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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女性“法律失语”现象严重,诸如:男女两性权利表达标准失衡、反性骚扰立法疲软、刑法对妻子性权利保护的忽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对女性权利保护不足、彩礼返还之规定对女性有差别对待之嫌等。文章从社会性别这一视角透视女性“法律失语”现象,解构并归结成因为:法律中的“男性”立场、法律传统中“女性话语权”的缺失、女性对自己权利认知“集体无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