主任。总政治部下设组织部、干部部、宣传部、保卫部、文化部、青年部、敌工部等机构和秘书长。1957年4月1日,干部部并入总干部部,文化部并入本部宣传部,青年部并入本部组织部。同年,刘志坚任总政治部副主任。1958年7月,总干部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划归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军委总后勤部改称中央军委总后勤部,下设财务部、军需部、军械部、卫生部、运输部、营房管理部、油料部。总后勤部部长杨立三。1950年,贺诚、宋裕和、张令彬任总后勤部副部长。1951年10月1日,总后勤部军械部改隶中央军委炮兵建制,称中央军委军械部。1952年10月23日,黄克诚任总后勤部部长。
1954年10月,中央军委总后勤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在原有各二级部基础上,增设司令部。截至1955年底,总后勤部部长兼政治委员黄克诚,副部长洪学智、张令彬,副部长兼副政治委员邱会作。总后勤部下设司令部、军需部、卫生部、汽车拖拉机管理部、油料部、营房管理部、军需生产部、政治部、干部部等机构。1957年5月10日,洪学智任总后勤部部长,余秋里任总后勤部政治委员。截至5月15日,总后勤部副部长张令彬、邱会作、饶正锡、唐天际、张贤约,副政治委员邱会作(兼)、李耀、李雪三。5月15日,总财务部撤销,并入总后勤部。
总干部部
1950年9月4日,为了对全军干部实行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中央军委决定成立总干部管理部。部长罗荣桓,第一副部长赖传珠,第二副部长徐立清。下设任免考核处、军衔奖励处、调查统计处、抚恤保健处、秘书处。10月,将以上5个处调整为4个处:一般兵种干部处、特种兵干部处、军衔奖励抚保处、秘书处。1951年底,将以上4个处改称局,另外编设1个办公室。1952年7月3日,总干部管理部改称总干部部。8月,总干部部下辖部门改称部和一个办公室,即一般兵种干部任免部、特种兵干部任免部、组织统计部、军衔奖励部、抚恤保健部、办公室。1953年9月,抚恤保健部撤销,其工作任务分别移交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卫生部、中央军委财务部、中央军委总干部部组织统计部。
1954年12月,中央军委总干部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部长罗荣桓,第一副部长宋任穷、赖传珠,第二副部长徐立清,副部长甘渭汉。1955年5月,增设预备干部动员部。1956年12月,萧华任部长,宋任穷、赖传珠、徐立清任副部长。1957年4月,总政治部干部部并入总干部部,在总干部部建制内成立政治干部任免部。总干部部成立后,全军团以上机关成立直接隶属于本级中共党委会和军政首长的干部管理部门。围绕实行薪金制、军衔制、勋章奖章制,总干部部制定一系列条令和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工作向制度化方面迈进了一大步。1958年10月1日,总干部部正式撤销。在总政治部建制内,成立干部部,统一掌管全军的干部工作。
训练总监部
1953年6月,总参谋部军事训练部、军事学校管理部独立,直属中央军委领导。1955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军委批准,以原中央军委军事训练部、军事学校管理部和总参谋部军事出版局为基础,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10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刘伯承任部长,张宗逊、萧克、李达、彭绍辉、周士第、郭天民任副部长。刘伯承未到职,由叶剑英代理训练总监部部长。训练总监部下设计划和监察部、陆军战斗训练部、军事学院和学校部、军事科学和条令部、军外训练部(负责学生军训)、军事出版部、体育训练局、战斗训练物资保障局、战斗训练杂志社等机构。训练总监部的职责是负责全军军事训练、全军军事院校的军事教育,研究整理全军各个历史时期的作战经验。1957年11月6日,萧克任训练总监部部长。
训练总监部成立后,在建立和健全全军正规的训练制度,加强院校建设,组织领导全军加强基础训练、开展战斗训练和进行协同作战演习,提高部队原子、化学条件下的协同作战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1958年12月11日,训练总监部正式撤销,所属各部、局整编为军事训练部、学校管理部、出版部,纳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建制。
武装力量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军队建设的不断发展,对军队各方面工作实施及时、严格的检查和监督日显重要。苏联军事总顾问建议成立总监部,对各军种、兵种、各级机关的各项工作,如训练、纪律、行政管理等进行检查。1953年10月29日,主持日常工作的中央军委副主席彭德怀在给毛泽东的报告中指出:武装力量监察部,“权大责重,按我军目前情形,有此需要,拟于今冬明春逐渐组成”。10月30日,毛泽东批示同意。1955年6月22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正式成立。部长叶剑英,副部长周纯全、杨至成、陈再道、阎揆要,后增加彭明治、倪志亮、钟赤兵为副部长。下设陆军监察部、海军监察部、空军监察部、后勤财务监察部、办公室、计划处、行政经济管理处等机构。武装力量监察部的职责是,负责陆海空三军和后勤财务监察工作。
1958年11月1日,武装力量监察部正式撤销。军事监察工作由总参谋部接管,政治监察工作由总政治部接管,后勤财务监察工作由总后勤部接管。
总财务部
1953年10月,中央军委总后勤部财务部独立,直属中央军委领导。1954年1月,中央军委财务部正式成立,部长杨立三,副部长汤平。10月31日,中央军委财务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财务部,部长杨立三,副部长余秋里、唐天际、汤平。
195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軍财务部改称总财务部。由于财务部原部长杨立三因病去世,副部长余秋里主持总财务部工作。总财务部副部长是余秋里、唐天际、汤平、何维忠。1956年8月,余秋里任部长。总财务部下设办公室、工程建筑经费局、工厂仓库经费局、会计局、外汇局、预算财务局、劳动工资局等机构。总财务部的职责是,领导全军财务工作。1957年5月15日,总财务部撤销。总财务部机构缩编为财务部,并入总后勤部。
总军械部
1951年9月2日,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军械部和军区军械部,分别拨归中央军委炮兵和军区炮兵建制,无炮兵机构的部队由参谋长直接领导。10月1日,总后勤部军械部隶属中央军委炮兵建制,称中央军委军械部,由中央军委炮兵司令员陈锡联兼任部长。
1954年11月6日,中央军委军械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部,仍由陈锡联兼任部长。195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部改称总军械部。部长王树声,副部长封永顺、涂锡道、陈文彪。总军械部下设办公室、组织计划局、订购验收局、武器供给局、弹药供给局、仓库管理局、财务处、防化学器材供给处等机构。总军械部的职责是,领导全军的军械勤务工作。总军械部成立后,把分散的军械供应改为全军统一供应。建立起一整套统一的军械工作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军械工作的正规化管理。完善驻厂军代表制度,保证了军工产品的质量。加强军械院校建设,培养了一大批军械管理干部和技术人才。建立了军械科学研究机构。新建或扩建了一批国防军械仓库、工厂、靶场。
1957年7月1日,总军械部撤销,划归总参谋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械部。1959年3月1日,总参谋部军械部划归总后勤部建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械部。
从三总部到八总部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以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军委”)为基础,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中央军委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统一管辖和指挥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他人民武装力量。中共中央军委不复存在,所辖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分别改称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50年9月,中央军委总干部管理部成立。至此,中央军委所属总部机关,共有4个。
1954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重新成立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取代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但是,中共中央军委不是政府机关,在许多情况下不宜公开署名,各总部冠名中共中央军委不太合适。10月5日,彭德怀、刘伯承、贺龙、罗荣桓、聂荣臻、叶剑英等人建议,各总部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称谓较合适。中共中央军委决定采纳这一建议,并得到中共中央批准。10月11日,总参谋部将上述决定通知全军。从此,原中央军委四总部分别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干部部、总后勤部。后来,相继成立训练总监部、武装力量监察部、总财务部、总军械部,形成中国人民解放军八总部。
在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实践中,关于成立八总部是否正确逐渐出现争议。客观地看,八总部领导体制分工细致,职能清晰,是适应现代战争需要的。但是,八总部摊子较大,使用人力、物力较多,这也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一些干部不适应新的领导体制,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不满情绪。中共中央军委不断听到反对意见,对坚持八总部体制的决定产生动摇,最终认为:“从我军的实际情况来说,由于数量庞大,组织编制不合理所产生的人力、财力的浪费,都是很严重的。”因此,中共中央军委决定,废除八总部体制,恢复三总部体制。
1957年1月,中共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总军械部,将其划归总参谋部;撤销总财务部,将其划归总后勤部;精简训练总监部、武装力量监察部。1958年7月,中共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关于改变组织体制的决定(草案)》。《决定》重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织体制仍然存在着机关庞大、部门过多、组织重叠、分工机械的现象,有必要进行某些改革。因此,决定中共中央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撤并其他总部。三总部作为中共中央军委的工作机关,负责各部门主管的工作。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成立。从此,中央军委的概念,既包含“国家中央军委”,也包含“中共中央军委”。
任何一个体制都有优劣成分,关键是如何认识和如何化解所出现的新问题。片面的认识角度,容易产生错误的判断,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最终出现被动的局面。将八总部体制整编为三总部体制后,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的弊端难以克服,就是一个历史的教训。最突出的是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管理、维修,逐渐分散到国防科工委、总后勤部、总参谋部之后出现混乱现象,严重地影响到部队战备与训练。1998年,中央军委不得不痛下决心,决定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相当于恢复了总军械部),统一领导全军装备工作。
总参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改称中央军委总参谋部。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徐向前为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参谋长,聂荣臻为副总参谋长。11月,聂荣臻任代理总参谋长。1951年11月12日,粟裕任第二副总参谋长。总参谋部的实体为作战部、情报部、气象局,后来逐步调整充实,相继成立了若干新的部、局。截至1952年,总参谋部下辖作战部、情报部、技术部、联络部、通信部、军训部、军务部、人民武装部、军事运输司令部、测绘局、出版局、气象局等。1952年10月23日,黄克诚任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
1954年10月,中央軍委总参谋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成为中共中央军委的军事工作机关。它的职责是:负责组织计划军队的编制、装备、训练、兵役、动员、战场准备、工程建设、作战指挥、行政管理、后备力量建设等方面,并负责组织各部门的协同,调整和解决军事工作中共同有关的各项问题。为了加强对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领导,总参谋部先后进行多次调整充实,增设了机要局、外事局、管理局等部门。
1954年10月31日,粟裕任总参谋长。11月9日,张宗逊、李克农、陈赓、王震、许世友、邓华、彭绍辉、张爱萍、杨成武、韩先楚等10人任副总参谋长。此时,总参谋部下设作战部、情报部、第三部、通信部、组织编制部、动员部、装备计划部、队列部、军事交通部、测绘局、机要局、行政经济管理部、政治部、干部局等机构。鉴于大多数副总参谋长不能马上到职,粟裕与几个副总参谋长进行了分工:粟裕除抓总体工作外,侧重抓作战和涉及国防、军队建设的大事;李克农分管情报;张爱萍分管军务动员和行政管理;陈赓分管作战。1958年7月,将训练总监部、通信兵部、防化学兵部划归总参谋部。同时,撤销总参谋部警备部。10月,黄克诚任总参谋长。 总政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改称中央军委总政治部。1950年4月,总政治部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扩编,下设组织部、宣传部、保卫部、文化部、青年部。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副主任谭政。
1954年9月,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副主任谭政、傅钟、萧华、甘泗淇。1956年12月,谭政任主任。总政治部下设组织部、干部部、宣传部、保卫部、文化部、青年部、敌工部等机构和秘书长。1957年4月1日,干部部并入总干部部,文化部并入本部宣传部,青年部并入本部组织部。同年,刘志坚任总政治部副主任。1958年7月,总干部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划归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军委总后勤部改称中央军委总后勤部,下设财务部、军需部、军械部、卫生部、运输部、营房管理部、油料部。总后勤部部长杨立三。1950年,贺诚、宋裕和、张令彬任总后勤部副部长。1951年10月1日,总后勤部军械部改隶中央军委炮兵建制,称中央军委军械部。1952年10月23日,黄克诚任总后勤部部长。
1954年10月,中央军委总后勤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在原有各二级部基础上,增设司令部。截至1955年底,总后勤部部长兼政治委员黄克诚,副部长洪学智、张令彬,副部长兼副政治委员邱会作。总后勤部下设司令部、军需部、卫生部、汽车拖拉机管理部、油料部、营房管理部、军需生产部、政治部、干部部等机构。1957年5月10日,洪学智任总后勤部部长,余秋里任总后勤部政治委员。截至5月15日,总后勤部副部长张令彬、邱会作、饶正锡、唐天际、张贤约,副政治委员邱会作(兼)、李耀、李雪三。5月15日,总财务部撤销,并入总后勤部。
总干部部
1950年9月4日,为了对全军干部实行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中央军委决定成立总干部管理部。部长罗荣桓,第一副部长赖传珠,第二副部长徐立清。下设任免考核处、军衔奖励处、调查统计处、抚恤保健处、秘书处。10月,将以上5个处调整为4个处:一般兵种干部处、特种兵干部处、军衔奖励抚保处、秘书处。1951年底,将以上4个处改称局,另外编设1个办公室。1952年7月3日,总干部管理部改称总干部部。8月,总干部部下辖部门改称部和一个办公室,即一般兵种干部任免部、特种兵干部任免部、组织统计部、军衔奖励部、抚恤保健部、办公室。1953年9月,抚恤保健部撤销,其工作任务分别移交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卫生部、中央军委财务部、中央军委总干部部组织统计部。
1954年12月,中央军委总干部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部长罗荣桓,第一副部长宋任穷、赖传珠,第二副部长徐立清,副部长甘渭汉。1955年5月,增设预备干部动员部。1956年12月,萧华任部长,宋任穷、赖传珠、徐立清任副部长。1957年4月,总政治部干部部并入总干部部,在总干部部建制内成立政治干部任免部。总干部部成立后,全军团以上机关成立直接隶属于本级中共党委会和军政首长的干部管理部门。围绕实行薪金制、军衔制、勋章奖章制,总干部部制定一系列条令和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工作向制度化方面迈进了一大步。1958年10月1日,总干部部正式撤销。在总政治部建制内,成立干部部,统一掌管全军的干部工作。
训练总监部
1953年6月,总参谋部军事训练部、军事学校管理部独立,直属中央军委领导。1955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军委批准,以原中央军委军事训练部、军事学校管理部和总参谋部军事出版局为基础,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10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刘伯承任部长,张宗逊、萧克、李达、彭绍辉、周士第、郭天民任副部长。刘伯承未到职,由叶剑英代理训练总监部部长。训练总监部下设计划和监察部、陆军战斗训练部、军事学院和学校部、军事科学和条令部、军外训练部(负责学生军训)、军事出版部、体育训练局、战斗训练物资保障局、战斗训练杂志社等机构。训练总监部的职责是负责全军军事训练、全军军事院校的军事教育,研究整理全军各个历史时期的作战经验。1957年11月6日,萧克任训练总监部部长。
训练总监部成立后,在建立和健全全军正规的训练制度,加强院校建设,组织领导全军加强基础训练、开展战斗训练和进行协同作战演习,提高部队原子、化学条件下的协同作战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1958年12月11日,训练总监部正式撤销,所属各部、局整编为军事训练部、学校管理部、出版部,纳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建制。
武装力量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军队建设的不断发展,对军队各方面工作实施及时、严格的检查和监督日显重要。苏联军事总顾问建议成立总监部,对各军种、兵种、各级机关的各项工作,如训练、纪律、行政管理等进行检查。1953年10月29日,主持日常工作的中央军委副主席彭德怀在给毛泽东的报告中指出:武装力量监察部,“权大责重,按我军目前情形,有此需要,拟于今冬明春逐渐组成”。10月30日,毛泽东批示同意。1955年6月22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正式成立。部长叶剑英,副部长周纯全、杨至成、陈再道、阎揆要,后增加彭明治、倪志亮、钟赤兵为副部长。下设陆军监察部、海军监察部、空军监察部、后勤财务监察部、办公室、计划处、行政经济管理处等机构。武装力量监察部的职责是,负责陆海空三军和后勤财务监察工作。
1958年11月1日,武装力量监察部正式撤销。军事监察工作由总参谋部接管,政治监察工作由总政治部接管,后勤财务监察工作由总后勤部接管。
总财务部
1953年10月,中央军委总后勤部财务部独立,直属中央军委领导。1954年1月,中央军委财务部正式成立,部长杨立三,副部长汤平。10月31日,中央军委财务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财务部,部长杨立三,副部长余秋里、唐天际、汤平。
195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軍财务部改称总财务部。由于财务部原部长杨立三因病去世,副部长余秋里主持总财务部工作。总财务部副部长是余秋里、唐天际、汤平、何维忠。1956年8月,余秋里任部长。总财务部下设办公室、工程建筑经费局、工厂仓库经费局、会计局、外汇局、预算财务局、劳动工资局等机构。总财务部的职责是,领导全军财务工作。1957年5月15日,总财务部撤销。总财务部机构缩编为财务部,并入总后勤部。
总军械部
1951年9月2日,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军械部和军区军械部,分别拨归中央军委炮兵和军区炮兵建制,无炮兵机构的部队由参谋长直接领导。10月1日,总后勤部军械部隶属中央军委炮兵建制,称中央军委军械部,由中央军委炮兵司令员陈锡联兼任部长。
1954年11月6日,中央军委军械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部,仍由陈锡联兼任部长。195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部改称总军械部。部长王树声,副部长封永顺、涂锡道、陈文彪。总军械部下设办公室、组织计划局、订购验收局、武器供给局、弹药供给局、仓库管理局、财务处、防化学器材供给处等机构。总军械部的职责是,领导全军的军械勤务工作。总军械部成立后,把分散的军械供应改为全军统一供应。建立起一整套统一的军械工作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军械工作的正规化管理。完善驻厂军代表制度,保证了军工产品的质量。加强军械院校建设,培养了一大批军械管理干部和技术人才。建立了军械科学研究机构。新建或扩建了一批国防军械仓库、工厂、靶场。
1957年7月1日,总军械部撤销,划归总参谋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械部。1959年3月1日,总参谋部军械部划归总后勤部建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