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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rn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rn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新生事物,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土地的收购方式、收购范围、收购主体权利、收购土地的处置权等的规定并不完善,这使一些企业和开发商对政府(或其委托的机构)执行土地储备制度在认识上有一些差距,部分原用地单位与开发商仍愿意“暗箱”操作,隐形交易,造成“有地难储备,供地难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