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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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喜欢独行的背包客。
  我在自西而东地穿越蒙山时迷了路。尽管此前我已经来过两次,尽管这条线路在国内数百条户外徒步线路中不值一提,根本就没有什么难度和危险,但是,下了一夜的小雨和骤然而起的浓雾还是让我失去了方向。清早,我从露营的帐篷中走出来,发现起雾的时候倒是没有担心和着急,我知道在初秋的蒙山里,下雨是经常的事,雨过之后起一阵子雾,更是自然而然,只要等太阳一出来,让阳光和山风一掠,雾便如同秋风落叶一扫而光。因此,我就取出一桶方便面,用燃气炉煮好,呼呼啦啦地吃了下去,然后收起帐篷准备开拔。只是,当沉甸甸的登山包背到肩上時,那浓稠得似乳汁一样的雾仍然没有散开,非但没有散开,已经停了的雨又零零星星地下起来。我知道只要雨不停,雾就不能散去。但是面对此情此景,我仍然没有着急和慌乱,两次穿越蒙山的经历虽然不敢说闭着眼睛都能走通,却是信心满满底气十足的。
  已是早晨七点钟,我没有等到雾散之后再动身,我将登山杖持在手中,沿着山路向前走去。
  从我露营的大天崮到天蒙峰,是蒙山穿越线路中较为险峻的一段,山顶似是房屋的脊背,长长而又狭窄,脊背的两边则是万丈悬崖,稍不留神就有可能滑脱下去。但是危险是对于那些没有多少户外经验的驴友们来说的,对于我这个资深的老驴,就不值得一哂了。而且这条线路虽然不是国内有名的经典线路,却是驴友们经常光顾的,特别是周边那些城市里的户外俱乐部,几乎每周都有驴队前来活动,路都让大家踩踏了出来。
  雨还在零星地下,雾仍然没有散开,视线所及,还是白白茫茫。我背着登山包继续前行,不知不觉就行走了一个来小时。再向前行走约十来分钟时,我猛丁里站住,眉头不由皱了起来。我忽然觉得情况有些不对。按照常理,走到这个光景时,我应该来到一个叫摩天顶的地方。那个叫摩天顶的地方应该全是裸露的岩石,而现在,我脚下走的路却是一条土路,路两边生满一种叫覆盆子的植物,它们的藤蔓拖出很长,将小路完全覆盖。我只好不时地用登山杖将其挑开,才能得以通行。尽管如此,藤蔓上的刺还是在我手上留下好几道划痕。我在前两次的蒙山穿越中,并不曾遇到如此大面积的覆盆子,嘴里便不由叫了起来,糟糕,我可能走错路了!我一面叫着就将登山包放下,取出指南针进行辨别。刚把指南针在掌中放平,就知道自己真的迷路了。从指南针所指的方向看,我是走向了南。如果继续朝南走,会走到蒙山的另一个主峰龟蒙顶。但是,龟蒙顶虽然也属于蒙山的范畴,却不是我要去的目的地。
  没有任何犹豫,我立刻调转脑袋朝回走。还好,我只是错走了一个来小时,加把劲儿,找到正确方向,按原定的计划到达一个叫百花峪的小村子露营完全有可能。
  我加快了步伐。
  却就在这时候,一件事情猝然发生。
  当时我正在攀爬一段裸岩,大概爬到祼岩的半腰处时,忽然听到呼隆隆的一阵大响,如同滚石擂木,一个黑乎乎的怪物自上而下地向我冲将过来。我虽然有着十多年的户外经历了,连喀纳斯、墨脱、四姑娘山等险恶线路都穿越过,却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情况。尽管后来通过回忆和判断,那是一只受惊的黑山羊,当时的我却吓得不轻。当那怪物就要撞向我的时候,我不由发出啊呀一声大叫,本能地向一边躲闪。这一躲闪,我就从那裸岩上滑了下来,接着沿着山坡翻滚而下,最后重重地跌入一条深深的山沟中。
  事后我知道,救了我一命的,应该是肩上背的登山包。它在我跌入深沟,与一块巨石相撞的时候,阻挡在了中间,让我的肉体没有同那巨石进行零距离接触。不过,我身上已经有多处跌伤,脸上还让荆棘划出一道大口子,有鲜血哗哗地淌出来。更为糟糕的是,我的脚踝受伤严重,肿起来老高,挣扎着爬起来试图行走时,难忍的疼痛让我跌坐在地上。
  脚踝受伤是背包客的大忌,如果不能行走,困在深沟之中意味着什么,我自然一清二楚。我焦急起来,想起自己有可能性命不保,不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不过,我很快就把眼睛睁开了。我知道不能坐以待毙,腿不能直立行走,就是爬也要从这里爬出去。而蒙山虽然是座很大的山,在那些沟沟壑壑中,却是有许多人家居住的,只要走进一个小村庄,哪怕是遇到一个放牛羊的,都能得救。我打开登山包,取出随身带来的药物将伤口处理一下,准备沿着深沟向下爬。咬着牙关刚爬行了不到三米,一抬眼时,竟然看见一位姑娘从不远处的松林中闪了出来,拿黑黑亮亮的眼睛在望我。
  姑娘约十八九岁,穿件红色的衣衫,扎一对齐肩短辫,臂弯里挎着一只用荆条儿编织的小篮子。姑娘在望我,我也在望那姑娘。我不相信自己会如此幸运,会轻而易举地就遇到了人。我大喜,正要开口向她求援,她已经来到了我面前,并且率先开了腔。
  姑娘说,你是干啥的,咋在这儿啊?
  我忙道,我是从济南来的驴友,来这里爬山的。
  她望着我脸上的伤痕道,你怎么伤着了?咋淌了这么多血呢?
  我便将自己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我一面说着一面试图站起来,但是脚踝的疼痛还是让我咧开了嘴,并且失去重心朝一边倒去。姑娘忙伸手扶住了我,道,俺家就在沟那边,你跟着俺回家,找俺爷爷给你治治就好了。
  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唯有感谢而已。只是如何走到姑娘住的村子,却成了摆在面前的大问题。
  姑娘笑笑说,你不能走了,俺就找个人来背你吧。
  姑娘说着不等我反应,便轻灵地跳上旁边的一块大石头,手在嘴上团成个喇叭状,对着山野发出了布谷鸟的叫声。布谷鸟的叫声还没有落音,马上就从远处的山野中传来两声回应。那回应同样是布谷鸟的叫声。姑娘听到回应,便从那块大石头上跳了下来,对我说,行啦,一会儿就有人来帮忙了。她说着,掠了一下搭在脸上的一绺黑黑的头发。
  我不太相信几声布谷鸟的啼鸣就会将人唤来,便拿了眼睛四处张望。不一会儿,果然就看见不远处的崖畔上,探出一个小伙子的脑袋。小伙子的一双大眼睛冲着我们眨了眨,马上似一只猴子,扯着树枝,攀着岩壁,十分灵捷地从上面跳了下来,站在了我们面前。我打量小伙子,也是十八九岁的模样,穿件红背心,推个光葫芦头,一对特别显眼的招风耳生在脑袋的两侧,似是两只鸟翅膀。小伙子望眼那姑娘,又来望我,眼眨了几眨就明白了什么,一下腰就要来背我。我见他瘦巴巴的很是单薄,担心他是否能背得动,他却非常轻松地就将我背了起来。   沿着沟畔的小路走,我们很快就出了那条深沟,攀上了一座馒头状的小山冈。
  实际上,当姑娘出现在我身边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浓稠的雾也渐渐地散开。当小伙子将我背上那山冈时,一颗太阳悬在头顶,早将山野照得清清楚楚。我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小村庄,那儿正有炊烟在朝天上袅。
  姑娘告诉我,那就是她的村,村名叫做桃花绕。
  在接下来朝村子走的过程中,我不仅知道了那个村子叫桃花绕,还知道姑娘姓伍,叫伍秋月,小伙子姓梁,叫梁山子。山子和秋月不在同一个村子住。山子的家住在另一条山沟中,那个村子的名字叫梨花绕。山子是个放羊的,天天赶着羊群在山里转。秋月则是进山采蘑菇的,她臂弯里拐的那只篮子内,就是她采到的蘑菇。鲜鲜的,黄灿灿。一面走着,我都能闻到蘑菇所独有的香味儿。
  山子背着我走得还是很轻松,一会儿就从坡岗上走进了沟中。这条山沟似乎比我遇险的山沟还要深,还要大,沟中遍布着巨大的石头,有水哗哗地在沟中流淌。通向村子的小路就在沟中绕来绕去。眨眼的当儿,就到了村口。我在小伙子背上看那村子,只有五六户人家,家家都是石头屋,石头院,房前房后无一例外地生长着一丛一丛的绿竹。
  十多年的户外驴行,我去过无数小村庄,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古朴,如此静雅,又如此美丽的小村子。我一面在心里感到惊奇,一面在嘴里叫着好时,已经进了姑娘的家。小伙子将我放下,擦把脸上的汗,就马不停蹄地去山里照看他的羊去了。姑娘则将我安顿到床上,对我道,你先在这里等一等,我去喊爷爷来。说着出了门。
  姑娘似乎刚出门,就将她的爷爷喊了回来。是个八九十岁的老汉,一嘴雪白的胡子,满脸刻满了密密的皱纹,眼神看上去还很好,炯炯地闪着亮光。
  老汉显然已经知道了我的伤情,一进门,便从屋墙上取下一大把草药,交给秋月去煎,然后让我脱下鞋子和袜子查看伤情。他用手在我的脚踝处按了按,道,没事,扭着筋了,一会儿就好。
  我知道脚踝受伤虽然是轻伤,如果痊愈也不是简单的事情,老汉说一会儿就好,我便觉得有点儿悬。正在那里怀疑的当儿,姑娘已经将药煎好,放进一个陶制的盆子里,热腾腾地端了过来。老汉用手试了一下水温,略等了一等,再试了一下,便将我的脚放了进去。老汉的手同时也伸入盆中,在不停地揉搓我的脚踝,还不时地猛掐一下我的脚后筋。当瓦盆里的药液渐渐变凉的时候,老汉站起身,对我说道,行啦,你起来走走试试吧。尽管我不怎么相信,还是穿好袜子和鞋子,小心地从床上下来,试着走了几步。让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我的脚竟然真的恢复如常,没有了丝毫的疼感。
  我高兴得叫了起来,哎呀,真是太神奇了!
  那老汉冲我微微地一笑,嘴里不知什么时候含起了一支長长的烟斗。
  秋月姑娘则一脸骄傲地道,怎么样,俺没哄你吧?
  我完全是发自内心地说,太谢谢你们啦。
  时间正好是中午时光,此时动身,如果抄一条近路,是完全可以在天黑之前走到那个叫百花峪的小村子的,但是我没有马上就走,我把原定的计划取消,决定在桃花绕住上一夜,第二天再出发。我之所以做出如此决定,是因为我对这个小村子,对秋月姑娘和她的爷爷产生了兴趣。我想了解一下他们,想知道他们在这个小山村里有着怎样的生活和故事。我的职业是一位作家,除了户外驴行,所有的时间几乎全部呆在那个叫济南的城市里,面对着电脑写一种叫做小说的东西。自从我成为一名驴友后,我的写作题材有了新的拓展,那就是将驴友们的故事和户外见闻搬进了小说中。到现在,我已经写了七八篇类似的作品问世了。
  听说我要留在村里住一夜,秋月与她的爷爷都很高兴,特别是秋月,高兴得好似家里来了个什么亲戚,眼里闪着光,嘴里总是有嘎嘎的笑声发出来。她的笑就让我想起《聊斋》里的那个婴宁。婴宁就爱笑,总是哧哧地笑个不停。那个婴宁不仅爱笑,也相当美丽,否则也不会把富家子弟王子服给迷倒。秋月姑娘同样很漂亮。她的漂亮还不同于那些城里姑娘。城里的姑娘是摩登的,是靠化妆品粉饰出来的,她却是纯朴的,天然的,本真的,似一朵野花鲜灵而又灿烂。
  午饭自然是在秋月家吃的,几样绿鲜鲜的小菜,一碟油炸小河虾,还有她刚从山里采来的蘑菇,让我吃得大快朵颐,赞不绝口。
  老汉说,不知道你来,没有准备,就将就着吃吧。下午让秋月弄点野味儿,你好好尝一尝。
  我说,生活在城里的人,哪里吃过这种原汁原味的绿色食物啊!
  秋月说,这是俺们的家常菜呢,你若是尝了俺们这儿的野味儿,怕是要住下来不走了呢。她说着又是嘎嘎嘎地一串笑。
  在吃饭的过程中,我同秋月姑娘和她的爷爷聊着家常,便知道秋月家祖辈就住在桃花绕,都住了七八代了。只是因为村子太过偏僻,交通不便,现在大家都陆续地搬到了山外。秋月的父亲和母亲也搬到了山外,因为爷爷死活不肯离开老地方,秋月才留下来陪爷爷。
  村里其他五六户人家,也都是此类的情况。
  我对秋月说,天天生活在深山里,你不觉得冷清?
  秋月对我说,俺不觉得冷清。
  我又对秋月说,就不想到外面去看看?
  秋月对我说,俺不想到外面去看看。
  我很是奇怪,也很是不解。据我所知,现在农村里的年轻人,哪个不一门心思地想着朝城市里跑啊?怎么秋月姑娘偏偏与大家不一样呢?我张嘴还想说什么时,却冷丁里卡了壳。我忽然想起自己来,想起我十多年的户外驴行。我之所以选择了户外,选择了大山,选择了一个人独行,不就是厌恶了城市的喧嚣与嘈杂吗?不就是腻烦了城市的污浊与肮脏吗?这个叫桃花绕的小山村,躲在大山的怀抱里,远离嚣尘,遗世独立,村边有绿水潺潺,院里有树木掩映,古朴而又宁静,原始而又美丽,不正是自己向往的地方吗?我忽然理解了秋月,便不再吭声。
  午饭吃过,陪着老汉品了一会儿香喷喷的蒙山茶,见秋月姑娘拐起篮子要去山里采野味,我便急忙跳起来,跟在了她后面。   两人出了村,沿着那条哗哗淌水的山沟朝深处走。路还是在深沟中左拐右绕,有些地方要踩着水中的石块,一跳一跳地走,才不会湿鞋子。走在前面的她,就似一只矫健的梅花鹿,蹦来跳去,浑身都挥发出蓬蓬勃勃的生命力。我虽然是个资深的老驴,如此的路况经常走,因为出门时没有拿登山杖,走起来便有些艰难,特别是走水中的石块时,便要摇摇晃晃,掌握不好平衡,有好几次都跌到了水中。看我一副狼狈的样子,她就会嘎嘎嘎地笑,把苗苗条条的腰肢笑得弯弯。
  我故意装出生气的样子瞪她一眼说,笑什么笑?
  她说,怪不得要从山上摔下来呢,咋这么笨哩?
  我故意夸张地叹息一声说,唉,还不是老了呗,若是和你一样年轻,才不会摔倒呢。
  她撇我一嘴道,你有多大?
  我说,我儿子都和你一样大了呢。
  她撇着嘴表示不信,我便掏出手机,划开屏幕,找到儿子的照片让她看。她凑了过来,将眼睛盯向手机。在看了我儿子的几张照片后,才知道我没有说谎,冲我吞了吞舌头道,真看不出来哩,俺还得管你叫叔叔哩。她说着,又是一串脆脆的笑。
  两人一边儿说着话,一边儿笑着,一边儿向前走着时,我忽然看见旁边的山岗上,有个人在向沟中探头探脑,仔细一看,突然就认出来,正是背我下山的那个叫山子的小伙子。我不由停下脚步,向他招了招手。秋月自然也看见了山子,就见她下巴一抬,小鼻子一哼说,狗小子,滚远点儿好不好?
  我很是奇怪,不明白她为什么用如此的态度对待他。
  秋月仿佛猜出了我的心思,还是一哼鼻子说,这个山子人不大,鬼心眼儿可不少呢,只要俺一进山,他就盯着俺不放呢。
  我看看这个秋月,又瞧瞧那个山子,眼珠儿一转,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两人都十八九岁,都生活在大山里,两人一个是少男,一个是少女,那山子一定是喜欢上秋月了。我如此想着就开了腔,开门见山道,山子是不是喜欢你,想娶你做媳妇啊?
  秋月撇着嘴啐,他想得美!
  我说,山子可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呢。
  秋月又撇着嘴啐了一下,并没有说什么。可以看出来,她的腮上飞起了一抹淡淡的羞红。
  说着话的时候便来到了山沟的极深处。到了山沟的极深处,天地竟然变得开阔起来,只见高山的环抱中,有一片平展宽敞的地带,那儿除了生长着一些绿草和野蒿外,就是各种各样的树木。那些树木有的数人合抱不过来,有的挺挺拔拔,参天之高。所有的蒿草与树木,都无一例外地枝繁叶茂。秋月忙活起来,她从一棵老桑树上采下几朵金黄色的蘑菇对我说,这是桑菇,天下的蘑菇没有哪一种赶上它更香呢。我伸过鼻子闻了一下,果然有一股特别的香味儿沁入肺腑,不由叫了起来,怎么还有这么香的蘑菇啊?
  她一脸骄傲地道,俺们这儿好东西多着呢。
  姑娘說着又从篮子里取出一把小铲子,在一片黄土堆上铲挖起来。一会儿,就从土中捉到了几条手指那么大的金黄色虫子。我叫道,这是什么啊?
  她道,黄虫。
  其实,黄虫我是吃过的。小时候去姥姥家,姥姥家的山里就有黄虫。那是一道绝对的美食,从山里捉回来,油锅里一炸,香香酥酥,好吃至极。只是,现在黄虫差不多已经绝迹,我都三十多年没有见到了。姑娘一气捉了二十多条黄虫,便不再继续捉,带着我继续向沟的深处走。跳过一道流水的小河沟,绕过一块大石头,在一棵又高又粗的大树下站了下来,然后抬头朝树上张望。我紧紧跟着她走过去道,你看什么呢?
  咱们的最后一道野味就在树上哩,你瞧!她用手指着树的顶部对我说。
  我顺着她的指引向树顶望去,就看见在上面的一个枝杈上,吊着一个葫芦似的蜂巢。巢上还有马蜂在那儿出进。我知道蜂蛹是一道上好的美味,便叫道,这么高的树,怎么上去啊?再说了,让蜂子蜇着可怎么办?
  她没有回答我,顺手揪下一片草叶儿,放在口中吹了起来。那普普通通的草叶儿,竟然发出了嘹亮的哨音。她吹哨子的举动,就让我想起上午与她相遇时,她跳到大石头上发出的布谷鸟的叫声。她发出布谷鸟的叫声,唤来了一个叫山子的小伙子,将我背回了村。她现在用草叶吹出嘹亮的哨音,呼唤的又是谁呢?我正在那里猜测的时候,竟然看到不远处的草丛中,悠地跳出一个小野物,向我们奔跑过来,到了我们身边,蹲在一块石头上不走了。我见那野物比狗要小一些,比猫则大一点,似狗但不是狗,像猫又不是猫,尽管我去过数次动物园,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的野物。
  我叫了起来,这是什么啊?
  姑娘说,獾。
  我知道獾是野生动物,最是胆小怕人的,怎么会在姑娘的哨音中,如同豢养的宠物一般被呼唤出来呢?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疑是走进了童话里。我自然更知道,童话里的事情是根本不存在的,便瞪大眼睛叫了起来。
  姑娘一脸骄傲地说,它是俺的朋友呢。
  我更奇怪了,道,一个野物,怎么和人是朋友呢?
  姑娘道,怎么就不能和俺是朋友呢?山里的好多野物都和俺是朋友呢!
  姑娘说着招招手,那獾竟然跳了过来,到了姑娘的脚下。姑娘便用手摸了一下它的小脑袋,抬手朝树上的蜂巢一指道,小胖,俺家来客人啦,你得帮俺把它弄下来哩。
  让我更为惊讶,更不能相信的是,那獾似是听懂了一般,竟然嗖地一下向那树上爬去,一会儿便跃到树顶,将那蜂巢叼住,从树上跳了下来。当姑娘从那野物口中接过蜂巢,当那野物完成任务,没入草丛之中的洞穴时,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真是太神奇、太不可思议了!
  秋月姑娘和她的爷爷招待我的晚餐,就是从山里采来的这三种野味。
  那野味的美口,我都无法用语言来描说。
  晚餐过后天就黑了下来,小山村里本来就黑得早,又没有通电,天一上黑影,大家所做的事情就是睡觉。我在院子里搭好了帐篷,当秋月和她的爷爷熄灯入睡的时候,我也钻进了帐篷内。不过,半天过去,我没有睡着。想起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我觉得似是梦境一般,有点儿不怎么真实。后来,到底是折腾了一天,累了,而明天还要继续我的穿越之旅,便强制着自己不再乱想,慢慢地睡了过去。   醒来时天已经大明,还没有从帐篷中钻出来,我就知道是个阳光灿灿的大晴天。如此的好天气,对于一个驴友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的。我迅速地将冲锋衣穿好,从帐篷中走了出来。
  一走出帐篷,我呆若木鸡。我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昨天这个叫桃花绕的小村庄,还是美丽古朴而又充满生机的,怎么一夜之间在我眼里竟然成了废墟!那些小石屋全部坍塌,那些农家小院全都长满了蒿草,房前屋后的翠竹与绿树,有的枯死,有的倒掉,看那荒芜破败的样子,已经若干年没有人居住了。秋月家同样如此,坍塌的屋墙上结着蛛网和苔藓。秋月和她的爷爷早不知所踪,一只长尾巴的小兽悠地一闪,钻入石缝中去了。
  我不由叫了起来,天啊,这是怎么回事啊?
  我不由又叫了起来,天啊,到底是怎么了啊?
  我以为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揉了一下再次去看。我的目光所见,还是一片废墟,依旧是一派荒芜。蓦地,我便想起了《聊斋》里发生的那些故事。而且,我忽然想起来,在《聊斋》故事中,就有一位叫伍秋月的女鬼!难道我就似《聊斋》中的某个书生,遇到狐仙或者鬼魂了?但是,我是个有着大学文化的作家,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不相信有鬼狐之说的。遇到狐仙与鬼魂,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那么,我是不是似网上流行的那些穿越小说所写,在失足滚下山沟后,让我发生了一次穿越?我是在穿越中遇到了秋月姑娘,是在穿越中来到了这个叫桃花绕的小村子?然而,信仰唯物主义的我,自然也是不会相信有穿越之说的。只是,如果不是遇到了狐仙和鬼魂,如果不是发生了一次穿越,那么我所遇到的事情,又怎么解释呢?我呆立在一片废墟中,瞪圆了眼睛,张大了嘴巴,久久地没有动。不知过了多久,当又有一只小兽在草丛中一闪而逝时,我的毛发便不由得倒竖了起来,浑身悚然一抖,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管怎么样,我知道自己是遇上诡异和鬼魅的事情了,我明白自己眼下要做的事情应该是马上离开。
  我跳了起来,迅速地收起帐篷,将登山包背在肩上就朝村外逃。还好,有登山杖支撑,一夜的睡眠让我体力恢复,很快,我就逃出了那片废墟,攀上了村子旁边的一座山冈。到了山冈的顶部,我才停了下来,半天过去,心还怦怦直跳,嘴里也吁吁地喘个不停。不过,毕竟是逃出了那片废墟,我的胆子略壮了些,就在那里一坐,回头向山下望去。在我的视线中,昨天还是炊烟袅袅的村子,仍然是一片没有生机的废墟。
  真是见鬼了!我在心里说着,竟然看见在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上蹲着一个汉子。那汉子也似一块大石头,蹲在那儿一动不动。在最初看到那汉子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以为又遇到了狐仙或鬼魂。但是很快我就把心放了下来,我看出来,汉子是个放羊的,他的怀里抱着一根鞭杆子,一群羊正在不远处埋头吃草,发出咩咩的叫声。而我的头顶上,则是初秋时节高照的艳阳,还有它们洒下来的灿灿光芒。我清楚,无论狐精还是鬼魂,是不敢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现的。我的胆子大了起来,朝那汉子走了过去。
  汉子有四十多岁,或者更老一些,脸膛黑黑,嘴唇厚厚,一副山里人憨厚朴实的样子。我管他叫了一声大哥,就迫不及待地向他提起了山下那个叫桃花绕的小村子。
  那汉子道,那是个没人住的村。村子里的人搬走的搬走,死了的死了。
  我说,昨天村子还好好的啊!还有人住呢,怎么忽然就成了废墟呢?
  那汉子怔了怔,拿眼狐疑地望着我,慢慢摇了摇头道,不可能。村子已经二十多年没有人住了。我目瞪口呆,不由就把自己怎么摔进山沟,怎么遇上了秋月姑娘的事情告诉了汉子。汉子的表情越发变得狐疑,拿眼怪怪地盯了我半天说,你八成是遇到鬼魂了。汉子接着又说,村里是有个叫秋月的姑娘,可是她二十年前就死了。
  死了?我叫了起来,她是怎么死的啊?
  汉子脸色变得很难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道,她到城里去打工,就死在那里了。
  我瞪大眼睛说不出话。想起昨天与秋月的相遇,身上不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里想,如果汉子说的事情是真的,那么,我所遇到的那個叫秋月的姑娘,还真的是个鬼魂了。不由得,我就又想到蒲松龄在他的小说中写的那个叫伍秋月的女鬼,还有她与高邮人王鼎发生的那场人鬼恋。然而,毕竟我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有鬼魂之说的。因此,对汉子的话我有点半信半疑。我清了清嗓子,想继续同汉子聊下去,探究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那汉子却现出一脸的木然,不再理会我,默默地吸起了烟斗。尽管如此,我还是朝他身边凑了凑,开了腔。我多了个心眼儿,先丢下伍秋月,和他聊聊家常,套套近乎再说。我道,大哥,放了多少只羊?
  五十六。汉子面无表情地说。。
  怎么不到外面打工呢?我随即问。
  汉子看了我一眼,没有开腔,脸色又变得难看。
  我想起秋月就是因为外出打工才丢掉了性命,知道自己说出了人家不愿意听的话,便半天没有吭声。不过,后来,我还是又试探着同他聊了起来。我说,大哥,今年多大?
  四十二。
  家住什么村?
  梨花绕。
  梨花绕?我叫了起来。我猛地就想起了昨天那个背我下山的小伙子,我记得他的名字叫梁山子,他的家住的村子就叫梨花绕。我忙说,昨天,我还遇到一个放羊的小伙子,他的名字叫梁山子,就是梨花绕村的,你知道他的情况吗?
  那汉子怔了一下,突然把眼睛直直地盯向我,道,你怎么知道他?
  我说,昨天,是他把我从山上背下来的呢!
  那汉子用一种怪异的目光望着我,却没有再吭声。突然站起来,将我在那里一丢,管自朝山坡上的羊群走去。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回答我的话,更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离我而去,我坐在那里瞪大了眼睛,嘴里不由叫起来,大哥,你怎么走啊?他并没有回应我,仍然管自朝羊群走去。我便锁起眉头,将目光追在了他的后背上。他是光着脊梁的,后背有些弯,我顺着他突起的脊柱向上看,突然,我瞪大了眼睛,看到了他的两只耳朵。我发现,那两只耳朵竟然是一对招风耳,那招风耳特别大,特别的醒目,似是一双大鸟的翅膀。
  责任编辑:刘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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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时代下的文学变异是缓慢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年终总结式的批评毫无意义。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不取决于该年度在一段同质化的时间之流中的特殊性,而在于它本身是对当下文学创作进行初步经典化的过程。2018年很难说是一个中篇小说丰收的大年,但文坛上仍然涌现出不少优秀的作品,它们或关注现实、或拷问灵魂,主题多样,风格各异,共同丰富着2018年的文学版图。  一、体制之殇与文化之累  “官場”作为叙事对象对中国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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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 活  老家有个习俗,家里死了人,出門那天或三年祭日都要给亡人送纸活。有钱人家送纸扎的厅房、车马、牛羊、摇钱树、聚宝盆、丫鬟仆女……应有尽有;贫穷人家也要多少扎上几样,诸如手推车、锅碗瓢盆之类,以表祝愿与孝心。到了墓地,他们以焚烧的方式将或多或少的纸活臆送到阴间去,来祈求亡故的亲人能享用这富贵荣华。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靠纸活营生的人就能代代沿袭。每逢有人病逝,纸活匠就拿几张草纸抢先上门吊唁,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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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一干诸如雪晴、雨嫣、美媛之类的名字当中,叶子这名字很容易脱颖而出。叶子就是因为她的名字而引起我的注意的。  那晚上我喝多了——尽管事后我并不想承认,但跟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我没有断片,甚至对于当晚发生事情的很多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那天的宴席有些四不像,参加人员很多都彼此不认识,主题也比较松散。当然最大的主题还是跟我有关系。宴会的东家此前托我这个芝麻大的小官办了点事,而我又恰好给他办成了,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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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当女儿把获奖照片拿出来的时候,爷爷奶奶、外公、丈夫都欢欣鼓舞,带着讨好的神情、满怀喜悦地祝贺,只有罗春梅和母亲在陪着尴尬笑,笑里有很多苦涩和心酸。当然,两个人的心事,在一大家子精神亢奋的人面前,显得可有可无。这种心酸或者苦涩虽然已经尘封,但是女儿的获奖,如同一个久经沙场的医生,把这块已经钙化结茧的伤疤撕裂开来。  女儿小燕子特别兴奋,一到家就叽叽喳喳叫个不停,跟农村屋檐上的小燕子差不多。这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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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擅长把一些庸常的生活片段赋予闪光的灵魂和有颜色的旋律。不仅看到普通人的处境,还可以洞悉那些困境里的挣扎。好的小说家,不仅仅是讲故事的人,而且能够给出故事的内在逻辑,包括历史规律,哲学本质,以及时代判断。从这意义上说,我不喜欢没有价值立场的作家。本期谈到的三篇小说有相关性,三位作家对生活的感知都是小中见大,平中见奇。另外,罗伟章是我特别欣赏的当代作家,念是我喜欢的一个词,蛇行入草的古典理想真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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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立行走、躺着睡觉、能制造并使用工具、有语言文字的“人”,是地球上最智能最高级的物种。人性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是无穷的,往往超出人的认知和经验边界。中外文明史上某些帝王的荒淫和凶残、无数次战争中的杀戮和挞伐,凸显出的那些光怪陆离的人性景观令人瞠目。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发现:一个地位崇高、和蔼可亲、令人尊敬的人,有可能是私生活糜烂的色情狂;一个看起来美丽、优雅、高贵的女人,有可能是蒙昧无知、趣味粗鄙、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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