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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不断提高,社会需求在不断的增加,公证业务也随之不断的增加,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成为公证事业重要的职责。为了更好适应新形势给公证事业提出的工作要求,我们应该始终把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作为公证管理的首要任务,不断提高公证员队伍的综合素質,为公证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因此,本文就针对中国公证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思考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公证员;队伍;职业化;建设
引言
公证员队伍职业化,即公证员以代表国家行使公证证明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公证员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公证事业的生存和发展,是公证事业生命力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司法公证形象的导航标。因此,公证员队伍职业化的建设,就要根据公证规定性和公证员职业特定性,采取一系列措施,培养公证员的职业素养,提高公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公证员职业化的概念
公证员职业化的概念,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有着不同的界定。《公证法》对公证员职业化的内容的界定可以理解为:“公证员以行使国家证明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法学界则对公证员职业化提出了不同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1.公证员职业化
其指的是人们一旦成为公证员,便应该与经济行为保持相对疏离,中立地、恪尽职守、专心致志地从事公证工作,而不应该在担任公证员的同时从事其他社会经营以获取利益。国家则应为公证员的职业行为提供成熟有效地保障和约束规范作为制度基础,包括公证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公证员的职业培训制度、公证员的职业保障制度、公证员的职业责任与公证员道德机制等。
2.公证员职业化
其指的公证员不仅以国家的名义进行证明,而且以法律机构中的法律专业人员的方式履行职责,即是以特别职位,特殊的工作方式,实现特别的职能———法律证明职能。
二、公证员所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修养
1.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政治素质
公证员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出具的公证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要求公证员应该实事求是,忠实于事实和法律,根据事实办事,用法律责任时刻提醒自己,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去办理公证业务,做到真实合法不作假。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活动,是国家权力的象征,要求公证员必须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时刻保持较高的政治思想。
2.较强的业务水平和质量意识
随着社会对公证的业务需求不断增加,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出台,这就要求公证员要不断的加强对新公证业务的学习,通过对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不断创新和开拓新业务,适应新时代的公证需求。质量是公证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力,我们应该让公证员认识到公证质量的重要性,克服重业务轻学习、重收费轻质量的错误认识,这样才能达到办证的目的,才能体现公证的地位,才能维护公证事业的形象。
3.清正廉洁、加强修养,提高综合素质
公证员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名与利”的关系,保持心理平衡,做到清正廉洁,体现在政治上的坚决性,思想上的廉洁,要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实事求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处理公证业务,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拥护。每个公证员应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来适应新时代公证业务的需要。
三、公证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1.加强道德建设与整体素质
一个公证员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品德是实现依法公证和行使国家证明权的重要保证。公证机构应该建设全面建全的管理体制,规范公证员的职业纪律,不断的建全和完善公证员的考核标准;通过开展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活动,确立表扬制度,树立先进典型的职业道德楷模,注重培养和树立公证行业职业道德的先进人才;引导公证员对照先进楷模,寻找自己的差距,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努力加强公证员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是提升公证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公证服务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公证行业形象的重要方法。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公证员是国家证明权的行使者,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公证员队伍的业务水平。
(1)公证员要加强自我学习的能力,学习法律知识和行业准则,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定期组织公证员进行集中学习,通过开展知识讲座,主题研讨会等形式学习行业技能。
(3)公证机构要加强对公证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活动。要将公证员队伍的学习培训与思想实际和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公证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遵守规范服务、爱岗敬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因此,公证员应当珍爱公证事业,努力做到勤勉敬业、恪守职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在履行职责时,公证员应当告知当事人、代理人和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就权利和义务的真实意思做到明确解释,避免形式上的简单告知。在执行职务时,公证员应当平等、热情地对待当事人、代理人和参加人,并要充分注意到其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的差别,避免言行不慎使对方产生歧义。同时,公证员应当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事务,及时受理、审查、出证,不得因个人原因和其他主观因素拖延推诿。公证员在办理公证时,还应当注重礼仪,做到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维护公证员的职业形象。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出现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增加。尤其是在现代社会,法律活动作为一种专门化的活动,对职业化的要求尤显突出。而公证员作为司法行政队伍中重要的一员,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公证员队伍职业化的建设,应该建立健全公证的体制,着眼于将来,着眼于长远,才能保证公证事业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兰领.公证员职业化建设研究[J].中国公证,2013
[2]左燕芹.推行主办公证员负责制的探索与思考[J].中国司法,2010
[3]赵兴东.提高公证员整体素质的几点建议[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3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木兰县公证处)
关键词:公证员;队伍;职业化;建设
引言
公证员队伍职业化,即公证员以代表国家行使公证证明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公证员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公证事业的生存和发展,是公证事业生命力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司法公证形象的导航标。因此,公证员队伍职业化的建设,就要根据公证规定性和公证员职业特定性,采取一系列措施,培养公证员的职业素养,提高公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公证员职业化的概念
公证员职业化的概念,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有着不同的界定。《公证法》对公证员职业化的内容的界定可以理解为:“公证员以行使国家证明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法学界则对公证员职业化提出了不同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1.公证员职业化
其指的是人们一旦成为公证员,便应该与经济行为保持相对疏离,中立地、恪尽职守、专心致志地从事公证工作,而不应该在担任公证员的同时从事其他社会经营以获取利益。国家则应为公证员的职业行为提供成熟有效地保障和约束规范作为制度基础,包括公证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公证员的职业培训制度、公证员的职业保障制度、公证员的职业责任与公证员道德机制等。
2.公证员职业化
其指的公证员不仅以国家的名义进行证明,而且以法律机构中的法律专业人员的方式履行职责,即是以特别职位,特殊的工作方式,实现特别的职能———法律证明职能。
二、公证员所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修养
1.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政治素质
公证员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出具的公证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要求公证员应该实事求是,忠实于事实和法律,根据事实办事,用法律责任时刻提醒自己,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去办理公证业务,做到真实合法不作假。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活动,是国家权力的象征,要求公证员必须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时刻保持较高的政治思想。
2.较强的业务水平和质量意识
随着社会对公证的业务需求不断增加,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出台,这就要求公证员要不断的加强对新公证业务的学习,通过对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不断创新和开拓新业务,适应新时代的公证需求。质量是公证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力,我们应该让公证员认识到公证质量的重要性,克服重业务轻学习、重收费轻质量的错误认识,这样才能达到办证的目的,才能体现公证的地位,才能维护公证事业的形象。
3.清正廉洁、加强修养,提高综合素质
公证员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名与利”的关系,保持心理平衡,做到清正廉洁,体现在政治上的坚决性,思想上的廉洁,要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实事求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处理公证业务,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拥护。每个公证员应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来适应新时代公证业务的需要。
三、公证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1.加强道德建设与整体素质
一个公证员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品德是实现依法公证和行使国家证明权的重要保证。公证机构应该建设全面建全的管理体制,规范公证员的职业纪律,不断的建全和完善公证员的考核标准;通过开展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活动,确立表扬制度,树立先进典型的职业道德楷模,注重培养和树立公证行业职业道德的先进人才;引导公证员对照先进楷模,寻找自己的差距,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努力加强公证员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是提升公证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公证服务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公证行业形象的重要方法。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公证员是国家证明权的行使者,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公证员队伍的业务水平。
(1)公证员要加强自我学习的能力,学习法律知识和行业准则,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定期组织公证员进行集中学习,通过开展知识讲座,主题研讨会等形式学习行业技能。
(3)公证机构要加强对公证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活动。要将公证员队伍的学习培训与思想实际和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公证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遵守规范服务、爱岗敬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因此,公证员应当珍爱公证事业,努力做到勤勉敬业、恪守职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在履行职责时,公证员应当告知当事人、代理人和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就权利和义务的真实意思做到明确解释,避免形式上的简单告知。在执行职务时,公证员应当平等、热情地对待当事人、代理人和参加人,并要充分注意到其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的差别,避免言行不慎使对方产生歧义。同时,公证员应当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事务,及时受理、审查、出证,不得因个人原因和其他主观因素拖延推诿。公证员在办理公证时,还应当注重礼仪,做到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维护公证员的职业形象。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出现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增加。尤其是在现代社会,法律活动作为一种专门化的活动,对职业化的要求尤显突出。而公证员作为司法行政队伍中重要的一员,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公证员队伍职业化的建设,应该建立健全公证的体制,着眼于将来,着眼于长远,才能保证公证事业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兰领.公证员职业化建设研究[J].中国公证,2013
[2]左燕芹.推行主办公证员负责制的探索与思考[J].中国司法,2010
[3]赵兴东.提高公证员整体素质的几点建议[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3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木兰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