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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找到多少理由,说服决策者放弃“删稿”的指令,并不是目的,而是要有进一步及时准确的危机分析、研判和应对策略给到决策者,切实帮助解决公关危机,才是更重要的
近期,关于“非法删稿”获刑的话题备受关注,不少公关从业者在震惊之余,也不得不再次思考:“删稿”式危机应对,真的有用吗?如何才能说服决策者放弃“删稿”的指令?
关于这个问题,我曾经专门总结过4点关于“删稿”无用的理由:
1.删除的速度和规模,肯定比不过重新发布;2.等到你完成删除,该看到的人基本也都看到了;3.删除行为本身,可能会成为一个新的危机风险源头;4.删除的资源投入,完全可以用来做更有价值的事。
总的来说,这些角度的考虑还是能够得到大部分公关人和决策者认可的,毕竟,这都是“人人皆媒”整体环境下的现实情况。
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个问题需要换个角度看待,就是关于“不实”信息有没有必要去删,以及是否正当合法的疑问与争论。让很多公关人尴尬、为难的是,自身与企业决策者对“不实信息”的界定,存在巨大分歧。常常有企业的决策者对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大部分属实信息无动于衷,却总能很敏锐地找出一两句话、个别数字,甚至是某些用词的“不实”、逻辑上的“不严谨”,并为之大为光火、大动干戈,进而习惯地指令公关团队“处理”。至于处理的方式,要求媒体改稿、撤稿、致歉,发律师函、威胁诉讼等等,不一而足。
在我看来,正是这种“洁癖”在背后驱动着“删稿”式危机应对的灰色空间。殊不知,任何企业都不是十足完美的,媒体不会只报道企业优秀的一面。企业存在的问题,不会因为媒体报道或者不报道而被掩盖或消失,更不会因为媒体报道的稿子被删除而被掩盖或消失。
更糟糕的是,不少企业决策者还有公关人士忽略了,算法应用普及于媒体内容分发带来的变化。我将这个现象比喻为“内容黑洞”,也是新加入到“删稿”无用理由中的第5点:“你所删除的,也许只是你自己‘看’不到了,网民能看到的,其实更多了。”那么,删稿的意义,只不过继续演绎现代版的“掩耳盗铃”罢了。
除了“内容黑洞”,我还总结了另外三种“黑洞”现象,分别是“技术黑洞”、“价值黑洞”和“节点黑洞”。所谓“技术黑洞”是指舆情监测受法律和道德约束而无法触达的自媒体空间、各种群……而“价值黑洞”主要是指内容所携带的价值观争议,这是语义的多元特征与人的主观表达共同作用形成的,它导致不同的人对同一内容可能会有截然相反的态度。至于“节点黑洞”,侧重于关注企业内部及利益相关方不同节点的协同沟通。比如前些日子有个企业因有员工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而被媒体报道,该企业认为媒体报道不属实,想以声明加沟通函的方式要求媒体撤下报道。我向该企业表达了非常坚定的反对意见并提醒他们,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的同时,开展内部员工和家属沟通是更为紧急和重要的,其次是准备统一的口径以回应其他媒体的采访。这个实例折射出很多企业内部,特别是决策者们公关意识的缺失。
写到这里,必须要强调和正视一点,无论找到多少理由,说服决策者放弃“删稿”的指令,并不是目的,而是要有进一步及时准确的危机分析、研判和应对策略给到决策者,切实帮助解決公关危机,才是更重要的。具体到操作层面的方法选择与尺度把握,很显然,沟通才是正道;也只有沟通,才是公关的本源价值与长线生命力。
王兵
独立智库/首席赋能官创办人
近期,关于“非法删稿”获刑的话题备受关注,不少公关从业者在震惊之余,也不得不再次思考:“删稿”式危机应对,真的有用吗?如何才能说服决策者放弃“删稿”的指令?
关于这个问题,我曾经专门总结过4点关于“删稿”无用的理由:
1.删除的速度和规模,肯定比不过重新发布;2.等到你完成删除,该看到的人基本也都看到了;3.删除行为本身,可能会成为一个新的危机风险源头;4.删除的资源投入,完全可以用来做更有价值的事。
总的来说,这些角度的考虑还是能够得到大部分公关人和决策者认可的,毕竟,这都是“人人皆媒”整体环境下的现实情况。
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个问题需要换个角度看待,就是关于“不实”信息有没有必要去删,以及是否正当合法的疑问与争论。让很多公关人尴尬、为难的是,自身与企业决策者对“不实信息”的界定,存在巨大分歧。常常有企业的决策者对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大部分属实信息无动于衷,却总能很敏锐地找出一两句话、个别数字,甚至是某些用词的“不实”、逻辑上的“不严谨”,并为之大为光火、大动干戈,进而习惯地指令公关团队“处理”。至于处理的方式,要求媒体改稿、撤稿、致歉,发律师函、威胁诉讼等等,不一而足。
在我看来,正是这种“洁癖”在背后驱动着“删稿”式危机应对的灰色空间。殊不知,任何企业都不是十足完美的,媒体不会只报道企业优秀的一面。企业存在的问题,不会因为媒体报道或者不报道而被掩盖或消失,更不会因为媒体报道的稿子被删除而被掩盖或消失。
更糟糕的是,不少企业决策者还有公关人士忽略了,算法应用普及于媒体内容分发带来的变化。我将这个现象比喻为“内容黑洞”,也是新加入到“删稿”无用理由中的第5点:“你所删除的,也许只是你自己‘看’不到了,网民能看到的,其实更多了。”那么,删稿的意义,只不过继续演绎现代版的“掩耳盗铃”罢了。
除了“内容黑洞”,我还总结了另外三种“黑洞”现象,分别是“技术黑洞”、“价值黑洞”和“节点黑洞”。所谓“技术黑洞”是指舆情监测受法律和道德约束而无法触达的自媒体空间、各种群……而“价值黑洞”主要是指内容所携带的价值观争议,这是语义的多元特征与人的主观表达共同作用形成的,它导致不同的人对同一内容可能会有截然相反的态度。至于“节点黑洞”,侧重于关注企业内部及利益相关方不同节点的协同沟通。比如前些日子有个企业因有员工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而被媒体报道,该企业认为媒体报道不属实,想以声明加沟通函的方式要求媒体撤下报道。我向该企业表达了非常坚定的反对意见并提醒他们,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的同时,开展内部员工和家属沟通是更为紧急和重要的,其次是准备统一的口径以回应其他媒体的采访。这个实例折射出很多企业内部,特别是决策者们公关意识的缺失。
写到这里,必须要强调和正视一点,无论找到多少理由,说服决策者放弃“删稿”的指令,并不是目的,而是要有进一步及时准确的危机分析、研判和应对策略给到决策者,切实帮助解決公关危机,才是更重要的。具体到操作层面的方法选择与尺度把握,很显然,沟通才是正道;也只有沟通,才是公关的本源价值与长线生命力。
王兵
独立智库/首席赋能官创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