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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小城镇生态环境现状
1.1 生态景观的自然性
传统农业文明的国民基础决定了基层小城镇空间审美的质朴与杂乱。相对于我国众多城市来说,小城镇景观以自然生态系统为主,每个城镇都处在相对独立的自然环境中,有着独特而敏感的自然生态环境。不同地区地貌和相应的气象特征使得乡镇生态系统维持在一个非常微妙的平衡状态,同时也决定了小城镇特色生态环境的基本结构形态。
1.2 生态景观的多样性
我国一些地区受自然环境条件、历史聚落习惯和人类经营活动的影响,小城镇是由不同的土地单元所镶嵌而成的嵌块体,其大小、形状和配置上都有较大的异质性,景观多样而复杂,既有城市化的生活元素,也有浓厚的田园乡土气息。
1.3 生态景观的人文性
应该说,我国每个小城镇都是在特定地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中孕育而成的,深厚的人文、历史积淀成为小城镇景观独特的个性表征,仅从住宅形态、建筑材料、构筑形式就能分辨出地域差异,小城镇生态景观也以其小尺度及富于变化的空间和形式,体现其特有的民俗与民居文化。
2 我国小城镇绿地景观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原有乡土景观的退化
在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随着城镇人口的聚集和相应人们生活、生产用地规模的不断扩大,由于缺乏科学发展观的指导,这些乡土生态和文化景观遭到了很大的破坏(地表植被、地貌类型的破坏;植被良好、地形地貌独特且有观赏价值的林地被占用,造成景观资源的浪费和生态防护功能作用的降低等等),也意味着城镇景观在大尺度地域范围内的空间分布格局和功能的变化。镇域绿色空间的不断减少,影响了小城镇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的正常结构与功能。
2.2 绿地景观布局不合理
相当多的小城镇总体规划没有将生态景观环境纳入编制,或者有规划但工业项目的规模引进没有考虑同时附带的负面的环境效应,规划实施中有很大的随意性,导致城镇空间形态呈无序蔓延,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城镇用地比例结构失衡,绿地空间布局零乱且不均衡,公共绿地人均指标偏低且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环境生态建设没有被重视或忽略。镇区绿地建设未能从生态学的角度出发统筹考虑,大部分小城镇只注意镇区主街道绿地的景观形象,单纯从构图形式美的角度出发,使自然景观揉入了太多的人工痕迹,生态效益较低;或以“见缝插绿”的形式,仅用绿地做点缀,且绿化品种贫乏,结构单一,割裂了城镇内部绿地与大环境绿地的联系。
2.3 地域特色淡化,缺乏个性
快速工业化、信息化进程的城镇文化模式决定了小城镇空间千篇一律的面貌,表现在:一是过于单一的植物种类和过于人工化的绿化方式,尤其因为人们长期以来对引种奇花异木的偏好以及对乡土物种的敌视和审美偏见,小城镇绿地景观建设雷同,形象单一,盲目仿效,毫无内涵,缺乏有个性的城镇形态与生活精神,难以形成小城镇的独特个性优势;二是小城镇人文景观的湮灭。繁忙的普遍物质化、科技化、社会文化生活追求使原生的生态文化与自然生态逐渐被人们忽略,许多小城镇规划建设没有注重对当地民俗传统和自然特色景观的保护。
2.4 生态环境质量下降
相当多的城镇存在着只顾当前经济效益而忽视长期环境效益的行为。粗放式开发的结果造成一些乡镇企业发达的小城镇环境污染严重,而又没有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进行治理,造成水体和土壤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毁林种田、道路扩建、土地建设开发等也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3 对小城镇绿化景观建设的几点建议
3.1 做好景观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作为城镇自然生产力的主体,城镇景观生态绿化应成为小城镇生态系统的核心,应贯穿城镇设计的全过程,而不应该是工程建设的最后补漏和点缀修饰。城镇建设过程中应结合各个城镇的景观生态功能片区的基本特点和居民生存环境质量要求,在现状调查和景观生态敏感度评价的基础上搞好城镇景观绿化系统规划设计,提出城镇功能区景观生态功能的景观要素规划方案,明确建设与自然系统和谐的景观设计思路,以指导小城镇和谐有序的发展。
3.2 建立城镇的绿色平衡体系
要加大城镇公共绿地面积,增加绿地覆盖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12月2日下发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到201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应不少于35%,绿地率应不少于30%。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m2的小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不少于8m2。为适应这一要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都要达到一个合理的比例,建立比较协调的绿色平衡体系。
3.3 加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
物种多样性是促进小城镇绿地自然化的基础,也是提高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问。所以,生态绿化应恢复和重建小城镇的物种多样性,尽量保护城镇自然遗留地和自然植被,维护自然演进过程;通过划分城市的生态功能区,构建城市的“绿楔”、“绿廊”以及“绿网”,以形成绿色生态网络,给物种提供更多的栖息地和更便利的生境空间。
3.4 注重体现城镇地域人文特色
生态绿化所用植物应加强地带性植物生态型和变种的筛选与驯化,慎重而节制地引进南方热带特色物种,尽量选用与当地气候、土壤相适应的物种,利用绿地凋落和绿肥等土壤适应物,进行再循环和再利用,形成群落自肥的良性循环机制,从而减少施肥、除草和修剪等非再生资源的使用,降低绿地建设、维护费用;同时利用不同物种在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上的差异来配置植物,最终形成乔灌草结合、层次丰富、配置合理的复合植物生态群落,构造出具有乡土特色和城镇个性的绿色景观。
3.5 建立监督与管理机制
在城镇景观生态规划的过程中,还应该建立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建立高质量的环保系统,提高城镇人口素质,着力宣传、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提倡生态化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树立健康的生态价值观,同时通过各种技术的、行政的和行为诱导的手段实现小城镇景观生态环境的动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在新的生态价值观指导下,应用生态化理念和综合生态系统分析方法,系统地研究小城镇景观生态规划建设的理论、方法、技术和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城镇,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1.1 生态景观的自然性
传统农业文明的国民基础决定了基层小城镇空间审美的质朴与杂乱。相对于我国众多城市来说,小城镇景观以自然生态系统为主,每个城镇都处在相对独立的自然环境中,有着独特而敏感的自然生态环境。不同地区地貌和相应的气象特征使得乡镇生态系统维持在一个非常微妙的平衡状态,同时也决定了小城镇特色生态环境的基本结构形态。
1.2 生态景观的多样性
我国一些地区受自然环境条件、历史聚落习惯和人类经营活动的影响,小城镇是由不同的土地单元所镶嵌而成的嵌块体,其大小、形状和配置上都有较大的异质性,景观多样而复杂,既有城市化的生活元素,也有浓厚的田园乡土气息。
1.3 生态景观的人文性
应该说,我国每个小城镇都是在特定地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中孕育而成的,深厚的人文、历史积淀成为小城镇景观独特的个性表征,仅从住宅形态、建筑材料、构筑形式就能分辨出地域差异,小城镇生态景观也以其小尺度及富于变化的空间和形式,体现其特有的民俗与民居文化。
2 我国小城镇绿地景观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原有乡土景观的退化
在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随着城镇人口的聚集和相应人们生活、生产用地规模的不断扩大,由于缺乏科学发展观的指导,这些乡土生态和文化景观遭到了很大的破坏(地表植被、地貌类型的破坏;植被良好、地形地貌独特且有观赏价值的林地被占用,造成景观资源的浪费和生态防护功能作用的降低等等),也意味着城镇景观在大尺度地域范围内的空间分布格局和功能的变化。镇域绿色空间的不断减少,影响了小城镇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的正常结构与功能。
2.2 绿地景观布局不合理
相当多的小城镇总体规划没有将生态景观环境纳入编制,或者有规划但工业项目的规模引进没有考虑同时附带的负面的环境效应,规划实施中有很大的随意性,导致城镇空间形态呈无序蔓延,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城镇用地比例结构失衡,绿地空间布局零乱且不均衡,公共绿地人均指标偏低且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环境生态建设没有被重视或忽略。镇区绿地建设未能从生态学的角度出发统筹考虑,大部分小城镇只注意镇区主街道绿地的景观形象,单纯从构图形式美的角度出发,使自然景观揉入了太多的人工痕迹,生态效益较低;或以“见缝插绿”的形式,仅用绿地做点缀,且绿化品种贫乏,结构单一,割裂了城镇内部绿地与大环境绿地的联系。
2.3 地域特色淡化,缺乏个性
快速工业化、信息化进程的城镇文化模式决定了小城镇空间千篇一律的面貌,表现在:一是过于单一的植物种类和过于人工化的绿化方式,尤其因为人们长期以来对引种奇花异木的偏好以及对乡土物种的敌视和审美偏见,小城镇绿地景观建设雷同,形象单一,盲目仿效,毫无内涵,缺乏有个性的城镇形态与生活精神,难以形成小城镇的独特个性优势;二是小城镇人文景观的湮灭。繁忙的普遍物质化、科技化、社会文化生活追求使原生的生态文化与自然生态逐渐被人们忽略,许多小城镇规划建设没有注重对当地民俗传统和自然特色景观的保护。
2.4 生态环境质量下降
相当多的城镇存在着只顾当前经济效益而忽视长期环境效益的行为。粗放式开发的结果造成一些乡镇企业发达的小城镇环境污染严重,而又没有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进行治理,造成水体和土壤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毁林种田、道路扩建、土地建设开发等也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3 对小城镇绿化景观建设的几点建议
3.1 做好景观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作为城镇自然生产力的主体,城镇景观生态绿化应成为小城镇生态系统的核心,应贯穿城镇设计的全过程,而不应该是工程建设的最后补漏和点缀修饰。城镇建设过程中应结合各个城镇的景观生态功能片区的基本特点和居民生存环境质量要求,在现状调查和景观生态敏感度评价的基础上搞好城镇景观绿化系统规划设计,提出城镇功能区景观生态功能的景观要素规划方案,明确建设与自然系统和谐的景观设计思路,以指导小城镇和谐有序的发展。
3.2 建立城镇的绿色平衡体系
要加大城镇公共绿地面积,增加绿地覆盖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12月2日下发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到201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应不少于35%,绿地率应不少于30%。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m2的小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不少于8m2。为适应这一要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都要达到一个合理的比例,建立比较协调的绿色平衡体系。
3.3 加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
物种多样性是促进小城镇绿地自然化的基础,也是提高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问。所以,生态绿化应恢复和重建小城镇的物种多样性,尽量保护城镇自然遗留地和自然植被,维护自然演进过程;通过划分城市的生态功能区,构建城市的“绿楔”、“绿廊”以及“绿网”,以形成绿色生态网络,给物种提供更多的栖息地和更便利的生境空间。
3.4 注重体现城镇地域人文特色
生态绿化所用植物应加强地带性植物生态型和变种的筛选与驯化,慎重而节制地引进南方热带特色物种,尽量选用与当地气候、土壤相适应的物种,利用绿地凋落和绿肥等土壤适应物,进行再循环和再利用,形成群落自肥的良性循环机制,从而减少施肥、除草和修剪等非再生资源的使用,降低绿地建设、维护费用;同时利用不同物种在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上的差异来配置植物,最终形成乔灌草结合、层次丰富、配置合理的复合植物生态群落,构造出具有乡土特色和城镇个性的绿色景观。
3.5 建立监督与管理机制
在城镇景观生态规划的过程中,还应该建立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建立高质量的环保系统,提高城镇人口素质,着力宣传、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提倡生态化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树立健康的生态价值观,同时通过各种技术的、行政的和行为诱导的手段实现小城镇景观生态环境的动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在新的生态价值观指导下,应用生态化理念和综合生态系统分析方法,系统地研究小城镇景观生态规划建设的理论、方法、技术和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城镇,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