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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讨氨溴索治疗小儿毛细支气管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方法:选取我院收治的48例毛细支气管炎患儿,随机均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患儿给予常规治疗,观察组患儿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加用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治疗。比较两组患儿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时间、住院时间、治疗总有效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差异。结果:观察组喘鸣、肺部哮鸣音和湿罗音等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时间和住院时间均显著短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5.8%,显著高于对照组的66.7%(P<0.05);两组患儿均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P>0.05)。结论:氨溴索治疗小儿毛细支气管炎疗效确切,可有效改善通气功能,控制喘憋。
关键词:氨溴索;毛细支气管炎;小儿
【中图分类号】R5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602(2014)07-0145-01
毛细支气管炎是幼儿常见的下呼吸道病毒感染性疾病,好发于冬春季节。主要病理改变为毛细支气管上皮细胞坏死,周围淋巴细胞浸润,黏膜充血、水肿及腺体增生,黏液分泌旺盛,导致毛细支气管腔狭窄甚至堵塞,喘憋严重,引起患儿咳嗽、喘鸣、肺不张、低氧血症和酸中毒等,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甚至死亡。临床除积极消除炎症外,解除呼吸道阻塞、改善通气功能和抑制喘憋对于改善毛细支气管炎患儿临床症状和预后至关重要。本研究以我院收治的48例毛细支气管炎患儿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氨溴索治疗小儿毛细支气管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一般材料:选取我院2011年2月-2013年10月收治的48例毛细支气管炎患儿,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均符合毛细支气管炎的诊断标准,排除结核、支气管异物、先天性喉喘鸣和呼吸衰竭等并发症,随机均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男14例,女10例,年龄2-16个月,平均(8.74±1.21)个月。观察组男13例,女11例,年龄2-17个月,平均(8.27±1.36)个月。两组患儿在年龄、性别和病情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对照组患儿给予吸氧、止咳、解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和茶碱类抗感染以及抗病毒等常规治疗;观察组患儿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加用盐酸氨溴索注射液,7.5mg加入1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2次/d。两组患儿均治疗7d。
1.3临床疗效标准:治愈:用药5天内咳嗽消失,呼吸困难及缺氧症状显著改善,肺部听诊哮鸣音和湿啰音显著减少或消失;好转:用药7天,咳嗽减轻,气促缓解,心率减慢(<10%),肺部听诊哮鸣音和湿啰音减少;无效:用药7天后临床症状、体征无改善,甚至加重。治疗总有效率=(痊愈+好转)/总例数×100%。
1.4观察指标:比较两组患儿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时间、住院时间、治疗总有效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差异。
1.5统计学方法:本研究采用spss17.0进行数据统计,计量资料用t检验,定性资料比较用卡方检验,设检验标准P<0.05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儿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时间和住院时间比较:观察组喘鸣、肺部哮鸣音和湿罗音等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时间显著短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住院时间为(7.26±1.67)d,短于对照组的(9.48±3.15)d,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1.
关键词:氨溴索;毛细支气管炎;小儿
【中图分类号】R5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602(2014)07-0145-01
毛细支气管炎是幼儿常见的下呼吸道病毒感染性疾病,好发于冬春季节。主要病理改变为毛细支气管上皮细胞坏死,周围淋巴细胞浸润,黏膜充血、水肿及腺体增生,黏液分泌旺盛,导致毛细支气管腔狭窄甚至堵塞,喘憋严重,引起患儿咳嗽、喘鸣、肺不张、低氧血症和酸中毒等,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甚至死亡。临床除积极消除炎症外,解除呼吸道阻塞、改善通气功能和抑制喘憋对于改善毛细支气管炎患儿临床症状和预后至关重要。本研究以我院收治的48例毛细支气管炎患儿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氨溴索治疗小儿毛细支气管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一般材料:选取我院2011年2月-2013年10月收治的48例毛细支气管炎患儿,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均符合毛细支气管炎的诊断标准,排除结核、支气管异物、先天性喉喘鸣和呼吸衰竭等并发症,随机均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男14例,女10例,年龄2-16个月,平均(8.74±1.21)个月。观察组男13例,女11例,年龄2-17个月,平均(8.27±1.36)个月。两组患儿在年龄、性别和病情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对照组患儿给予吸氧、止咳、解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和茶碱类抗感染以及抗病毒等常规治疗;观察组患儿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加用盐酸氨溴索注射液,7.5mg加入1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2次/d。两组患儿均治疗7d。
1.3临床疗效标准:治愈:用药5天内咳嗽消失,呼吸困难及缺氧症状显著改善,肺部听诊哮鸣音和湿啰音显著减少或消失;好转:用药7天,咳嗽减轻,气促缓解,心率减慢(<10%),肺部听诊哮鸣音和湿啰音减少;无效:用药7天后临床症状、体征无改善,甚至加重。治疗总有效率=(痊愈+好转)/总例数×100%。
1.4观察指标:比较两组患儿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时间、住院时间、治疗总有效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差异。
1.5统计学方法:本研究采用spss17.0进行数据统计,计量资料用t检验,定性资料比较用卡方检验,设检验标准P<0.05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儿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时间和住院时间比较:观察组喘鸣、肺部哮鸣音和湿罗音等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时间显著短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住院时间为(7.26±1.67)d,短于对照组的(9.48±3.15)d,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