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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高职教育评价多是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的,因为评价者的身份问题,评价的公正性一直受到诟病。近几年来,出现了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本文就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内涵和原则、功能和特点等方面谈谈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第三方评价 内涵 原则 功能特点 问题建议
一、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内涵
(一)“第三方”的内涵
何为“第三方”?搞清楚这个问题是界定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前提条件。“第三方”的概念可能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出现:第一种强调企业行为的中介性,如我们常说的“第三方物流”,是指为了降低各方的成本,对于必要的中间性环节不是由合同双方直接完成,而是由专业的“第三方”企业独立完成,以实现三方共赢;第二种是指在某种法律事务中,不是直接当事人,但为了取得自身权益而参与到某种争议中,强调对有关问题享有相同权益;第三种强调中立性,是指在项目契约之外,与“第一方”和“第二方”独立的第三方。
(二)“第三方评价”的内涵
理论界关于“第三方评价”,主要是争论何为“第三方”的问题。笔者认为:第三方不应该是用人单位,也不应该是学校毕业生,更不应该是学生家长,而应是一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委托向委托者提供教育评价服务的专业性中介机构。通过它所提供的教育评价,能够对高校的教育质量作出判断,为委托人和高校提供决策依据。
所谓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独立、在经济上独立、在行为上独立,可以起诉他人或被他人起诉,有生存和发展的能力,能进行独立判断不受他人意志左右。在行为上有可以自主选择的自由。当然,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中介机构可以是官办的,也可以是民办的,不管主办者是谁,不管它是“亲政府型”、“亲高校型”的还是“完全独立型”的,只要它能独立进行评价,从根本上讲都是“中介机构”,是第三方。
所谓接受委托评价,是指不同于政府评价和高校内部评价,作为中介机构的第三方所进行的评价不具有计划评价和实施评价相一致的特征,它必须接受委托才能进行。没有来自于政府和高校的委托,中介机构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更谈不上生存和发展。中介机构的评价依赖市场,评价的前提是市场需求,中介机构接受委托,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教育评价,只有所提供的评价优质,才能赢得各届认可,进而获取更多的评价业务。
所谓专业性机构,是指与政府评价和高校内部评价作为其工作的一部分不同,中介机构以评价为业,其主要职能是进行教育评价,评价是其生存之道,专业技术性强,不仅要有高素质的人员、还要具备丰富的教育评价资料,同时要进行评价理论实践研究。
(三)“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内涵
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是指评价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对高职教育的实际价值进行判断的,以促进高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活动。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是相对独立的,以开放、科学、公正为特征。
二、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基本原则
所谓基本原则就是基本要求和基本规范。在进行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时,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三项,即客观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和实效性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第三方在对高职院校进行评价的过程中,要以全面、准确、真实的信息为依据对高职院校的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进行公正的实事求是的判断。这就要求在评价活动中,评价者不能居高临下,不能使被评价者反感,不配合。只有双方身份平等,评价对象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和信息,评价工作才能顺利进行,评价结果才能客观公正,评估目的才能实现。同时,在评价的过程中,也要避免评价活动受感情因素的影响主观随意。评价活动作为一种价值判断,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色彩,第三方评价的实施者要做的是尽量克服不利因素,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的价值判断。
(二)可行性原则
评价方案的设计、评价方法的选择、信息资料的收集,都必须能够操作。方案再完美,若是不具备可行性,缺乏支撑条件,不能在评价实践中具体操作,只能是纸上谈兵。采用的具体评价方案具有实施的可能性,在评价实践中能够具体操作,这就是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可行性原则。
(三)实效性原则
第三方评价的结果对于高职院校要有价值,有助于改进和完善高职院校的日常工作,切实提高它们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使它们受益良多。这样才能达到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目的,实现评价者与被评价方共盈。
三、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功能
功能是所担任的社会职责与作用。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功能主要有四项:评价功能、咨询功能、科研功能和督导功能。
(一)评价功能
这是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最基本的功能。第三方接受委托对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价和鉴定。评价功能:评价的结果能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政府是公立高职院校的举办者,高职院校是办学者,两者在利益上并不完全一致,政府为了控制高职院校办学者违背其利益,控制高职院校的道德风险,就必须对高职院校进行监督。监督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委托教育评价中介机构作为第三方对高职院校进行质量评价,政府可以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价结果确定如何进行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如何确定教育投资的方向,如何提高教育质量,中介机构对高职院校的评价结果是政府决定的主要依据。通过中介机构的教育评价,高职院校能客观地认识自身的不足,激励自己增强质量意识,不断改善办学过程,提高办学质量。评价中介机构也可以向政府反映高职院校的呼声,搭建政府与高职院校之间的沟通平台。
(二)咨询功能
高职教育评价中介机构的第三方评价可以为政府提供政策咨询、为高职院校提供教育发展咨询、为社会提供信息咨询。中介机构在评价过程中能够收集到大量的有关被评价的高职院校的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深加工,能够为政府制定教育政策提供数据支持。目前高职院校之间竞争十分激烈,要在竞争中生存,就必须有自己的办学特色,为此一些高职院校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自身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并把评价专家作为学院的智囊,请他们为学院提供决策咨询,以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中介机构的评价信息更是许多家长及学生选择学校的参考。社会团体或其他机构则可以通过中介机构的评价信息选择所要进行投资的高职教育。 (三)科研功能
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中介机构不仅能开展评价活动,还能将多年评价实践积累的经验进行归纳、总结,丰富适合我国国情的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理论与方法,是高职教育评价的主要研究阵地。中介机构条件得天独厚,它掌握着大量的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第一手材料,拥有着丰富的评价工作经验,专家们可以遵循认识的路线,实践——认识——再实践,也就是从评价实践出发,探索高职教育评价理论、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再将研究成果运用到高职教育评价中去,不断地提高教育评价的水平和实际评价效果。
(四)督导功能
督导是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重要功能。政府委托中介机构对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价就是要加强对高职院校的监督,控制高职院校作为政府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减少政府官员的寻租空间,引导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水平。第三方的评价结果传递给政府和高职院校,能够促进政府有的放矢地制定教育政策和教育管理措施,能够规范高职院校的办学行为,以进行良好的监督和导向。
四、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特点
专业独立、公正协调是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特点。
(一)专业性
高职教育的专业性决定了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专业性。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本科教育一样,高职教育也极为复杂,对其进行评价需要很强的专业性,中介机构专业与否决定了其是否能够有效地为高职院校提供优质服务。评价人员要专业,评价活动更要专业。
高职教育评价中介机构中的成员应该是高职教育方面的专家,他们不仅拥有丰富的知识背景,掌握丰富的高职教育评价理论,还能将评价技术与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去,不会因为知识的贫乏而感到无力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价。要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评价主体必须实现专业化。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办学水平,政府与高职院校都对高职院校不同程度地开展过各种形式的评价,但对于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职院校,这种评价只是其工作的一小部分,评价过程不专业,评价立场不中立,评价结果不客观,与以接受委托开展评价服务为己任的评价中介机构不同。第三方评价是专业化的职业教育评价机构,无论是在评价的专业化、还是在评价的规范化及程序化上,都有着政府评价和高职院校内部评价无可比拟的优点。
(二)独立性
只有独立,才能公正,树立权威,没有独立性,也就没有公正性,更谈不上权威性。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独立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形式上的独立和实质上的独立。首先,在组织形式上,评价中介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有独立的人权、财权和物权,不依附于政府,也不依附于高职院校。其次,在具体实施评价的过程中,必须做到不偏不倚,独立行使评价行为,既不能与政府达成一致将政府或政府某些官员的目标或意志作为自己的评价目标,影响高职院校办学积极性,也不能与高职院校联手,将高职院校或其成员的目标作为自己的评价目标,为实现高职院校的利益最大化提供便利。
(三)公正性
公正性是第三方评价的生命源泉所在。中介机构只有保持中立,不偏不倚,才能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自身才能持续性发展,而一旦“明显倾向于这一方或那一方”,那么就将面临生存危机。第三方评价要做到公正,评价过程就必须客观。中介机构必须恪守公正的前提进行第三方评价,要实事求是地对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作出客观的判断。
(四)协调性
高职教育评价中介机构能够对政府与高职院校、社会与高职院校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第三方评价是在政府与高职院校之间、社会与高职院校之间的不断矛盾冲突中产生的。评价中介机构因为身份中立而易于得到政府和高职院校双方的接受,能够缓和并改善两者间的矛盾。高职院校要生存和发展,必须根据社会的需求来培养人才,中介机构是一种既能为社会向高职院校提出要求,也能向社会解释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一种协调性组织。
參考文献
[1]漆玲玲.我国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模式研究.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05.
[2]胡中.教育评价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3]查有梁.教育建模[M].桂林: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
[4]陈德权.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概论[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
[5]陈德权.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概论[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6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校级课题《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研究》LJZYL20151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杰(1962-),女,辽宁凤城人,研究方向:会计。
【关键词】第三方评价 内涵 原则 功能特点 问题建议
一、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内涵
(一)“第三方”的内涵
何为“第三方”?搞清楚这个问题是界定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前提条件。“第三方”的概念可能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出现:第一种强调企业行为的中介性,如我们常说的“第三方物流”,是指为了降低各方的成本,对于必要的中间性环节不是由合同双方直接完成,而是由专业的“第三方”企业独立完成,以实现三方共赢;第二种是指在某种法律事务中,不是直接当事人,但为了取得自身权益而参与到某种争议中,强调对有关问题享有相同权益;第三种强调中立性,是指在项目契约之外,与“第一方”和“第二方”独立的第三方。
(二)“第三方评价”的内涵
理论界关于“第三方评价”,主要是争论何为“第三方”的问题。笔者认为:第三方不应该是用人单位,也不应该是学校毕业生,更不应该是学生家长,而应是一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委托向委托者提供教育评价服务的专业性中介机构。通过它所提供的教育评价,能够对高校的教育质量作出判断,为委托人和高校提供决策依据。
所谓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独立、在经济上独立、在行为上独立,可以起诉他人或被他人起诉,有生存和发展的能力,能进行独立判断不受他人意志左右。在行为上有可以自主选择的自由。当然,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中介机构可以是官办的,也可以是民办的,不管主办者是谁,不管它是“亲政府型”、“亲高校型”的还是“完全独立型”的,只要它能独立进行评价,从根本上讲都是“中介机构”,是第三方。
所谓接受委托评价,是指不同于政府评价和高校内部评价,作为中介机构的第三方所进行的评价不具有计划评价和实施评价相一致的特征,它必须接受委托才能进行。没有来自于政府和高校的委托,中介机构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更谈不上生存和发展。中介机构的评价依赖市场,评价的前提是市场需求,中介机构接受委托,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教育评价,只有所提供的评价优质,才能赢得各届认可,进而获取更多的评价业务。
所谓专业性机构,是指与政府评价和高校内部评价作为其工作的一部分不同,中介机构以评价为业,其主要职能是进行教育评价,评价是其生存之道,专业技术性强,不仅要有高素质的人员、还要具备丰富的教育评价资料,同时要进行评价理论实践研究。
(三)“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内涵
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是指评价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对高职教育的实际价值进行判断的,以促进高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活动。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是相对独立的,以开放、科学、公正为特征。
二、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基本原则
所谓基本原则就是基本要求和基本规范。在进行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时,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三项,即客观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和实效性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第三方在对高职院校进行评价的过程中,要以全面、准确、真实的信息为依据对高职院校的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进行公正的实事求是的判断。这就要求在评价活动中,评价者不能居高临下,不能使被评价者反感,不配合。只有双方身份平等,评价对象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和信息,评价工作才能顺利进行,评价结果才能客观公正,评估目的才能实现。同时,在评价的过程中,也要避免评价活动受感情因素的影响主观随意。评价活动作为一种价值判断,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色彩,第三方评价的实施者要做的是尽量克服不利因素,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的价值判断。
(二)可行性原则
评价方案的设计、评价方法的选择、信息资料的收集,都必须能够操作。方案再完美,若是不具备可行性,缺乏支撑条件,不能在评价实践中具体操作,只能是纸上谈兵。采用的具体评价方案具有实施的可能性,在评价实践中能够具体操作,这就是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可行性原则。
(三)实效性原则
第三方评价的结果对于高职院校要有价值,有助于改进和完善高职院校的日常工作,切实提高它们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使它们受益良多。这样才能达到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目的,实现评价者与被评价方共盈。
三、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功能
功能是所担任的社会职责与作用。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功能主要有四项:评价功能、咨询功能、科研功能和督导功能。
(一)评价功能
这是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最基本的功能。第三方接受委托对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价和鉴定。评价功能:评价的结果能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政府是公立高职院校的举办者,高职院校是办学者,两者在利益上并不完全一致,政府为了控制高职院校办学者违背其利益,控制高职院校的道德风险,就必须对高职院校进行监督。监督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委托教育评价中介机构作为第三方对高职院校进行质量评价,政府可以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价结果确定如何进行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如何确定教育投资的方向,如何提高教育质量,中介机构对高职院校的评价结果是政府决定的主要依据。通过中介机构的教育评价,高职院校能客观地认识自身的不足,激励自己增强质量意识,不断改善办学过程,提高办学质量。评价中介机构也可以向政府反映高职院校的呼声,搭建政府与高职院校之间的沟通平台。
(二)咨询功能
高职教育评价中介机构的第三方评价可以为政府提供政策咨询、为高职院校提供教育发展咨询、为社会提供信息咨询。中介机构在评价过程中能够收集到大量的有关被评价的高职院校的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深加工,能够为政府制定教育政策提供数据支持。目前高职院校之间竞争十分激烈,要在竞争中生存,就必须有自己的办学特色,为此一些高职院校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自身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并把评价专家作为学院的智囊,请他们为学院提供决策咨询,以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中介机构的评价信息更是许多家长及学生选择学校的参考。社会团体或其他机构则可以通过中介机构的评价信息选择所要进行投资的高职教育。 (三)科研功能
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中介机构不仅能开展评价活动,还能将多年评价实践积累的经验进行归纳、总结,丰富适合我国国情的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理论与方法,是高职教育评价的主要研究阵地。中介机构条件得天独厚,它掌握着大量的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第一手材料,拥有着丰富的评价工作经验,专家们可以遵循认识的路线,实践——认识——再实践,也就是从评价实践出发,探索高职教育评价理论、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再将研究成果运用到高职教育评价中去,不断地提高教育评价的水平和实际评价效果。
(四)督导功能
督导是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重要功能。政府委托中介机构对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价就是要加强对高职院校的监督,控制高职院校作为政府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减少政府官员的寻租空间,引导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水平。第三方的评价结果传递给政府和高职院校,能够促进政府有的放矢地制定教育政策和教育管理措施,能够规范高职院校的办学行为,以进行良好的监督和导向。
四、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特点
专业独立、公正协调是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特点。
(一)专业性
高职教育的专业性决定了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专业性。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本科教育一样,高职教育也极为复杂,对其进行评价需要很强的专业性,中介机构专业与否决定了其是否能够有效地为高职院校提供优质服务。评价人员要专业,评价活动更要专业。
高职教育评价中介机构中的成员应该是高职教育方面的专家,他们不仅拥有丰富的知识背景,掌握丰富的高职教育评价理论,还能将评价技术与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去,不会因为知识的贫乏而感到无力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价。要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评价主体必须实现专业化。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办学水平,政府与高职院校都对高职院校不同程度地开展过各种形式的评价,但对于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职院校,这种评价只是其工作的一小部分,评价过程不专业,评价立场不中立,评价结果不客观,与以接受委托开展评价服务为己任的评价中介机构不同。第三方评价是专业化的职业教育评价机构,无论是在评价的专业化、还是在评价的规范化及程序化上,都有着政府评价和高职院校内部评价无可比拟的优点。
(二)独立性
只有独立,才能公正,树立权威,没有独立性,也就没有公正性,更谈不上权威性。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独立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形式上的独立和实质上的独立。首先,在组织形式上,评价中介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有独立的人权、财权和物权,不依附于政府,也不依附于高职院校。其次,在具体实施评价的过程中,必须做到不偏不倚,独立行使评价行为,既不能与政府达成一致将政府或政府某些官员的目标或意志作为自己的评价目标,影响高职院校办学积极性,也不能与高职院校联手,将高职院校或其成员的目标作为自己的评价目标,为实现高职院校的利益最大化提供便利。
(三)公正性
公正性是第三方评价的生命源泉所在。中介机构只有保持中立,不偏不倚,才能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自身才能持续性发展,而一旦“明显倾向于这一方或那一方”,那么就将面临生存危机。第三方评价要做到公正,评价过程就必须客观。中介机构必须恪守公正的前提进行第三方评价,要实事求是地对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作出客观的判断。
(四)协调性
高职教育评价中介机构能够对政府与高职院校、社会与高职院校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第三方评价是在政府与高职院校之间、社会与高职院校之间的不断矛盾冲突中产生的。评价中介机构因为身份中立而易于得到政府和高职院校双方的接受,能够缓和并改善两者间的矛盾。高职院校要生存和发展,必须根据社会的需求来培养人才,中介机构是一种既能为社会向高职院校提出要求,也能向社会解释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一种协调性组织。
參考文献
[1]漆玲玲.我国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模式研究.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05.
[2]胡中.教育评价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3]查有梁.教育建模[M].桂林: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
[4]陈德权.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概论[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
[5]陈德权.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概论[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6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校级课题《高职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研究》LJZYL20151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杰(1962-),女,辽宁凤城人,研究方向: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