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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今年40岁,前妻因病去世。半年前,我认识了一位离异的女子,近期准备结婚,并打算短期旅游。我们双方在申请婚假时遇到了相同的麻烦,单位说我们初婚时已经休过婚假,再婚就不能享受婚假了。还说如果请假,就按事假扣除相应的工资。请问,单位的答复是否有法律根据?
读者程友斌
程友斌先生:
单位的答复是错误的,你们应当享受婚假待遇。《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这里的“其他休假日”就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职工享受婚假三天”。
从法律上讲,再婚应当享有法律赋予初婚夫妇同样的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函[2000]84号)指出:“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你们理应享受法定婚假,单位不得将你们的假期按事假对待并扣发工资,否则,违反国家规定。
编辑赵真
我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今年40岁,前妻因病去世。半年前,我认识了一位离异的女子,近期准备结婚,并打算短期旅游。我们双方在申请婚假时遇到了相同的麻烦,单位说我们初婚时已经休过婚假,再婚就不能享受婚假了。还说如果请假,就按事假扣除相应的工资。请问,单位的答复是否有法律根据?
读者程友斌
程友斌先生:
单位的答复是错误的,你们应当享受婚假待遇。《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这里的“其他休假日”就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职工享受婚假三天”。
从法律上讲,再婚应当享有法律赋予初婚夫妇同样的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函[2000]84号)指出:“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你们理应享受法定婚假,单位不得将你们的假期按事假对待并扣发工资,否则,违反国家规定。
编辑赵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