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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是因应国际经济形势的剧烈变化所需,也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与主要问题,改革的方法是长短结合,长期而言要以深化要素改革为核心。改革的核心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各类制度创新与制度供给,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进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我国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益,以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平衡。
[关键词]创新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核心
中图分类号:V95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0-0090-01
一、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矛盾
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造成供需之间的结构性失衡。在过去的卖方市场时代,商品短缺,供不应求,供给可以自动创造需求。在当今的买方市场时代,供给不能自行创造需求,供给需要适应需求,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供给侧无法满足需求侧的变化,无效供给增加(产能过剩),有效供给不足(海外抢购)。因此,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是“海外抢购”现象与国内产能过剩现象并存的根源之一。
供给能力不足加剧了供需结构性失衡。一方面,由于体制转轨等原因形成的行政垄断等进入壁垒的存在,供给侧的一些供给主体长期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从而难以主动适应需求侧的变化,并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满足新的需求。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长期的模仿创新让大量的供给主体快速实现了市场利润,却也导致创新力不足的缺陷,一旦因外需市场疲软不得不转向内需市场,创新不足便导致这些企业无法及时转产适应内需的产品。最终,由于供给能力不足,导致中高端供给无法实现、低端需求供给过剩,引发供需结构性失衡。因此,供给能力不足也是“海外抢购”现象与国内产能过剩现象并存的根源之一。
供需结构性失衡的解决需要从供给侧发力。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管理是两种基本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前者重点是解决总量问题,后者重点是解决结构问题,两者谁起主导作用取決于供需市场的力量。在过去的卖方市场下,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更为有效,能够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在当今的买方市场下,供需结构性矛盾难以通过需求侧管理来解决,很多问题表面上是需求侧的问题,根源却在供给侧。因此,在经济新常态下,必须改变以需求侧为重点的政策取向,在适度运用需求侧管理工具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管理,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
二、创新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经之路
供给侧结构性问题是我国经济新常态下带有全局性、系统性的问题,传统的供给侧和需求侧的调控手段难以有效应对,唯有创新才有出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三大引擎”,无论是结构优化,还是要素升级,抑或是制度变革,都离不开创新。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从“两点一线”创新入手,“两点”是指分别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着手,重点是供给能力的创新;“一线”是指从供需两侧关系上着手,重点是供需两侧信息共享机制的创新。一方面,解决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需要有创新举措。“互联网+”改变着信息的获取方式,获取信息更为容易,但又面临着信息过载问题。这就要加强供给侧在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方面的创新,掌握真实的市场需求,降低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导供给侧提供有效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提高供给侧的供给能力离不开创新。掌握了需求信息,供给侧未必有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这些需求,需要通过提高供给侧的供给能力才能实现。供给能力的提升则需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
三、供给侧能力创新面临的困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离不开创新,但创新之路任重道远。围绕着降低供需两侧信息不对称、提高供给侧供给能力的创新还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和困难。
从供给侧角度看,存在着创新能力较弱、协同创新不够和创新“近视”等问题。首先,创新能力较弱,表现在供需两侧信息共享不足,云计算与大数据分析方面的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表现为模仿多于原创、跟随多于领先。其次,协同创新不够,表现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不够,创新与市场脱节;产业链协同创新不够,创新与上下游脱节;同业协同创新不够,创新与共享脱节。最后,存在创新“近视”,表现为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创新投入少,创新趋同,热衷于时间短、见效快的模仿创新,不愿意投入到时间长、见效慢的原始创新。
从创新环境看,存在着创新制度不完善、创新融资渠道缺乏和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问题,间接地影响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创新制度不完善,导致创新主体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融资渠道缺乏,创新投入不足,使得创新很难获得风险资本青睐;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不高,政府对供给侧创新活动的介入边界模糊、定位不清,则会影响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发挥。
四、加快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战略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两大核心任务——降低供需两侧的信息不对称和提升供给侧供给能力,需要实施创新战略才能完成,而供给侧又面临着诸多创新难题,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引导,激发供给侧积极探索解决创新难题,最终取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胜利。
一要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创新战略中的引导作用。各级政府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营造供给侧的创新环境,包括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创新者权益;健全和发展适合创新需要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创新融资渠道;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二是加强大数据平台建设,降低供需两侧信息不对称。供给侧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需要明确结构性改革的方向、改革的重点和改革的措施,而方向、重点和措施的确定需要有及时、准确和相对完备的需求侧信息。为此,迫切需要建立供需两侧大数据平台,政府开放数据资源,创新供给侧信息收集方式,加强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能力,创新数据处理方式和运用能力。
三是发挥供给侧的创新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供给侧的供给能力。供给侧的基本主体是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提高供给侧的供给能力,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创新是供给侧提高供给能力的必由之路。首先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当务之急是要在开发式创新的同时加大探索式创新投入,避免创新近视;其次是要加强协同创新,注重产学研协同创新、产业链协同和同业协同创新,要在组织模式、管理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以适应协同创新。
五、以创业激发微观经济活力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第一主体。当前,我国企业效益不佳,投资动能缺失,是影响经济下行的主要因素之一。结合当前企业的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门槛、减少企业的准入控制,同时改革监管方式,优化服务,推动全国统一的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建立覆盖所有法人、自然人的全国性信息信用系统,执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以此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交易成本,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是适度降低我国社保缴费率,同时加快推进、实施社会保障全国统筹,释放制度红利。我国现行各类社保缴费高达40%左右,居全世界前列,明显偏高。特别是在当前工资水平显著上升的背景下,已成为企业不可承受之重,应当适度降低,以此形成的社保资金缺口,要转向尽快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保体系、调入国资经营收益等方式来解决。
三是进一步推进清理收费改革。要通过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除各类收费滋生的制度性根源,彻底切断行政审批与收费之间的利益机制。要分类重建收费管理的体制机制,“准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尽快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者付费”性质的收费、基金应加强成本核算与信息公开,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所提供的服务收费应打破垄断、增强竞争,等等。
[关键词]创新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核心
中图分类号:V95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0-0090-01
一、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矛盾
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造成供需之间的结构性失衡。在过去的卖方市场时代,商品短缺,供不应求,供给可以自动创造需求。在当今的买方市场时代,供给不能自行创造需求,供给需要适应需求,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供给侧无法满足需求侧的变化,无效供给增加(产能过剩),有效供给不足(海外抢购)。因此,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是“海外抢购”现象与国内产能过剩现象并存的根源之一。
供给能力不足加剧了供需结构性失衡。一方面,由于体制转轨等原因形成的行政垄断等进入壁垒的存在,供给侧的一些供给主体长期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从而难以主动适应需求侧的变化,并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满足新的需求。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长期的模仿创新让大量的供给主体快速实现了市场利润,却也导致创新力不足的缺陷,一旦因外需市场疲软不得不转向内需市场,创新不足便导致这些企业无法及时转产适应内需的产品。最终,由于供给能力不足,导致中高端供给无法实现、低端需求供给过剩,引发供需结构性失衡。因此,供给能力不足也是“海外抢购”现象与国内产能过剩现象并存的根源之一。
供需结构性失衡的解决需要从供给侧发力。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管理是两种基本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前者重点是解决总量问题,后者重点是解决结构问题,两者谁起主导作用取決于供需市场的力量。在过去的卖方市场下,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更为有效,能够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在当今的买方市场下,供需结构性矛盾难以通过需求侧管理来解决,很多问题表面上是需求侧的问题,根源却在供给侧。因此,在经济新常态下,必须改变以需求侧为重点的政策取向,在适度运用需求侧管理工具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管理,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
二、创新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经之路
供给侧结构性问题是我国经济新常态下带有全局性、系统性的问题,传统的供给侧和需求侧的调控手段难以有效应对,唯有创新才有出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三大引擎”,无论是结构优化,还是要素升级,抑或是制度变革,都离不开创新。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从“两点一线”创新入手,“两点”是指分别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着手,重点是供给能力的创新;“一线”是指从供需两侧关系上着手,重点是供需两侧信息共享机制的创新。一方面,解决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需要有创新举措。“互联网+”改变着信息的获取方式,获取信息更为容易,但又面临着信息过载问题。这就要加强供给侧在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方面的创新,掌握真实的市场需求,降低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导供给侧提供有效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提高供给侧的供给能力离不开创新。掌握了需求信息,供给侧未必有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这些需求,需要通过提高供给侧的供给能力才能实现。供给能力的提升则需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
三、供给侧能力创新面临的困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离不开创新,但创新之路任重道远。围绕着降低供需两侧信息不对称、提高供给侧供给能力的创新还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和困难。
从供给侧角度看,存在着创新能力较弱、协同创新不够和创新“近视”等问题。首先,创新能力较弱,表现在供需两侧信息共享不足,云计算与大数据分析方面的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表现为模仿多于原创、跟随多于领先。其次,协同创新不够,表现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不够,创新与市场脱节;产业链协同创新不够,创新与上下游脱节;同业协同创新不够,创新与共享脱节。最后,存在创新“近视”,表现为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创新投入少,创新趋同,热衷于时间短、见效快的模仿创新,不愿意投入到时间长、见效慢的原始创新。
从创新环境看,存在着创新制度不完善、创新融资渠道缺乏和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问题,间接地影响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创新制度不完善,导致创新主体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融资渠道缺乏,创新投入不足,使得创新很难获得风险资本青睐;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不高,政府对供给侧创新活动的介入边界模糊、定位不清,则会影响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发挥。
四、加快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战略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两大核心任务——降低供需两侧的信息不对称和提升供给侧供给能力,需要实施创新战略才能完成,而供给侧又面临着诸多创新难题,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引导,激发供给侧积极探索解决创新难题,最终取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胜利。
一要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创新战略中的引导作用。各级政府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营造供给侧的创新环境,包括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创新者权益;健全和发展适合创新需要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创新融资渠道;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二是加强大数据平台建设,降低供需两侧信息不对称。供给侧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需要明确结构性改革的方向、改革的重点和改革的措施,而方向、重点和措施的确定需要有及时、准确和相对完备的需求侧信息。为此,迫切需要建立供需两侧大数据平台,政府开放数据资源,创新供给侧信息收集方式,加强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能力,创新数据处理方式和运用能力。
三是发挥供给侧的创新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供给侧的供给能力。供给侧的基本主体是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提高供给侧的供给能力,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创新是供给侧提高供给能力的必由之路。首先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当务之急是要在开发式创新的同时加大探索式创新投入,避免创新近视;其次是要加强协同创新,注重产学研协同创新、产业链协同和同业协同创新,要在组织模式、管理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以适应协同创新。
五、以创业激发微观经济活力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第一主体。当前,我国企业效益不佳,投资动能缺失,是影响经济下行的主要因素之一。结合当前企业的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门槛、减少企业的准入控制,同时改革监管方式,优化服务,推动全国统一的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建立覆盖所有法人、自然人的全国性信息信用系统,执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以此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交易成本,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是适度降低我国社保缴费率,同时加快推进、实施社会保障全国统筹,释放制度红利。我国现行各类社保缴费高达40%左右,居全世界前列,明显偏高。特别是在当前工资水平显著上升的背景下,已成为企业不可承受之重,应当适度降低,以此形成的社保资金缺口,要转向尽快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保体系、调入国资经营收益等方式来解决。
三是进一步推进清理收费改革。要通过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除各类收费滋生的制度性根源,彻底切断行政审批与收费之间的利益机制。要分类重建收费管理的体制机制,“准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尽快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者付费”性质的收费、基金应加强成本核算与信息公开,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所提供的服务收费应打破垄断、增强竞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