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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追溯科举制考试制度的渊源,分析古代科举的利弊问题,深入探寻中国古代科举制与现代公务员制的共性及其差异,以求为公务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科举制度;公务员制度;考试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在历史上共经历了1298年。这种制度对于中国传统社会后半段的政治运作和教育模式都具有关键作用。
一、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
科举考试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西周的乡举里选,汉代的察举成为后世科举制的初始形态。到隋炀帝时期始建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创立。唐朝是科举制的完备时期。宋代科举制由原来的二级考试制度发展为地方乡试、礼部省试和殿试三级考试制度,三年一大比,是科举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阶段[1]。经历了唐朝的奠基,宋朝的改革,科举制发展到明朝进入到全盛时期,考试取人已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清代科举集前代之大成,已发展到相当完备的程度。
二、古代科举制的利与弊
科举制千百年来被世人议论纷纷,褒贬不一,历史上也曾有过废与不废科举之争,都是因为科举制犹如一柄双刃剑,有利也有弊。
(一)古代科举制的利
(1)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公平、公正、合理的表象。
(2)使全社会形成一种积极向学、重视读书的风气和传统
(二)古代科举制的弊
(1)科举考试内容重人事轻技术,重人文学科而轻自然学科,使得士人知识结构狭隘、目光短浅、能力单一
(2)科举考试使社会上形成了读书至上论同时也造就了一批无用的读书人
(3)科举制使教育、读书功利化
三、科举制与公务员考试制度的联系
科举制与公务员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首先,古代科举几乎是全中国读书人进入仕途的唯一途径,除此以外别无他途,从而造成了社会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而现代社会青年学子报效祖国的途径绝非仅有当公务员一条,他们还可以通过其他各种方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绝非古代科举制度那样的独木桥。
其次,从内容上来看,都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文化水平、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等,从而能够保证把最优秀的人才延揽进统治阶层,最大限度地维护对国家的高效管理。不同的是古代科举考试的内容相对单一甚至有点刻板,所有读书人只能把学习的内容限定在统治阶级指定的反映儒家思想的四书五经上,考试的题目也只能出自四书五经之中,经过年复一年的重复考试,已经无任何新意而言[2]。
最后,从考试的形式上看也大有可商榷之处。科举制所有文章必须以所谓八股的形式来表现,对文章的结构、字数等因素都有严格的限制,严重束缚了考生的思想,最后把本来严肃的考试变成了一种文字游戏。现代公务员制度从考试内容上看则有了很大改进,一般采用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加申论的考试模式,将主观题型和客观题型结合起来,并将测评结果通过分数的方式进行量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主观性,有效地保证了考试的选拔性。
四、公务员制度对科举制度的借鉴
(一)考试资格平等
科举制度允许士人自我推荐,自由报考,在最大范围内为士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但是公务员考试报名和录用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域和身份的限制。这不仅损害了考录的公平性,而且还成为某些考试中应考者来源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使得选拔人才的视野略显狭窄。
(二)考试过程平等
科举考试在以下方面值得肯定:其一,建立完善的主考机构和考试官员队伍。其二,建立严格的考场制度。贡院内实行搜检和巡查制。其三,实行密封、誊录制和对读制。其四,实行锁院和别头试,建立回避制度。从公务员考试体系的组织管理看,远没有科举时代缜密,缺乏应有的对考试的全过程的监控、回避制度。
(三)考试评判平等
唐代进士科举考试诗赋已有了明确的文体格式规定,作为规范评判试卷的依据。明经科则以孔颖达的五经正义为考试依据。从北宋王安石的经义式到明洪武八股文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一个从对科举内容和评判标准的首次划定到对科举内容和评判标准程式化的过程,其中反映了科举考试向着标准化考试迈进的历史进程[3]。当今的公务员考试评判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面试这一环节上,内里存在许多主观因素,缺乏客观和科学的评价标准。
(四)录用平等
科举录用的基本原则是一切以程文为去留。自宋代科举考试建立了弥封、誊录、对读制以后,特别强调了录取标准的客观性和规范性。通常选拔官员是以科举登第的顺序依次录用,以明清为例,进士分作三甲放榜,一甲三名中,状元授以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以翰林院编修。而目前公务员录取却并未完全按照从高分段到低分段依顺序录取,个别地区和部门实际上早已内定了人员,与考试的名次并不相符。这些人为操作行为,都使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录取的原则流失于形式,考试录用的信誉在社会中大大降低。为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保证考试方法和内容的技术处理客观、公正,还须在考前对考试方法、内容进行技术测定,以保证考试的有效性。
五、结语
现代公务员制度和古代科举制度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传承关系,同时现代公务员制度又将古代的科举制度进行了现代性创新,使之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如果现代公务员制度更能健全考试制度和法规建设,使考试录用更加公平,将可以更多地调动传统制度资源,为真正实现公务员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提供现实观照,从而更有利于选拔出国家所需要的优秀管理者。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 1] 任爽, 石庆环. 科举制度与公务员制度———中西官僚政治比较研究[ M] .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1.
[ 2] 李和中. 比较公务员制度[ M] . 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3.
[ 3] 吴敏. 民主探索录[ M] .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
【关键词】科举制度;公务员制度;考试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在历史上共经历了1298年。这种制度对于中国传统社会后半段的政治运作和教育模式都具有关键作用。
一、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
科举考试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西周的乡举里选,汉代的察举成为后世科举制的初始形态。到隋炀帝时期始建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创立。唐朝是科举制的完备时期。宋代科举制由原来的二级考试制度发展为地方乡试、礼部省试和殿试三级考试制度,三年一大比,是科举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阶段[1]。经历了唐朝的奠基,宋朝的改革,科举制发展到明朝进入到全盛时期,考试取人已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清代科举集前代之大成,已发展到相当完备的程度。
二、古代科举制的利与弊
科举制千百年来被世人议论纷纷,褒贬不一,历史上也曾有过废与不废科举之争,都是因为科举制犹如一柄双刃剑,有利也有弊。
(一)古代科举制的利
(1)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公平、公正、合理的表象。
(2)使全社会形成一种积极向学、重视读书的风气和传统
(二)古代科举制的弊
(1)科举考试内容重人事轻技术,重人文学科而轻自然学科,使得士人知识结构狭隘、目光短浅、能力单一
(2)科举考试使社会上形成了读书至上论同时也造就了一批无用的读书人
(3)科举制使教育、读书功利化
三、科举制与公务员考试制度的联系
科举制与公务员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首先,古代科举几乎是全中国读书人进入仕途的唯一途径,除此以外别无他途,从而造成了社会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而现代社会青年学子报效祖国的途径绝非仅有当公务员一条,他们还可以通过其他各种方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绝非古代科举制度那样的独木桥。
其次,从内容上来看,都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文化水平、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等,从而能够保证把最优秀的人才延揽进统治阶层,最大限度地维护对国家的高效管理。不同的是古代科举考试的内容相对单一甚至有点刻板,所有读书人只能把学习的内容限定在统治阶级指定的反映儒家思想的四书五经上,考试的题目也只能出自四书五经之中,经过年复一年的重复考试,已经无任何新意而言[2]。
最后,从考试的形式上看也大有可商榷之处。科举制所有文章必须以所谓八股的形式来表现,对文章的结构、字数等因素都有严格的限制,严重束缚了考生的思想,最后把本来严肃的考试变成了一种文字游戏。现代公务员制度从考试内容上看则有了很大改进,一般采用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加申论的考试模式,将主观题型和客观题型结合起来,并将测评结果通过分数的方式进行量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主观性,有效地保证了考试的选拔性。
四、公务员制度对科举制度的借鉴
(一)考试资格平等
科举制度允许士人自我推荐,自由报考,在最大范围内为士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但是公务员考试报名和录用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域和身份的限制。这不仅损害了考录的公平性,而且还成为某些考试中应考者来源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使得选拔人才的视野略显狭窄。
(二)考试过程平等
科举考试在以下方面值得肯定:其一,建立完善的主考机构和考试官员队伍。其二,建立严格的考场制度。贡院内实行搜检和巡查制。其三,实行密封、誊录制和对读制。其四,实行锁院和别头试,建立回避制度。从公务员考试体系的组织管理看,远没有科举时代缜密,缺乏应有的对考试的全过程的监控、回避制度。
(三)考试评判平等
唐代进士科举考试诗赋已有了明确的文体格式规定,作为规范评判试卷的依据。明经科则以孔颖达的五经正义为考试依据。从北宋王安石的经义式到明洪武八股文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一个从对科举内容和评判标准的首次划定到对科举内容和评判标准程式化的过程,其中反映了科举考试向着标准化考试迈进的历史进程[3]。当今的公务员考试评判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面试这一环节上,内里存在许多主观因素,缺乏客观和科学的评价标准。
(四)录用平等
科举录用的基本原则是一切以程文为去留。自宋代科举考试建立了弥封、誊录、对读制以后,特别强调了录取标准的客观性和规范性。通常选拔官员是以科举登第的顺序依次录用,以明清为例,进士分作三甲放榜,一甲三名中,状元授以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以翰林院编修。而目前公务员录取却并未完全按照从高分段到低分段依顺序录取,个别地区和部门实际上早已内定了人员,与考试的名次并不相符。这些人为操作行为,都使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录取的原则流失于形式,考试录用的信誉在社会中大大降低。为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保证考试方法和内容的技术处理客观、公正,还须在考前对考试方法、内容进行技术测定,以保证考试的有效性。
五、结语
现代公务员制度和古代科举制度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传承关系,同时现代公务员制度又将古代的科举制度进行了现代性创新,使之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如果现代公务员制度更能健全考试制度和法规建设,使考试录用更加公平,将可以更多地调动传统制度资源,为真正实现公务员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提供现实观照,从而更有利于选拔出国家所需要的优秀管理者。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 1] 任爽, 石庆环. 科举制度与公务员制度———中西官僚政治比较研究[ M] .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1.
[ 2] 李和中. 比较公务员制度[ M] . 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3.
[ 3] 吴敏. 民主探索录[ M] .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