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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入股凤凰卫视
剑指手机电视
中国移动2006年6月8日宣布收购星空传媒所持有的香港凤凰卫视19.9%股权,成为凤凰卫视的第二大股东。有评论认为,中国移动与凤凰卫视战略联盟的目的是要通过联合开发、销售及提供创新的无线内容、产品、服务和应用,进一步提升中国移动与凤凰卫视各自于移动通信及传媒行业的领导地位。中国移动与凤凰卫视将在移动增值服务领域,在以无线方式提供传媒内容方面进行资源共享,并合作开发产品和服务;在品牌、营销、促销和客户服务方面进行合作及共享。中国移动将在其无线平台上优先并以优惠条件获得凤凰卫视的内容。这将对中国移动的3G战略构成补充,使其用户可以享受更丰富的媒体资源应用与服务。
笔者认为,中移动入股凤凰卫视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为推出3G做准备,向手机用户提供电视内容,即开展手机电视业务。
手机电视
便携、直观、交互的新媒体
所谓手机电视业务,就是利用具有操作系统和流媒体视频功能的智能手机观看电视的业务。一旦电视业务与手机这种同人们生活黏性极高的“带着体温的媒体”结合,人们就能摆脱沙发的约束,极大地释放自身自由度。
手机电视业务有以下实现方式:一种是基于移动运营商的蜂窝无线网络,实现流媒体多点传送;另一种是利用数字音讯广播频谱上的数字多媒体广播(DMB),实现多点传送。其中,DMB技术又分为地面波DMB和卫星DMB,与3G移动流媒体技术共同构成了手机电视的三大技术。
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所开展的是基于无线网络的手机电视,电视节目的传送完全通过现有的2.5G/2.75G网络来实现。建立在中国研发的TD-SCDMA 3G标准之上的流媒体技术是信息产业部所希望的中国手机电视的发展方向。但是,其中也蕴涵着不确定性与潜在的技术风险。中国手机电视业务是2003年博鳌论坛期间首次在国内推出的,目前比较成熟的案例是上海文广和上海移动合作的手机电视业务。
手机电视开辟了一种全新的、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信息传播渠道,使观众能够通过手机以最快的速度观看最新的动态信息。手机电视是一种全新的传播方式,具备电视媒体的直观性、广播媒体的便携性、报纸媒体的滞留性以及网络媒体的交互性。它的出现一方面是对信息传播方式的有益补充,另一方面也是对传统电视媒体的挑战,抢占其部分市场。换言之,手机电视将动传统电视的奶酪。
作为传统媒体的电视,其最大的缺点在于信息滞留性差,不能实时对节目内容进行选择和保留,这就造成了受众收视上的随意性,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电视传媒直观的优势,导致所制作的节目有效利用率低。通过手机电视,则可以让播出过的节目在手机网络中保留一定的时间,使对此节目感兴趣的观众可随时点播收看,从而提高节目的利用率,进而扩大节目的影响。其次,手机电视是一种全新的传输途径,最大范围打破了地理空间的限制。
与传统电视相比较,手机电视的最大优点是可随身携带,能实时接收最新的信息。所以具有突发性特点、时效性强的新闻节目、特定事件、体育节目的现场直播能充分发挥出手机电视的优势。如当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用户不必上网、也不必坐到电视机前,直接利用手机即可了解到电视台最新的相关报道。对于一些球迷来说,再也不用担心错过精彩的电视直播了,到时只需准备好手机电池,时间一到,不论身处何地(只要有手机信号),手机一开,就能收看精彩的球赛了。当人们在美术馆门前等待检票或在机场候机时,他们可以在手机上看电视,打发无聊的等候时间。
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手机增值服务商来说,手机电视是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市场。对于一个传统的电视台来说,其创收来源基本以在电视剧或栏目中间为客户提供广告投放为主,经济收入单一。而手机电视业务能为电视台带来信息费(收视费)的同时,也为广告客户提供了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之外的另类广告投放途径,从而为电视台拓展出新的经营创收渠道。
部门利益博弈的
双赢者还是牺牲品?
手机电视存在不少缺点,例如,显示屏幕小,现有网络提供连接速度有限,最终显示图像不是非常清晰;信号不稳定;比一般的通话更耗电池;电视迷一边开车一边看电视很容易带来安全隐患;由于网站容量有限,3G技术仍然无法解决让几百万人同时用手机看电视的难题。另外,移动电视要占用3G网络资源,费用可能会比手机费还高,移动电视能否赢利也是一个难题。目前手机电视的资费过于昂贵。笔者匡算了一下,按照目前的资费标准,看一场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需要100多元,显然是一般观众难以承受的。
尽管手机电视的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这也是中国移动与凤凰卫视结盟的驱动力。但是,目前我国手机电视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受制于技术标准、政策、商业模式、终端等因素,手机电视业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
然而,最大的问题来源于体制与政策的制约。我国广电业与电信业之间行业分割,政策规定不能互相进入。但是,手机电视涉及两方的共同地带,广电部门拥有节目资源,而移动终端则掌握在移动运营商的用户手里。电信对手机电视持积极态度,只需通过《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可。但在广电总局方面,手机电视被视为与网络电视相似,采取相同的管理办法,《信息手机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网络电视与手机电视业务的“准生证”。
2004年10月11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生效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39号),其中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以互联网协议(IP)作为主要技术形态,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而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国家广电总局还发布通知(《广电总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对于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节目传输的监管正逐步加强。
因此无论是广电运营商还是移动通信运营商,要想把电视的内容移植到手机终端,都必须持有广电总局颁发的牌照。至今只有上海文广在2005年5月获得中国第一张手机电视的牌照。部分地区小规模试验和商用手机电视,都是无牌照允许的,手机电视业务推广受到极大限制。
只有在政策层面实现广电部门与电信部门的合作,才能给手机电视业务强大推动力。中国移动只有电信执照,故入股凤凰便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当中包括广电局、文化部及宣传部等开绿灯。
诱人的大“奶酪”
手机电视潜在市场是很大的,国内目前至少有8000万高端手机用户,手机电视业务对于这部分人群是很具吸引力的。据咨询公司Frost and Sullivan测算,一旦中国启动3G,随之可能产生价值高达1万亿元的电信设备市场,2.5万亿元的电信运营市场,以及10万亿元的电信增值业务市场。根据博通智信的相关预测,到2007年,中国手机电视业务的用户数将达到505万左右,平均每户每月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支出为30元,手机电视业务年收入将达18亿元。到2008年底,中国的手机电视用户将达到2560万户,手机电视业务收入将达92亿元,届时,手机电视业务将是用户最主要使用的3G业务。
未来的电视业务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奶酪”,手机电视将占据一席之地;但是传统电视部门也应该受到鼓舞,因为手机将做大整个新旧媒体市场。
手机电视是一种全民的“娱乐运动”,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媒体,已经出现了娱乐化趋势。
笔者认为,这个世界上将只有3种媒体最流行:电视、互联网与手机,我们看重的是手机电视的未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庞春燕
剑指手机电视
中国移动2006年6月8日宣布收购星空传媒所持有的香港凤凰卫视19.9%股权,成为凤凰卫视的第二大股东。有评论认为,中国移动与凤凰卫视战略联盟的目的是要通过联合开发、销售及提供创新的无线内容、产品、服务和应用,进一步提升中国移动与凤凰卫视各自于移动通信及传媒行业的领导地位。中国移动与凤凰卫视将在移动增值服务领域,在以无线方式提供传媒内容方面进行资源共享,并合作开发产品和服务;在品牌、营销、促销和客户服务方面进行合作及共享。中国移动将在其无线平台上优先并以优惠条件获得凤凰卫视的内容。这将对中国移动的3G战略构成补充,使其用户可以享受更丰富的媒体资源应用与服务。
笔者认为,中移动入股凤凰卫视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为推出3G做准备,向手机用户提供电视内容,即开展手机电视业务。
手机电视
便携、直观、交互的新媒体
所谓手机电视业务,就是利用具有操作系统和流媒体视频功能的智能手机观看电视的业务。一旦电视业务与手机这种同人们生活黏性极高的“带着体温的媒体”结合,人们就能摆脱沙发的约束,极大地释放自身自由度。
手机电视业务有以下实现方式:一种是基于移动运营商的蜂窝无线网络,实现流媒体多点传送;另一种是利用数字音讯广播频谱上的数字多媒体广播(DMB),实现多点传送。其中,DMB技术又分为地面波DMB和卫星DMB,与3G移动流媒体技术共同构成了手机电视的三大技术。
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所开展的是基于无线网络的手机电视,电视节目的传送完全通过现有的2.5G/2.75G网络来实现。建立在中国研发的TD-SCDMA 3G标准之上的流媒体技术是信息产业部所希望的中国手机电视的发展方向。但是,其中也蕴涵着不确定性与潜在的技术风险。中国手机电视业务是2003年博鳌论坛期间首次在国内推出的,目前比较成熟的案例是上海文广和上海移动合作的手机电视业务。
手机电视开辟了一种全新的、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信息传播渠道,使观众能够通过手机以最快的速度观看最新的动态信息。手机电视是一种全新的传播方式,具备电视媒体的直观性、广播媒体的便携性、报纸媒体的滞留性以及网络媒体的交互性。它的出现一方面是对信息传播方式的有益补充,另一方面也是对传统电视媒体的挑战,抢占其部分市场。换言之,手机电视将动传统电视的奶酪。
作为传统媒体的电视,其最大的缺点在于信息滞留性差,不能实时对节目内容进行选择和保留,这就造成了受众收视上的随意性,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电视传媒直观的优势,导致所制作的节目有效利用率低。通过手机电视,则可以让播出过的节目在手机网络中保留一定的时间,使对此节目感兴趣的观众可随时点播收看,从而提高节目的利用率,进而扩大节目的影响。其次,手机电视是一种全新的传输途径,最大范围打破了地理空间的限制。
与传统电视相比较,手机电视的最大优点是可随身携带,能实时接收最新的信息。所以具有突发性特点、时效性强的新闻节目、特定事件、体育节目的现场直播能充分发挥出手机电视的优势。如当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用户不必上网、也不必坐到电视机前,直接利用手机即可了解到电视台最新的相关报道。对于一些球迷来说,再也不用担心错过精彩的电视直播了,到时只需准备好手机电池,时间一到,不论身处何地(只要有手机信号),手机一开,就能收看精彩的球赛了。当人们在美术馆门前等待检票或在机场候机时,他们可以在手机上看电视,打发无聊的等候时间。
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手机增值服务商来说,手机电视是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市场。对于一个传统的电视台来说,其创收来源基本以在电视剧或栏目中间为客户提供广告投放为主,经济收入单一。而手机电视业务能为电视台带来信息费(收视费)的同时,也为广告客户提供了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之外的另类广告投放途径,从而为电视台拓展出新的经营创收渠道。
部门利益博弈的
双赢者还是牺牲品?
手机电视存在不少缺点,例如,显示屏幕小,现有网络提供连接速度有限,最终显示图像不是非常清晰;信号不稳定;比一般的通话更耗电池;电视迷一边开车一边看电视很容易带来安全隐患;由于网站容量有限,3G技术仍然无法解决让几百万人同时用手机看电视的难题。另外,移动电视要占用3G网络资源,费用可能会比手机费还高,移动电视能否赢利也是一个难题。目前手机电视的资费过于昂贵。笔者匡算了一下,按照目前的资费标准,看一场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需要100多元,显然是一般观众难以承受的。
尽管手机电视的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这也是中国移动与凤凰卫视结盟的驱动力。但是,目前我国手机电视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受制于技术标准、政策、商业模式、终端等因素,手机电视业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
然而,最大的问题来源于体制与政策的制约。我国广电业与电信业之间行业分割,政策规定不能互相进入。但是,手机电视涉及两方的共同地带,广电部门拥有节目资源,而移动终端则掌握在移动运营商的用户手里。电信对手机电视持积极态度,只需通过《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可。但在广电总局方面,手机电视被视为与网络电视相似,采取相同的管理办法,《信息手机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网络电视与手机电视业务的“准生证”。
2004年10月11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生效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39号),其中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以互联网协议(IP)作为主要技术形态,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而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国家广电总局还发布通知(《广电总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对于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节目传输的监管正逐步加强。
因此无论是广电运营商还是移动通信运营商,要想把电视的内容移植到手机终端,都必须持有广电总局颁发的牌照。至今只有上海文广在2005年5月获得中国第一张手机电视的牌照。部分地区小规模试验和商用手机电视,都是无牌照允许的,手机电视业务推广受到极大限制。
只有在政策层面实现广电部门与电信部门的合作,才能给手机电视业务强大推动力。中国移动只有电信执照,故入股凤凰便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当中包括广电局、文化部及宣传部等开绿灯。
诱人的大“奶酪”
手机电视潜在市场是很大的,国内目前至少有8000万高端手机用户,手机电视业务对于这部分人群是很具吸引力的。据咨询公司Frost and Sullivan测算,一旦中国启动3G,随之可能产生价值高达1万亿元的电信设备市场,2.5万亿元的电信运营市场,以及10万亿元的电信增值业务市场。根据博通智信的相关预测,到2007年,中国手机电视业务的用户数将达到505万左右,平均每户每月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支出为30元,手机电视业务年收入将达18亿元。到2008年底,中国的手机电视用户将达到2560万户,手机电视业务收入将达92亿元,届时,手机电视业务将是用户最主要使用的3G业务。
未来的电视业务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奶酪”,手机电视将占据一席之地;但是传统电视部门也应该受到鼓舞,因为手机将做大整个新旧媒体市场。
手机电视是一种全民的“娱乐运动”,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媒体,已经出现了娱乐化趋势。
笔者认为,这个世界上将只有3种媒体最流行:电视、互联网与手机,我们看重的是手机电视的未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庞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