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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对于公共卫生系统具有潜在的利益,但已经有人对其负面影响提出诸多质疑,凸显了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措施的必要性。本文建议公共政策制定者在考虑建立一项公私合营伙伴关系时可以先实施以下五项测试。第一,由该企业集团提供的核心产品和服务是促进健康还是损害健康?在一些实例中,例如烟草,其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其它的,例如食品和酒精,就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