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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十八大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提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也被提上了日程,厦门市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共同缔造“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准确定位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和作用,引导群众和社会共谋共建,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与方式,破解了厦门市“中等收入社会难题”实现中央精神与地方社会治理的有效结合,为全国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提供了可借鉴性的经验。本文就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分析厦门市共同缔造如何有效发挥引导性职能,取得了社会治理创新的成果。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引导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1.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01
一、相关概念界定
基层社会治理主要是指市辖区派出机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主导的由社会多个方面参与的,以达到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这一过程。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就是打破传统的“包揽式“的政府管理模式,引导多元主体有效参与,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与方式。
“治理”一词来源于古希腊与拉丁语,本意就有“引导、操纵与控制”的涵义,从治理的目的来看,主要是在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规范与控制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从“管理“到“治理”本身就有政府引导性职能的体现。而引导性政府职能是在1999年张康之提出的,当时也主要是为了区别西方古典自由主义倡导的政府保护型职能和凯恩斯主义为基础的国家干预式职能,之后对这一概念的理论研究并不多,主要就是20世纪80、90年代亚洲新型工业国家“东亚崛起”的实践成果,根据文献可知主导型政府职能是再引导性职能之后,但二不能等同,引导型比主导型更能体现政府职能模式的创新以及政府与社会关系定位,也体现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内在要求。
二、“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兴起
厦门市作为经济特区,也是我国沿海发达的城市,近几年经济的快速的发展,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群众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以及社会治理的主动性与自觉性的的提高,社会矛盾也不断加剧,面临着干群矛盾激化,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与信任度日益下降的“中等收入困境”。2013年7月开始,厦门市在选择了岛内思明区和岛外海沧区作为共同缔造社会治理治理创新的实践试点,按照“核心在共同、基础在社区,关键在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塑造群众精神,根本在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幸福”的理念,从方案的完善,试点的选择以及后期的展开和保障,政府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性作用,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的的理念与方式,实现了真正的“共同缔造”。
三、“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创新性实践
(一)政民融合,促进共同缔造的“大共识”理念形成
厦门海沧海沧区经济发展迅速,但是长期以来受到“包揽式”的思维惯式的影响,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活动的积极性主动向不高,当地政府意识到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并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方面转变自身的执政理念,组织领导干部座谈会,大学生村官以及村干部等宣传队伍定期参加培训,组织邀请国内专家到海沧授课,加强党员干部对共同缔造理论的认识;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多種方式,通过共发放宣传册11120本,调查问卷2万份,共设20多个意见点,50多次群众座谈会,争取意见3.8万条,最终采纳1476条。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群众对共同缔造的方案的意见,反复的修改与完善,真正做到了一切以让群众满意和幸福为出发点,奠定了政民融合的大共识。
(二)引导企业参与,构建社企合作理念
海沧区作为一个工业新城,当地政府充分认识到商家与企业的作用,以引导企业共建共驻为理念,开展多样化的宣传,在企业员工食堂制作宣传展板,多媒体宣传片,以及发放宣传册,先后组织领导干部走访100多家规模不同的企业,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的活动3300场,增强了提高企业对共同缔造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海沧区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培育企业参与精神,构建社企合作的新理念。
(三)政府转变观念,建立“无围墙”政府
政府不仅仅建立多种渠道,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打破政府与民众的隔阂,而且还从形式上建立真正没有围墙的政府单位,政府从自身做起,建立没有围墙的政府,与周边的市民活动场所和其他公共活动的场所真正融为一体,相应的工商部门也拆墙透绿,增多加公共绿地2700平方米,做到了政府与民众共享公共设施,这一举动不仅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最重要的是显示了政府亲民的姿态。
(四)“网格化,微自治”引导居民自治创新
社区是共同缔造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主阵地,但是社区的管理经常出现权责不清,职能交叉、工作缺位等问题以及管理与服务不到位等现象。厦门市海沧区通过”网格化,微治理“激发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真正做到社区治理的落地。厦门市政府以小区和楼栋为单位,把社区划分为不同的网格,并把公共事务融入到各个网格服务区,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1-2个管理员,实行一人多岗,综合管理的模式。
(五)创新机制,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效性
为了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长效性,就必须注重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破解社区治理的“形式主义。厦门市在共同缔造的实践中,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机制,把共同缔造的发展逻辑与运行逻辑以机制的形式稳固下来。同时建立了社会化、人性化、多样化、同城化的服务机制,共同缔造实践中的创新型服务项目提供了规范性的约束和引导和制度保障,做到了公共缔造的“共享”理念。为了发挥厦门共同缔造的示范效应,厦门市政府还建立了一系列的激励机制,以奖代补引导企业与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模范带头激励的方式,增强社会治理的凝聚力,利用分类评定与积分机制,激发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共同缔造的热情与活力。
三、总结
厦门市共同缔造的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是在准确定位好政府引导型这一职能的前提下,明确主体,构建治理平台,更新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挖掘基层内部的资源,真正实现了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格局。
注释:
①陈纯仁,吴晓婵.浅析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2).
②俞可平.国家治理现代化[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参考文献:
[1]戴鸿.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4(8).
[2]郑家昊.论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兴起[D].南京工业大学,2012.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引导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1.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01
一、相关概念界定
基层社会治理主要是指市辖区派出机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主导的由社会多个方面参与的,以达到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这一过程。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就是打破传统的“包揽式“的政府管理模式,引导多元主体有效参与,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与方式。
“治理”一词来源于古希腊与拉丁语,本意就有“引导、操纵与控制”的涵义,从治理的目的来看,主要是在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规范与控制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从“管理“到“治理”本身就有政府引导性职能的体现。而引导性政府职能是在1999年张康之提出的,当时也主要是为了区别西方古典自由主义倡导的政府保护型职能和凯恩斯主义为基础的国家干预式职能,之后对这一概念的理论研究并不多,主要就是20世纪80、90年代亚洲新型工业国家“东亚崛起”的实践成果,根据文献可知主导型政府职能是再引导性职能之后,但二不能等同,引导型比主导型更能体现政府职能模式的创新以及政府与社会关系定位,也体现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内在要求。
二、“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兴起
厦门市作为经济特区,也是我国沿海发达的城市,近几年经济的快速的发展,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群众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以及社会治理的主动性与自觉性的的提高,社会矛盾也不断加剧,面临着干群矛盾激化,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与信任度日益下降的“中等收入困境”。2013年7月开始,厦门市在选择了岛内思明区和岛外海沧区作为共同缔造社会治理治理创新的实践试点,按照“核心在共同、基础在社区,关键在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塑造群众精神,根本在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幸福”的理念,从方案的完善,试点的选择以及后期的展开和保障,政府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性作用,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的的理念与方式,实现了真正的“共同缔造”。
三、“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创新性实践
(一)政民融合,促进共同缔造的“大共识”理念形成
厦门海沧海沧区经济发展迅速,但是长期以来受到“包揽式”的思维惯式的影响,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活动的积极性主动向不高,当地政府意识到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并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方面转变自身的执政理念,组织领导干部座谈会,大学生村官以及村干部等宣传队伍定期参加培训,组织邀请国内专家到海沧授课,加强党员干部对共同缔造理论的认识;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多種方式,通过共发放宣传册11120本,调查问卷2万份,共设20多个意见点,50多次群众座谈会,争取意见3.8万条,最终采纳1476条。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群众对共同缔造的方案的意见,反复的修改与完善,真正做到了一切以让群众满意和幸福为出发点,奠定了政民融合的大共识。
(二)引导企业参与,构建社企合作理念
海沧区作为一个工业新城,当地政府充分认识到商家与企业的作用,以引导企业共建共驻为理念,开展多样化的宣传,在企业员工食堂制作宣传展板,多媒体宣传片,以及发放宣传册,先后组织领导干部走访100多家规模不同的企业,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的活动3300场,增强了提高企业对共同缔造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海沧区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培育企业参与精神,构建社企合作的新理念。
(三)政府转变观念,建立“无围墙”政府
政府不仅仅建立多种渠道,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打破政府与民众的隔阂,而且还从形式上建立真正没有围墙的政府单位,政府从自身做起,建立没有围墙的政府,与周边的市民活动场所和其他公共活动的场所真正融为一体,相应的工商部门也拆墙透绿,增多加公共绿地2700平方米,做到了政府与民众共享公共设施,这一举动不仅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最重要的是显示了政府亲民的姿态。
(四)“网格化,微自治”引导居民自治创新
社区是共同缔造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主阵地,但是社区的管理经常出现权责不清,职能交叉、工作缺位等问题以及管理与服务不到位等现象。厦门市海沧区通过”网格化,微治理“激发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真正做到社区治理的落地。厦门市政府以小区和楼栋为单位,把社区划分为不同的网格,并把公共事务融入到各个网格服务区,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1-2个管理员,实行一人多岗,综合管理的模式。
(五)创新机制,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效性
为了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长效性,就必须注重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破解社区治理的“形式主义。厦门市在共同缔造的实践中,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机制,把共同缔造的发展逻辑与运行逻辑以机制的形式稳固下来。同时建立了社会化、人性化、多样化、同城化的服务机制,共同缔造实践中的创新型服务项目提供了规范性的约束和引导和制度保障,做到了公共缔造的“共享”理念。为了发挥厦门共同缔造的示范效应,厦门市政府还建立了一系列的激励机制,以奖代补引导企业与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模范带头激励的方式,增强社会治理的凝聚力,利用分类评定与积分机制,激发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共同缔造的热情与活力。
三、总结
厦门市共同缔造的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是在准确定位好政府引导型这一职能的前提下,明确主体,构建治理平台,更新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挖掘基层内部的资源,真正实现了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格局。
注释:
①陈纯仁,吴晓婵.浅析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2).
②俞可平.国家治理现代化[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参考文献:
[1]戴鸿.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4(8).
[2]郑家昊.论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兴起[D].南京工业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