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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草青青花盛开,彩蝶双双久徘徊。千古传颂深深爱,山伯永恋祝英台……”数百年来,梁山伯与祝英台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痴男怨女。在感动之余,透过社会和儒家文化的视角分析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制基础也是一个值得我们探讨的课题。
人类两性、血缘关系进步到社会制度范畴的婚姻家庭是一个复杂、曲折、漫长的历史过程。作为社会制度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种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自古形成的风俗习惯、文化观念等已逐渐演变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因此,对我国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文化,更有利于我们以史为鉴,从而进一步完善当今的婚姻家庭立法。
一、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社会基础
1.封建主义私有制是古代婚姻家庭制度建立的根源。婚姻家庭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而发展变化,有什么样的社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也就会有什么样的婚姻家庭制度和婚姻家庭形式。原始社会早期,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各部落以群居的形式生存,部落内盛行的是毫无限制的性交关系。恩格斯称这一时期为“杂乱的性交时期”,没有婚姻家庭。在“缚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奴隶社会,奴隶没有自由,完全依附奴隶主,婚姻家庭也从属于奴隶主,从这个角度看,婚姻家庭制度仍未形成。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进入封建社会,产生了相应的私有制。建立在封建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婚姻家庭制度开始形成。然而人类文明的发展,却给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带来了无形的枷锁,即受封建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的共同支配。在这漫长的历史阶段,强迫包办和买卖婚姻成为婚姻的主要形式;门当户对、聘财买卖则是婚姻的实际内容。在家庭关系上实行的是家长专制,男尊女卑,维护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宗法制度。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封建社会,婚姻家庭制度体现出明显的经济性。在选择配偶时,家庭财产的多寡是男女双方考虑的主要因素,婚姻在缔结过程中非常注重聘礼,聘礼越重,女子的身价筹码越高;而女子出嫁时陪送嫁妆,也体现了婚姻当事人的经济动机。电影《梁祝》马家去祝家提亲时丰厚的聘礼正反映了这一经济特征。
2.自给自足的小农思想是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基础。在封建土地私有制的背景下,自给自足的小农思想盛行并在封建社会扮演重要角色。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生产方式具有典型的个体行为特征。无论是贫农、雇农还是地主阶级,实践的都是一种无约束、无协作、无交换的自耕自作。封建社会下较为封闭的社会环境使得父母与子女的生活经历大致相同,进而子女同父母的思想观念也几乎趋同一致。在传统历史条件下,儿女的婚姻问题自然成为父母的责任。因此,古代婚姻有了“父母之命”一说。在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为了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有小农意识人们趋向依赖宗派亲族,即同姓同血缘的本家人。但是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同姓或近亲联姻不利于后代的发展。因而,在建立婚姻家庭关系时应从血缘关系较远的人当中选择。然而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使得人们之间的往来非常有限,所以,属于不同交往集团的家庭要建立婚姻关系时,必须寻找一个能体现父母意志的中介——“媒人”。在这一条件下,“媒妁之言”应运而生。自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典型特征。事实上,在电影《梁祝》中,梁山伯和祝英台的言行始终在肯定着这一传统的以媒妁之言和父母包办为主要特征的结婚制度。但是梁祝的悲剧又揭露了传统的包办婚姻制度的弱点和局限。
二、儒家文化对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
我国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条件由封建礼法与封建伦理道德共同决定。儒家文化更是对古代婚姻家庭制度产生了深渊影响。在儒家文化“大统一”思想的熏陶下,两个家族的融合不仅是夫妻二人单纯的结合,而是整个家族所有成员参与的融合过程。从汉朝开始,儒家思想成了封建王朝的正统思想。社会关系是家庭关系的自然延伸,家庭始于夫妻结合,所以统治者就通过礼法来稳定夫妻关系,这种稳定是把妻子变成丈夫的附属物,使妻子对丈夫绝对服从、宽容忍让。从汉代明确了“夫为妻纲”之后,这种男尊女卑的倾向更为明显,作为夫妻关系核心的“男外女内”也是反复被强调。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发展到宋元明清,已日趋没落,但它凝固化、教条化的程度比唐以前各代是有增无减,对妇女的毒害和压迫在整个封建时代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宋代出了几个大儒,创立了以“阐释义理,兼谈性命”的方法治经的理学,是中国的学术思想以至风俗制度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同时对社会的婚姻道德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种“妻以夫为天”的观念在电影《梁祝》这一旷世悲剧中得到了一定的体现,而直接相关的人物就是祝母。据电影知祝夫人当年也曾女扮男装去读书,也曾与一少年书生相恋,但因家人反对,结果还是嫁到祝家。当女儿走重蹈自己覆辙之时,深受儒家思想毒害的祝母已变得冷酷无情,她一心忠于自己势力的丈夫,设计棒打鸳鸯,拆散有情人。最后山伯被她激得吐血,不治而亡;女儿被她幽禁,折磨得不成人形。可见刻板不公正的古代婚姻家庭制度有多么的可怕可悲!
参考文献:
[1]胡良平,对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几点思考[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第22卷第7期.
(作者简介:张文琪(1990-),女,汉族,安徽临泉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主要进行特殊教育研究。)
人类两性、血缘关系进步到社会制度范畴的婚姻家庭是一个复杂、曲折、漫长的历史过程。作为社会制度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种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自古形成的风俗习惯、文化观念等已逐渐演变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因此,对我国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文化,更有利于我们以史为鉴,从而进一步完善当今的婚姻家庭立法。
一、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社会基础
1.封建主义私有制是古代婚姻家庭制度建立的根源。婚姻家庭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而发展变化,有什么样的社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也就会有什么样的婚姻家庭制度和婚姻家庭形式。原始社会早期,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各部落以群居的形式生存,部落内盛行的是毫无限制的性交关系。恩格斯称这一时期为“杂乱的性交时期”,没有婚姻家庭。在“缚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奴隶社会,奴隶没有自由,完全依附奴隶主,婚姻家庭也从属于奴隶主,从这个角度看,婚姻家庭制度仍未形成。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进入封建社会,产生了相应的私有制。建立在封建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婚姻家庭制度开始形成。然而人类文明的发展,却给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带来了无形的枷锁,即受封建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的共同支配。在这漫长的历史阶段,强迫包办和买卖婚姻成为婚姻的主要形式;门当户对、聘财买卖则是婚姻的实际内容。在家庭关系上实行的是家长专制,男尊女卑,维护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宗法制度。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封建社会,婚姻家庭制度体现出明显的经济性。在选择配偶时,家庭财产的多寡是男女双方考虑的主要因素,婚姻在缔结过程中非常注重聘礼,聘礼越重,女子的身价筹码越高;而女子出嫁时陪送嫁妆,也体现了婚姻当事人的经济动机。电影《梁祝》马家去祝家提亲时丰厚的聘礼正反映了这一经济特征。
2.自给自足的小农思想是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基础。在封建土地私有制的背景下,自给自足的小农思想盛行并在封建社会扮演重要角色。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生产方式具有典型的个体行为特征。无论是贫农、雇农还是地主阶级,实践的都是一种无约束、无协作、无交换的自耕自作。封建社会下较为封闭的社会环境使得父母与子女的生活经历大致相同,进而子女同父母的思想观念也几乎趋同一致。在传统历史条件下,儿女的婚姻问题自然成为父母的责任。因此,古代婚姻有了“父母之命”一说。在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为了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有小农意识人们趋向依赖宗派亲族,即同姓同血缘的本家人。但是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同姓或近亲联姻不利于后代的发展。因而,在建立婚姻家庭关系时应从血缘关系较远的人当中选择。然而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使得人们之间的往来非常有限,所以,属于不同交往集团的家庭要建立婚姻关系时,必须寻找一个能体现父母意志的中介——“媒人”。在这一条件下,“媒妁之言”应运而生。自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典型特征。事实上,在电影《梁祝》中,梁山伯和祝英台的言行始终在肯定着这一传统的以媒妁之言和父母包办为主要特征的结婚制度。但是梁祝的悲剧又揭露了传统的包办婚姻制度的弱点和局限。
二、儒家文化对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
我国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条件由封建礼法与封建伦理道德共同决定。儒家文化更是对古代婚姻家庭制度产生了深渊影响。在儒家文化“大统一”思想的熏陶下,两个家族的融合不仅是夫妻二人单纯的结合,而是整个家族所有成员参与的融合过程。从汉朝开始,儒家思想成了封建王朝的正统思想。社会关系是家庭关系的自然延伸,家庭始于夫妻结合,所以统治者就通过礼法来稳定夫妻关系,这种稳定是把妻子变成丈夫的附属物,使妻子对丈夫绝对服从、宽容忍让。从汉代明确了“夫为妻纲”之后,这种男尊女卑的倾向更为明显,作为夫妻关系核心的“男外女内”也是反复被强调。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发展到宋元明清,已日趋没落,但它凝固化、教条化的程度比唐以前各代是有增无减,对妇女的毒害和压迫在整个封建时代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宋代出了几个大儒,创立了以“阐释义理,兼谈性命”的方法治经的理学,是中国的学术思想以至风俗制度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同时对社会的婚姻道德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种“妻以夫为天”的观念在电影《梁祝》这一旷世悲剧中得到了一定的体现,而直接相关的人物就是祝母。据电影知祝夫人当年也曾女扮男装去读书,也曾与一少年书生相恋,但因家人反对,结果还是嫁到祝家。当女儿走重蹈自己覆辙之时,深受儒家思想毒害的祝母已变得冷酷无情,她一心忠于自己势力的丈夫,设计棒打鸳鸯,拆散有情人。最后山伯被她激得吐血,不治而亡;女儿被她幽禁,折磨得不成人形。可见刻板不公正的古代婚姻家庭制度有多么的可怕可悲!
参考文献:
[1]胡良平,对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几点思考[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第22卷第7期.
(作者简介:张文琪(1990-),女,汉族,安徽临泉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主要进行特殊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