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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1998年1月发布的《公司登记管理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 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 面证明或者协议"。有些地方法院认为,该文件的规制 理由在于"避免单一主体设立公司"和"确保公司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