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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出炉的上半年宏观经济数据表明中国经济已经走出金融危机的影响。但下半年经济可能呈现下行的趋势,这乃是经济刺激政策逐步退出所蕴含的“风险”。刺激退出政策展开的同时,经济下行的预期和压力随之凸显,表现为温家宝总理所说的宏观调控中的“两难问题”。
“两难问题”反映的实际上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与“即期需要”之间的冲突,同时复杂国内外经济形势让“长期”与“即期”冲突的范围扩大、不确定性增加。长期中只有致力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才能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但调整和升级短期中又可能造成结构性的失业及增长失速。
解决“两难问题”,根本上要求选择与“长期目标”兼容的手段满足“即期需要”,注重把握变革过程的过渡平稳性。为此,重视中国这些年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积累的“制度红利”,从中获取能够支撑长期经济增长的思想支点,对于应对经济下行具有特别的意义。
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是市场化改革和体制变迁赋予我们的第一项制度红利。所谓企业家精神,就是通过艰苦工作、千方百计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并获得更大利润的执著追求,并且在此过程中,在“看不见的手”指引之下,企业的境况得以改善。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化改革以来,第一次提出要搞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民,第一个在国有和集体体制之外做买卖的个体户,第一个从科研单位中走出来试图将科技发明商业化的科学家,第一批从政府常规事务中抽身搞科技园区的公务员,都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
从土地或身份束缚中解放出来的众多遵守纪律、训练有素的劳动者,也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红利。同样的人口“蓄水池”,不同制度下可能是一潭死水,也可能成为滋润万物的一渠春水。中国自古以来人口众多,一些制度下,人们“无知无欲”,另一些制度下,人们“磨洋工、吃大锅饭”。但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户籍制度上捆绑的利益日益松动,人口流动便利化制度的不断进化,让越来越多的原本所谓“富余劳动力”在农村之外的新天地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保护与尊重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红利之三。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表面上看,是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放出”、“让渡”或“再造”了市场和市场主体,实际上市场的倾向或规律从来没有消失过,只是因为外部的压抑出现了扭曲的表达。政府之作为,本质上是恢复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规律的尊重,让市场力量正常地表现出来。当然,也逐渐形成了日益精湛的宏观调控技巧,在相当多的复杂形势下,政府的宏观调控成为社会经济遮蔽风险的有力手段。
之所以提出前面三项,除其重要性之外,还因为中国经济在享受这几项重要的“制度红利”的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制度负债”的倾向,值得关注。
例如,一些企业家开始谋求“钱权交换”、暴力垄断等方式带来的以“降低资源利用效率”为代价的个人,暴利,大量资金成为房地产、证券等市场上的投机力量;现有的户籍制度、教育制度、企业制度也越来越无法提供充足的适应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劳动者,出现“用工荒”与“就业难”并存的“悖论”。
更需警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市场主体越来越缺乏应有的温情与敬意,一种把30年改革开发的经济成果悉数归因于当地,政府的英明领导或“主导”的谬见情愫暗暗蔓延,政府扮演直接竞争单位角色得到或明或暗的赞誉。
凡此种种危险倾向,只有通过进一步的改革和有效制度供给才能解决。那种“国家资本主”的宏伟抱负,那些试图将宏观调控作为获利而非避险手段的鸿图大志,或能解决一时的经济下行,却难免陷入饮鸩止渴的困局。
“两难问题”反映的实际上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与“即期需要”之间的冲突,同时复杂国内外经济形势让“长期”与“即期”冲突的范围扩大、不确定性增加。长期中只有致力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才能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但调整和升级短期中又可能造成结构性的失业及增长失速。
解决“两难问题”,根本上要求选择与“长期目标”兼容的手段满足“即期需要”,注重把握变革过程的过渡平稳性。为此,重视中国这些年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积累的“制度红利”,从中获取能够支撑长期经济增长的思想支点,对于应对经济下行具有特别的意义。
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是市场化改革和体制变迁赋予我们的第一项制度红利。所谓企业家精神,就是通过艰苦工作、千方百计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并获得更大利润的执著追求,并且在此过程中,在“看不见的手”指引之下,企业的境况得以改善。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化改革以来,第一次提出要搞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民,第一个在国有和集体体制之外做买卖的个体户,第一个从科研单位中走出来试图将科技发明商业化的科学家,第一批从政府常规事务中抽身搞科技园区的公务员,都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
从土地或身份束缚中解放出来的众多遵守纪律、训练有素的劳动者,也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红利。同样的人口“蓄水池”,不同制度下可能是一潭死水,也可能成为滋润万物的一渠春水。中国自古以来人口众多,一些制度下,人们“无知无欲”,另一些制度下,人们“磨洋工、吃大锅饭”。但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户籍制度上捆绑的利益日益松动,人口流动便利化制度的不断进化,让越来越多的原本所谓“富余劳动力”在农村之外的新天地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保护与尊重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红利之三。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表面上看,是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放出”、“让渡”或“再造”了市场和市场主体,实际上市场的倾向或规律从来没有消失过,只是因为外部的压抑出现了扭曲的表达。政府之作为,本质上是恢复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规律的尊重,让市场力量正常地表现出来。当然,也逐渐形成了日益精湛的宏观调控技巧,在相当多的复杂形势下,政府的宏观调控成为社会经济遮蔽风险的有力手段。
之所以提出前面三项,除其重要性之外,还因为中国经济在享受这几项重要的“制度红利”的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制度负债”的倾向,值得关注。
例如,一些企业家开始谋求“钱权交换”、暴力垄断等方式带来的以“降低资源利用效率”为代价的个人,暴利,大量资金成为房地产、证券等市场上的投机力量;现有的户籍制度、教育制度、企业制度也越来越无法提供充足的适应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劳动者,出现“用工荒”与“就业难”并存的“悖论”。
更需警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市场主体越来越缺乏应有的温情与敬意,一种把30年改革开发的经济成果悉数归因于当地,政府的英明领导或“主导”的谬见情愫暗暗蔓延,政府扮演直接竞争单位角色得到或明或暗的赞誉。
凡此种种危险倾向,只有通过进一步的改革和有效制度供给才能解决。那种“国家资本主”的宏伟抱负,那些试图将宏观调控作为获利而非避险手段的鸿图大志,或能解决一时的经济下行,却难免陷入饮鸩止渴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