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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竞争性的发电市场和配电市场得以建立,将会引导电价保持在合理水平,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科学发展
饱受煎熬的火电企业有望松一口气。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称《规划》),首次提出遵循市场规律,鼓励电力企业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优先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
这可以看作是政府鼓励推行煤电一体化、推动“煤电一家”解决煤电矛盾的有力举措。日益尖锐的煤电矛盾将藉此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电力企业有望借助《规划》的实施改善缓解煤炭运输瓶颈、争取掌握更多的煤炭资源主动权……
但基于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实现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化的《规划》,对于促进煤电一体化的探索充满着悖论——即使电力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煤矿企业重组,持续、稳定的煤炭资源供应却更加集中的控制在几家大型煤炭集团手中;在电力企业亏损境地之下,煤炭企业介入电力行业的动力不大。
显然,试图实现“煤电一家”的努力只会在严峻的局面下对煤电矛盾有一定缓解,但不能解决电力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
煤电一体化探索
与此前的煤炭兼并重组方案不同,此次“十二五”规划提出促进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重组整合,重点支持煤炭、电力企业联合重组,促进煤电运一体化经营。
《规划》提出,遵循市场规律,鼓励各类所有制煤矿企业以及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权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规划》还明确优先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对此,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在《规划》发布会上表示,在符合安全生产、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保护以及职工保护等要求前提下,欢迎电力企业办煤矿,同时也欢迎煤矿办电厂。
业内人士分析,这可以看作是国家鼓励推行煤电一体化等的有力举措。因为,煤炭行业的内部重组空间已经不大。鼓励更多的电力企业通过市场方式进入、参与资源整合,表明国家将进一步放开煤炭资源市场、降低准入门槛、减少行业进入壁垒。这将有利于促进煤炭工业的进一步市场化。预计电力企业作为新的兼并主体,将在新一轮改革中获益。
不过,与电力企业相比,煤炭企业进入电力行业更具有资源优势。手握雄厚资金和丰富资源的煤炭企业可谓占了先机。试想,在一个大集团中,当煤炭、电力业务成为“左膀右臂”,煤电价格的矛盾或许会有所缓解。
中投顾问煤炭行业研究员邱希哲接受《国企》记者采访时指出:“产业一体化符合煤电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为这两大行业具有天然的互补性。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煤电一体化有利于降低火电企业的发电成本,也有利于促进煤炭的销售。”
“我们鼓励煤电一体化,是鼓励资本联姻,经营还是要走专业化的路子。”吴吟强调,政府应该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和上下游有联系的产业一体化发展。至于煤炭和电力是否都捆到一起,是一件由企业自己做主的事。
具体来说,煤电一体化有三种形式。一,同一个投资主体既搞煤矿又搞电力,实现煤电联营;二,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之间相互参股;三,大型电力集团和煤炭集团合并重组。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较而言,煤电联营比较合理。因为,这种方式可以在市场发生大的波动时,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至于相互参股,因为有产权的边界,无法实现“把煤矿的利润补到电力上来”,改变不了煤企赚钱、电企亏损的现实;而把大型煤炭集团和电力集团重组的可能性更是极小。
争取资源主动权
着眼于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化重组的《规划》,虽为电力企业提供了煤电一体化的探索思路,但也让电力企业的资源供应增加了风险。
以“大型煤炭基地内资源优先向大型煤炭企业配置,优先安排大型煤炭企业项目建设”为主旨的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被列为“十二五”十大重点任务之首。
根据《规划》,通过兼并重组,到2015年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煤炭产量将占全国60%以上。具体来说,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等重点产煤省(区),要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资源连片开发。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邢雷对此表示,从煤炭生产的角度来看,培育大型煤炭企业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煤炭生产效率;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则有利于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尽管兼并重组有利于煤炭行業的规模发展,但过高的资源集中度将存在未来煤价被操纵的风险。“根据《规划》,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将掌握较强的话语权,中小煤矿对煤价的冲击将逐步削减”。电力专家沙亦强认为,即使市场不景气,由于大量的优质煤炭资源掌握在大集团手中,这些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供给来调节市场供求平衡。更多的煤炭企业倾向于控量保价,这将增加煤炭供应风险。
更糟糕的是,随着煤炭资源的高度集中,发电企业获得煤炭资源将变得更加艰难。从目前发电企业已经控股的煤矿看,很多是地理位置不佳、原煤质量不高的煤矿。
如何破解煤炭企业大型集团化规划和电煤一体化探索之间的悖论,只有依靠电力企业自身在资源方面的布局。
近年来,五大发电集团投资办煤矿的步伐逐渐加大、速度逐渐加快。作为国电集团下属企业,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拥有煤炭资源量132亿吨,年产量3200万吨,在内蒙古、东北、宁夏、新疆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国电集团规划到2012年实现控制煤炭产能超过7000万吨/年,自给率超过20%。
数据显示,2011年,五大发电集团控股煤炭产量依次为6505万吨、6406万吨、6068万吨、2260万吨和1380万吨,较2010年分别增长38.4%、31.1%、12.2%、142.7%和21.6%。五大发电集团合计煤炭产量为2.26亿吨,平均煤炭自给率达到25%左右,而这远远不够。
根据五大发电集团2012年的发展规划,煤炭资源开采仍是发展重点。
借助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春风,对于五大发电集团来说,只有把资源尽量掌握在自己手中、拥有自主权,才更有安全感。 缓解运力瓶颈
煤炭刚一出矿,便开始了不断加价的旅程。
“除重点合同煤外,其他电煤运输需承担名目繁多的收费以及中间环节加价。电煤物流成本已占电煤到厂价格的一半左右。”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李际坦言。
业内人士表示,煤炭价格过高很大原因在于运输中间环节抬高成本,这是人人皆知的“潜规则”。从矿口到电厂锅炉,煤炭价格涨幅将近一倍。雁过拔毛,煤炭运销环节中多个利益链条都能分到一杯羹的原因之一在于运力紧张。由于运力紧张等导致的物流成本过高,让众多的发电企业叫苦不迭。
可喜的是,运力瓶颈有望得到缓解,这对于火电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规划》特别强调要加强煤炭调出与运力配置统筹,确保调运平衡。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表示,重点煤运通道正在建设或规划建设,未来煤炭调运能力将有较大提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信息员李朝林则认为,随着部分高耗能产业的西移,以及电网建设的加速,铁路煤炭运输的压力会相对有所缓解。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首次明确提出,发展现代煤炭物流,整顿煤炭流通秩序,取消违规收费。主要是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衔接,优化煤炭物流节点布局,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鼓励煤炭企业之间、煤炭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联合组建第三方物流公司,发展大型现代煤炭物流企业。
“很明显,整顿煤炭流通秩序,可以有效减少运输中间环节,降低电煤运输成本,进而对电煤价格的平稳产生积极影响。”邢雷预测,未来可能分区域出现一批铁路运输公司,将有效缓解煤炭运输压力,促使煤炭运输逐渐由计划向市场靠拢。
不过,考虑新增运力的落实需要时间,发展现代煤炭物流不能一蹴而就,整顿煤炭流通秩序、取消违规收费会受到地方利益阻挠,未来两三年内运力偏紧的状况难以得到根本改观。
现实难题
事实上,无论对电力企业还是煤炭企业来说,煤电一体化都并非新鲜事物。邢雷表示,从《规划》来看,国家支持将煤电一体化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并为部分地方设置的高门槛敲响警钟。
尽管煤电运一体化有利于降低火电企业的燃煤成本,提高火电厂盈利水平,但面对“双赢”的煤电运一体化战略,自2010年起已深陷亏损泥潭的火电企业,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
数据显示,2010年,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亏损额已经高达137亿元,而2011年更是超過190亿元。在发电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80%的情况下,再去投资开采煤矿,无疑会使资金链更加紧张。
据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建议,国家应该对五大发电集团在煤炭开发、煤炭资源分配、兼并重组项目核准及融资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对此,邱希哲向记者表示:“电力企业高负债的根源是电力体制不合理。煤电价格不联动、电网垄断不破除,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火电企业高负债的问题。目前火电亏钱、煤炭赚钱的市场格局注定了亏损严重的火电企业兼并财大气粗、利润丰厚的煤炭企业是一大难事,强行通过政策手段推进煤电一体化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因此,他认为兼并重组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出台支持电企兼并煤矿的政策并无必要。
反之,对于煤炭企业进入电力行业的一体化设想也存在障碍。
对于一般煤炭企业来说,“如果卖煤更赚钱,为何去发电”,始终是一个现实问题。“利润丰厚的煤炭企业,如果对于收购亏损的火电企业兴趣不大,煤电联营的实际发展将会比较艰难。”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煤企进入电力行业,电企进入煤炭行业,都涉及到效率问题。按照目前的情况看,电力亏损,盈利的煤炭比较强势,如果强制推行煤电一体化,就会造成一些企业“有煤不一定去发电”,最终是“煤吃掉电”。
业内专家也坦言,以前,煤电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往往因为煤矿建设不配套而不能发挥一体化优势。这主要是因为在地方,煤炭和电力项目的核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核准不同步,前期工作也分属于不同的行业,进度不统一。。
探索煤电一体化的思路无非是让煤、电企业成为“一家人”,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煤电价格矛盾,为深化改革提供辅助条件,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为交易成本在内部消化、以煤炭业务的利润转移减少电企亏损,并没有触及煤电矛盾的核心所在。
再提电力体制改革
“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纠结关系造成火电企业承受了很大的成本压力、巨亏不再是新闻。作为煤电矛盾的焦点,“市场煤”与“计划电”两者几乎永远不可能顺利衔接。这也是近年来相关改革进展缓慢或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
从中国电源结构上来看,无论是装机容量还是发电量,目前火电占比高达70%—80%。火电业务仍将是我国发电行业的最重要构成部分。在这样暂时难以改变的格局下,如果火电运营出现问题,必将危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有必要通过一定的措施解决火电企业的亏损问题。
面对突出的煤电价格矛盾,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在《规划》发布会上回应说,解决煤电价格矛盾有两种思路,一种思路是电煤全部放开,电价在管制情况下也要增加可调度,往市场方向走;另一种思路就是把煤炭再拉回来,把煤价也控制起来。
对于这两种思路,吴吟明显更青睐第一个。“我们要坚定地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让市场更有效地配置资源,让价格作为辅助工具来调节市场供需,这个方向是明确的。”他表示,国务院2002年的有关文件对电力改革有一套设计,但这里有些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完,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力体制的一些改革。
“煤电矛盾源于电力改革的滞后,电荒又与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以及电网输送能力不足有关。”邱希哲向记者表示,煤电一体化并未解决火电行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体制问题,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痼疾必须靠深层次电力体制改革的办法去破解。
电力作为基础商品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对其改革一直稳之再稳、慎之再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治标不治本的措施也多次出台,不过,涉及核心层面的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喊了多年,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
“输配分离、竞价上网的电力体制改革是推动电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保障。”邱希哲向记者表示,健康合理的电力市场能够保障电力企业的合理利润,也能正确的反映上下游的供需关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炒电’现象几乎没有发生的可能。”他进一步分析,这就决定了电力市场的供需关系不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冲击,因此一旦竞争性的发电市场和配电市场得以建立,将会引导电价保持在合理水平,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科学发展。
饱受煎熬的火电企业有望松一口气。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称《规划》),首次提出遵循市场规律,鼓励电力企业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优先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
这可以看作是政府鼓励推行煤电一体化、推动“煤电一家”解决煤电矛盾的有力举措。日益尖锐的煤电矛盾将藉此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电力企业有望借助《规划》的实施改善缓解煤炭运输瓶颈、争取掌握更多的煤炭资源主动权……
但基于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实现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化的《规划》,对于促进煤电一体化的探索充满着悖论——即使电力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煤矿企业重组,持续、稳定的煤炭资源供应却更加集中的控制在几家大型煤炭集团手中;在电力企业亏损境地之下,煤炭企业介入电力行业的动力不大。
显然,试图实现“煤电一家”的努力只会在严峻的局面下对煤电矛盾有一定缓解,但不能解决电力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
煤电一体化探索
与此前的煤炭兼并重组方案不同,此次“十二五”规划提出促进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重组整合,重点支持煤炭、电力企业联合重组,促进煤电运一体化经营。
《规划》提出,遵循市场规律,鼓励各类所有制煤矿企业以及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权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规划》还明确优先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对此,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在《规划》发布会上表示,在符合安全生产、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保护以及职工保护等要求前提下,欢迎电力企业办煤矿,同时也欢迎煤矿办电厂。
业内人士分析,这可以看作是国家鼓励推行煤电一体化等的有力举措。因为,煤炭行业的内部重组空间已经不大。鼓励更多的电力企业通过市场方式进入、参与资源整合,表明国家将进一步放开煤炭资源市场、降低准入门槛、减少行业进入壁垒。这将有利于促进煤炭工业的进一步市场化。预计电力企业作为新的兼并主体,将在新一轮改革中获益。
不过,与电力企业相比,煤炭企业进入电力行业更具有资源优势。手握雄厚资金和丰富资源的煤炭企业可谓占了先机。试想,在一个大集团中,当煤炭、电力业务成为“左膀右臂”,煤电价格的矛盾或许会有所缓解。
中投顾问煤炭行业研究员邱希哲接受《国企》记者采访时指出:“产业一体化符合煤电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为这两大行业具有天然的互补性。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煤电一体化有利于降低火电企业的发电成本,也有利于促进煤炭的销售。”
“我们鼓励煤电一体化,是鼓励资本联姻,经营还是要走专业化的路子。”吴吟强调,政府应该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和上下游有联系的产业一体化发展。至于煤炭和电力是否都捆到一起,是一件由企业自己做主的事。
具体来说,煤电一体化有三种形式。一,同一个投资主体既搞煤矿又搞电力,实现煤电联营;二,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之间相互参股;三,大型电力集团和煤炭集团合并重组。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较而言,煤电联营比较合理。因为,这种方式可以在市场发生大的波动时,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至于相互参股,因为有产权的边界,无法实现“把煤矿的利润补到电力上来”,改变不了煤企赚钱、电企亏损的现实;而把大型煤炭集团和电力集团重组的可能性更是极小。
争取资源主动权
着眼于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化重组的《规划》,虽为电力企业提供了煤电一体化的探索思路,但也让电力企业的资源供应增加了风险。
以“大型煤炭基地内资源优先向大型煤炭企业配置,优先安排大型煤炭企业项目建设”为主旨的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被列为“十二五”十大重点任务之首。
根据《规划》,通过兼并重组,到2015年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煤炭产量将占全国60%以上。具体来说,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等重点产煤省(区),要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资源连片开发。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邢雷对此表示,从煤炭生产的角度来看,培育大型煤炭企业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煤炭生产效率;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则有利于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尽管兼并重组有利于煤炭行業的规模发展,但过高的资源集中度将存在未来煤价被操纵的风险。“根据《规划》,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将掌握较强的话语权,中小煤矿对煤价的冲击将逐步削减”。电力专家沙亦强认为,即使市场不景气,由于大量的优质煤炭资源掌握在大集团手中,这些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供给来调节市场供求平衡。更多的煤炭企业倾向于控量保价,这将增加煤炭供应风险。
更糟糕的是,随着煤炭资源的高度集中,发电企业获得煤炭资源将变得更加艰难。从目前发电企业已经控股的煤矿看,很多是地理位置不佳、原煤质量不高的煤矿。
如何破解煤炭企业大型集团化规划和电煤一体化探索之间的悖论,只有依靠电力企业自身在资源方面的布局。
近年来,五大发电集团投资办煤矿的步伐逐渐加大、速度逐渐加快。作为国电集团下属企业,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拥有煤炭资源量132亿吨,年产量3200万吨,在内蒙古、东北、宁夏、新疆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国电集团规划到2012年实现控制煤炭产能超过7000万吨/年,自给率超过20%。
数据显示,2011年,五大发电集团控股煤炭产量依次为6505万吨、6406万吨、6068万吨、2260万吨和1380万吨,较2010年分别增长38.4%、31.1%、12.2%、142.7%和21.6%。五大发电集团合计煤炭产量为2.26亿吨,平均煤炭自给率达到25%左右,而这远远不够。
根据五大发电集团2012年的发展规划,煤炭资源开采仍是发展重点。
借助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春风,对于五大发电集团来说,只有把资源尽量掌握在自己手中、拥有自主权,才更有安全感。 缓解运力瓶颈
煤炭刚一出矿,便开始了不断加价的旅程。
“除重点合同煤外,其他电煤运输需承担名目繁多的收费以及中间环节加价。电煤物流成本已占电煤到厂价格的一半左右。”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李际坦言。
业内人士表示,煤炭价格过高很大原因在于运输中间环节抬高成本,这是人人皆知的“潜规则”。从矿口到电厂锅炉,煤炭价格涨幅将近一倍。雁过拔毛,煤炭运销环节中多个利益链条都能分到一杯羹的原因之一在于运力紧张。由于运力紧张等导致的物流成本过高,让众多的发电企业叫苦不迭。
可喜的是,运力瓶颈有望得到缓解,这对于火电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规划》特别强调要加强煤炭调出与运力配置统筹,确保调运平衡。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表示,重点煤运通道正在建设或规划建设,未来煤炭调运能力将有较大提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信息员李朝林则认为,随着部分高耗能产业的西移,以及电网建设的加速,铁路煤炭运输的压力会相对有所缓解。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首次明确提出,发展现代煤炭物流,整顿煤炭流通秩序,取消违规收费。主要是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衔接,优化煤炭物流节点布局,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鼓励煤炭企业之间、煤炭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联合组建第三方物流公司,发展大型现代煤炭物流企业。
“很明显,整顿煤炭流通秩序,可以有效减少运输中间环节,降低电煤运输成本,进而对电煤价格的平稳产生积极影响。”邢雷预测,未来可能分区域出现一批铁路运输公司,将有效缓解煤炭运输压力,促使煤炭运输逐渐由计划向市场靠拢。
不过,考虑新增运力的落实需要时间,发展现代煤炭物流不能一蹴而就,整顿煤炭流通秩序、取消违规收费会受到地方利益阻挠,未来两三年内运力偏紧的状况难以得到根本改观。
现实难题
事实上,无论对电力企业还是煤炭企业来说,煤电一体化都并非新鲜事物。邢雷表示,从《规划》来看,国家支持将煤电一体化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并为部分地方设置的高门槛敲响警钟。
尽管煤电运一体化有利于降低火电企业的燃煤成本,提高火电厂盈利水平,但面对“双赢”的煤电运一体化战略,自2010年起已深陷亏损泥潭的火电企业,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
数据显示,2010年,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亏损额已经高达137亿元,而2011年更是超過190亿元。在发电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80%的情况下,再去投资开采煤矿,无疑会使资金链更加紧张。
据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建议,国家应该对五大发电集团在煤炭开发、煤炭资源分配、兼并重组项目核准及融资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对此,邱希哲向记者表示:“电力企业高负债的根源是电力体制不合理。煤电价格不联动、电网垄断不破除,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火电企业高负债的问题。目前火电亏钱、煤炭赚钱的市场格局注定了亏损严重的火电企业兼并财大气粗、利润丰厚的煤炭企业是一大难事,强行通过政策手段推进煤电一体化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因此,他认为兼并重组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出台支持电企兼并煤矿的政策并无必要。
反之,对于煤炭企业进入电力行业的一体化设想也存在障碍。
对于一般煤炭企业来说,“如果卖煤更赚钱,为何去发电”,始终是一个现实问题。“利润丰厚的煤炭企业,如果对于收购亏损的火电企业兴趣不大,煤电联营的实际发展将会比较艰难。”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煤企进入电力行业,电企进入煤炭行业,都涉及到效率问题。按照目前的情况看,电力亏损,盈利的煤炭比较强势,如果强制推行煤电一体化,就会造成一些企业“有煤不一定去发电”,最终是“煤吃掉电”。
业内专家也坦言,以前,煤电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往往因为煤矿建设不配套而不能发挥一体化优势。这主要是因为在地方,煤炭和电力项目的核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核准不同步,前期工作也分属于不同的行业,进度不统一。。
探索煤电一体化的思路无非是让煤、电企业成为“一家人”,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煤电价格矛盾,为深化改革提供辅助条件,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为交易成本在内部消化、以煤炭业务的利润转移减少电企亏损,并没有触及煤电矛盾的核心所在。
再提电力体制改革
“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纠结关系造成火电企业承受了很大的成本压力、巨亏不再是新闻。作为煤电矛盾的焦点,“市场煤”与“计划电”两者几乎永远不可能顺利衔接。这也是近年来相关改革进展缓慢或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
从中国电源结构上来看,无论是装机容量还是发电量,目前火电占比高达70%—80%。火电业务仍将是我国发电行业的最重要构成部分。在这样暂时难以改变的格局下,如果火电运营出现问题,必将危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有必要通过一定的措施解决火电企业的亏损问题。
面对突出的煤电价格矛盾,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在《规划》发布会上回应说,解决煤电价格矛盾有两种思路,一种思路是电煤全部放开,电价在管制情况下也要增加可调度,往市场方向走;另一种思路就是把煤炭再拉回来,把煤价也控制起来。
对于这两种思路,吴吟明显更青睐第一个。“我们要坚定地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让市场更有效地配置资源,让价格作为辅助工具来调节市场供需,这个方向是明确的。”他表示,国务院2002年的有关文件对电力改革有一套设计,但这里有些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完,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力体制的一些改革。
“煤电矛盾源于电力改革的滞后,电荒又与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以及电网输送能力不足有关。”邱希哲向记者表示,煤电一体化并未解决火电行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体制问题,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痼疾必须靠深层次电力体制改革的办法去破解。
电力作为基础商品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对其改革一直稳之再稳、慎之再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治标不治本的措施也多次出台,不过,涉及核心层面的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喊了多年,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
“输配分离、竞价上网的电力体制改革是推动电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保障。”邱希哲向记者表示,健康合理的电力市场能够保障电力企业的合理利润,也能正确的反映上下游的供需关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炒电’现象几乎没有发生的可能。”他进一步分析,这就决定了电力市场的供需关系不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冲击,因此一旦竞争性的发电市场和配电市场得以建立,将会引导电价保持在合理水平,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科学发展。