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上世纪三十年代,梁漱溟与毛泽东有过一场关于中国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论。今天需要重新回顾这场辩论背后的历史逻辑,即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政权与乡村建设之间的复杂关系是如何在近代历史中展开的。其中梁漱溟对中国共产党建国前后在阶级、国家、执政党、人民与人心问题上的看法与转变,折射出中国之路所具有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关系。今天的中国需要呼唤新的政治觉醒、文化觉醒以及新的理论创造,并以之为中国未来的道路开辟方向。
关键词 国家政权 乡村建设 中国道路 人民主权 特殊性与普遍性
梁漱溟与毛泽东关于中国特殊性与普遍性的争论
1938年,梁漱溟来到延安,与毛泽东有一次著名的历史性会谈。他们在很多问题上都谈得很好,不同意见主要在两个方面:第一,梁漱溟说乡村建设最大的问题是,号称乡村运动而农民不动,农民动不起来。毛泽东脱口打断了他的话:“你错了!农民是要动的;他哪里要静?”第二,在听了梁漱溟介绍自己的乡村建设理论后,毛泽东总结说:“中国社会亦还有其一般性,中国问题亦还有其一般性;你太重视其特殊性而忽略其一般性了。”梁漱溟毫不妥协地回答道:“中国之所以为中国,在其特殊之处;你太重视其一般性,而忽视其特殊性,岂可行呢?我与毛先生两人之间的争论,到此为止。”①
毛泽东强调中国社会的“一般性”,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历史普遍性的追求,毛泽东思想分享了这个前提,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本身属于现代性话语。但梁漱溟却看到了现代性的普遍主义内在的压迫性,他强调中国问题的特殊,是试图从普遍主义的历史话语(特别是民族国家话语)中解救中国的社会。但是他碰到的问题却是致命的,那就是农民并不跟他走。那么,为什么农民会跟着共产党走呢?
革命、政权与乡村运动
梁漱溟深刻地看到对阶级的需求是如何内在于现代性之中、内在于民族国家的历史叙述之中的,而阶级是需要在血泊中锻造和成就的。但是,他极力想避免的正是这种革命的“暴力”,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共产党也是破坏乡村的力量,因为政党正是近代西方文明的产物,阶级斗争分化了农村的整体性。他试图利用传统社会的组织资源加以改造,用村校、乡校来代替现代民族国家的组织架构,但是“我苦心要引进团体生活,却不成功;因为我不想走这条路。及至见到共产党成功了,胸中只有说不出的感慨。”②
从毛泽东1927年《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可以看到,共产党农民运动的方式是:打倒土豪劣绅,一切权力归农会。在这位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叙述中,此“乃是广大的农民群众起来完成他们的历史使命,乃是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翻乡村的封建势力。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制度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基础。”“一切革命同志须知: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现在有了这个变动,乃是革命完成的重要因素。一切革命同志都要拥护这个变动,否则他就站到了反革命立场上去了。” ③在强调农村和农民对于中国变革的重要性上,毛泽东与梁漱溟并无分歧,而且恰恰是因为1927年梁漱溟在广东农村看到了共产党组织的农会和地主控制的民团之间的冲突,使他增强了对农民运动潜力的信心,“‘农民运动是中国目前必须有的,谁忽略了农民运动,他就不能理解目前的形势。’只有当他的旨在复兴中国伦理社会并医治其政治经济之落后的‘革命的’的农民运动获得成功之后,其他的农民运动才是无用的。”④
分歧在于,梁漱溟不认为土豪劣绅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物,“普通对于土豪劣绅,都喜欢说是封建势力,其实土豪劣绅并不是传统的东西,在中国的旧社会,没有很多题目,没有很多机会,让人成为土豪劣绅,所以那个时候土豪劣绅并不多。只是近年社会上种种形势恰好构成了土豪劣绅。”特别是从晚清到国民政府推动的地方自治、地方自卫,“所怕的是根本说不上自治而强要举办自治,那就没有土豪劣绅,亦要造出土豪劣绅来。”⑤因为所谓自治就是划一个区域,然后安上一个官府机关,他们可以对农民发号施令,强制加捐要钱,此机关还拥有武力。在梁漱溟看来,这简直是替土豪劣绅造机会,让他们取得法律上的地位,老百姓更加无法说话。而且还给他们开出很多可假借的名色题目来,又资以实力。
杜赞奇在《文化、权力与国家》中全面论证或者说重复了梁漱溟的观点:“20世纪时中国‘国家政权建设’与先前欧洲的情况不同。在中国,这一过程是在民族主义(nationalism)以及现代化的招牌下进行的。芮玛丽(Mary Wright)第一个发现20 世纪初膨胀的反帝民族情绪是如何促使满清政权(1644~1911)为挽救民族灭亡而走上强化国家权力并使政权现代化道路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要求‘现代化’的压力亦来自帝国主义方面。清末新政包括:建立新式学校、实行财政革新、创建警察和新军、划分行政区域以及建立各级‘自治’组织。促使改革的动力有多方面,其一是义和团起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期望中国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其二是列强向财政崩溃的清政府勒索巨额赔款使它不得不加强权力以向全国榨取钱财。所有这些因素都汇集起来,要求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政权。”⑥
被认为是第一个发现者的芮玛丽所编辑的文集《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1900~1913》出版的时间是在1968年。而梁漱溟早在30年代就表达了上述观点。如果我们继续借用杜赞奇的“保护型经纪”和“赢利型经纪”的概念来看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那么梁所反对的土豪劣绅其实就是国家和乡村之间的赢利型经纪人,它是中国的现代性的产物。而他所致力的村学、乡学,其实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试图改造和激活传统的保护型经纪。
在杜赞奇的研究中,国家权力向乡村的延伸和对社会控制的加强是在自觉的现代化过程中实现的,它导致国家政权的扩张和内卷化,地方财政陷入恶性循环,似乎只是在养活不断庞大的官僚和国家经纪集团。进入二十世纪之后,村领袖们的主要职能是征收摊款。二、三十年代,由于国家和军阀对乡村的勒索加剧,保护型村庄领袖纷纷引退,村政权落入赢利型经纪人手中,这正是乡村运动兴起的时间、背景和原因。一方面,可以说是苛捐杂税,而不是乡村内部的阶级斗争成为农民暴动的直接原因,但它背后正是城乡分裂所导致的不在地主与农民之间的阶级分化。杜赞奇引用共产党在山东的干部的话说:“减租减息并不是革命的首要任务,因为它既不能动员大部分农民,也不能极大地削弱乡村中封建势力,……实际上,一些干部发现减轻租税负担是农民大众的第一要求。”⑦所谓苛捐杂税,正是现代民族国家各种社会政治权力的运作成本。所以在梁漱溟看来,每一个政府都脱不了破坏乡村的干系,政权本身正是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动力。但是,从另一方面,中国革命之不同于传统社会中的农民起义,正在于阶级斗争所提供的政治资源,它史无前例地把一个社会最贫困的农民阶层作为“人民”提升到一个政权最重要的合法性的位置上,这是现代启蒙主义的果实,也是中国“革命”的意义所在,政府的政治合法性也必须建筑于此。 问题在于,当赢利型经纪人纷纷钻入村政权,以窃取国家转让给村庄的部分权力时,会极大地损害政权的合法地位,所以在被释放出来的“非法”(delegitimation)力量冲倒之前,过渡政权必须建立起新的合法性,在杜赞奇看来,这是一场关系着政权命运的竞赛。因此,打倒土豪劣绅作为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共两党共同的政治诉求。不过,在梁漱溟看来,这却是对西方现代性压迫的抗击。梁漱溟凭借什么来抵挡这一过程,并取代国共两党的解决方案?在他看来,唯独乡村运动,异于过去一切维新运动、革命运动、救国运动而独能统一中国,这是从中国的特殊性出发的解决之道。
其实,正是共产党的减租减息和土改,打土豪分田地,才有效地打击了赢利型经纪人对乡村的破坏,从而赢得了农民的广泛支持。土改问题,也是近来“翻案史学”的重点所在,土改被描述成共产党逼农民交纳“投名状”⑧。但是,四十年代末,共产党其实是为了顺应农民的强烈需求,不重犯大革命时代的错误,才决定全面推进土改政策,在这个意义上,土改是被农民推着走的。共产党在这一过程中,必须不断地在“统一战线”和农民利益之间调整和平衡。对于共产党的政治理念来说,农民的利益作为革命的最大诉求,依然最重要,这才是土改的真正动力。⑨这正是其区别与国民党的地方,国民党实质上无法完成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政治理想。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即土地革命的实现,是共产党单独进行的,“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即使在革命时,也不愿意同帝国主义完全分裂,并且他们同农村中的地租剥削有密切联系,因此,他们就不愿和不能彻底推翻帝国主义,更加不愿和更加不能彻底推翻封建主义。”⑩
“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现在的抗日,实质上是农民的抗日。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实质上就是授权给农民。新民主主义,真三民主义,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主义。大众文化,实质上就是提高农民文化。抗日战争,实质上就是农民战争。”
因此,对于俄国和中国这样的乡村“社会”革命来说,对土地的诉求本身是内在于革命之中的,俄国革命的口号是:“和平、土地、面包”,而中国革命的先驱者孙中山也是把“平均地权”放在革命的首要位置上的。正是因为这两个传统乡村国家在现代化的转化过程中,由于自上而下地推行资本主义及其失败,导致城乡分裂、阶级分化,社会不堪忍受,农民大量破产,并因此引爆革命,在此过程中,土地问题首当其冲。这两个传统国家都是农业国家,资本主义对社会的破坏首先是对农村和农业的破坏。在这个意义上,梁漱溟强调的中国乡村无阶级性,与他对于中国乡村破产的分析、对土豪劣绅和地方“自治”的现代性批判之间则有着深刻的分裂和矛盾。
这些政治层面上的解决之道,正是二十世纪中国“革命”的历史使命。而这也正是梁漱溟的乡村建设实践所无法完成的。他在《我们的两大难处》中论述了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头一点是高谈社会改造而依附政权;第二点是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第一个问题,梁漱溟认为如果乡村建设依靠政府来完成,乡村工作成为地方下级行政,这就成了对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政权内卷化的合谋,而这正是与乡村建设的社会改造之宗旨背道而驰的。政府本身就是问题,而非解决问题的动力。共产党在农村的实践本身并不能证明它成功,因为它的政权尚未统一,而任何政权都无法避免对乡村的延伸和勒索,都脱不了破坏乡村,因为政权本身需要成本,而且是高额的成本。而我们也不得不落到依附政权,“说句最老实的话,就是因为乡村运动自己没有财源”。第二个问题,我们自以为我们的工作对乡村有好处,然而乡村并不欢迎,至少是彼此两回事,没有打成一片。这是因为,“我们是走上了一个站在政府一边来改造农民,而不是站在农民一边来改造政府的道路。”
“农民为苛捐杂税所苦,而我们不能马上替他减轻负担;农民没有土地,我们不能分给他土地。他所要求的有好多事,需要从政治上解决,而在我们开头下乡工作时,还没有解决政治问题的力量。那么,当然抓不住他的痛痒,就抓不住他的心。”
这就是梁漱溟历史与现实的困境,但是这并不说明他对中国社会的判断是完全失误的。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政权与乡村的关系,正是今天“三农”问题的核心。因此,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我们重新理解二十世纪中国的阶级、政党与国家的关系,依然是一个独特而珍贵的视野。
政党、《建国之路》与中国的“理性”
正因为梁漱溟一贯否认中国具有社会革命的可能性,强调社会建构在文化上的统一,否认阶级,并以此判断共产党不可能在中国成功。因此,新中国的成立,对梁漱溟思想上的撞击是非常强烈的,也是其思想转变的开始。这集中体现在1950年开始写作的《中国建国之路》上,他总结了中共的三大贡献:建立国权、引进了团体生活以及“透出了人心”。其中,他改变了自己关于中国阶级问题的一些观点,值得关注。
他首先高度评价了共产党统一全国、树立国权的“伟大贡献”,认为这是历史性的,他深知这一切来之不易。他以前的评判是共产党不可能成功,现在,他检讨了自己的失败。他说他一向认为作为武力主体的条件,必须是阶级,且必须是恰当其时的阶级。阶级既没有,就要结合一个团体,以统治中国的武力主体自认。既然当时的中国并没有现成合用的阶级可为武力主体,就需要是制造一代替品——团体,一个“准阶级”,以此作为建党的基础,再以党建军建国。而国民党的失败就在于:一,党的基础不明确,竟想无所不包。党如果是超阶级的全民党,就会松散而不成为党了,党既不成,乃只见个人不见党,武力也随之不在党而在个人。二,政权到手,国家的建设方针却不明,三民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政治上缺乏方向,武力就失去了合法性,武力无法表现为主体状态,而是分散的。但是,就在国民党失败的地方,共产党成功了。
这是因为,共产党恰好相反。党的阶级基础标明无产阶级,而不嫌其范围狭窄,虽然事实上共产党员是农民和知识分子居多。其立场分明,壁垒颇严,党既成功,武力便掌握在党的手中,而不至于操于个人手中。党努力方向明确,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经济路线,武力得其正用。 在他看来,共产党作为一个团体组织,在中国可称空前未有之成功。它反抗旧社会,坚强不屈,犹如西方的基督教,是从血斗中成长的,所以它作为一个团体得以成功。也因此,它统一了全国,树立了国权,并且把一种新的团体生活引入了中国,改变了中国人散漫的习惯,养成了公共观念、纪律习惯、法制精神和组织能力,从而彻底改变了中国人。
团体组织和科学技术,是改造中国旧文化所切需的,农民的合作社正体现了以组织的形式来承接新技术的可能性。所以,在中国求民主与求组织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这与西方的个人主义不同,民享、民有、民治必须建立在组织的基础上,必须在求组织中求民主,才能够完成社会主义,“引进团体生活为政治改造之大本者,亦为经济改造之大本者,亦同为文化改造之大本者;一贯到底,一了百当。”梁漱溟重点谈了工人、农民与国家建立的崭新关系,他考察了东北工厂里工人生活上的福利、待遇是如何由国家法律、单位和工会组织来完成,以及多种多样的民主组织形式与工人积极性的关系;东北和山东的土改和各种生产互助的合作组织运动,也给梁漱溟留下深刻的印象,这都是团体与理想的结合。
梁漱溟关于中国的民主问题必须建立在团体组织上的思想,对于我们理解今天中国的民主问题,依然是深刻的。在这个意义上,零散化的失去乡村社会的农民和农民工,与失去工厂的工人一样,意味着失去了政治上的主体地位,丧失了获得民主的可能性。中国工人、农民的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的问题,都是需要重新在“组织”的框架下思考的,这一点对于理解今天中国的民主问题依然至为关键。
新中国建立后所有这些成绩,在梁漱溟看来,都是“透出人心”,是人心的胜利,人心问题成为建国中的大问题。“工人为社会主体,不论在国家、在厂矿,其地位与过去完全不同。在当真受到尊重,而他自己亦觉悟过来时,这实是针对着人心最有效的一大刺激,人心自然立刻透出来。他在团体生活中自觉主动性之提高,全要从这里启发。”
在这个意义上,共产党是“无意”中解决了近代以来中国的大问题,而这些问题正是他一直孜孜以谋求解决的,“我反对他们背离温文深厚的固有精神而定向粗野去;但我了解他们是本乎其向上心,而且承认对旧文化亦有加以廓清之必要。”
1951年,梁漱溟在《参加西南土改时的一篇发言草稿》中,记述说,“我领会共产党着眼不在分田土,而在农民树起脊梁,昂起头来当家作主,意义甚深。”在另一篇土改发言草稿中,他写道:“人与人关系的空前变更,每人自己精神上心理上空前的变更。抬起头,站起身来,并且会自己组织起来办事情”。1981年,八十九岁的梁漱溟给此草稿加了批注,仍然是:“对于土改运动的了解是我在解放后识见上一大进步”。写于1959至1961年间的未刊长稿《人类创造力的大发挥大表现——试说明建国十年一切建设突飞猛进的由来》,是真诚地试图用新的马克思主义观念去解释他自己的乡村建设实践中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那就是毛泽东和共产党如何争取了人民,并成功地调动了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他特别关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和方法,对“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技术改革中实行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的原则)的“鞍钢宪法”做了详尽的阐述和肯定。
正是梁漱溟思想上的这个转换导致了其后文化研究的转向。之前的《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乡村建设理论》以及《中国文化要义》都着重于强调中国文化与社会所具有的特殊性,以及文化与社会的统一,其问题意识是为暴露在强权的帝国主义丛林里的中国社会寻求国家统一的基础。之后,梁漱溟更多转向强调中国文化的理性精神、人类文明中“心”、“理性”与伦理道德的关系所具有的普遍性意义。梁漱溟对中国人之“理性”的强调在于讲理,不同于西方的“理性”概念,而是一种在互相承认基础上的对话关系。对于梁漱溟来说,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必须理解的事实,理解的途径就是重新解释和发展“理性”与“人心”。他试图通过重新界定中国人的“理性”来解决人的主体性问题。
1967年,正是在中国进入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他着手写作《中国——理性之国》一书。在这部书中上半部分,主要解释为什么“自觉性”使得中国革命获得了成功,其中辟出上下两章来讨论“中国革命的客观形势与主观努力”,辟出上中下三章来回答:“绝大难题的解决过程”,即知识分子等非无产阶级的无产阶级化;新型人民军队的民主化,引用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关于官兵关系的例子,来说明军队的民主化是破除“封建雇佣军队”的武器,其关键是“人民军队之建立,建立在人心之由塞转通,建立在人的自觉性之提高”;以及新中国的建设是人类创造力的大发挥和表现。
在这本书里,他试图回答的依然是新中国成立带给他震撼,那就是为什么中国革命和建设可以成功?他沿袭中国特殊性的思路,但最后的归结却是中国所具有的普遍性意义:“列宁晚年有《论我国革命》一文,在说俄国革命具有其特点后,又预言‘我们的欧洲庸人们做梦亦没想到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革命带更多的特色’。这不正是说中国吗?”
“事情似有奇怪:世界上资本主义工业各先进国迄今总不见出现社会主义革命,而率先出现社会主义革命,迈进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倒反是在经济上文化上一向落后的俄国和中国。”
在他看来,中国革命的特殊性首先就在于毛泽东创造性地运用“无产阶级革命”的原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取得胜利,而非俄国那样在大城市举行起义。这其实与梁漱溟乡土中国的理论建立了强有力的对话关系,正因为中国在它的乡村里,所以中国革命对乡村的掌握正是对中国主体社会的掌握。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革命不同于欧洲和俄国革命,是因为中国作为国家,不同于起源于城邦国家的西方民族国家。中国革命的特殊性还体现在“以人的无产阶级化来补充和代替现实所不足的工业上无产阶级”,是全力注重人的思想的革命化。
梁漱溟对毛泽东的群众路线特别有感触,他认为毛主席一生中最大的本领就是永不脱离实际、永不脱离群众,因此与中国社会密切相关。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也体现在毛泽东身上,他出身农民,了解农村,从知识和情感上具备团结农民与他们打成一片的条件,但同时又通古达今,学问渊博,为冠绝一世的高级知识分子,这是只有中国才会有的现象。耕读传家,半耕半读,“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是任何外国中古封建社会所不可能的。俄国革命前二十世纪初的俄国农民不可能有,印度社会等级森严不容此事。欧洲一般封建社会教育由教会垄断,之后的高等教育也是贵族化的。 梁漱溟致力于从中国自身的传统和立场中出发。而作为共产党的领袖,毛泽东同样自信:中国要对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他强调的正是中国的普遍性。建国初期,梁漱溟倡导建议文化研究院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毛泽东对此很冷淡,因为他的着眼不在此。梁漱溟对解放后毛泽东的阶级斗争理论和路线也一直不理解并持批评的态度。但是,实际上,梁漱溟是试图从另一个角度解决同样的问题,那就是通过确立“理性”与“人心”的关系,为中国人及其作为社会主体性的存在寻找和确立基础。
阶级、人民主权与社会主义
在《建国之路》对中国革命中阶级问题的总结中,梁漱溟强调民族国家与阶级的关系,为了锻造民族国家,首先的任务是需要锻造一个阶级,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与无产阶级的关系。我们需要由此出发去进一步讨论政党政治中“公”与“私”的问题。在梁漱溟对革命党的理论中,革命是以社会的公共性为前提的,南京国民党时期“成群成党的腐化堕落”,正是其党制不成,落入“个人制”的表现,党变成私党,是其阶级基础不明确的表现,党因此丧失了公共性。那么,对于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理论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们需要顺着这个视野再往前走。
阶级斗争理论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在这里,无产阶级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支点。当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里找到了无产阶级作为历史的动力,他才把自己从一个黑格尔主义者变成了马克思主义者。从此,阶级取代了黑格尔哲学中的理念,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成为能动的辩证唯物主义。“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造就了世界无产阶级的主体地位,推动了整个二十世纪世界历史的车轮。
对于第三世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来说,由于资产阶级和民族工业的历史性缺席,工人阶级为主体的无产阶级其实是一个现实中的虚体。但是毛泽东之所以能够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去添补了这个主体位置,一是因为农民自近代以来在现代化过程中的普遍破产,使其成为更大意义上的“无产”阶级,而工人的实际经济地位是相对高于农民的。二是乡土中国作为传统社会主体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但是,仅仅是消极的农民本身并不能实现自身作为历史主体的使命,要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锻造成新型的民族国家的主体,把自在的阶级变成自为的阶级,需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和农民运动的结合,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与农民的结合,这正是党的任务,也是现代启蒙主义的任务。这种中国革命的实践在世界历史上是开天辟地的,在这个意义上,它是激进的,是以最激进的方式对民主的实践,从民主最基本的意义,建构“人民”的主体性地位,以实现最大多数人民对政治的参与,这个意义上的社会革命与民主革命是必须合二为一的。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以中国的方式——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完成了锻造一个民族国家主体的历史使命,这就是工农联盟,它的主体是由“无产阶级”构成的人民主权,它成为第三世界以社会主义方式创建民族国家的前提。
西方的资产阶级在它崛起的时候,是以普遍性的面目出现的。正如马克思的描述,在它上升的时候,在领导全体人民反抗封建王权的那一刹间,它是社会普遍性的代表,这正是它作为一个阶级能够承担民族国家主体的历史依据,也是资产阶级政党体现出社会普遍性的时刻。但是对于第三世界的资产阶级来说,却无法以普遍性的历史力量来确立自身,相反,它却是以自身的利益诉求分裂了社会的利益公共性和价值普遍性,这正是很多新兴的民族国家宪政危机的根源;是在印度、尼泊尔等南亚国家,毛派共产党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也是梁漱溟从三十年代起对国民党广泛批评、对中国宪政历史不断反思的历史依据。
但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已经结束,阶级与主体性的关系究竟应该如何理解?是“社会”作为主体还是“人民”作为主体?——这是共产党与梁漱溟的分野。在毛泽东看来,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社会的发展离开人民的推动就会倒退,在这个意义上,反“封建主义”是必然的,它与反帝国主义同样重要。毛泽东思想的要义是把经典马克思主义中的无产阶级从“工人阶级”转化为农民阶级,是以“无产阶级”作为内在的逻辑转换依据。因为马克思赋予无产阶级历史的正当性和道义性,从而使得“无产阶级专政”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合法性地位,而阶级斗争则联系着国家主体性的建构这一重大问题。对于中国的民族国家的历史构建过程来说,共产党之所以能够用“无产阶级”作为公共性的价值源泉,来锻造以“人民主权”为主体的新兴民族国家的公共性和普遍性,正是因为马克思的经典表达:无产阶级是以消灭自身为历史诉求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个阶级的诉求同时构成了整个社会的诉求,最激进的民主诉求。人民是新社会的主体,阶级斗争是保证人民主权的必由之路。以无产阶级专政为人民主权的权力主体,才能消灭产生贫富分化的社会机制,这就是为什么计划经济时代的“无产阶级”成为一个政治符号,而不再是经济地位的现实表达。但是,为什么一个实际上消灭了阶级差别的时代却仍然要不断强调以阶级为国家主体?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叙述:“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
消灭了阶级差别的社会也应该消灭国家。但是悖论在于,一方面,我们看到内部不断的、由党动员起来的群众运动对国家机器的冲击;另一方面,则是敌对的国际环境导致的对强大民族国家的外部需求。因此,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看问题。
首先,对外方面,计划经济时代的阶级斗争理论应该从民族国家主体构建的层面予以重新理解,这就是为什么这个理论的核心是“反修防修”,不断强调国际上美国之“帝国主义”和苏联之“修正主义”霸权性的压力,并时时刻刻将之与亡党亡国的危机意识联系在一起。托洛斯基派作为共产主义内部的批判者,其“不断革命”的理论背后,针对的正是一个敌对的国际环境下社会主义单独出现必然导致内部专制的预见,但是因为它的前提构成了实践中的取消主义,则在中国革命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受到严厉的批判。
关键词 国家政权 乡村建设 中国道路 人民主权 特殊性与普遍性
梁漱溟与毛泽东关于中国特殊性与普遍性的争论
1938年,梁漱溟来到延安,与毛泽东有一次著名的历史性会谈。他们在很多问题上都谈得很好,不同意见主要在两个方面:第一,梁漱溟说乡村建设最大的问题是,号称乡村运动而农民不动,农民动不起来。毛泽东脱口打断了他的话:“你错了!农民是要动的;他哪里要静?”第二,在听了梁漱溟介绍自己的乡村建设理论后,毛泽东总结说:“中国社会亦还有其一般性,中国问题亦还有其一般性;你太重视其特殊性而忽略其一般性了。”梁漱溟毫不妥协地回答道:“中国之所以为中国,在其特殊之处;你太重视其一般性,而忽视其特殊性,岂可行呢?我与毛先生两人之间的争论,到此为止。”①
毛泽东强调中国社会的“一般性”,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历史普遍性的追求,毛泽东思想分享了这个前提,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本身属于现代性话语。但梁漱溟却看到了现代性的普遍主义内在的压迫性,他强调中国问题的特殊,是试图从普遍主义的历史话语(特别是民族国家话语)中解救中国的社会。但是他碰到的问题却是致命的,那就是农民并不跟他走。那么,为什么农民会跟着共产党走呢?
革命、政权与乡村运动
梁漱溟深刻地看到对阶级的需求是如何内在于现代性之中、内在于民族国家的历史叙述之中的,而阶级是需要在血泊中锻造和成就的。但是,他极力想避免的正是这种革命的“暴力”,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共产党也是破坏乡村的力量,因为政党正是近代西方文明的产物,阶级斗争分化了农村的整体性。他试图利用传统社会的组织资源加以改造,用村校、乡校来代替现代民族国家的组织架构,但是“我苦心要引进团体生活,却不成功;因为我不想走这条路。及至见到共产党成功了,胸中只有说不出的感慨。”②
从毛泽东1927年《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可以看到,共产党农民运动的方式是:打倒土豪劣绅,一切权力归农会。在这位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叙述中,此“乃是广大的农民群众起来完成他们的历史使命,乃是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翻乡村的封建势力。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制度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基础。”“一切革命同志须知: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现在有了这个变动,乃是革命完成的重要因素。一切革命同志都要拥护这个变动,否则他就站到了反革命立场上去了。” ③在强调农村和农民对于中国变革的重要性上,毛泽东与梁漱溟并无分歧,而且恰恰是因为1927年梁漱溟在广东农村看到了共产党组织的农会和地主控制的民团之间的冲突,使他增强了对农民运动潜力的信心,“‘农民运动是中国目前必须有的,谁忽略了农民运动,他就不能理解目前的形势。’只有当他的旨在复兴中国伦理社会并医治其政治经济之落后的‘革命的’的农民运动获得成功之后,其他的农民运动才是无用的。”④
分歧在于,梁漱溟不认为土豪劣绅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物,“普通对于土豪劣绅,都喜欢说是封建势力,其实土豪劣绅并不是传统的东西,在中国的旧社会,没有很多题目,没有很多机会,让人成为土豪劣绅,所以那个时候土豪劣绅并不多。只是近年社会上种种形势恰好构成了土豪劣绅。”特别是从晚清到国民政府推动的地方自治、地方自卫,“所怕的是根本说不上自治而强要举办自治,那就没有土豪劣绅,亦要造出土豪劣绅来。”⑤因为所谓自治就是划一个区域,然后安上一个官府机关,他们可以对农民发号施令,强制加捐要钱,此机关还拥有武力。在梁漱溟看来,这简直是替土豪劣绅造机会,让他们取得法律上的地位,老百姓更加无法说话。而且还给他们开出很多可假借的名色题目来,又资以实力。
杜赞奇在《文化、权力与国家》中全面论证或者说重复了梁漱溟的观点:“20世纪时中国‘国家政权建设’与先前欧洲的情况不同。在中国,这一过程是在民族主义(nationalism)以及现代化的招牌下进行的。芮玛丽(Mary Wright)第一个发现20 世纪初膨胀的反帝民族情绪是如何促使满清政权(1644~1911)为挽救民族灭亡而走上强化国家权力并使政权现代化道路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要求‘现代化’的压力亦来自帝国主义方面。清末新政包括:建立新式学校、实行财政革新、创建警察和新军、划分行政区域以及建立各级‘自治’组织。促使改革的动力有多方面,其一是义和团起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期望中国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其二是列强向财政崩溃的清政府勒索巨额赔款使它不得不加强权力以向全国榨取钱财。所有这些因素都汇集起来,要求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政权。”⑥
被认为是第一个发现者的芮玛丽所编辑的文集《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1900~1913》出版的时间是在1968年。而梁漱溟早在30年代就表达了上述观点。如果我们继续借用杜赞奇的“保护型经纪”和“赢利型经纪”的概念来看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那么梁所反对的土豪劣绅其实就是国家和乡村之间的赢利型经纪人,它是中国的现代性的产物。而他所致力的村学、乡学,其实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试图改造和激活传统的保护型经纪。
在杜赞奇的研究中,国家权力向乡村的延伸和对社会控制的加强是在自觉的现代化过程中实现的,它导致国家政权的扩张和内卷化,地方财政陷入恶性循环,似乎只是在养活不断庞大的官僚和国家经纪集团。进入二十世纪之后,村领袖们的主要职能是征收摊款。二、三十年代,由于国家和军阀对乡村的勒索加剧,保护型村庄领袖纷纷引退,村政权落入赢利型经纪人手中,这正是乡村运动兴起的时间、背景和原因。一方面,可以说是苛捐杂税,而不是乡村内部的阶级斗争成为农民暴动的直接原因,但它背后正是城乡分裂所导致的不在地主与农民之间的阶级分化。杜赞奇引用共产党在山东的干部的话说:“减租减息并不是革命的首要任务,因为它既不能动员大部分农民,也不能极大地削弱乡村中封建势力,……实际上,一些干部发现减轻租税负担是农民大众的第一要求。”⑦所谓苛捐杂税,正是现代民族国家各种社会政治权力的运作成本。所以在梁漱溟看来,每一个政府都脱不了破坏乡村的干系,政权本身正是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动力。但是,从另一方面,中国革命之不同于传统社会中的农民起义,正在于阶级斗争所提供的政治资源,它史无前例地把一个社会最贫困的农民阶层作为“人民”提升到一个政权最重要的合法性的位置上,这是现代启蒙主义的果实,也是中国“革命”的意义所在,政府的政治合法性也必须建筑于此。 问题在于,当赢利型经纪人纷纷钻入村政权,以窃取国家转让给村庄的部分权力时,会极大地损害政权的合法地位,所以在被释放出来的“非法”(delegitimation)力量冲倒之前,过渡政权必须建立起新的合法性,在杜赞奇看来,这是一场关系着政权命运的竞赛。因此,打倒土豪劣绅作为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共两党共同的政治诉求。不过,在梁漱溟看来,这却是对西方现代性压迫的抗击。梁漱溟凭借什么来抵挡这一过程,并取代国共两党的解决方案?在他看来,唯独乡村运动,异于过去一切维新运动、革命运动、救国运动而独能统一中国,这是从中国的特殊性出发的解决之道。
其实,正是共产党的减租减息和土改,打土豪分田地,才有效地打击了赢利型经纪人对乡村的破坏,从而赢得了农民的广泛支持。土改问题,也是近来“翻案史学”的重点所在,土改被描述成共产党逼农民交纳“投名状”⑧。但是,四十年代末,共产党其实是为了顺应农民的强烈需求,不重犯大革命时代的错误,才决定全面推进土改政策,在这个意义上,土改是被农民推着走的。共产党在这一过程中,必须不断地在“统一战线”和农民利益之间调整和平衡。对于共产党的政治理念来说,农民的利益作为革命的最大诉求,依然最重要,这才是土改的真正动力。⑨这正是其区别与国民党的地方,国民党实质上无法完成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政治理想。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即土地革命的实现,是共产党单独进行的,“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即使在革命时,也不愿意同帝国主义完全分裂,并且他们同农村中的地租剥削有密切联系,因此,他们就不愿和不能彻底推翻帝国主义,更加不愿和更加不能彻底推翻封建主义。”⑩
“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现在的抗日,实质上是农民的抗日。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实质上就是授权给农民。新民主主义,真三民主义,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主义。大众文化,实质上就是提高农民文化。抗日战争,实质上就是农民战争。”
因此,对于俄国和中国这样的乡村“社会”革命来说,对土地的诉求本身是内在于革命之中的,俄国革命的口号是:“和平、土地、面包”,而中国革命的先驱者孙中山也是把“平均地权”放在革命的首要位置上的。正是因为这两个传统乡村国家在现代化的转化过程中,由于自上而下地推行资本主义及其失败,导致城乡分裂、阶级分化,社会不堪忍受,农民大量破产,并因此引爆革命,在此过程中,土地问题首当其冲。这两个传统国家都是农业国家,资本主义对社会的破坏首先是对农村和农业的破坏。在这个意义上,梁漱溟强调的中国乡村无阶级性,与他对于中国乡村破产的分析、对土豪劣绅和地方“自治”的现代性批判之间则有着深刻的分裂和矛盾。
这些政治层面上的解决之道,正是二十世纪中国“革命”的历史使命。而这也正是梁漱溟的乡村建设实践所无法完成的。他在《我们的两大难处》中论述了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头一点是高谈社会改造而依附政权;第二点是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第一个问题,梁漱溟认为如果乡村建设依靠政府来完成,乡村工作成为地方下级行政,这就成了对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政权内卷化的合谋,而这正是与乡村建设的社会改造之宗旨背道而驰的。政府本身就是问题,而非解决问题的动力。共产党在农村的实践本身并不能证明它成功,因为它的政权尚未统一,而任何政权都无法避免对乡村的延伸和勒索,都脱不了破坏乡村,因为政权本身需要成本,而且是高额的成本。而我们也不得不落到依附政权,“说句最老实的话,就是因为乡村运动自己没有财源”。第二个问题,我们自以为我们的工作对乡村有好处,然而乡村并不欢迎,至少是彼此两回事,没有打成一片。这是因为,“我们是走上了一个站在政府一边来改造农民,而不是站在农民一边来改造政府的道路。”
“农民为苛捐杂税所苦,而我们不能马上替他减轻负担;农民没有土地,我们不能分给他土地。他所要求的有好多事,需要从政治上解决,而在我们开头下乡工作时,还没有解决政治问题的力量。那么,当然抓不住他的痛痒,就抓不住他的心。”
这就是梁漱溟历史与现实的困境,但是这并不说明他对中国社会的判断是完全失误的。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政权与乡村的关系,正是今天“三农”问题的核心。因此,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我们重新理解二十世纪中国的阶级、政党与国家的关系,依然是一个独特而珍贵的视野。
政党、《建国之路》与中国的“理性”
正因为梁漱溟一贯否认中国具有社会革命的可能性,强调社会建构在文化上的统一,否认阶级,并以此判断共产党不可能在中国成功。因此,新中国的成立,对梁漱溟思想上的撞击是非常强烈的,也是其思想转变的开始。这集中体现在1950年开始写作的《中国建国之路》上,他总结了中共的三大贡献:建立国权、引进了团体生活以及“透出了人心”。其中,他改变了自己关于中国阶级问题的一些观点,值得关注。
他首先高度评价了共产党统一全国、树立国权的“伟大贡献”,认为这是历史性的,他深知这一切来之不易。他以前的评判是共产党不可能成功,现在,他检讨了自己的失败。他说他一向认为作为武力主体的条件,必须是阶级,且必须是恰当其时的阶级。阶级既没有,就要结合一个团体,以统治中国的武力主体自认。既然当时的中国并没有现成合用的阶级可为武力主体,就需要是制造一代替品——团体,一个“准阶级”,以此作为建党的基础,再以党建军建国。而国民党的失败就在于:一,党的基础不明确,竟想无所不包。党如果是超阶级的全民党,就会松散而不成为党了,党既不成,乃只见个人不见党,武力也随之不在党而在个人。二,政权到手,国家的建设方针却不明,三民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政治上缺乏方向,武力就失去了合法性,武力无法表现为主体状态,而是分散的。但是,就在国民党失败的地方,共产党成功了。
这是因为,共产党恰好相反。党的阶级基础标明无产阶级,而不嫌其范围狭窄,虽然事实上共产党员是农民和知识分子居多。其立场分明,壁垒颇严,党既成功,武力便掌握在党的手中,而不至于操于个人手中。党努力方向明确,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经济路线,武力得其正用。 在他看来,共产党作为一个团体组织,在中国可称空前未有之成功。它反抗旧社会,坚强不屈,犹如西方的基督教,是从血斗中成长的,所以它作为一个团体得以成功。也因此,它统一了全国,树立了国权,并且把一种新的团体生活引入了中国,改变了中国人散漫的习惯,养成了公共观念、纪律习惯、法制精神和组织能力,从而彻底改变了中国人。
团体组织和科学技术,是改造中国旧文化所切需的,农民的合作社正体现了以组织的形式来承接新技术的可能性。所以,在中国求民主与求组织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这与西方的个人主义不同,民享、民有、民治必须建立在组织的基础上,必须在求组织中求民主,才能够完成社会主义,“引进团体生活为政治改造之大本者,亦为经济改造之大本者,亦同为文化改造之大本者;一贯到底,一了百当。”梁漱溟重点谈了工人、农民与国家建立的崭新关系,他考察了东北工厂里工人生活上的福利、待遇是如何由国家法律、单位和工会组织来完成,以及多种多样的民主组织形式与工人积极性的关系;东北和山东的土改和各种生产互助的合作组织运动,也给梁漱溟留下深刻的印象,这都是团体与理想的结合。
梁漱溟关于中国的民主问题必须建立在团体组织上的思想,对于我们理解今天中国的民主问题,依然是深刻的。在这个意义上,零散化的失去乡村社会的农民和农民工,与失去工厂的工人一样,意味着失去了政治上的主体地位,丧失了获得民主的可能性。中国工人、农民的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的问题,都是需要重新在“组织”的框架下思考的,这一点对于理解今天中国的民主问题依然至为关键。
新中国建立后所有这些成绩,在梁漱溟看来,都是“透出人心”,是人心的胜利,人心问题成为建国中的大问题。“工人为社会主体,不论在国家、在厂矿,其地位与过去完全不同。在当真受到尊重,而他自己亦觉悟过来时,这实是针对着人心最有效的一大刺激,人心自然立刻透出来。他在团体生活中自觉主动性之提高,全要从这里启发。”
在这个意义上,共产党是“无意”中解决了近代以来中国的大问题,而这些问题正是他一直孜孜以谋求解决的,“我反对他们背离温文深厚的固有精神而定向粗野去;但我了解他们是本乎其向上心,而且承认对旧文化亦有加以廓清之必要。”
1951年,梁漱溟在《参加西南土改时的一篇发言草稿》中,记述说,“我领会共产党着眼不在分田土,而在农民树起脊梁,昂起头来当家作主,意义甚深。”在另一篇土改发言草稿中,他写道:“人与人关系的空前变更,每人自己精神上心理上空前的变更。抬起头,站起身来,并且会自己组织起来办事情”。1981年,八十九岁的梁漱溟给此草稿加了批注,仍然是:“对于土改运动的了解是我在解放后识见上一大进步”。写于1959至1961年间的未刊长稿《人类创造力的大发挥大表现——试说明建国十年一切建设突飞猛进的由来》,是真诚地试图用新的马克思主义观念去解释他自己的乡村建设实践中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那就是毛泽东和共产党如何争取了人民,并成功地调动了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他特别关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和方法,对“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技术改革中实行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的原则)的“鞍钢宪法”做了详尽的阐述和肯定。
正是梁漱溟思想上的这个转换导致了其后文化研究的转向。之前的《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乡村建设理论》以及《中国文化要义》都着重于强调中国文化与社会所具有的特殊性,以及文化与社会的统一,其问题意识是为暴露在强权的帝国主义丛林里的中国社会寻求国家统一的基础。之后,梁漱溟更多转向强调中国文化的理性精神、人类文明中“心”、“理性”与伦理道德的关系所具有的普遍性意义。梁漱溟对中国人之“理性”的强调在于讲理,不同于西方的“理性”概念,而是一种在互相承认基础上的对话关系。对于梁漱溟来说,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必须理解的事实,理解的途径就是重新解释和发展“理性”与“人心”。他试图通过重新界定中国人的“理性”来解决人的主体性问题。
1967年,正是在中国进入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他着手写作《中国——理性之国》一书。在这部书中上半部分,主要解释为什么“自觉性”使得中国革命获得了成功,其中辟出上下两章来讨论“中国革命的客观形势与主观努力”,辟出上中下三章来回答:“绝大难题的解决过程”,即知识分子等非无产阶级的无产阶级化;新型人民军队的民主化,引用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关于官兵关系的例子,来说明军队的民主化是破除“封建雇佣军队”的武器,其关键是“人民军队之建立,建立在人心之由塞转通,建立在人的自觉性之提高”;以及新中国的建设是人类创造力的大发挥和表现。
在这本书里,他试图回答的依然是新中国成立带给他震撼,那就是为什么中国革命和建设可以成功?他沿袭中国特殊性的思路,但最后的归结却是中国所具有的普遍性意义:“列宁晚年有《论我国革命》一文,在说俄国革命具有其特点后,又预言‘我们的欧洲庸人们做梦亦没想到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革命带更多的特色’。这不正是说中国吗?”
“事情似有奇怪:世界上资本主义工业各先进国迄今总不见出现社会主义革命,而率先出现社会主义革命,迈进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倒反是在经济上文化上一向落后的俄国和中国。”
在他看来,中国革命的特殊性首先就在于毛泽东创造性地运用“无产阶级革命”的原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取得胜利,而非俄国那样在大城市举行起义。这其实与梁漱溟乡土中国的理论建立了强有力的对话关系,正因为中国在它的乡村里,所以中国革命对乡村的掌握正是对中国主体社会的掌握。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革命不同于欧洲和俄国革命,是因为中国作为国家,不同于起源于城邦国家的西方民族国家。中国革命的特殊性还体现在“以人的无产阶级化来补充和代替现实所不足的工业上无产阶级”,是全力注重人的思想的革命化。
梁漱溟对毛泽东的群众路线特别有感触,他认为毛主席一生中最大的本领就是永不脱离实际、永不脱离群众,因此与中国社会密切相关。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也体现在毛泽东身上,他出身农民,了解农村,从知识和情感上具备团结农民与他们打成一片的条件,但同时又通古达今,学问渊博,为冠绝一世的高级知识分子,这是只有中国才会有的现象。耕读传家,半耕半读,“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是任何外国中古封建社会所不可能的。俄国革命前二十世纪初的俄国农民不可能有,印度社会等级森严不容此事。欧洲一般封建社会教育由教会垄断,之后的高等教育也是贵族化的。 梁漱溟致力于从中国自身的传统和立场中出发。而作为共产党的领袖,毛泽东同样自信:中国要对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他强调的正是中国的普遍性。建国初期,梁漱溟倡导建议文化研究院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毛泽东对此很冷淡,因为他的着眼不在此。梁漱溟对解放后毛泽东的阶级斗争理论和路线也一直不理解并持批评的态度。但是,实际上,梁漱溟是试图从另一个角度解决同样的问题,那就是通过确立“理性”与“人心”的关系,为中国人及其作为社会主体性的存在寻找和确立基础。
阶级、人民主权与社会主义
在《建国之路》对中国革命中阶级问题的总结中,梁漱溟强调民族国家与阶级的关系,为了锻造民族国家,首先的任务是需要锻造一个阶级,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与无产阶级的关系。我们需要由此出发去进一步讨论政党政治中“公”与“私”的问题。在梁漱溟对革命党的理论中,革命是以社会的公共性为前提的,南京国民党时期“成群成党的腐化堕落”,正是其党制不成,落入“个人制”的表现,党变成私党,是其阶级基础不明确的表现,党因此丧失了公共性。那么,对于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理论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们需要顺着这个视野再往前走。
阶级斗争理论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在这里,无产阶级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支点。当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里找到了无产阶级作为历史的动力,他才把自己从一个黑格尔主义者变成了马克思主义者。从此,阶级取代了黑格尔哲学中的理念,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成为能动的辩证唯物主义。“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造就了世界无产阶级的主体地位,推动了整个二十世纪世界历史的车轮。
对于第三世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来说,由于资产阶级和民族工业的历史性缺席,工人阶级为主体的无产阶级其实是一个现实中的虚体。但是毛泽东之所以能够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去添补了这个主体位置,一是因为农民自近代以来在现代化过程中的普遍破产,使其成为更大意义上的“无产”阶级,而工人的实际经济地位是相对高于农民的。二是乡土中国作为传统社会主体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但是,仅仅是消极的农民本身并不能实现自身作为历史主体的使命,要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锻造成新型的民族国家的主体,把自在的阶级变成自为的阶级,需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和农民运动的结合,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与农民的结合,这正是党的任务,也是现代启蒙主义的任务。这种中国革命的实践在世界历史上是开天辟地的,在这个意义上,它是激进的,是以最激进的方式对民主的实践,从民主最基本的意义,建构“人民”的主体性地位,以实现最大多数人民对政治的参与,这个意义上的社会革命与民主革命是必须合二为一的。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以中国的方式——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完成了锻造一个民族国家主体的历史使命,这就是工农联盟,它的主体是由“无产阶级”构成的人民主权,它成为第三世界以社会主义方式创建民族国家的前提。
西方的资产阶级在它崛起的时候,是以普遍性的面目出现的。正如马克思的描述,在它上升的时候,在领导全体人民反抗封建王权的那一刹间,它是社会普遍性的代表,这正是它作为一个阶级能够承担民族国家主体的历史依据,也是资产阶级政党体现出社会普遍性的时刻。但是对于第三世界的资产阶级来说,却无法以普遍性的历史力量来确立自身,相反,它却是以自身的利益诉求分裂了社会的利益公共性和价值普遍性,这正是很多新兴的民族国家宪政危机的根源;是在印度、尼泊尔等南亚国家,毛派共产党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也是梁漱溟从三十年代起对国民党广泛批评、对中国宪政历史不断反思的历史依据。
但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已经结束,阶级与主体性的关系究竟应该如何理解?是“社会”作为主体还是“人民”作为主体?——这是共产党与梁漱溟的分野。在毛泽东看来,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社会的发展离开人民的推动就会倒退,在这个意义上,反“封建主义”是必然的,它与反帝国主义同样重要。毛泽东思想的要义是把经典马克思主义中的无产阶级从“工人阶级”转化为农民阶级,是以“无产阶级”作为内在的逻辑转换依据。因为马克思赋予无产阶级历史的正当性和道义性,从而使得“无产阶级专政”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合法性地位,而阶级斗争则联系着国家主体性的建构这一重大问题。对于中国的民族国家的历史构建过程来说,共产党之所以能够用“无产阶级”作为公共性的价值源泉,来锻造以“人民主权”为主体的新兴民族国家的公共性和普遍性,正是因为马克思的经典表达:无产阶级是以消灭自身为历史诉求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个阶级的诉求同时构成了整个社会的诉求,最激进的民主诉求。人民是新社会的主体,阶级斗争是保证人民主权的必由之路。以无产阶级专政为人民主权的权力主体,才能消灭产生贫富分化的社会机制,这就是为什么计划经济时代的“无产阶级”成为一个政治符号,而不再是经济地位的现实表达。但是,为什么一个实际上消灭了阶级差别的时代却仍然要不断强调以阶级为国家主体?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叙述:“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
消灭了阶级差别的社会也应该消灭国家。但是悖论在于,一方面,我们看到内部不断的、由党动员起来的群众运动对国家机器的冲击;另一方面,则是敌对的国际环境导致的对强大民族国家的外部需求。因此,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看问题。
首先,对外方面,计划经济时代的阶级斗争理论应该从民族国家主体构建的层面予以重新理解,这就是为什么这个理论的核心是“反修防修”,不断强调国际上美国之“帝国主义”和苏联之“修正主义”霸权性的压力,并时时刻刻将之与亡党亡国的危机意识联系在一起。托洛斯基派作为共产主义内部的批判者,其“不断革命”的理论背后,针对的正是一个敌对的国际环境下社会主义单独出现必然导致内部专制的预见,但是因为它的前提构成了实践中的取消主义,则在中国革命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受到严厉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