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早期投资 助推创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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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探索发展创业投资,并于90年代后期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但目前中国的创业投资总体上仍处于学习探索阶段,缺乏投资早期阶段所需要的经验和环境支持,加上其他原因,创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存在“PE化”倾向,总体上以中期投资为主,创业早期阶段投资相对不足。中国的创投行业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局面,主要是受制于天使投资人群体尚未形成、税收优惠政策门槛过高、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平台不完善、人才相对缺乏等因素。同时,管理团队的专业背景、教育背景、企业规模与晚期年化收益率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早期投资。但另一方面,只有促进创业资本增加早期阶段投资,才能满足广大早期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推动创投行业的整体发展。
  早期投资相对不足
  在中国,创业投资的概念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从国外引进的,创业投资在90年代后期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自2005年11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中国的创投行业步入了法制化发展阶段。根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巡视员徐建平介绍:“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经进入到了创新发展的战略时期,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战略性调整的一项重大举措。所以,学习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加快推进我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的发展已经迫在眉睫。”
  尽管近年来中国的创业投资实现了快速发展,但与创业投资发达的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有数据统计显示,在2011年的全部投资案例中,投资于种子期的占13%,投资金额仅占总投资的7.5%;投资于起步期的案例虽达到34.3%,但投资金额占比仅为13.2%。财政部企业司企业三处处长黄健认为,目前中国的创业投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投资,与公共财政关注的推动早期中小企业这个政策性目标相距甚远。
  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首先,中国创业投资机构的LP不够成熟。早期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高风险特性,而资本天生的特性是规避风险,因此创投LP往往选择那些偏好投资中后期的、风险较小的、收益较稳定的创投机构进行投资。其次,创投团队的管理和投资能力相对有限。中国的创业投资发展较晚,创投管理团队实力相对较弱,风险识别能力相对较差,因此对早期项目的投资也相对较少。第三,没有普遍建立创投机构的激励机制。目前,为数不多的投资早期中小企业的投资机构多为国有全资或控股机构。出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这些机构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其管理团队难以从投资回报中取得相应收益,反而要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团队对早期项目的积极性不高。第四,投资项目的退出渠道较窄。退出是创业投资取得收益的一个关键环节,退出渠道的优劣会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的高低。目前,国内创投的退出多寄希望于企业上市,而股权转让、兼并重组等退出方式的预期收益率比较低,导致交易不够活跃,因此尚未成为主流。加之近年来中国股市长期低迷,高风险期望的高回报难以实现,直接影响了创投对早期项目的热情。
  “创业投资不仅为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还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以此加速这些企业的发展,并通过共享其收益来获取投资回报。从创业企业的发展阶段和创业规模来看,真正的创业企业绝大部分都属于早期中小企业。所以说,创业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资金和增值服务的这种特殊机制与公共财政全方位培育早期中小企业的目标高度吻合。”黄健表示,“但是,目前我国除了少量从事天使投资的创业基金外,大部分创投机构投资的创业企业还是以成长期和成熟期的项目为主。”
  政策助力早期投资
  “想真正实现中国经济产业升级,就要调整我们的产业经济结构,这必须通过创新来驱动,驱动力的来源就是早期创业企业。而早期创业企业想发展成功,首先就离不开创业资本的支持。因此,引导创业投资进入早期创业阶段的企业对于实施国家的创新驱动战略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冯中圣表示。从国外的经验看,创业投资行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同时政府支持也要找准合适的定位,这样才能够有效推动创业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对于创业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至关重要,并已于近年来持续加大了对创业投资行业的规范和支持力度。冯中圣介绍说,2005年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中国创业投资行业提供了基本的规范性法规;2006年建立了创业投资备案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实施政策扶持提供了基础;2007年,财政部出台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投资抵扣的方式支持创投机构投资于中小高新创业企业;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又推出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来鼓励地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设立市场化创业投资基金。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和规范。
  “在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当中,明确要求扶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资金规模,推动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徐建平指出,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加快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的需要,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要,是推动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增强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的政策性创新的需要。
  2009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实施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按照政府引导、规范管理、市场运作、鼓励创新的原则,由来自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资金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实施4年多来,基金设立和投资运营顺利,管理的资本量初具规模,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正加快成长,政策效果初步显现。徐建平表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已经设立了102只专业性基金,资金规模达到29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直接、间接引导带动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投资460多亿元,并且吸收了相当数额的银行贷款。预计这批基金将支持1000多家具有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政府引导创业
  “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这个作用就是我们现在面对的趋势和任务。在顺应和完成这样一个趋势和任务的过程中,创业投资是推动经济转型、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工具。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已经涌现出一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部条财司副司长邓天佐说。
  在当下中国经济的发展中,想构建符合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的创新体系,政府就不能再按照传统的方式来分配资源。市场环境千变万化,中小企业是其中活跃的主体。政府最主要的作用是发挥引导作用,调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真正调动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应该让市场去选择哪些应该鼓励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吸收创新。”邓天佐说,“政府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去发现真正的创新企业,扶持市场有需求的项目。因此,政府要转变职能,构建创新体系。”政府转变职能做得越到位,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得越充分,创新技术发展战略就会愈加接地气。
  政府在转变职能后该通过什么机制发挥作用?邓天佐认为,政府应当改变以往的拨款机制,要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使用资金。“我觉得现在用引导基金去探索是很好的方式,创新是一个全社会的行动,不能依靠政府单方面行动。政府资源毕竟有限,如果把社会的资源都调动起来,去引导民间资金推动科技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服务产业发展,就一定能够形成推动创新企业发展的巨大洪流。政府就是要起到引导作用,起到杠杆放大作用,为民间投资打开方便之门。”
  政府引导基金主要是发挥引导、调控和杠杆的作用,其资金属于公共财政资金性质。在邓天佐看来,应该将政府的公共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捆绑在一起,这种市场化的经济行为能够节约政府监管资金的成本。“政府要鼓励、引导大量的民间资金来承担天使投资的责任。但是在资源匮乏、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政府的引导基金应该成为第一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面临的风险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政府引导基金按照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方式退出不符合行业规律。邓天佐认为,不论是资金的使用还是资产的保值增值,都应该建立一套符合投资早中期的管理体系。
  此外,要打造合格的创业投资团队,鼓励天使投资的壮大,就需要有一系列的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此时,应该发挥行业科技创新联盟的作用,发挥产业投融资平台和协会的作用,为细分市场提供政策服务。邓天佐指出,目前创投市场上缺乏中介服务,所以应当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的力量。“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是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只有把中介服务体系建立起来,政府在引导社会资金、鼓励发展投资早中期企业方面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地方实践显成效
  据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汉春介绍,近年来江苏经济实力稳步提升,社会发展日益进步,同时,江苏也是全国发展创业投资最早的地区之一,有较好的基础。国家十部委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创业投资高度重视。作为牵头推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职能部门,省发改委制定并提请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设立了首期10亿元的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创业投资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形成了全省创投机构数量较快增长、资本规模持续扩大、管理人才逐步集聚、政策环境不断改善的良好环境。
  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江苏省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有384家,管理资本的规模达到650亿元,占全国资本总量的1/4,各项核心指标连续6年均位居全国第一;全省创投企业累计投资创业企业2852家,投资金额达到390亿元。2013年,备案创投企业投资的创业企业新增108家,其中种子期被投企业占22%,起步期企业占42%;新增投资金额8.8亿元,其中种子期占27%,起步期占29%。王汉春说:“这些数据表明,江苏省在推进全省创新创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配合中英两国政府的经济对话,在英国驻华大使馆“全球繁荣”基金项目的资助下,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聚焦于促进创业资本投资早期创新企业的政策研究,并选择江苏省作为课题的调研点之一。课题组在江苏省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企业和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并带着问题到英国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习考察。“课题组针对江苏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极具价值的政策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课题成果,进一步推动我省的创业投资发展。”王汉春说。
  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升产业结构层次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有效途径。为增强创业投资对实体经济的带动力和渗透力,今年江苏省发改委在全省启动了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的创建工作,鼓励各级政府以专业园区、科技园区和开发区为载体,运用创业投资机制进行机构集聚、人才集聚、政策集聚,助推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形成创业投资和产业创新协同发展的格局。
  最后,王汉春指出,当前国内外发展形势复杂多变,企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促进创业投资和金融创新的融合与双赢,需要更好地发展创业投资。江苏省发改委将推动省有关部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促进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创投领域,促进更多的创投资本迈向早期阶段。王汉春说:“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创业投资将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我们也衷心希望国家有关部门为我省、为苏州、为昆山献计献策,帮助我们更好地促进创业投资发展,从而实现‘两个率先’,为谱写江苏梦的华丽篇章增墨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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