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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市场的出现是在18世纪中后期,而真正意义上美国证券市场的形成是1811年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建立。在这一时期,由于美国政府的腐败,股票市场存在着很严重的掠夺和操纵的现象,在这一情况下,美国的股票市场完全就是一个投机的市场。而且在这一时期,美国政府两次都试图建立中央银行,但都以失败而告终,再加上美国商业推崇的“最少干预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理念和华尔街推崇的“适者生存”的社会思想,使得中小投资者根本得不到保护。
美国资本市场的第二个历史时期是1886年至1929年,在这一时期,美国的股票市场发展快速,但是内幕交易和操纵的情况依然存在,而且非常嚴重,但是这并不妨碍美国经济的发展。到了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经济和股市进入了有史以来最繁荣的阶段。由于美国政府缺乏监管,在经济和股市快速发展同时也伴随着股市恐慌这一严重的问题。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1929年的美国股市大萧条。美国股市的恐慌引起了美国政府对投机和操纵行为的关注,1908年休斯顿委员会开始对美国的证券市场进行调查,调查报告明确指出纽约证券交易所存在的投机和操作这一现象,而且对证券交易所的参与者进行了分类。但是,尽管指出存在严重的问题,休斯顿委员会却仅仅是呼吁参与者要自律,而不建议美国政府采取激烈的措施来进行治理,因为这样会对华尔街的交易规则有所影响。
美国资本市场的第三个历史时期是1929年至1954年,这一时期,美国的股市进入规范发展的阶段。在1929年美国道琼斯工业指数最高到380点,而经过1929年美国股市大萧条,到1933年这一指数最低就下跌到42点,跌幅将近90%。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走出困境,1993年罗斯福上台以后,罗斯福政府开展了对华尔街的调查,加强了对华尔街的监管和对经济的干预,制定了一系列改革的措施,并且在经济上实行新的政策,使美国的经济和政治生活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美国股市得到了恢复和规范。在此期间,虽然这些政策和措施遭到了华尔街利益层的反对,但是罗斯福坚决的推行了这些新政,重新构建了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操纵和投机操作被禁止,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和对投资者的保护是对华尔街监管的主题。1933年国会出台《1933年证券法》,是美国第一部全国性的证券法规,内容主要是对证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1933年银行法》的出台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分开,进一步巩固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地位,而且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1934年证券交易法》界定了证券操作和欺诈,对证券交易行为起了更进一步的规范作用,这一交易法的颁布还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建立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1935年银行法》规定所有存款超过100万美元的银行进入联邦储备体系;《1938年马洛尼法》建立了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场外交易纳入监管范围。
美国资本市场第四个历史时期是1954年至今,这一时期,美国的股票市场进入现代投资时代,而且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1958年在美国股票史上长期政府债券的收率第一次超过普通股股利,从这以后,成长投资一度成为主流的投资思想。除了上述的美国主板市场美国证券交易所的建立,美国的二板市场、三板市场也迅速建立起来了。
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美国经济长久不衰的制度基础。美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除了包括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力最大的主板市场以外,规范的创业板和活跃的场外交易也是其最为突出的特征。
1938年《马洛尼法》的颁布要求场外交易商成立美国证券协会即NASD。1971年,美国的创业板NASDAQ成立,从场外交易市场的股票市场挑选出2500家规模较大、业绩较好的股票,将这些股票列于NASDAQ交易系统。在成立之初,因为其更为宽松的上市要求和便捷的电子报价系统,收到中小企业为尤其是高科技企业的欢迎,其内部形成了两个市场,即为:全球市场和小型市场。全球市场的对象是那些高资企业,而小型市场的对象是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其中高科技企业所占比重很大,相对于全球市场来说,小型市场的上市标准比较宽松。它不仅能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筹集资金,而且能为风险资本提供快捷的退出通道。与纽约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截然不同,它更看重的是公司的成长性和长期盈利性。 NASDAQ发展速度很快,按照交易额排列,它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交易市场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而在成交数量、上市数量和市场表现等方面已经超过了纽约证券交易所。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1990年,NASDAQ在体系内设立了场外交易市场即OTCBB,在其上面流通的股票都是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也被称为未上市证券市场。OTCBB独立运行,由美国证监会和NASDAQ直接监管。OTCBB市场模式是二板市场的扩展和补充,比起二板市场,更加面向小企业更加面向市场,更能体现市场特色,更能促进初创和成长阶段小企业的发展。美国还存在比QTCBB标准更低的粉红单市场,还有中西交易所、太平交易所等区域性资本市场。所以说,美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十分丰富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上市与否都能在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上进行交易和发展。
美国资本市场遵循了自下而上的发展模式,发展经历也是非常的曲折。在华尔街的早期历史中,由于奉行政府对市场不干预的理念,没有证券法和监管机构,市场的欺诈众多,投机气氛猖獗。在放任自流的发展模式下,市场得以“野蛮生长”,但也会不断出现危机,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1929年发生的股灾和随后的大萧条中,千百万人流离失所,挣扎在死亡线上。痛定思痛,罗斯福实施的“新政”,其重要目标之一就是重塑华尔街。在这个阶段,美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并成立美国证监会 ,奠定现代资本市场的基本监管和法律框架,试图寻求政府和市场的平衡点。战后随着共同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价值投资理念逐步形成,美国市场投机气氛逐步降低,走上了相对健康的发展道路。2008年金融危机是美国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第二次重大危机,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过度自由带来了市场崩溃,而危机后的美国金融改革法案,也是试图重新寻找政府与市场的平衡点。这种发展模式虽然存在弊端,但是利是大于弊的,这种自下而上的模式促进了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而相对于其他区国家提早建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了而且保持了美国经济的发展一直走在世界前列。
美国资本市场的第二个历史时期是1886年至1929年,在这一时期,美国的股票市场发展快速,但是内幕交易和操纵的情况依然存在,而且非常嚴重,但是这并不妨碍美国经济的发展。到了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经济和股市进入了有史以来最繁荣的阶段。由于美国政府缺乏监管,在经济和股市快速发展同时也伴随着股市恐慌这一严重的问题。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1929年的美国股市大萧条。美国股市的恐慌引起了美国政府对投机和操纵行为的关注,1908年休斯顿委员会开始对美国的证券市场进行调查,调查报告明确指出纽约证券交易所存在的投机和操作这一现象,而且对证券交易所的参与者进行了分类。但是,尽管指出存在严重的问题,休斯顿委员会却仅仅是呼吁参与者要自律,而不建议美国政府采取激烈的措施来进行治理,因为这样会对华尔街的交易规则有所影响。
美国资本市场的第三个历史时期是1929年至1954年,这一时期,美国的股市进入规范发展的阶段。在1929年美国道琼斯工业指数最高到380点,而经过1929年美国股市大萧条,到1933年这一指数最低就下跌到42点,跌幅将近90%。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走出困境,1993年罗斯福上台以后,罗斯福政府开展了对华尔街的调查,加强了对华尔街的监管和对经济的干预,制定了一系列改革的措施,并且在经济上实行新的政策,使美国的经济和政治生活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美国股市得到了恢复和规范。在此期间,虽然这些政策和措施遭到了华尔街利益层的反对,但是罗斯福坚决的推行了这些新政,重新构建了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操纵和投机操作被禁止,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和对投资者的保护是对华尔街监管的主题。1933年国会出台《1933年证券法》,是美国第一部全国性的证券法规,内容主要是对证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1933年银行法》的出台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分开,进一步巩固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地位,而且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1934年证券交易法》界定了证券操作和欺诈,对证券交易行为起了更进一步的规范作用,这一交易法的颁布还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建立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1935年银行法》规定所有存款超过100万美元的银行进入联邦储备体系;《1938年马洛尼法》建立了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场外交易纳入监管范围。
美国资本市场第四个历史时期是1954年至今,这一时期,美国的股票市场进入现代投资时代,而且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1958年在美国股票史上长期政府债券的收率第一次超过普通股股利,从这以后,成长投资一度成为主流的投资思想。除了上述的美国主板市场美国证券交易所的建立,美国的二板市场、三板市场也迅速建立起来了。
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美国经济长久不衰的制度基础。美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除了包括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力最大的主板市场以外,规范的创业板和活跃的场外交易也是其最为突出的特征。
1938年《马洛尼法》的颁布要求场外交易商成立美国证券协会即NASD。1971年,美国的创业板NASDAQ成立,从场外交易市场的股票市场挑选出2500家规模较大、业绩较好的股票,将这些股票列于NASDAQ交易系统。在成立之初,因为其更为宽松的上市要求和便捷的电子报价系统,收到中小企业为尤其是高科技企业的欢迎,其内部形成了两个市场,即为:全球市场和小型市场。全球市场的对象是那些高资企业,而小型市场的对象是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其中高科技企业所占比重很大,相对于全球市场来说,小型市场的上市标准比较宽松。它不仅能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筹集资金,而且能为风险资本提供快捷的退出通道。与纽约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截然不同,它更看重的是公司的成长性和长期盈利性。 NASDAQ发展速度很快,按照交易额排列,它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交易市场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而在成交数量、上市数量和市场表现等方面已经超过了纽约证券交易所。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1990年,NASDAQ在体系内设立了场外交易市场即OTCBB,在其上面流通的股票都是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也被称为未上市证券市场。OTCBB独立运行,由美国证监会和NASDAQ直接监管。OTCBB市场模式是二板市场的扩展和补充,比起二板市场,更加面向小企业更加面向市场,更能体现市场特色,更能促进初创和成长阶段小企业的发展。美国还存在比QTCBB标准更低的粉红单市场,还有中西交易所、太平交易所等区域性资本市场。所以说,美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十分丰富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上市与否都能在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上进行交易和发展。
美国资本市场遵循了自下而上的发展模式,发展经历也是非常的曲折。在华尔街的早期历史中,由于奉行政府对市场不干预的理念,没有证券法和监管机构,市场的欺诈众多,投机气氛猖獗。在放任自流的发展模式下,市场得以“野蛮生长”,但也会不断出现危机,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1929年发生的股灾和随后的大萧条中,千百万人流离失所,挣扎在死亡线上。痛定思痛,罗斯福实施的“新政”,其重要目标之一就是重塑华尔街。在这个阶段,美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并成立美国证监会 ,奠定现代资本市场的基本监管和法律框架,试图寻求政府和市场的平衡点。战后随着共同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价值投资理念逐步形成,美国市场投机气氛逐步降低,走上了相对健康的发展道路。2008年金融危机是美国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第二次重大危机,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过度自由带来了市场崩溃,而危机后的美国金融改革法案,也是试图重新寻找政府与市场的平衡点。这种发展模式虽然存在弊端,但是利是大于弊的,这种自下而上的模式促进了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而相对于其他区国家提早建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了而且保持了美国经济的发展一直走在世界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