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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费用应规范结算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指出,“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结算方式选择不当,账款回收不力等,可能导致销售款项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诈。”实务中,企业应当完善销售费用结算机制,将客户款项对公支付,使款项落实到每一个客户。
本案中,“饿了么”向一批虚拟的餐饮企业发放補贴费用3万元,说明其对于入驻店铺的日常管理存在漏洞。具体来说,“饿了么”平台不仅没有认真核实了解该批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在补贴费用发放时也并未由财务部直接将资金发放到运营商家,而是通过区域经理胡某作为中间媒介发放给店铺。这样的流程存在严重的内部控制漏洞,为胡某伪造的虚假客户谋取私利创造了机会。企业有必要健全销售费用管理制度,资金支出需经财务部门严格审核,并由财务部门直接发放给收款方,防范员工舞弊行为。
(三)信息沟通应畅通无阻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要求,“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反舞弊机制建设,通过设立员工信箱、投诉热线等方式,鼓励员工及企业利益相关方举报和投诉企业内部的违法违规、舞弊和其他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一般来说,在实施反舞弊机制时,企业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本案中,胡某通过与骑手文某串通实施舞弊,从2016年7月开始到2016年底的近半年时间内帮助20多家商户实现上线需求,伪造多达50多张证件并从中收取贿赂,这样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没有被公司内部员工检举揭发。直到一家黑户店主因被查封而投诉至“饿了么”,胡某的犯罪行为才最终败露。可以看出,胡某作为“饿了么”的区域经理,享有很大的业务权限和经营自由,已游离于公司日常监管之外。对于这一问题,企业应加强对各区域的管控,除了实行上对下的管理外,也要加强下对上的信息传递,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从各区域反映到总部,以实现各层级之间信息的对称性。
(四)诚信文化应加强宣贯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要求,“企业文化建设应当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切实做到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的有机结合,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员工行为方式,使员工自身价值在企业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文化教育和熏陶,全面提升员工的文化修养和内在素质。”企业在运行维护时,仅依靠公司制度约束往往不能实现对员工的行为规范效果的最大化,更重要的是管理者在企业内控中对员工诚信文化的灌输。
在本案例中,虽然胡某通过舞弊手段“完美”地实现了公司的KPI指标,但其职业道德操守也在帮助不合规店铺办理假证完成上线时陨灭。作为区域经理,胡某属于“饿了么”高级管理人员,但却缺乏诚实守信经营理念和员工责任感、使命感,其恶劣的行为不仅让自己沦为了被告,也使“饿了么”平台声誉受损,在个人顾客眼中的可信度降低。现实中,很多企业都存在着与“饿了么”相同的问题——重业绩而轻操守,导致部分员工为了完成公司考核指标,铤而走险对内部管理高层至对外外部商家、消费者造假,极大地损害了公司利益和形象。各企业应当积极吸取教训,促进文化建设在内部各层级的有效沟通,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贯彻,确保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在本案例中,除了胡某,文某与邹某也都为了实现一己之私做出了违规违法的行为,说明当前市场整体营商诚信建设仍有待加强。这就提醒各企业的管理者,企业文化应该体现在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再好的业绩缺了“诚信”二字也只是虚有其表。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指出,“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结算方式选择不当,账款回收不力等,可能导致销售款项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诈。”实务中,企业应当完善销售费用结算机制,将客户款项对公支付,使款项落实到每一个客户。
本案中,“饿了么”向一批虚拟的餐饮企业发放補贴费用3万元,说明其对于入驻店铺的日常管理存在漏洞。具体来说,“饿了么”平台不仅没有认真核实了解该批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在补贴费用发放时也并未由财务部直接将资金发放到运营商家,而是通过区域经理胡某作为中间媒介发放给店铺。这样的流程存在严重的内部控制漏洞,为胡某伪造的虚假客户谋取私利创造了机会。企业有必要健全销售费用管理制度,资金支出需经财务部门严格审核,并由财务部门直接发放给收款方,防范员工舞弊行为。
(三)信息沟通应畅通无阻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要求,“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反舞弊机制建设,通过设立员工信箱、投诉热线等方式,鼓励员工及企业利益相关方举报和投诉企业内部的违法违规、舞弊和其他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一般来说,在实施反舞弊机制时,企业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本案中,胡某通过与骑手文某串通实施舞弊,从2016年7月开始到2016年底的近半年时间内帮助20多家商户实现上线需求,伪造多达50多张证件并从中收取贿赂,这样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没有被公司内部员工检举揭发。直到一家黑户店主因被查封而投诉至“饿了么”,胡某的犯罪行为才最终败露。可以看出,胡某作为“饿了么”的区域经理,享有很大的业务权限和经营自由,已游离于公司日常监管之外。对于这一问题,企业应加强对各区域的管控,除了实行上对下的管理外,也要加强下对上的信息传递,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从各区域反映到总部,以实现各层级之间信息的对称性。
(四)诚信文化应加强宣贯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要求,“企业文化建设应当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切实做到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的有机结合,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员工行为方式,使员工自身价值在企业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文化教育和熏陶,全面提升员工的文化修养和内在素质。”企业在运行维护时,仅依靠公司制度约束往往不能实现对员工的行为规范效果的最大化,更重要的是管理者在企业内控中对员工诚信文化的灌输。
在本案例中,虽然胡某通过舞弊手段“完美”地实现了公司的KPI指标,但其职业道德操守也在帮助不合规店铺办理假证完成上线时陨灭。作为区域经理,胡某属于“饿了么”高级管理人员,但却缺乏诚实守信经营理念和员工责任感、使命感,其恶劣的行为不仅让自己沦为了被告,也使“饿了么”平台声誉受损,在个人顾客眼中的可信度降低。现实中,很多企业都存在着与“饿了么”相同的问题——重业绩而轻操守,导致部分员工为了完成公司考核指标,铤而走险对内部管理高层至对外外部商家、消费者造假,极大地损害了公司利益和形象。各企业应当积极吸取教训,促进文化建设在内部各层级的有效沟通,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贯彻,确保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在本案例中,除了胡某,文某与邹某也都为了实现一己之私做出了违规违法的行为,说明当前市场整体营商诚信建设仍有待加强。这就提醒各企业的管理者,企业文化应该体现在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再好的业绩缺了“诚信”二字也只是虚有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