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伊春市是国家典型的林业资源型城市,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以来,国务院对伊春林区的经济转型高度重视。2005年,确定伊春为经济转型试点城市,批准伊春市开展林权改革试点。伊春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强力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
伊春市立足于林区的可持续发展,确立了“生态立市”的核心发展战略。一是强化了资源林政管理。狠抓森林采伐限额管控,使森林资源消耗和法人超采问题从源头上得到了有效监督和遏制。加强林地管理监督,严查重处了非法乱占滥垦林地行为。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盗伐、滥伐、非法运输和非法加工木材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全面停止了天然红松林木采伐。伊春市在上级允许采伐红松而且每采1立方米红松可增加收入300—400元的情况下,做出了在伊春境内全面停止天然红松林木采伐的决定,虽然每年减少收入1亿元,但有效保护了珍贵的红松林木资源。三是全面推行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目前,伊春市218个林场(所)已有192个林场(所)实施了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落实管护经营面积148.2万公顷,占伊春林管局林业用地面积的43%,承包户达2万户。四是加强了生态特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对重点生态区域全部实行了封山育林,并建立了19处总面积达56万公顷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其中国家级2处、省部级12处)。五是大力培育了森林资源。目前累计更新造林有效保存面积已达1576.4万亩,森林抚育3369.8万亩,民有林发展到80.8万亩。
二、大力发展接续和替代产业,构建优势特色经济新格局
伊春市坚持把发展接续和替代产业作为经济转型的根本途径,着力构建了南部绿特色产业,东部重化工业,北部板业、家具和旅游业,中部木材精深加工、畜牧产品加工、生态旅游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四个集聚区,基本形成了以森林工业为主导,以其他工业、农业、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为支撑的经济格局。一是巩固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业。目前伊春市木材精深加工产品达五大类上千个品种,远销上海、北京和美国、日本等国内外市场。二是大力发展冶金建材业。西林钢铁集团已具备了年产钢200万吨的生产能力,成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之一,并被黑龙江省誉为“龙江钢铁脊梁”。浩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吨,已成为黑龙江省重要的水泥生产基地。三是积极发展绿色能源工业。充分利用小兴安岭风力、水利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发风电、水电等新型能源项目。四是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生态畜牧、北药开发业。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集中力量打响了“小兴安岭大森林”和“林都北药”两大品牌,形成了龙头带基地、基地连万家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山野菜、翠花酸菜、黑木耳、松仁、林蛙油、鹿胎膏、五味子、平贝等产品深受国内外客商青睐。五是突出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依托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先后建成了国家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5个、2A级景区9个,S、2S、3S级滑雪场各1处,国家级狩猎场1处,省级狩猎场3处。
三、实施林权改革,大力推进了林区体制机制创新
2004年4月,伊春市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惟一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今年1月,国务院119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伊春市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同意伊春市拿出5个林业局15个林场(所)中8万公顷国有商品林地进行试点,将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给职工,由林业职工进行分户承包经营。目前这项工作已在伊春市五个试点林业局正式启动。
四、加快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功能
近几年,伊春市按照“欧风林色、山水交融、布局新颖、清新秀美”的思路,认真谋划了城市发展布局,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使中心城区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达到50万人。
五、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力推动了林区和谐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目前伊春市从事职工自营经济的人员已达32.4万人,从业户数14.6万户,占全市职工家庭总户数的一半以上。2005年伊春市职工自营经济从业人员人均收入超过了4000元,户均达1.4万元。二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通过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接续产业等措施,拓展了就业渠道,扩大了社会就业。几年来,累计实现就业再就业15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2万个。三是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在林区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并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养老金4亿元。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6.3万人、11万人和23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达到13.3万人,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黑龙江省伊春市发展改革委供稿)
一、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
伊春市立足于林区的可持续发展,确立了“生态立市”的核心发展战略。一是强化了资源林政管理。狠抓森林采伐限额管控,使森林资源消耗和法人超采问题从源头上得到了有效监督和遏制。加强林地管理监督,严查重处了非法乱占滥垦林地行为。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盗伐、滥伐、非法运输和非法加工木材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全面停止了天然红松林木采伐。伊春市在上级允许采伐红松而且每采1立方米红松可增加收入300—400元的情况下,做出了在伊春境内全面停止天然红松林木采伐的决定,虽然每年减少收入1亿元,但有效保护了珍贵的红松林木资源。三是全面推行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目前,伊春市218个林场(所)已有192个林场(所)实施了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落实管护经营面积148.2万公顷,占伊春林管局林业用地面积的43%,承包户达2万户。四是加强了生态特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对重点生态区域全部实行了封山育林,并建立了19处总面积达56万公顷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其中国家级2处、省部级12处)。五是大力培育了森林资源。目前累计更新造林有效保存面积已达1576.4万亩,森林抚育3369.8万亩,民有林发展到80.8万亩。
二、大力发展接续和替代产业,构建优势特色经济新格局
伊春市坚持把发展接续和替代产业作为经济转型的根本途径,着力构建了南部绿特色产业,东部重化工业,北部板业、家具和旅游业,中部木材精深加工、畜牧产品加工、生态旅游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四个集聚区,基本形成了以森林工业为主导,以其他工业、农业、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为支撑的经济格局。一是巩固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业。目前伊春市木材精深加工产品达五大类上千个品种,远销上海、北京和美国、日本等国内外市场。二是大力发展冶金建材业。西林钢铁集团已具备了年产钢200万吨的生产能力,成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之一,并被黑龙江省誉为“龙江钢铁脊梁”。浩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吨,已成为黑龙江省重要的水泥生产基地。三是积极发展绿色能源工业。充分利用小兴安岭风力、水利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发风电、水电等新型能源项目。四是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生态畜牧、北药开发业。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集中力量打响了“小兴安岭大森林”和“林都北药”两大品牌,形成了龙头带基地、基地连万家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山野菜、翠花酸菜、黑木耳、松仁、林蛙油、鹿胎膏、五味子、平贝等产品深受国内外客商青睐。五是突出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依托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先后建成了国家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5个、2A级景区9个,S、2S、3S级滑雪场各1处,国家级狩猎场1处,省级狩猎场3处。
三、实施林权改革,大力推进了林区体制机制创新
2004年4月,伊春市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惟一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今年1月,国务院119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伊春市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同意伊春市拿出5个林业局15个林场(所)中8万公顷国有商品林地进行试点,将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给职工,由林业职工进行分户承包经营。目前这项工作已在伊春市五个试点林业局正式启动。
四、加快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功能
近几年,伊春市按照“欧风林色、山水交融、布局新颖、清新秀美”的思路,认真谋划了城市发展布局,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使中心城区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达到50万人。
五、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力推动了林区和谐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目前伊春市从事职工自营经济的人员已达32.4万人,从业户数14.6万户,占全市职工家庭总户数的一半以上。2005年伊春市职工自营经济从业人员人均收入超过了4000元,户均达1.4万元。二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通过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接续产业等措施,拓展了就业渠道,扩大了社会就业。几年来,累计实现就业再就业15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2万个。三是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在林区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并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养老金4亿元。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6.3万人、11万人和23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达到13.3万人,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黑龙江省伊春市发展改革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