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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农民负担,国务院下达2016年2月取消林业 “两金一费”的收费项目,林业进入无收费行政管理服务状态,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对林地和森林资源的管理保护,能否放开?由村民自种自管自收,或自然界自行调节?建国几十年来的历史经验证明,只要国家放忪对林地和森林资源的管护,就会到处出现乱砍滥伐、盗伐,青山变秃岭,山洪暴发,山崩,泥石流濒发的恶劣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防止出现管理失控的局面,如何进行创新性林政管理呢?我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林木采伐限额的审批执行管理
(一)采伐限额的审批执行管理
林业经过多年的建设,行政审批已经形成一种制度,步入正常化,规范化,但仍有一些小问题亟待完善。以前曾经试行过由乡镇审批,试行的结果是,在短短几年内,几乎所有青山都变成了秃岭,到处乱来!因此,对采伐限额的审批权,一定要掌控在县一级,由县一级统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在县一级审批,也不是不会出现问题,但出现的问题都是小问题。对于任何一个县一级审批者而言,不可能对每一宗林木的采伐设计,都亲自跑到设计现场对照比较过才预以审批,一般都是根据林木采伐设计书、各级公章作为依据,只认公章不认人,在办公室里作出审批决定;受一些利益的驱使,一些林农未批先采,先采后补证、边采边办证,以及有争议的也办了证等事情,也偶有发生,这要求审批者,不仅要有丰富的基层林政管理工作经验,而且还要拥有一双象鹰一样敏锐的眼光作出准确的判断,更要拥有一颗公正廉洁的心态,不能“吃、拿、卡、要”;凭经验而论,在审批之际,有托熟人活动的,一般都是有问题的,这点要特别注意!在发放采伐许可证之后,一旦发现审批出错,要及时纠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可以帮助林农挽回损失。我们要继续规范设计审批行为,从上送审批设计文书中管住“一把刀”!让“刀”有目的砍;一个县每一年的审批执行量,不能超过上级下达的当年采伐限额,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使一个县的森林生长量与消耗量保持相互平衡,使森林资源的生产达到可以永续利用的目的。
(二)采伐监管
业主为“监砍人”,约束了一些业主的盗意行为,使得他们变得老实起来,但这还远远不够,对于正常的审批,为防止伐前个别业主弄虚作假,超限额采伐,还要不断地派出人员到伐区抽查,面积大的要特别注意;我们要加强伐区的监管、检查与指导服务,只有监管到位,监管得力,业主才不敢乱来;我们检查的目的是要规范设计与砍伐行为,从林木源头上直接管住“一把刀”。南方近几年搞的每一年林地和森林资源数据变更“一张图”上的卫拍点检查,其中一项主要内容,也是想从源头上管住“一把刀”,但存在一个缺点:跟进的速度太慢。
(三)木材运输流通的管理
伴随着国家的富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日臻完善,交通网络已经形成,交通線路四通八达,方便了群众出行,但也增加了木材运输管理压力,这要求林政管理人员,在不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不能“守株待兔”,要灵活机动,主动出击,适应新常态下凭证运输木材的流动管理,规范木材经销商凭证运输木材的行为,从交通枢纽上间接性地管住“一把刀”。要经常对一些板厂、木片厂、加工点等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合法经营?检查有证的木材方数与厂里的总方数是否相符?防止个别唯利是图的商人打着“合法经营”的幌子,疯狂收购私木,“鱼目混珠”,兼做不正当的生意,助长当地滥伐盗伐林木的行为;这些地方,点多面广,增加管理难度;我们要规范木材市场的经营行为,使他们自觉地依法依规经营木材,从木材流通上间接性地管住“一把刀”。
(四)野外用火管理
严格执行林区用火管理规定,严控野外用火,从火源上管住“一把火”!防止“一把火”给森林资源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基层林政管理人员,要坚持长期不懈的努力,加大巡查力度,尽最大可能地管住“一把刀和一把火”,只有这样,才能永葆“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才能保护好我们人类与动物们共同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
二、使用林地的项目申报审批管理
在利用土地资源疯狂“抢钱”的经济年代,一些商人铤而走险,未批先用林地湿地,诸如采土、采石、采矿、搞房地产开发等,造成一些林地湿地出现不可恢复或难以恢复的现象。一些涉及改变林地用途的项目,一定要按照《森林法》,要求申请人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完善有关法律手续。对于未批先用,一定要依法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依法追究有关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让法盲者、无视法律把法律当儿戏者“栽跟斗”!依法依规保护林地湿地,保护生态环境。
三、对争议性林地和森林资源的管理
在南方,看见有秃岭,一般都会是两种情况:一是石山,二是有争议的山岭;在这些地方,群众不敢造林,或难以造林,造不了林;个别地方,一些群众强行造了林,也会出现长期的争执扯皮状态。对于有争议性的林地和森林资源,由于存在着巨额利益的诱惑,一些群众会不断地逐级上访进行维权,上访的群众,分强弱两派:弱者抗争,强者对当权者施压;他们的目的,要么是为了维护自己已得的权益不受侵犯,要么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由此演变成一场漫长的“拉锯战”式的上访,他们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这令一些领导干部很烦恼很头痛;林地和林木纠纷,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层林政管理者的工作难度,不管出现何种情况,是新纠纷,还是老纠纷,一定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派出有关人员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未果的,由有争议的双方通过打官司,由法院依法审判判决,在上诉时效内,为了防止有争议的双方将事态进一步恶化,一定要首先维持原状,不能草率地给任何一方办证。
四、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保护
当前,随着森林覆盖面积的增加,出现了可喜的一面,鸟类等野生动物增多了,人与动物逐渐呈现出一幅相互共处的和谐画面;对于国人喜食山珍海味,喜欢用珍贵老树木做家私显摆“高档”的传统思想作祟下,个别捕鸟捉蛇猎兽、盗伐珍贵树木的不良现象,也多了起来;一些珍稀的野生动物,笼统地讲,包括“天上飞,山上跑,水里游”,只要是野生的和一些珍贵的植物,也变得越来越少,个别甚至绝迹。现在盛行的一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很有科学道理,一些不法分子在巨大利益的引诱下,相互勾结,地下经营,经营者与消费者咸守秘密,也是一些地方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政府对举报者实施的奖励少,也是激不起个别群众主动举报的次要原因。这要求我们林政管理人员,不仅要从源头上实施保护,也要从一些消费市场上进行根治。现在,经过一些年头的宣传发动和整治,普通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逐渐增强了,这是可喜的另一面;我们要继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规范利用野生动植物。
五、结束语
古人讲得好:“创业难,守业更难”!我们的前辈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祖国大地点翠,为大地披上一层“绿装”,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让她继续美丽下去!我们应当合力提升林地和森林资源的管理保护水平,使森林资源达到可以长期循环利用的目的,持续地帮助一部分的农民兄弟脱贫致富奔小康。
参考文献:
[1]马琳.新形势下林业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绿色科技,2015,11:158-159.
[2]彭春芳.新形势下林业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林业产业,2016,02:134.
[3]谢京湘.浅论新形势下的《林政法规》课程[J].中国林业教育,1992,S1:73-74.
[4]席中岳.抓好改革开放形势下的林政管理工作[J].河南林业,1992,04:18.
一、林木采伐限额的审批执行管理
(一)采伐限额的审批执行管理
林业经过多年的建设,行政审批已经形成一种制度,步入正常化,规范化,但仍有一些小问题亟待完善。以前曾经试行过由乡镇审批,试行的结果是,在短短几年内,几乎所有青山都变成了秃岭,到处乱来!因此,对采伐限额的审批权,一定要掌控在县一级,由县一级统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在县一级审批,也不是不会出现问题,但出现的问题都是小问题。对于任何一个县一级审批者而言,不可能对每一宗林木的采伐设计,都亲自跑到设计现场对照比较过才预以审批,一般都是根据林木采伐设计书、各级公章作为依据,只认公章不认人,在办公室里作出审批决定;受一些利益的驱使,一些林农未批先采,先采后补证、边采边办证,以及有争议的也办了证等事情,也偶有发生,这要求审批者,不仅要有丰富的基层林政管理工作经验,而且还要拥有一双象鹰一样敏锐的眼光作出准确的判断,更要拥有一颗公正廉洁的心态,不能“吃、拿、卡、要”;凭经验而论,在审批之际,有托熟人活动的,一般都是有问题的,这点要特别注意!在发放采伐许可证之后,一旦发现审批出错,要及时纠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可以帮助林农挽回损失。我们要继续规范设计审批行为,从上送审批设计文书中管住“一把刀”!让“刀”有目的砍;一个县每一年的审批执行量,不能超过上级下达的当年采伐限额,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使一个县的森林生长量与消耗量保持相互平衡,使森林资源的生产达到可以永续利用的目的。
(二)采伐监管
业主为“监砍人”,约束了一些业主的盗意行为,使得他们变得老实起来,但这还远远不够,对于正常的审批,为防止伐前个别业主弄虚作假,超限额采伐,还要不断地派出人员到伐区抽查,面积大的要特别注意;我们要加强伐区的监管、检查与指导服务,只有监管到位,监管得力,业主才不敢乱来;我们检查的目的是要规范设计与砍伐行为,从林木源头上直接管住“一把刀”。南方近几年搞的每一年林地和森林资源数据变更“一张图”上的卫拍点检查,其中一项主要内容,也是想从源头上管住“一把刀”,但存在一个缺点:跟进的速度太慢。
(三)木材运输流通的管理
伴随着国家的富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日臻完善,交通网络已经形成,交通線路四通八达,方便了群众出行,但也增加了木材运输管理压力,这要求林政管理人员,在不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不能“守株待兔”,要灵活机动,主动出击,适应新常态下凭证运输木材的流动管理,规范木材经销商凭证运输木材的行为,从交通枢纽上间接性地管住“一把刀”。要经常对一些板厂、木片厂、加工点等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合法经营?检查有证的木材方数与厂里的总方数是否相符?防止个别唯利是图的商人打着“合法经营”的幌子,疯狂收购私木,“鱼目混珠”,兼做不正当的生意,助长当地滥伐盗伐林木的行为;这些地方,点多面广,增加管理难度;我们要规范木材市场的经营行为,使他们自觉地依法依规经营木材,从木材流通上间接性地管住“一把刀”。
(四)野外用火管理
严格执行林区用火管理规定,严控野外用火,从火源上管住“一把火”!防止“一把火”给森林资源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基层林政管理人员,要坚持长期不懈的努力,加大巡查力度,尽最大可能地管住“一把刀和一把火”,只有这样,才能永葆“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才能保护好我们人类与动物们共同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
二、使用林地的项目申报审批管理
在利用土地资源疯狂“抢钱”的经济年代,一些商人铤而走险,未批先用林地湿地,诸如采土、采石、采矿、搞房地产开发等,造成一些林地湿地出现不可恢复或难以恢复的现象。一些涉及改变林地用途的项目,一定要按照《森林法》,要求申请人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完善有关法律手续。对于未批先用,一定要依法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依法追究有关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让法盲者、无视法律把法律当儿戏者“栽跟斗”!依法依规保护林地湿地,保护生态环境。
三、对争议性林地和森林资源的管理
在南方,看见有秃岭,一般都会是两种情况:一是石山,二是有争议的山岭;在这些地方,群众不敢造林,或难以造林,造不了林;个别地方,一些群众强行造了林,也会出现长期的争执扯皮状态。对于有争议性的林地和森林资源,由于存在着巨额利益的诱惑,一些群众会不断地逐级上访进行维权,上访的群众,分强弱两派:弱者抗争,强者对当权者施压;他们的目的,要么是为了维护自己已得的权益不受侵犯,要么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由此演变成一场漫长的“拉锯战”式的上访,他们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这令一些领导干部很烦恼很头痛;林地和林木纠纷,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层林政管理者的工作难度,不管出现何种情况,是新纠纷,还是老纠纷,一定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派出有关人员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未果的,由有争议的双方通过打官司,由法院依法审判判决,在上诉时效内,为了防止有争议的双方将事态进一步恶化,一定要首先维持原状,不能草率地给任何一方办证。
四、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保护
当前,随着森林覆盖面积的增加,出现了可喜的一面,鸟类等野生动物增多了,人与动物逐渐呈现出一幅相互共处的和谐画面;对于国人喜食山珍海味,喜欢用珍贵老树木做家私显摆“高档”的传统思想作祟下,个别捕鸟捉蛇猎兽、盗伐珍贵树木的不良现象,也多了起来;一些珍稀的野生动物,笼统地讲,包括“天上飞,山上跑,水里游”,只要是野生的和一些珍贵的植物,也变得越来越少,个别甚至绝迹。现在盛行的一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很有科学道理,一些不法分子在巨大利益的引诱下,相互勾结,地下经营,经营者与消费者咸守秘密,也是一些地方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政府对举报者实施的奖励少,也是激不起个别群众主动举报的次要原因。这要求我们林政管理人员,不仅要从源头上实施保护,也要从一些消费市场上进行根治。现在,经过一些年头的宣传发动和整治,普通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逐渐增强了,这是可喜的另一面;我们要继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规范利用野生动植物。
五、结束语
古人讲得好:“创业难,守业更难”!我们的前辈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祖国大地点翠,为大地披上一层“绿装”,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让她继续美丽下去!我们应当合力提升林地和森林资源的管理保护水平,使森林资源达到可以长期循环利用的目的,持续地帮助一部分的农民兄弟脱贫致富奔小康。
参考文献:
[1]马琳.新形势下林业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绿色科技,2015,11:158-159.
[2]彭春芳.新形势下林业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林业产业,2016,02:134.
[3]谢京湘.浅论新形势下的《林政法规》课程[J].中国林业教育,1992,S1:73-74.
[4]席中岳.抓好改革开放形势下的林政管理工作[J].河南林业,199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