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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对金融业务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为创新金融业务实现提供了保障。同时,随着金融业务不断创新优化,也给金融科技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在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过程中,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金融业务开展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前景巨大,但是也不能忽视在金融科技融合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限制因素,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为实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排除障碍。本论文着重研究金融与科技更好融合发展的建议以及需要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科技金融 融合发展 对策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发展取得巨大的进步,个人、家庭或企业财富都有显著增加,随之而来的是民众对于理财投资等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为满足市场需求,中国金融市场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也不断的创新和变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科技力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研究中国证券市场业务与科学技术融合发展历程来探讨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新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
初创阶段(90年代初),90年代初中国处在股份制改造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大环境中,由于市场需要,1990年11月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鸣锣开张。随后,1990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创建。从此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开始起航。在初创阶段,上市证券种类很少。
快速发展阶段(1994-1998年),中国证券市场在这个时期开始扩张发展,各地相继开展相关业务。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始逐步建立健全,证券市场上市规模不断的扩大。与此同时,存在的问题也开始集中的暴露出来,投机现象越来越严重,上市公司也比较普遍的出现作假现象。
合规化发展阶段(1999-2004年),中国证券市场开始走上合规化发展道路。2001年3月开始,中国股票发行制度进行了改革,审批制被原来的核准制所代替,公司提交上市申请以后,监督管理机构会对公司内部管理结构、经营状况等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公司上市以后也会更加重视经营的合理性,证券市场上公司的品质更好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逐步增强[2]。
改革阶段(2003-2008年),股权分置是中国经济体制变革过程中形成的独有的问题,即证券市场的股份同时存在流通和非流通股,这给证券市场开放变革和平稳发展增加了阻碍,就要求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来降低股份流通性质的差异。确保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可以得到有效的改善,同时保证证券市场可以很好的发挥自身的融资及配置资源的能力。
开拓创新阶段(2008-至今),在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证券市场一度变得交易冷清[3]。2009年开始中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经济促进行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又开始出现了成交活跃的现象。2010年4月,股指期货业务开始出现,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开始慢慢形成[4]。
二、金融科技融合发展分析
回顾90年代初,从投资者需要通过去证券公司营业大厅排队交易或者通过电话下达交易指令来参与证券投资,到如今投资者通过多样化的移动端平台就可以轻松完成各种交易,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仅是参与形式的变化,交易便利化的同时,让更多的投资者可以参与进来,也极大的推动了中国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证券市场蓬勃发展过程中有許多新的业务需求,这给金融科技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金融科技公司业务能力及金融科技能力也得到了不断提升,走上了更加专业化的道路,集中体现是IDC FinTech全球百强榜单里中国企业越来越多,排名越来越靠前。
在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新形势下,中国证券市场要求更加开放发展。2014年国务院领导人在博鳌论坛上表达了实现中国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互相开放和共同促进发展的期望。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证监会等关系方也都快速响应,金融科技公司也第一时间投入人力参与系统开发,为沪港通成功开通保驾护航。截止到目前,沪港通已经平稳运行4年多,双向成交金额巨大。沪港通的运行不仅丰富了内地投资者的标的选择范围,也帮助了内地企业吸纳外地投资。因为沪港通是采用人民币交收结算的方式,在一定程度增加人民币在海外的使用率,助推了人民币走向国际化道路,将给国家汇率政策带来积极影响。
沪港通业务开展以后,又陆续开展了深港通、沪伦通等新业务,这对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开放发展有着长期和深远的作用。
金融科技融合发展除了对新业务开展提供保障,也为已有业务优化升级提供快捷通道。2015年以前,A股市场新股申购需要预冻结投资者资金,假设有X公司需要发行新股上市,预计融资金额为10亿人民币,中签率预计在千分之2,那么新股申购日到中签日冻结的申购款多达5000亿人民币。投资者资金被大量冻结,市场上的流通资金会变少,交易活跃度就降低了。为了证券市场更加健康的发展,新股申购制度的改革开始了。改革后客户资金到了中签日才会开始冻结,新股申购日市场上的流通资金不会受到影响。由此可见,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金融科技融合发展对策及建议
(一)、总体处于发展阶段的现状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做比较,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总体上还存在着起步晚,处于优化升级阶段等特点,也正因为中国金融市场处于发展阶段,我们有许多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那就是要做到金融市场不断优化升级,持续开放、健康稳定的发展,大力促进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发挥中国网络普及度高以及互联网技术发展领先的优势。
中国金融科技公司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存在着一些差距,2019年世界金融科技百强榜单里中国上榜金融科技公司排名最靠前的仅为第38位。要赶上第一梯队的步伐,中国金融科技公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力度
中国有许多顶尖的科技及金融人才,但是缺乏科技与金融交叉学科的人才。目前发展的现状是金融科技企业还处于技术发展阶段,研发投入多,与相同投入的其他行业科技公司相比较,盈利情况并不占优势,这也导致金融科技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进一步导致人才缺乏。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扶持。包括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力度,为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升级发展储备力量。对金融科技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社会支持,壮大科技人员队伍,注入创新活力。
(三)、金融与科技融合需要政策上的支持
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需要政策的支持才能实现。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中,需要将有关的政策体系构建起来,而且实现政策全覆盖,为金融与科技融合提供有力保障。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中,金融与金融科技企业处于多元化的市场环境中,即便遇到风险,也能够积极应对,而且创新的动力不断增强。金融科技企业处于不同的创新阶段,需要予以对应的政策支持 。金融科技企业的规模不同,需要的政策支持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政策支持上可以差别化。金融机构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时,政策上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性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并在金融工具方面不断创新,金融机构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四)、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金融业务场景复杂,目前的法律法规不一定每一个场景都有涉及。金融科技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实现相关产品开发,法律可行性分析沒有问题,但是实际应用过程中就可能会踩红线。金融科技公司因此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拥抱监管是金融科技公司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也可以帮助金融科技企业规避一部分法律风险。
(五)、将信用评估体系建立起来
金融与科技融合的实现,信用非常重要,而且可以降低融合成本。将信用评估体系建立起来并不断地完善,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将具有良好信用的金融科技评估机构建立起来,对违反信用的企业进行调查、记录,还需要设定信用评估指标,对违反信用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定量分析,获得的评估结果即为对该企业的客观评价 。金融机构可以据此对金融科技企业的运行情况做出判断,决定是否予以资金支持。
结束语:
通过上面的研究可以明确,金融科技企业要获得更好的发展,不仅需要创新人才的支持,还需要充足的资金。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业务实体融合发展,可以在双方协同发展中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当前的科技金融融合中存在一些问题,要更好地促进双方发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陈江, 江俊丽. 科技创业创新与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机制研究——以马鞍山市为例[J]. 人力资源管理, 2017(08):74-75.
[2] 郭子忠, 王海净, 田原. 创新驱动背景下河北省科技与金融融合模式及机制研究[J]. 经济研究参考, 2017(32):74-76.
[3] 宁津:着力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 力促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J].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2017(Z1):2-3.
[4] 朱韬. 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融合:倡导新思维, 依托新技术, 服务新经济[J]. 中国银行业, 2017(09):58-59.
关键词:科技金融 融合发展 对策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发展取得巨大的进步,个人、家庭或企业财富都有显著增加,随之而来的是民众对于理财投资等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为满足市场需求,中国金融市场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也不断的创新和变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科技力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研究中国证券市场业务与科学技术融合发展历程来探讨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新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
初创阶段(90年代初),90年代初中国处在股份制改造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大环境中,由于市场需要,1990年11月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鸣锣开张。随后,1990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创建。从此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开始起航。在初创阶段,上市证券种类很少。
快速发展阶段(1994-1998年),中国证券市场在这个时期开始扩张发展,各地相继开展相关业务。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始逐步建立健全,证券市场上市规模不断的扩大。与此同时,存在的问题也开始集中的暴露出来,投机现象越来越严重,上市公司也比较普遍的出现作假现象。
合规化发展阶段(1999-2004年),中国证券市场开始走上合规化发展道路。2001年3月开始,中国股票发行制度进行了改革,审批制被原来的核准制所代替,公司提交上市申请以后,监督管理机构会对公司内部管理结构、经营状况等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公司上市以后也会更加重视经营的合理性,证券市场上公司的品质更好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逐步增强[2]。
改革阶段(2003-2008年),股权分置是中国经济体制变革过程中形成的独有的问题,即证券市场的股份同时存在流通和非流通股,这给证券市场开放变革和平稳发展增加了阻碍,就要求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来降低股份流通性质的差异。确保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可以得到有效的改善,同时保证证券市场可以很好的发挥自身的融资及配置资源的能力。
开拓创新阶段(2008-至今),在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证券市场一度变得交易冷清[3]。2009年开始中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经济促进行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又开始出现了成交活跃的现象。2010年4月,股指期货业务开始出现,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开始慢慢形成[4]。
二、金融科技融合发展分析
回顾90年代初,从投资者需要通过去证券公司营业大厅排队交易或者通过电话下达交易指令来参与证券投资,到如今投资者通过多样化的移动端平台就可以轻松完成各种交易,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仅是参与形式的变化,交易便利化的同时,让更多的投资者可以参与进来,也极大的推动了中国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证券市场蓬勃发展过程中有許多新的业务需求,这给金融科技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金融科技公司业务能力及金融科技能力也得到了不断提升,走上了更加专业化的道路,集中体现是IDC FinTech全球百强榜单里中国企业越来越多,排名越来越靠前。
在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新形势下,中国证券市场要求更加开放发展。2014年国务院领导人在博鳌论坛上表达了实现中国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互相开放和共同促进发展的期望。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证监会等关系方也都快速响应,金融科技公司也第一时间投入人力参与系统开发,为沪港通成功开通保驾护航。截止到目前,沪港通已经平稳运行4年多,双向成交金额巨大。沪港通的运行不仅丰富了内地投资者的标的选择范围,也帮助了内地企业吸纳外地投资。因为沪港通是采用人民币交收结算的方式,在一定程度增加人民币在海外的使用率,助推了人民币走向国际化道路,将给国家汇率政策带来积极影响。
沪港通业务开展以后,又陆续开展了深港通、沪伦通等新业务,这对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开放发展有着长期和深远的作用。
金融科技融合发展除了对新业务开展提供保障,也为已有业务优化升级提供快捷通道。2015年以前,A股市场新股申购需要预冻结投资者资金,假设有X公司需要发行新股上市,预计融资金额为10亿人民币,中签率预计在千分之2,那么新股申购日到中签日冻结的申购款多达5000亿人民币。投资者资金被大量冻结,市场上的流通资金会变少,交易活跃度就降低了。为了证券市场更加健康的发展,新股申购制度的改革开始了。改革后客户资金到了中签日才会开始冻结,新股申购日市场上的流通资金不会受到影响。由此可见,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金融科技融合发展对策及建议
(一)、总体处于发展阶段的现状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做比较,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总体上还存在着起步晚,处于优化升级阶段等特点,也正因为中国金融市场处于发展阶段,我们有许多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那就是要做到金融市场不断优化升级,持续开放、健康稳定的发展,大力促进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发挥中国网络普及度高以及互联网技术发展领先的优势。
中国金融科技公司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存在着一些差距,2019年世界金融科技百强榜单里中国上榜金融科技公司排名最靠前的仅为第38位。要赶上第一梯队的步伐,中国金融科技公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力度
中国有许多顶尖的科技及金融人才,但是缺乏科技与金融交叉学科的人才。目前发展的现状是金融科技企业还处于技术发展阶段,研发投入多,与相同投入的其他行业科技公司相比较,盈利情况并不占优势,这也导致金融科技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进一步导致人才缺乏。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扶持。包括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力度,为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升级发展储备力量。对金融科技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社会支持,壮大科技人员队伍,注入创新活力。
(三)、金融与科技融合需要政策上的支持
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需要政策的支持才能实现。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中,需要将有关的政策体系构建起来,而且实现政策全覆盖,为金融与科技融合提供有力保障。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中,金融与金融科技企业处于多元化的市场环境中,即便遇到风险,也能够积极应对,而且创新的动力不断增强。金融科技企业处于不同的创新阶段,需要予以对应的政策支持 。金融科技企业的规模不同,需要的政策支持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政策支持上可以差别化。金融机构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时,政策上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性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并在金融工具方面不断创新,金融机构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四)、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金融业务场景复杂,目前的法律法规不一定每一个场景都有涉及。金融科技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实现相关产品开发,法律可行性分析沒有问题,但是实际应用过程中就可能会踩红线。金融科技公司因此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拥抱监管是金融科技公司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也可以帮助金融科技企业规避一部分法律风险。
(五)、将信用评估体系建立起来
金融与科技融合的实现,信用非常重要,而且可以降低融合成本。将信用评估体系建立起来并不断地完善,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将具有良好信用的金融科技评估机构建立起来,对违反信用的企业进行调查、记录,还需要设定信用评估指标,对违反信用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定量分析,获得的评估结果即为对该企业的客观评价 。金融机构可以据此对金融科技企业的运行情况做出判断,决定是否予以资金支持。
结束语:
通过上面的研究可以明确,金融科技企业要获得更好的发展,不仅需要创新人才的支持,还需要充足的资金。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业务实体融合发展,可以在双方协同发展中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当前的科技金融融合中存在一些问题,要更好地促进双方发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陈江, 江俊丽. 科技创业创新与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机制研究——以马鞍山市为例[J]. 人力资源管理, 2017(08):74-75.
[2] 郭子忠, 王海净, 田原. 创新驱动背景下河北省科技与金融融合模式及机制研究[J]. 经济研究参考, 2017(32):74-76.
[3] 宁津:着力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 力促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J].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2017(Z1):2-3.
[4] 朱韬. 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融合:倡导新思维, 依托新技术, 服务新经济[J]. 中国银行业, 2017(09):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