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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国洪 文化产业专家。全国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上海调研中心主任,研究员。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海长远集团规划研发中心主任。
研究领域包括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产业资源整合、产业业态规划、项目运营设计。代表著作为《盘点中国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突破》《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城市文化产业的市场格局和发展趋向》《文化资源的产业整合》《中国文化旅游—理论·战略·实践》等。
学术交流信箱:accmi@hotmail.com
中国文化产业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新纪元。
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颁布,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地方一系列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和措施的出台,激活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供给市场和需求市场,中国文化产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但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雨后春笋般的兴起和园内文化企业的频繁“退场”,电视娱乐节目和主题公园所表现出来的“山寨”风潮,文化产业项目招商热和文化项目融资难所形成的巨大“温差”,许多文化产业投资“大手笔”最终异化为“文化大地产”等现象表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着较多的“泡沫”,中国文化产业还处于产业经济的“幼稚期”。
按照产业经济发展的经验,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处于幼稚期的产业实施公共政策和资源驱动是可行的发展路径。然而,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应选择怎样的对象?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杠杆有哪些?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载体是什么?是国家、地方文化产业战略驱动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以文化产业链中的关键企业作为战略驱动对象
1、什么是文化产业链中的关键企业?
文化产业链是按文化市场需求提供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功能企业集群。从文化企业的职能分工角度看,文化产业链可分为创意设计、产品制造/信息制作/服务生成、销售服务三个环节。处于文化产业链不同职能环节的文化企业按相应的需求和供给功能形成产业要素关联,其中能够主导市场供给和需求关系的文化企业成为文化产业链的领导企业。
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文化产业链通过文化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发形成,文化企业关联带有较大的随机性,文化产业链中的企业呈单向分布,文化产业链企业的链接关系稳定性较低。当文化产业进入规模化经济时代后,文化产业链便开始以文化产业集团企业为中心,形成不同段落的文化企业集群,通过对文化市场需求和供给关系适应能力的不断提升,企业集群部分和整体上控制文化产业链,进而至牵动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产业结构。
产业经济发展史表明,不论产业发展的阶段、规模、程度、方向如何,产业链才是产业发展的真正单元。从文化产业的结构关系看,任何一个文化企业,只有融入文化产业链,才能发挥其组织效用,才能兑现其企业利益和价值。在现代产业经济系统中,处于文化产业链边缘或之外的文化企业,要么停留在手工作坊的状态——自创、自产、自销,要么被现代产业的洪流席卷而去,别无他途。
在文化产业链中,不同的文化企业发挥着不同效能,其对文化市场需求的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贡献程度,决定了其在文化产业链中的存在价值。显然,关系文化产业链维系和发展的文化企业就是文化产业链中的“关键企业”。
在文化产业链发生、发展、繁荣的不同阶段,文化产业链中的“关键企业”分别为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文化产业链主导企业和文化产业核心企业。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主要包括文化产品制作和文化服务提供所涉及的创意研发企业、生产制作企业、传播营销企业。文化产业链主导企业主要包括文化产业投资型企业,文化产品创意或技术主导企业,文化信息制作平台和传播渠道企业,文化产品服务营销网络企业;文化产业链核心企业主要包括文化内容创意、生产、传播和营销一体化集团企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制定和核心知识产权拥有企业,文化营销和服务的国际国内市场架构型企业。
目前,国家、地方都将“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希望在重点文化产业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并推动它们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
从上述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观点来看,国家、地方“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不仅要按文化产业部类细分,瞄准关系文化产业结构优化、能级提升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产品和文化服务上,更要首先集中于国家、地方文化产业中的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文化产业链主导企业和文化产业核心企业。
2、为何以文化产业链的“关键企业”作为驱动对象?
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关系到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要素配置、发展格局和核心竞争力。国家、地方文化产业主体的进一步强化,文化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文化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进一步扩大,都取决于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的优化、主导企业的强化和核心企业的国际化。
为何将关键企业作为驱动对象——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特别是主导企业和核心企业,特别是培育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创意、技术和模式创新企业,培育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关系到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国家、地方文化产业战略推进的成败。
从目前情况看,许多地方的文化产业战略驱动,在公共资金支持层面有“遍地开花”的趋势。如果有限的文化产业公共驱动资源释放口径过大,在“粥少僧多”的资源供需背景下,要么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要么是向关系企业倾斜而丢失社会公平和政府诚信。
从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看,国家、地方政府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通过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政策,使公共资源向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链的“关键企业”倾斜,进而导向关系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可以加速产业要素集中和产业结构优化,加速形成产业优势和市场竞争能力。
以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链的“关键企业”作为战略驱动的对象,可以“四两拨千斤”。
3、对文化产业链中的关键企业实施驱动的基本理念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战略驱动,应按照打造“航母战斗群”或“主力舰队”的理念,根据战区或战役的主攻目标,配置不同功能和规模的舰船,并形成相互关联的战略和战术单元。国家、地方文化产业战略驱动,应根据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主要发展目标(市场目标、产业目标),配置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主导企业和核心企业,形成关联度较高的文化产业项目集群,形成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多元层次、清晰重点和丰富节奏,避免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战略规划雷同、产品/服务功能替代、产业结构单一、市场目标重叠等问题。
目前,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逐渐形成以重大项目、骨干企业、产业基地为代表的产业形态和组织形态。国家、地方进一步驱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心,必须从鼓励文化企业数量增长、规模扩大,转向鼓励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主导企业和核心企业的增量、做大作强上。按照文化市场需求及其变化,推动文化产业链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通过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型,提高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链的发展速度和综合效益,以文化产业链主导企业的“做大作强”作为下一阶段文化产业发展的主题。
在文化产业链要素领域,应大力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实施、产品制作和服务提供所涉及的创意研发企业、生产制作企业、传播营销企业的项目关联、园区积聚和战略合作。推动国有文化资本向产业效益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领域集中,充分发挥国有文化资本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在文化产业链核心领域,应大力支持文化内容创意、生产、传播和营销一体化企业集团,文化产业技术标准制定和核心知识产权拥有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国内市场架构型企业的跨区域和国际化发展。鼓励和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开发应对市场需求的原创性产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和文化企业。
二、以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诉求为驱动杠杆
按照企业社会学的观点,企业的诉求,主要包括利益诉求、社会诉求和价值诉求三个层面。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应以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生存利益、社会情感和价值实现作为杠杆支点,对处在不同层面的文化企业实施有区别的支持、引动和激励。
1、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诉求驱动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应根据文化企业的获利动机、获权动机、获益动机和获市动机等设定不同的驱动系统和措施。
目前,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主要目标是发挥财税和金融政策的杠杆作用,集中体现为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和产业奖励政策。以北京为例,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5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产品、服务、项目,同时设立5亿元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三年投入。鼓励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的创意研发和产品出口,对其所得税、营业税等给予减免,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全国大多数省市、地市也制定了类似的文化产业支持政策,并产生了较好的产业促进效益。
利益追求是无止境的。国家、地方产业的发展,不能单一或过度地依靠利益驱动。尤其对文化产业这样一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价值并存的特殊产业,文化企业的利益诉求必然呈现出价值多元和不断上升的趋势。国家、地方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企业利益诉求驱动,应该适应企业成长的轨迹,不断调整和优化。
文化企业是企业社会的重要成员,具有企业社会成员的共同情感和特殊文化情感。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企业诉求驱动,应该根据文化企业的社会角色自觉和情感需求,赋予其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使命。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应该在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标志性工程、重点推进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等领域,接纳文化企业,特别是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强化文化企业的主体意识、社会情感,使文化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行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目前,国家实施的文化产业重大工程主要有“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国产动漫振兴工程”“‘中华字库’工程”“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等等,省市实施的文化产业重大工程更是不胜枚举。从提升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来看,从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丰富资源来看,应该制定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重大工程发展战略规划,推出更多、更全面的文化产业重大工程,并在这些重点工程项目中设计出一系列的基础、重点、核心项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动员、吸收、支持文化企业的广泛参与,使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重大工程与文化企业形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互动,促进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社会氛围的形成,促成国家、地方文化产业企业凝聚力的提升。
“文化为当地发展提供新的经济机会,并能加强社会资本和社会凝聚力”——世界银行《文化与持续发展:行动主题》。可以说,国家、地方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文化企业社会意识、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培育,不仅关系到文化企业的社会理念塑造,关系到文化企业发展行为的成熟,关系到文化企业发展能力的提升,更关系到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
文化产业是以创新为核心的产业,文化产业能广泛地吸纳高素质的劳动力,并具有广泛的关联度。文化产业的创新,不仅能增强文化产品的内涵,提升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延伸经济行业的产业链,而且能成为新的投资方向和新的增长点,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进入。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建立在文化企业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实践上。在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中,需要对产业文化创新、技术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文化企业给予优先关注,将文化企业的价值创新与建立“创新型国家”“学习型城市”的实践结合起来,在文化产业领域,培育和支持更多的文化企业向“创新型企业”“价值贡献企业”发展,并将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任交给这些价值企业,使他们真正成为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通过促进龙头企业和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的结合,加强文化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形成新的文化产业发展集群,实现更加集约化的发展。
2、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社会动员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关系到国家、地方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应该动员广泛的社会组织加入、社会资源参与,并形成全社会共享文化产业发展成果的和谐氛围。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需要以文化产业的社会目标为纽带,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特别是产业外延度高的项目,并落实在产业要素丰富的城市文化中心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应以开放的结构直接服务于社会公众,并成为城市的文化地标区。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社会参与,需要对参与文化产业的不同投资主体、资源主体、运营主体进行有序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产业社会分工中的重要协调作用。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合理分工可以调动各领域产业团体和产业人才的积极性,能充分发挥各文化产业投资主体的优势,使文化产业的社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社会参与协调,有利于文化产业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中央、地方、企业和个人在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比例合理、利益协调。
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考量,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社会驱动的重点目前可以设定为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组织和公益成分较多的文化产业项目上。非营利性文化产业不仅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是营利性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撑。但是它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来运行,政府必须承担起发展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责任。
但是,发展非营利性文化产业,仅仅依靠政府投入往往会给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以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社会驱动理念,吸引社会资金的非获利性投入,是一种可行的模式。在欧美许多国家,非营利性文化产业地发展,主要采取税收手段——如遗产税、文化捐赠免税等来扩大私人对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赞助和捐赠。这种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社会支持的模式,值得借鉴。
3、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分类政策
文化产业属于第三产业,具有知识型产业和服务型产业相结合的特征。相对而言,文化产业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具有创意要求高、文化内涵丰富、需求适应性广等特点。文化产业的这一特征决定了文化企业的综合要求不同于一般的服务性产业。鉴于文化产业及其对文化企业的要求,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驱动杠杆必须包含准入机制,根据文化产业的不同部类及其对文化企业的进入门坎要求,对不同产业要素配置的企业,分别采取鼓励进入、限制进入、劝导退出的分类政策。
鼓励进入的文化产业部类主要包括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好、关联带动作用突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够有效地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扩大文化产品出口的产业细分门类。从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要求看,鼓励进入不等于降低和取消“产业门槛”,特别对属于公共导向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公共资源支持的文化品牌和服务、出口导向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文化产业细分门类和项目。
限制进入的文化产业部类主要包括国家规定需有计划按比例逐步发展的产业以及有投资比例要求、产业技术要求和企业运营能力要求的产业细分门类。限制进入的政策导向包括后置审批制度、进入备案制度、进入许可制度、文化产品审查制度等。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应在限制进入领域设定明确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办法,并根据文化产业各门类的特点,对进入企业进行资质认定、等级评估等工作,提高政府主管部门的产业导向管理和服务水平。比如,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公共资源支持建设的文化产业园,就应该按产业要素综合配置的要求,鼓励相关核心企业、主导企业和要素企业的进入,使文化产业园区成为产业链要素齐全,产业竞争力较强的产业积聚区。避免文化产业园成为各色人等闻“利”而至,获利而去,随意进出的“猪笼寨”。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要实施“准入”和“退出”双向机制。对文化产业的投资主体,应对其投资行为的合理性质和程度进行评价,判断其是否有利于文化产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文化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否有利于文化产业投资空间的合理分布,是否有利于提高文化产业投资的效率,是否有利于克服短时期文化产业投资的总量膨胀。对文化产业投资中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不切实际的攀比浮夸、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国家投资资金的虚假行为和不考虑成败的盲目行为,应通过政府管理渠道予以制止。
目前,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激励约束机制,例如开展《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评选认定工作,对出口业绩突出的文化企业给予奖励,制定了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管理办法,建立了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制度,提高了诚信企业的知名度和贷款授信额度等,但尚需建立相应的劝导退出机制,避免有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存在的“挂羊头卖狗肉”现象和“黑洞效应”的发生。
三、以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为驱动载体
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驱动,要通过产业发展平台进行。国家、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主要包括文化产业要素平台、文化产业集聚平台、文化产业营销平台、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和文化产业研发平台。
1、文化产业发展的要素平台
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首先是要加快建立统一分层的区域要素平台。
文化产业发展要素包括人才、资金、技术、设备、劳动力和知识产权(表现为创意、内容、商标、品牌等)等。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需要尽快推进建立开放、畅通、一体化的国际、国内及区域文化要素市场,以市场化的手段促进区域文化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保证文化产业生产要素通过市场规律自由地流动。文化要素市场的有效运作必将吸引大批文化企业的进入,形成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集散地。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要素平台的建设,需要建设辐射全国的区域文化要素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和物流服务中心。应加快文化产业要素的流通、布局及结构调整,支持立足区域、辐射全国的文化产业要素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和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文化产业要素交换企业的发展,培育全国和区域性的文化产业要素流通组织,调整文化产业要素的行业分布和地区分布,建立门类齐全的文化产业要素市场,发展文化产业要素经纪代理、评估鉴定、版权交易、推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规范运作,向区域化、全国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2、文化产业发展的集聚平台
文化产业集聚平台是依托国家、地区文化产业重点领域或重大项目,由文化产业核心企业、主导企业和相关要素企业,在创意设计、生产制作和传播营销等环节的互补与合作,所形成的产业组合。文化产业集聚平台是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竞争激烈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地方文化企业为创造竞争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而形成的一种产业组织形式。
文化产业集聚平台包括地域型产业集聚、主导型产业集聚,关联型产业集聚、专业型产业集聚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和不同紧密度的文化产业集聚,具有不同的价值溢出和自我强化效应,对文化产业的边缘产业、外围产业产生不同程度的辐射和拉动。
文化产业集聚平台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地理形态的“文化产业园区”或“文化产业基地”,也可以是产业纽带形态“文化产业合作体”或“文化产业合作网络”。文化产业集聚平台,可以使平台内的文化企业共享信息和知识,聚合特定需求,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刺激衍生产品和后续产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集聚平台具有较大的跨行业按需组合的特征。以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为例,其服务内容就包括文化产业加工贸易、展示推介文化产品、文化商业配套服务、文化交易信息服务、文化产品代理服务、融汇和聚集文化基金、文化产品进出口代理及物流配送服务等,另外还将向开拓延伸审批功能、组织文化人才培训和交流、扩大强化版权交易等领域延展。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驱动,应面向市场需求,按照生产特定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大力支持文化产业集聚平台的发展,通过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整合文化产业资源,鼓励和支持特色的文化产业带和集聚区,形成具有强大带动效应的文化产业孵化器和发展极,实现文化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3、文化产业发展的营销平台
市场是文化产业的基点,市场营销是文化产业价值兑现的“终端”。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应以文化产业营销平台为主要依托,加快建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营销网络和文化服务贸易平台,推动国家、地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跨区域营销和出口。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营销平台的建设,应着力于文化市场信息平台、文化交流和传播平台、文化会展和推介平台、文化营销合作平台的建设。重点推进国家、地方文化市场信息交换网络和机制的建立,组织文化企业供需对接会,积极主办、承办、协办和参与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和海外文化会展,支持文化企业出国参展办展和建立文化产品展台。支持国家、地方文化产业中的文化传媒企业积极发展面向消费者的新型文化电子商务模式,建立和完善文化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和在线交易信用机制,构建网络文化产品和文化生产要素交易平台。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市场营销平台,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化运作为方式的工作机制,加强研发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积极开拓跨区域市场和东盟、东北亚、中亚和欧美国际市场。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协同行动,采取投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建立跨区域和国际文化市场营销的“前沿据点”,积极利用网络、代理商、开发直销、合作经销等多种手段,建立文化产品生产网络,为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市场营销开辟途径。中国对外文化集团、东上海国际文化影视集团、俏佳人传媒集团等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在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和平台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
4、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平台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必须重视文化产业融资平台的建设。文化产业融资平台的建设,可以分三步走:第一,设立文化产业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引导投资基金,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垫底”;第二,建立“政企银”战略合作机制,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筑堤”;第三,开拓文化产业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蓄水”。
目前,国家、地方已经设立了多种类型的文化产业财政专项资金。财政部门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
文化产业融资平台,通过“政企银”信息共享机制、评审推荐机制、诚信共建机制和全面合作机制,实现金融与文化产业的对接。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与银行在文化产业政策、规划、文化企业和产业项目发展动态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做到信息及时共享。根据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在认真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基础上,积极向银行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对所推荐的文化企业和项目,银行应根据信贷政策和评估结果,给予重点扶持。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推动文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融资服务工作质量,配合银行做好有关企业和项目的贷前调查、可行性论证评价,并加强对文化企业贷款本息偿还的提示、敦促工作,积极构建文化企业良好的信用环境。银行建立行业风险评估体系,对企业业务承载能力、市场竞争状况、市场发展前景进行合理预测。通过健全高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切实将风险防范落到实处,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有机统一。政府主管部门、文化企业和银行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实现合作的共赢。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充分利用文化产权交易、创业板、企业债券、融资票据等渠道,建立文化产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机制,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开展多种形式的长期投资合作,增强文化企业资金实力。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融资平台,有利于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投资需求,特别是民营文化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5、文化产业发展的研发平台
文化产业是以创意为先、内容为核、模式为魂的产业,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将文化产业研发平台的建设,作为战略驱动的突破环节。文化产业研发平台建设,应该由政府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主导,以文化产业研究专业机构和企业研发中心为主要力量,形成政府、企业、科研和社会研发机构的协同研发机制,针对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策略、技术和运营等问题开展工作。
目前,多数文化企业都建有研发中心,但大多偏重于具体文化项目、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研发领域,对关系文化企业发展的市场研究、战略研究能力极为薄弱。文化企业研发的重点落实到项目产品研发、投融资研发、生产运营研发是正常的,但如果文化企业对文化市场的细分、变化和发展趋势缺乏战略层面的认知和应对准备,必然面临巨大的风险。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研发平台,应该对文化企业,特别是文化产业链核心企业、主导企业和相关要素企业提供战略研发支持。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研发的重点是文化市场战略研发。只有在对文化市场的环境、结构、变化有了充分认识之后,才能制定相应的产业促进政策。
国家、地方的文化产业政策包括文化产业组织政策、文化产业结构政策、文化产业技术政策和文化产业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对文化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法规。文化产业结构政策应规划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目标,前瞻性地选择主导产业和安排产业发展序列,制定产业保护、支持与限制的标准;文化产业组织政策应有效支持文化产业的企业集聚和协同发展,以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为重心,增强文化产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和文化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应集中到产业要素配置、产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布局、产业支撑杠杆领域,并保持一定的预留口径。
文化产业发展平台相对于以往的发展机制和框架,具有更强的功能性、系统性和延展性。可以说,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将成为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航空母舰”,标志着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能级。国家级平台、省市级平台、地市级平台的协同发展,将形成中国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动力效应,决定着中国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未来。
张国洪 文化产业专家。全国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上海调研中心主任,研究员。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海长远集团规划研发中心主任。
研究领域包括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产业资源整合、产业业态规划、项目运营设计。代表著作为《盘点中国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突破》《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城市文化产业的市场格局和发展趋向》《文化资源的产业整合》《中国文化旅游—理论·战略·实践》等。
学术交流信箱:accmi@hotmail.com
中国文化产业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新纪元。
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颁布,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地方一系列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和措施的出台,激活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供给市场和需求市场,中国文化产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但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雨后春笋般的兴起和园内文化企业的频繁“退场”,电视娱乐节目和主题公园所表现出来的“山寨”风潮,文化产业项目招商热和文化项目融资难所形成的巨大“温差”,许多文化产业投资“大手笔”最终异化为“文化大地产”等现象表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着较多的“泡沫”,中国文化产业还处于产业经济的“幼稚期”。
按照产业经济发展的经验,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处于幼稚期的产业实施公共政策和资源驱动是可行的发展路径。然而,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应选择怎样的对象?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杠杆有哪些?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载体是什么?是国家、地方文化产业战略驱动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以文化产业链中的关键企业作为战略驱动对象
1、什么是文化产业链中的关键企业?
文化产业链是按文化市场需求提供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功能企业集群。从文化企业的职能分工角度看,文化产业链可分为创意设计、产品制造/信息制作/服务生成、销售服务三个环节。处于文化产业链不同职能环节的文化企业按相应的需求和供给功能形成产业要素关联,其中能够主导市场供给和需求关系的文化企业成为文化产业链的领导企业。
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文化产业链通过文化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发形成,文化企业关联带有较大的随机性,文化产业链中的企业呈单向分布,文化产业链企业的链接关系稳定性较低。当文化产业进入规模化经济时代后,文化产业链便开始以文化产业集团企业为中心,形成不同段落的文化企业集群,通过对文化市场需求和供给关系适应能力的不断提升,企业集群部分和整体上控制文化产业链,进而至牵动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产业结构。
产业经济发展史表明,不论产业发展的阶段、规模、程度、方向如何,产业链才是产业发展的真正单元。从文化产业的结构关系看,任何一个文化企业,只有融入文化产业链,才能发挥其组织效用,才能兑现其企业利益和价值。在现代产业经济系统中,处于文化产业链边缘或之外的文化企业,要么停留在手工作坊的状态——自创、自产、自销,要么被现代产业的洪流席卷而去,别无他途。
在文化产业链中,不同的文化企业发挥着不同效能,其对文化市场需求的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贡献程度,决定了其在文化产业链中的存在价值。显然,关系文化产业链维系和发展的文化企业就是文化产业链中的“关键企业”。
在文化产业链发生、发展、繁荣的不同阶段,文化产业链中的“关键企业”分别为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文化产业链主导企业和文化产业核心企业。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主要包括文化产品制作和文化服务提供所涉及的创意研发企业、生产制作企业、传播营销企业。文化产业链主导企业主要包括文化产业投资型企业,文化产品创意或技术主导企业,文化信息制作平台和传播渠道企业,文化产品服务营销网络企业;文化产业链核心企业主要包括文化内容创意、生产、传播和营销一体化集团企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制定和核心知识产权拥有企业,文化营销和服务的国际国内市场架构型企业。
目前,国家、地方都将“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希望在重点文化产业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并推动它们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
从上述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观点来看,国家、地方“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不仅要按文化产业部类细分,瞄准关系文化产业结构优化、能级提升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产品和文化服务上,更要首先集中于国家、地方文化产业中的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文化产业链主导企业和文化产业核心企业。
2、为何以文化产业链的“关键企业”作为驱动对象?
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关系到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要素配置、发展格局和核心竞争力。国家、地方文化产业主体的进一步强化,文化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文化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进一步扩大,都取决于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的优化、主导企业的强化和核心企业的国际化。
为何将关键企业作为驱动对象——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特别是主导企业和核心企业,特别是培育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创意、技术和模式创新企业,培育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关系到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国家、地方文化产业战略推进的成败。
从目前情况看,许多地方的文化产业战略驱动,在公共资金支持层面有“遍地开花”的趋势。如果有限的文化产业公共驱动资源释放口径过大,在“粥少僧多”的资源供需背景下,要么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要么是向关系企业倾斜而丢失社会公平和政府诚信。
从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看,国家、地方政府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通过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政策,使公共资源向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链的“关键企业”倾斜,进而导向关系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可以加速产业要素集中和产业结构优化,加速形成产业优势和市场竞争能力。
以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链的“关键企业”作为战略驱动的对象,可以“四两拨千斤”。
3、对文化产业链中的关键企业实施驱动的基本理念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战略驱动,应按照打造“航母战斗群”或“主力舰队”的理念,根据战区或战役的主攻目标,配置不同功能和规模的舰船,并形成相互关联的战略和战术单元。国家、地方文化产业战略驱动,应根据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主要发展目标(市场目标、产业目标),配置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主导企业和核心企业,形成关联度较高的文化产业项目集群,形成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多元层次、清晰重点和丰富节奏,避免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战略规划雷同、产品/服务功能替代、产业结构单一、市场目标重叠等问题。
目前,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逐渐形成以重大项目、骨干企业、产业基地为代表的产业形态和组织形态。国家、地方进一步驱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心,必须从鼓励文化企业数量增长、规模扩大,转向鼓励文化产业链要素企业、主导企业和核心企业的增量、做大作强上。按照文化市场需求及其变化,推动文化产业链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通过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型,提高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链的发展速度和综合效益,以文化产业链主导企业的“做大作强”作为下一阶段文化产业发展的主题。
在文化产业链要素领域,应大力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实施、产品制作和服务提供所涉及的创意研发企业、生产制作企业、传播营销企业的项目关联、园区积聚和战略合作。推动国有文化资本向产业效益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领域集中,充分发挥国有文化资本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在文化产业链核心领域,应大力支持文化内容创意、生产、传播和营销一体化企业集团,文化产业技术标准制定和核心知识产权拥有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国内市场架构型企业的跨区域和国际化发展。鼓励和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开发应对市场需求的原创性产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和文化企业。
二、以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诉求为驱动杠杆
按照企业社会学的观点,企业的诉求,主要包括利益诉求、社会诉求和价值诉求三个层面。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应以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生存利益、社会情感和价值实现作为杠杆支点,对处在不同层面的文化企业实施有区别的支持、引动和激励。
1、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诉求驱动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应根据文化企业的获利动机、获权动机、获益动机和获市动机等设定不同的驱动系统和措施。
目前,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主要目标是发挥财税和金融政策的杠杆作用,集中体现为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和产业奖励政策。以北京为例,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5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产品、服务、项目,同时设立5亿元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三年投入。鼓励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的创意研发和产品出口,对其所得税、营业税等给予减免,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全国大多数省市、地市也制定了类似的文化产业支持政策,并产生了较好的产业促进效益。
利益追求是无止境的。国家、地方产业的发展,不能单一或过度地依靠利益驱动。尤其对文化产业这样一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价值并存的特殊产业,文化企业的利益诉求必然呈现出价值多元和不断上升的趋势。国家、地方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企业利益诉求驱动,应该适应企业成长的轨迹,不断调整和优化。
文化企业是企业社会的重要成员,具有企业社会成员的共同情感和特殊文化情感。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企业诉求驱动,应该根据文化企业的社会角色自觉和情感需求,赋予其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使命。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应该在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标志性工程、重点推进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等领域,接纳文化企业,特别是文化产业链“关键企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强化文化企业的主体意识、社会情感,使文化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行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目前,国家实施的文化产业重大工程主要有“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国产动漫振兴工程”“‘中华字库’工程”“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等等,省市实施的文化产业重大工程更是不胜枚举。从提升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来看,从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丰富资源来看,应该制定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重大工程发展战略规划,推出更多、更全面的文化产业重大工程,并在这些重点工程项目中设计出一系列的基础、重点、核心项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动员、吸收、支持文化企业的广泛参与,使国家、地方文化产业重大工程与文化企业形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互动,促进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社会氛围的形成,促成国家、地方文化产业企业凝聚力的提升。
“文化为当地发展提供新的经济机会,并能加强社会资本和社会凝聚力”——世界银行《文化与持续发展:行动主题》。可以说,国家、地方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文化企业社会意识、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培育,不仅关系到文化企业的社会理念塑造,关系到文化企业发展行为的成熟,关系到文化企业发展能力的提升,更关系到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
文化产业是以创新为核心的产业,文化产业能广泛地吸纳高素质的劳动力,并具有广泛的关联度。文化产业的创新,不仅能增强文化产品的内涵,提升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延伸经济行业的产业链,而且能成为新的投资方向和新的增长点,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进入。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建立在文化企业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实践上。在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中,需要对产业文化创新、技术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文化企业给予优先关注,将文化企业的价值创新与建立“创新型国家”“学习型城市”的实践结合起来,在文化产业领域,培育和支持更多的文化企业向“创新型企业”“价值贡献企业”发展,并将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任交给这些价值企业,使他们真正成为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通过促进龙头企业和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的结合,加强文化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形成新的文化产业发展集群,实现更加集约化的发展。
2、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社会动员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关系到国家、地方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应该动员广泛的社会组织加入、社会资源参与,并形成全社会共享文化产业发展成果的和谐氛围。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需要以文化产业的社会目标为纽带,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特别是产业外延度高的项目,并落实在产业要素丰富的城市文化中心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应以开放的结构直接服务于社会公众,并成为城市的文化地标区。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社会参与,需要对参与文化产业的不同投资主体、资源主体、运营主体进行有序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产业社会分工中的重要协调作用。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合理分工可以调动各领域产业团体和产业人才的积极性,能充分发挥各文化产业投资主体的优势,使文化产业的社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社会参与协调,有利于文化产业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中央、地方、企业和个人在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比例合理、利益协调。
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考量,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社会驱动的重点目前可以设定为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组织和公益成分较多的文化产业项目上。非营利性文化产业不仅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是营利性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撑。但是它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来运行,政府必须承担起发展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责任。
但是,发展非营利性文化产业,仅仅依靠政府投入往往会给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以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社会驱动理念,吸引社会资金的非获利性投入,是一种可行的模式。在欧美许多国家,非营利性文化产业地发展,主要采取税收手段——如遗产税、文化捐赠免税等来扩大私人对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赞助和捐赠。这种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社会支持的模式,值得借鉴。
3、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分类政策
文化产业属于第三产业,具有知识型产业和服务型产业相结合的特征。相对而言,文化产业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具有创意要求高、文化内涵丰富、需求适应性广等特点。文化产业的这一特征决定了文化企业的综合要求不同于一般的服务性产业。鉴于文化产业及其对文化企业的要求,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驱动杠杆必须包含准入机制,根据文化产业的不同部类及其对文化企业的进入门坎要求,对不同产业要素配置的企业,分别采取鼓励进入、限制进入、劝导退出的分类政策。
鼓励进入的文化产业部类主要包括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好、关联带动作用突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够有效地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扩大文化产品出口的产业细分门类。从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要求看,鼓励进入不等于降低和取消“产业门槛”,特别对属于公共导向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公共资源支持的文化品牌和服务、出口导向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文化产业细分门类和项目。
限制进入的文化产业部类主要包括国家规定需有计划按比例逐步发展的产业以及有投资比例要求、产业技术要求和企业运营能力要求的产业细分门类。限制进入的政策导向包括后置审批制度、进入备案制度、进入许可制度、文化产品审查制度等。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应在限制进入领域设定明确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办法,并根据文化产业各门类的特点,对进入企业进行资质认定、等级评估等工作,提高政府主管部门的产业导向管理和服务水平。比如,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公共资源支持建设的文化产业园,就应该按产业要素综合配置的要求,鼓励相关核心企业、主导企业和要素企业的进入,使文化产业园区成为产业链要素齐全,产业竞争力较强的产业积聚区。避免文化产业园成为各色人等闻“利”而至,获利而去,随意进出的“猪笼寨”。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要实施“准入”和“退出”双向机制。对文化产业的投资主体,应对其投资行为的合理性质和程度进行评价,判断其是否有利于文化产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文化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否有利于文化产业投资空间的合理分布,是否有利于提高文化产业投资的效率,是否有利于克服短时期文化产业投资的总量膨胀。对文化产业投资中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不切实际的攀比浮夸、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国家投资资金的虚假行为和不考虑成败的盲目行为,应通过政府管理渠道予以制止。
目前,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激励约束机制,例如开展《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评选认定工作,对出口业绩突出的文化企业给予奖励,制定了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管理办法,建立了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制度,提高了诚信企业的知名度和贷款授信额度等,但尚需建立相应的劝导退出机制,避免有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存在的“挂羊头卖狗肉”现象和“黑洞效应”的发生。
三、以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为驱动载体
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驱动,要通过产业发展平台进行。国家、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主要包括文化产业要素平台、文化产业集聚平台、文化产业营销平台、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和文化产业研发平台。
1、文化产业发展的要素平台
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首先是要加快建立统一分层的区域要素平台。
文化产业发展要素包括人才、资金、技术、设备、劳动力和知识产权(表现为创意、内容、商标、品牌等)等。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需要尽快推进建立开放、畅通、一体化的国际、国内及区域文化要素市场,以市场化的手段促进区域文化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保证文化产业生产要素通过市场规律自由地流动。文化要素市场的有效运作必将吸引大批文化企业的进入,形成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集散地。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要素平台的建设,需要建设辐射全国的区域文化要素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和物流服务中心。应加快文化产业要素的流通、布局及结构调整,支持立足区域、辐射全国的文化产业要素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和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文化产业要素交换企业的发展,培育全国和区域性的文化产业要素流通组织,调整文化产业要素的行业分布和地区分布,建立门类齐全的文化产业要素市场,发展文化产业要素经纪代理、评估鉴定、版权交易、推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规范运作,向区域化、全国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2、文化产业发展的集聚平台
文化产业集聚平台是依托国家、地区文化产业重点领域或重大项目,由文化产业核心企业、主导企业和相关要素企业,在创意设计、生产制作和传播营销等环节的互补与合作,所形成的产业组合。文化产业集聚平台是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竞争激烈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地方文化企业为创造竞争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而形成的一种产业组织形式。
文化产业集聚平台包括地域型产业集聚、主导型产业集聚,关联型产业集聚、专业型产业集聚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和不同紧密度的文化产业集聚,具有不同的价值溢出和自我强化效应,对文化产业的边缘产业、外围产业产生不同程度的辐射和拉动。
文化产业集聚平台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地理形态的“文化产业园区”或“文化产业基地”,也可以是产业纽带形态“文化产业合作体”或“文化产业合作网络”。文化产业集聚平台,可以使平台内的文化企业共享信息和知识,聚合特定需求,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刺激衍生产品和后续产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集聚平台具有较大的跨行业按需组合的特征。以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为例,其服务内容就包括文化产业加工贸易、展示推介文化产品、文化商业配套服务、文化交易信息服务、文化产品代理服务、融汇和聚集文化基金、文化产品进出口代理及物流配送服务等,另外还将向开拓延伸审批功能、组织文化人才培训和交流、扩大强化版权交易等领域延展。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驱动,应面向市场需求,按照生产特定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大力支持文化产业集聚平台的发展,通过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整合文化产业资源,鼓励和支持特色的文化产业带和集聚区,形成具有强大带动效应的文化产业孵化器和发展极,实现文化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3、文化产业发展的营销平台
市场是文化产业的基点,市场营销是文化产业价值兑现的“终端”。国家、地区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应以文化产业营销平台为主要依托,加快建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营销网络和文化服务贸易平台,推动国家、地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跨区域营销和出口。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营销平台的建设,应着力于文化市场信息平台、文化交流和传播平台、文化会展和推介平台、文化营销合作平台的建设。重点推进国家、地方文化市场信息交换网络和机制的建立,组织文化企业供需对接会,积极主办、承办、协办和参与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和海外文化会展,支持文化企业出国参展办展和建立文化产品展台。支持国家、地方文化产业中的文化传媒企业积极发展面向消费者的新型文化电子商务模式,建立和完善文化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和在线交易信用机制,构建网络文化产品和文化生产要素交易平台。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市场营销平台,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化运作为方式的工作机制,加强研发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积极开拓跨区域市场和东盟、东北亚、中亚和欧美国际市场。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协同行动,采取投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建立跨区域和国际文化市场营销的“前沿据点”,积极利用网络、代理商、开发直销、合作经销等多种手段,建立文化产品生产网络,为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市场营销开辟途径。中国对外文化集团、东上海国际文化影视集团、俏佳人传媒集团等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在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和平台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
4、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平台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驱动,必须重视文化产业融资平台的建设。文化产业融资平台的建设,可以分三步走:第一,设立文化产业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引导投资基金,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垫底”;第二,建立“政企银”战略合作机制,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筑堤”;第三,开拓文化产业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蓄水”。
目前,国家、地方已经设立了多种类型的文化产业财政专项资金。财政部门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
文化产业融资平台,通过“政企银”信息共享机制、评审推荐机制、诚信共建机制和全面合作机制,实现金融与文化产业的对接。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与银行在文化产业政策、规划、文化企业和产业项目发展动态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做到信息及时共享。根据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在认真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基础上,积极向银行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对所推荐的文化企业和项目,银行应根据信贷政策和评估结果,给予重点扶持。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推动文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融资服务工作质量,配合银行做好有关企业和项目的贷前调查、可行性论证评价,并加强对文化企业贷款本息偿还的提示、敦促工作,积极构建文化企业良好的信用环境。银行建立行业风险评估体系,对企业业务承载能力、市场竞争状况、市场发展前景进行合理预测。通过健全高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切实将风险防范落到实处,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有机统一。政府主管部门、文化企业和银行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实现合作的共赢。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充分利用文化产权交易、创业板、企业债券、融资票据等渠道,建立文化产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机制,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开展多种形式的长期投资合作,增强文化企业资金实力。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融资平台,有利于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投资需求,特别是民营文化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5、文化产业发展的研发平台
文化产业是以创意为先、内容为核、模式为魂的产业,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将文化产业研发平台的建设,作为战略驱动的突破环节。文化产业研发平台建设,应该由政府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主导,以文化产业研究专业机构和企业研发中心为主要力量,形成政府、企业、科研和社会研发机构的协同研发机制,针对国家、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策略、技术和运营等问题开展工作。
目前,多数文化企业都建有研发中心,但大多偏重于具体文化项目、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研发领域,对关系文化企业发展的市场研究、战略研究能力极为薄弱。文化企业研发的重点落实到项目产品研发、投融资研发、生产运营研发是正常的,但如果文化企业对文化市场的细分、变化和发展趋势缺乏战略层面的认知和应对准备,必然面临巨大的风险。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研发平台,应该对文化企业,特别是文化产业链核心企业、主导企业和相关要素企业提供战略研发支持。
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战略研发的重点是文化市场战略研发。只有在对文化市场的环境、结构、变化有了充分认识之后,才能制定相应的产业促进政策。
国家、地方的文化产业政策包括文化产业组织政策、文化产业结构政策、文化产业技术政策和文化产业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对文化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法规。文化产业结构政策应规划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目标,前瞻性地选择主导产业和安排产业发展序列,制定产业保护、支持与限制的标准;文化产业组织政策应有效支持文化产业的企业集聚和协同发展,以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为重心,增强文化产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和文化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应集中到产业要素配置、产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布局、产业支撑杠杆领域,并保持一定的预留口径。
文化产业发展平台相对于以往的发展机制和框架,具有更强的功能性、系统性和延展性。可以说,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将成为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航空母舰”,标志着国家、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能级。国家级平台、省市级平台、地市级平台的协同发展,将形成中国文化产业战略驱动的动力效应,决定着中国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